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萍點點頭,又搖搖頭。找劉新民出麵,其實辦不了什麽事兒的,隻是借個名兒罷了。彩紅有彩紅的心勁兒,再窮再累也不願意求人,隻願意自己拚下身子幹。這會兒,估計她還在街上賣衣服哩……
『101』第一百o一章彩紅擺攤兒
素萍和李曄在「四合居」為能攬到宏達公司的業務敬酒的時候,章彩紅和劉國英正在離家不遠的大秦街上擺地攤兒。
連續接到章素萍和秀芬表姐的真誠邀請後,章彩紅真的很想去「四合居」和姐妹們說說話,自己也歇一歇。可是,現在她真的去不了----她現在的身份變了。現在的章彩紅和劉國英,除了是姑嫂關係之外,還多了一層新的關係----生意上的夥伴兒。
在春末夏初的時候,劉國英的精神好些了,彩紅的婆婆和劉國英婆家進行了艱苦的分家談判。最後達成協議的核心內容有三項:一是以原來趙炳坤名下財產為基礎,與趙炳坤的兩個哥哥分家;二是劉國英的兒子繼承趙炳坤的所有財產,並且孩子和財產不得隨母親再嫁;二是劉國英的精神和身體好了以後可以隨時再嫁,並可以帶走屬於兒子名下的一半兒財產。此外還有一個兩家默認的條款,劉國英如果終身不再嫁,那麽趙家肯定會在各方麵給予特殊的照顧和寬容。
在分完家後,劉國英的母親便可以名正言順地幫女兒打理家務了。於是,劉國英的母親做主,讓章彩紅拿出一萬塊錢投入到劉國英開的「寶貝兒」童裝店裏,劉國英再抽回五千塊錢。這樣,劉國英和劉國強兩家平分了「寶貝兒」童裝店。這樣,從南章村兒出來,在省城打拚了十年的章彩紅搖身一變成了一個小小服裝店兒的老闆。
在這些事情安排完之後,彩紅婆婆以少有的真誠和親切對彩紅說,「彩紅呀,這樣安排你們吃點兒虧。可憐你姐姐落到現在這樣兒。你們都是親得不能再親的人了,平常來往得就好,你就算幫幫她吧。等她身體好了,肯定會記著你。」彩紅心裏感慨著,也真誠地說,「我爹和我娘從小兒教的,隻要是自家的人兒,再苦再難也得管。你和我爸就放心吧。」
成了老闆之後的章彩紅比原來打工的時候兒還要累。除了進貨、銷貨和其他雜事兒外,章彩紅還得時不時地留心著大姑姐。這會的劉國英雖說精神好多了,卻還是不讓人放心,心裏、眼裏除了兒子虎頭,很少能想起其他事兒,有時候自己站在一個地方半天也不動地方。這會兒雖說跟著在店裏幹,其實是頂不了什麽事兒的。於是,章彩紅每過一會兒就要看看大姑姐的動靜兒,上下班兒的時候還得去接送她。好在,婆婆心疼女兒和媳婦,把接送孩子和做飯的事兒都替彩紅幹了。
累是累,可章彩紅幹得有勁兒。從進城到現在,這是章彩紅第一次給自己幹活兒呀!
