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華為到南開大學招聘時就承諾「月薪不低於4500元」。據一位華為人提供的2002年的工資情況是:大學本科畢業生5000元/月,研究生6000元/月。而另一份資料則說早在2000年時,學士學位的員工的月薪達7150元,年終還有10萬~16萬的分紅;雙學士7700元/月,碩士學位8800元/月,博士10000元/月。這個水平比深圳一般公司高出15%~20%左右。
一位辭職的華為人說:「華為對技術開發人員的確很夠意思,像我1995年剛進公司的時候,他們就開出了6500元的月薪,後來慢慢漲到了12000元,加上其他的補助,拿到手上的數字還要高一些。」在辦好一切辭職手續後,他意外地發現自己還拿到了一大筆年終分紅,吃驚之餘「幾乎都有點後悔離開華為了」。
1996年,華為曾經以10萬美元年薪,聘請一批「海歸派」來搞技術研發。一位從事晶片研發的工程師,華為開價年薪40萬美元,等他到位以後,華為發現他有更大的價值,立即漲到了50萬美元。
1998年10月,中興和華為在清華園進行了一次招聘「大戰」。10月中旬,本來是中興先來,但是院領導不大同意,隻好先開開「見麵會」。
11月中興再來,已被華為占了上風。原來華為10月27日就「殺」了進來,以高薪為誘餌,「後來者居上」,原先與中興簽約的十有七八倒向了華為。
華為如此的大手筆,令許多大公司都心生畏懼。
2004年5月22日,華為到tcl的大本營———廣東惠州舉辦現場招聘會,或許是出於無奈,李東生隻好組織本部的主要技術、管理骨幹和全體研發人員前往南崑山旅遊。
一位摩托羅拉的管理人員稱:「摩托羅拉要挖華為的人很難,可華為要挖摩托羅拉的人就容易多了。」
最近幾年的校園招聘中,華為的展位麵前都被圍得水泄不通,而華為也能夠屢屢得手,從國際巨頭手中搶人才,大量招聘國內各所名牌大學優秀學生,完全得益於它的「殺手鐧」———起薪點高,福利可觀。用華為人自己的話說就是為人才提供了「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每一個被錄用的人都為此自豪。
華為的高薪主要是來源於總裁任正非的企業精神。《華為基本法》第六十九條:「華為公司保證在經濟景氣時期和事業發展良好的階段,員工的人均收入高於區域行業相應的最高水平。」
近幾年,華為內部股改為期權後,新來的員工收入要少一些,但達到年薪15萬元也不是難事。在華為,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上的以千人計;年收入在100萬元以上的以百人計;其他人,雖沒有年薪10萬元,絕大多數也不會少於年薪5萬元。
在高薪的誘惑下,一批又一批的通訊人才湧入了這個本來就人才濟濟的地方。很多業內同行指責華為利用金錢囤積人才,是對通訊人才的極大浪費。對於「浪費」一說,華為的總裁任正非頗不以為然,他認為,任何一家企業都離不開人才,華為能走到今天,取得如此的業績,就是大批優秀人才努力的結果。
另外,光基本工資就高出別的企業好幾成的華為自然不會在福利待遇等方麵輸於別人。任正非在製定華為的福利政策的時候,就從員工真正想從福利中獲得什麽出發,在給員工比同類企業高得多工資的同時,還包括了一係列諸如培訓、分紅、職工小區等其他待遇。可以說,除了一般的福利政策以外,華為還創造性地提出了很多企業都沒有的、吸引人才的特殊福利。
對於那些已經和華為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來公司報到時的路費和行李託運費等可以享受實報實銷,包括從學校所在地到深圳的單程火車硬臥車票、市內交通費(不超過100元)、行李託運費(不超過200元)、體檢費(不超過150元)。上述費用所有票據在報到後的新員工培訓期間統一收取、報銷,並在報到的當月隨工資發放。雖然僅僅是報銷報到費用,每個人隻有幾百塊錢,但一次性招聘數千人,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國內絕大部分公司都很難做到。
並且,華為新員工在正式上崗前的為期幾個月的內部培訓期間,工資、福利照發不誤。
為了提高員工的積極性,華為福利一個最直觀的體現就是將其貨幣化,打到職工的工卡裏。深圳關外為1000元/月,國內其他地區800元/月。這筆錢每月定期打入工卡,可用於購買車票,在公司食堂就餐,在公司小賣部購物。
在華為,發放額度最高的福利分別是交通補貼、出差補貼和年終獎。交通補貼隻有深圳總部員工享有,國內其他分支機構沒有這筆補貼。由於深圳總部的園區離深圳市區很遠,許多家住市裏的員工上班都要花不少的交通費用。因此華為給員工們每月支付800~1000元的交通費用。交通補貼每月都直接發到員工的工卡裏,不得取現。在每年年底高於一定數額或離職時可以一次取現,扣20%的個人所得稅。
