[60] 胡適:《四十自述》(以下徑引書名),上海書店出版社影印1939年版,第100頁。


    [61] 陳獨秀:《敬告青年》,《新青年》第1卷第1期,1915年9月,第1—6頁。


    [62] 君衍:《法古》,原載《童子世界》第31期,1903年5月27日,《辛亥革命前十年時論選編》卷1(下),第532頁。


    [63] 參見餘英時《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激進與保守》,收入其《錢穆與中國文化》,上海遠東出版社,1994,第188—222頁(以下簡作《激進與保守》);王汎森:《古史辨運動的興起》。


    [64] 餘英時:《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適》,第17頁。


    第三章 受學:率性與作聖的徘徊


    1891年12月17日,胡適生於上海。但依舊例,他是安徽績溪人。小胡適出生不久,即因父親的職位調遷而跟隨遊走四方,到三歲多父親去世,即雖母親返家鄉績溪上莊生活。胡適一生,從他自己所說的「做人的訓練」到終生職業道路的選擇,都有父母的深遠影響。他後來的種種「開拓」與「落伍」「激進」與「保守」,多少都可從其少年經歷去觀察。


    一 上莊:做人的訓練


    胡家本以經商為生。到其祖父一代,才開始步入讀書人的行列。不過,開讀書風氣的胡適伯祖父星五公,「科場卻不甚得意」,大約是以塾師終老的。到胡適的父親胡傳仍需先學經商而後才正式定下來主要讀書。胡傳不負族望,進了學成為秀才。但他在科場,也隻比他伯父略為「得意」一點,省試那一級,就始終未能通過。大道不通,在官場即隻能走旁徑。胡傳審時度勢,看出邊防需人,於是注意邊疆地理學說,更親往東北實地考察,以後在官場的發展,也基本在邊防一路。靠著個人奮鬥,後來居然做官至知州。[1]


    舊製對商家子弟參加科舉考試,是有很多限製的。胡傳掙來的這個士大夫身份認同,確實來之不易,故他本人和胡家對此看得極重。這對於胡適一生的發展道路,有著決定性的影響。胡傳去世前兩個月,給胡母和胡適都留下了遺囑,強調必須讓胡適讀書。胡母貫徹胡傳的遺願,一直出比一般兒童高數倍的學費要家鄉的教書先生給小胡適講書。一字一句的意思,都要講出來。這是胡傳的獨特教書方式。他自己先已教過胡適認字,那時一開始就堅持講解每字的意思給兒子聽。胡適後來回憶說:「我一生最得力的是講書。父親母親為我講方字,兩位先生為我講書。」他以為,讀而不講,等於白讀。[2]


    但胡傳的意思,遠不止是要胡適比別人更能讀懂書。胡適自己說,他父親遺囑中讓他讀書的幾句話「在我的一生很有重大的影響」。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沒有父親的遺囑,掌財權的二哥未必會在家境十分困難時出錢讓他到上海讀書。實際上意義決不止此。胡家子弟,本來是經商也讀書的。但胡傳的遺願,以及胡母肯付出比一般兒童高數倍的學費而努力為胡適所塑造的,是一個與其父親類似,而與一般鄉人不同的讀書人身份認同(identity)。也就是要步胡傳的後塵念書出頭成為士大夫。胡適成年後還記得,母親所以常常叮囑他每天要拜孔夫子,就是「盼望我讀書成名」。[3]


    關於胡適應該成為一個讀書人而不是商人這一點,在胡適到上海讀書之前,胡家大約已有一個基本的默契。管家的胡適二哥胡覺(紹之)基本上是支持的。在胡適的私塾老師自覺無力教他之後,胡母曾提出過胡適讀書的問題。當時二哥三哥均未立即表示贊同。但當胡適真的輟學而出門跟舅舅學生意時,二哥大概覺察出這中間有著某種暗示(胡適真要學生意完全可以跟胡家人學,胡母這樣做意味著孤兒隻能靠寡母的娘家,這樣的事對有地位的胡家是很失身份的)。於是,在胡覺的主動支持下,小胡適得以到上海讀書。所以他自述說「生平有二大恩人,吾母吾兄而已」。[4]這兩大恩人的所為,就是培養了與眾不同的讀書人胡適。


    也就是說,對胡家和胡適來說,重要的不僅僅是要讀書,毋寧是要維持一種特定的身份認同。恰如胡適所說:「吾少時稍有所異於群兒,未嚐非吾母所賜也。」[5]具體地說,胡母是不許胡適和「野蠻的孩子們」一起玩的。而胡適幼小時本來也體弱不活潑,結果「無論在什麽地方,我總是文縐縐地。所以家鄉老輩都說我『像個先生樣子』,遂叫我做『穈先生』」。據胡適在後來的英文自傳裏說,得此名大約在他五歲時。不久,「人們都知道三先生的小兒子叫做穈先生」。這正是胡母所希望塑造的與眾不同的身份認同。


    有此認同,小胡適也就多了一層「超我」的成分,必須維護這一難得的認同。胡適自述道:「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裝出點『先生』樣子,更不能跟著頑童『野』了。」而且,胡母也得著一些同盟軍。確有那麽一些「大人們」有意無意間頗「鼓勵我裝出先生樣子」。正因為如此,在一次胡適與小孩子玩「擲銅錢」遊戲時,一位老輩跟他開玩笑說:「穈先生也擲銅錢嗎?」胡適聽了立即「愧羞得麵紅耳熱,覺得大失了『先生』的身份!」那先生的稱呼本是綽號,在別人或不過玩笑而已(但開此玩笑則說明已有一定程度的固定認知),在胡適則已頗認真了。有意維護其特定認同這種「超我」,使胡適從小就養成他後來愛說的「愛惜羽毛」的特點(詳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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