在自己當了老闆不到一個月,章彩紅就想出了個新辦法:白天在店兒裏賣,晚上拿一部分貨到街上去擺地攤兒。按說自家有店兒,晚上開門兒營業就是了,何必再挪地方兒擺地攤兒?其實不是這樣,在建民路上做生意也是有勢力範圍的。就拿彩紅她們這個小店兒來說,白天她們可以隨便吆喝、隨便賣,沒人敢管的。可一到晚上,就會出來一拔人,大模大樣兒地把服裝擺在「寶貝兒」童裝店門口兒叫賣。彩紅曾和這些人理論過,不想這些人很是蠻橫,吊著嗓兒不陰不陽地說,「誰都要吃口飯,白天你掙錢吃飯,晚上這就是我的地界兒了。」再要說時,那些人居然擺出一幅要動手的樣子,周圍那些晚上出來擺地攤兒的也一幅拉偏架的模樣兒。後來,彩紅才知道,那些晚上擺地攤兒的,都是坐地戶兒,惹不起的。
無奈,彩紅她們也隻好找地方擺地攤兒。為了方便也得當坐地戶兒,於是就在離家不遠的大秦街擺起了地攤兒。本來按彩紅的想法兒,劉國英白天在店裏活動活動就算了,晚上擺地攤兒就不要跟著了。誰知道身體和精神一天天好起來的劉國英不同意,非要跟著一起幹,還說自己回家沒意思。婆婆也跟著幫腔兒,「讓你姐一塊跟著幹吧,多少有個照應。」章彩紅沒辦法,隻好帶著大姑姐一塊幹起來。好在,劉國英的身體和精神一天比一天好,幹活兒也麻利了許多。
從擺地攤兒開始,章彩紅就忙起來了。為了拉貨方便,章彩紅跟劉國英說了一聲兒---反正說不說也是她做主,就買了一輛平板兒三輪兒,每天用來在店兒和家裏之間拉貨。從夏天開始,章彩紅的日子是這樣過的:晚上騎著那輛三輪車拉些貨回家,吃完飯就推著三輪車去大秦街叫賣,晚上十來點鍾兒的時候再推著三輪迴家,第二天再騎著三輪兒把沒賣完的貨帶到「寶貝兒」童裝店兒裏。
入秋的時候,劉國英的精神真的好了。還是和過去一樣不太愛說話,但心裏的主意卻多起來。看著大姑姐正常了,彩紅暗地裏為她高興,也為自己高興。畢竟大姑姐好了,自己也能輕快點兒。
這天晚上,街上幾乎沒什麽人了。章彩紅和劉國英站在發涼的秋風裏,一邊兒收拾東西準備回家,一邊嘮著明天的生意。彩紅說,「姐呀,說心裏話。你賣了好幾年童裝,感覺這活兒好幹不好幹?我咋覺著這活兒不好幹哩?」已經是正常人了的劉國英一如在東方膠鞋廠那樣,沉默了半天才說,「你比我肯琢磨,肯定早知道了。這活兒是不好幹。賣別的衣服一個人看著好就行,賣童裝,得大人孩子都高興才能賣出去唄。」彩紅笑著,「你捨不得撒手,是覺著這個活兒利大吧……」
『101』第一百o一章彩紅擺攤兒
素萍和李曄在「四合居」為能攬到宏達公司的業務敬酒的時候,章彩紅和劉國英正在離家不遠的大秦街上擺地攤兒。
連續接到章素萍和秀芬表姐的真誠邀請後,章彩紅真的很想去「四合居」和姐妹們說說話,自己也歇一歇。可是,現在她真的去不了----她現在的身份變了。現在的章彩紅和劉國英,除了是姑嫂關係之外,還多了一層新的關係----生意上的夥伴兒。
在春末夏初的時候,劉國英的精神好些了,彩紅的婆婆和劉國英婆家進行了艱苦的分家談判。最後達成協議的核心內容有三項:一是以原來趙炳坤名下財產為基礎,與趙炳坤的兩個哥哥分家;二是劉國英的兒子繼承趙炳坤的所有財產,並且孩子和財產不得隨母親再嫁;二是劉國英的精神和身體好了以後可以隨時再嫁,並可以帶走屬於兒子名下的一半兒財產。此外還有一個兩家默認的條款,劉國英如果終身不再嫁,那麽趙家肯定會在各方麵給予特殊的照顧和寬容。
在分完家後,劉國英的母親便可以名正言順地幫女兒打理家務了。於是,劉國英的母親做主,讓章彩紅拿出一萬塊錢投入到劉國英開的「寶貝兒」童裝店裏,劉國英再抽回五千塊錢。這樣,劉國英和劉國強兩家平分了「寶貝兒」童裝店。這樣,從南章村兒出來,在省城打拚了十年的章彩紅搖身一變成了一個小小服裝店兒的老闆。
在這些事情安排完之後,彩紅婆婆以少有的真誠和親切對彩紅說,「彩紅呀,這樣安排你們吃點兒虧。可憐你姐姐落到現在這樣兒。你們都是親得不能再親的人了,平常來往得就好,你就算幫幫她吧。等她身體好了,肯定會記著你。」彩紅心裏感慨著,也真誠地說,「我爹和我娘從小兒教的,隻要是自家的人兒,再苦再難也得管。你和我爸就放心吧。」
成了老闆之後的章彩紅比原來打工的時候兒還要累。除了進貨、銷貨和其他雜事兒外,章彩紅還得時不時地留心著大姑姐。這會的劉國英雖說精神好多了,卻還是不讓人放心,心裏、眼裏除了兒子虎頭,很少能想起其他事兒,有時候自己站在一個地方半天也不動地方。這會兒雖說跟著在店裏幹,其實是頂不了什麽事兒的。於是,章彩紅每過一會兒就要看看大姑姐的動靜兒,上下班兒的時候還得去接送她。好在,婆婆心疼女兒和媳婦,把接送孩子和做飯的事兒都替彩紅幹了。
累是累,可章彩紅幹得有勁兒。從進城到現在,這是章彩紅第一次給自己幹活兒呀!
在自己當了老闆不到一個月,章彩紅就想出了個新辦法:白天在店兒裏賣,晚上拿一部分貨到街上去擺地攤兒。按說自家有店兒,晚上開門兒營業就是了,何必再挪地方兒擺地攤兒?其實不是這樣,在建民路上做生意也是有勢力範圍的。就拿彩紅她們這個小店兒來說,白天她們可以隨便吆喝、隨便賣,沒人敢管的。可一到晚上,就會出來一拔人,大模大樣兒地把服裝擺在「寶貝兒」童裝店門口兒叫賣。彩紅曾和這些人理論過,不想這些人很是蠻橫,吊著嗓兒不陰不陽地說,「誰都要吃口飯,白天你掙錢吃飯,晚上這就是我的地界兒了。」再要說時,那些人居然擺出一幅要動手的樣子,周圍那些晚上出來擺地攤兒的也一幅拉偏架的模樣兒。後來,彩紅才知道,那些晚上擺地攤兒的,都是坐地戶兒,惹不起的。
無奈,彩紅她們也隻好找地方擺地攤兒。為了方便也得當坐地戶兒,於是就在離家不遠的大秦街擺起了地攤兒。本來按彩紅的想法兒,劉國英白天在店裏活動活動就算了,晚上擺地攤兒就不要跟著了。誰知道身體和精神一天天好起來的劉國英不同意,非要跟著一起幹,還說自己回家沒意思。婆婆也跟著幫腔兒,「讓你姐一塊跟著幹吧,多少有個照應。」章彩紅沒辦法,隻好帶著大姑姐一塊幹起來。好在,劉國英的身體和精神一天比一天好,幹活兒也麻利了許多。
從擺地攤兒開始,章彩紅就忙起來了。為了拉貨方便,章彩紅跟劉國英說了一聲兒---反正說不說也是她做主,就買了一輛平板兒三輪兒,每天用來在店兒和家裏之間拉貨。從夏天開始,章彩紅的日子是這樣過的:晚上騎著那輛三輪車拉些貨回家,吃完飯就推著三輪車去大秦街叫賣,晚上十來點鍾兒的時候再推著三輪迴家,第二天再騎著三輪兒把沒賣完的貨帶到「寶貝兒」童裝店兒裏。
入秋的時候,劉國英的精神真的好了。還是和過去一樣不太愛說話,但心裏的主意卻多起來。看著大姑姐正常了,彩紅暗地裏為她高興,也為自己高興。畢竟大姑姐好了,自己也能輕快點兒。
這天晚上,街上幾乎沒什麽人了。章彩紅和劉國英站在發涼的秋風裏,一邊兒收拾東西準備回家,一邊嘮著明天的生意。彩紅說,「姐呀,說心裏話。你賣了好幾年童裝,感覺這活兒好幹不好幹?我咋覺著這活兒不好幹哩?」已經是正常人了的劉國英一如在東方膠鞋廠那樣,沉默了半天才說,「你比我肯琢磨,肯定早知道了。這活兒是不好幹。賣別的衣服一個人看著好就行,賣童裝,得大人孩子都高興才能賣出去唄。」彩紅笑著,「你捨不得撒手,是覺著這個活兒利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