出差補貼分國內出差補貼和海外出差補貼,根據職位、出差地的艱苦程度、危險性等標準計算,標準乘以實際出差的天數,就是可以拿到的補貼。一般在出差回來後報銷時領取。具體來說,華為員工國內短期出差補助標準為100~200元人民幣/天,交通費、住宿費、通信費實報實銷。技術支援或市場部人員在國內常駐外地,補助標準按地區艱苦程度分為幾檔,一般50~100元/天,住宿費用另外計算,如果住宿在當地的辦事處則沒有住宿費用。研發人員如常駐外地研究所不享有該項補助。
一位辭職的華為人說:「華為對技術開發人員的確很夠意思,像我1995年剛進公司的時候,他們就開出了6500元的月薪,後來慢慢漲到了12000元,加上其他的補助,拿到手上的數字還要高一些。」在辦好一切辭職手續後,他意外地發現自己還拿到了一大筆年終分紅,吃驚之餘「幾乎都有點後悔離開華為了」。
1996年,華為曾經以10萬美元年薪,聘請一批「海歸派」來搞技術研發。一位從事晶片研發的工程師,華為開價年薪40萬美元,等他到位以後,華為發現他有更大的價值,立即漲到了50萬美元。
1998年10月,中興和華為在清華園進行了一次招聘「大戰」。10月中旬,本來是中興先來,但是院領導不大同意,隻好先開開「見麵會」。
11月中興再來,已被華為占了上風。原來華為10月27日就「殺」了進來,以高薪為誘餌,「後來者居上」,原先與中興簽約的十有七八倒向了華為。
華為如此的大手筆,令許多大公司都心生畏懼。
2004年5月22日,華為到tcl的大本營———廣東惠州舉辦現場招聘會,或許是出於無奈,李東生隻好組織本部的主要技術、管理骨幹和全體研發人員前往南崑山旅遊。
一位摩托羅拉的管理人員稱:「摩托羅拉要挖華為的人很難,可華為要挖摩托羅拉的人就容易多了。」
最近幾年的校園招聘中,華為的展位麵前都被圍得水泄不通,而華為也能夠屢屢得手,從國際巨頭手中搶人才,大量招聘國內各所名牌大學優秀學生,完全得益於它的「殺手鐧」———起薪點高,福利可觀。用華為人自己的話說就是為人才提供了「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每一個被錄用的人都為此自豪。
華為的高薪主要是來源於總裁任正非的企業精神。《華為基本法》第六十九條:「華為公司保證在經濟景氣時期和事業發展良好的階段,員工的人均收入高於區域行業相應的最高水平。」
近幾年,華為內部股改為期權後,新來的員工收入要少一些,但達到年薪15萬元也不是難事。在華為,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上的以千人計;年收入在100萬元以上的以百人計;其他人,雖沒有年薪10萬元,絕大多數也不會少於年薪5萬元。
在高薪的誘惑下,一批又一批的通訊人才湧入了這個本來就人才濟濟的地方。很多業內同行指責華為利用金錢囤積人才,是對通訊人才的極大浪費。對於「浪費」一說,華為的總裁任正非頗不以為然,他認為,任何一家企業都離不開人才,華為能走到今天,取得如此的業績,就是大批優秀人才努力的結果。
另外,光基本工資就高出別的企業好幾成的華為自然不會在福利待遇等方麵輸於別人。任正非在製定華為的福利政策的時候,就從員工真正想從福利中獲得什麽出發,在給員工比同類企業高得多工資的同時,還包括了一係列諸如培訓、分紅、職工小區等其他待遇。可以說,除了一般的福利政策以外,華為還創造性地提出了很多企業都沒有的、吸引人才的特殊福利。
對於那些已經和華為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來公司報到時的路費和行李託運費等可以享受實報實銷,包括從學校所在地到深圳的單程火車硬臥車票、市內交通費(不超過100元)、行李託運費(不超過200元)、體檢費(不超過150元)。上述費用所有票據在報到後的新員工培訓期間統一收取、報銷,並在報到的當月隨工資發放。雖然僅僅是報銷報到費用,每個人隻有幾百塊錢,但一次性招聘數千人,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國內絕大部分公司都很難做到。
並且,華為新員工在正式上崗前的為期幾個月的內部培訓期間,工資、福利照發不誤。
為了提高員工的積極性,華為福利一個最直觀的體現就是將其貨幣化,打到職工的工卡裏。深圳關外為1000元/月,國內其他地區800元/月。這筆錢每月定期打入工卡,可用於購買車票,在公司食堂就餐,在公司小賣部購物。
在華為,發放額度最高的福利分別是交通補貼、出差補貼和年終獎。交通補貼隻有深圳總部員工享有,國內其他分支機構沒有這筆補貼。由於深圳總部的園區離深圳市區很遠,許多家住市裏的員工上班都要花不少的交通費用。因此華為給員工們每月支付800~1000元的交通費用。交通補貼每月都直接發到員工的工卡裏,不得取現。在每年年底高於一定數額或離職時可以一次取現,扣20%的個人所得稅。
出差補貼分國內出差補貼和海外出差補貼,根據職位、出差地的艱苦程度、危險性等標準計算,標準乘以實際出差的天數,就是可以拿到的補貼。一般在出差回來後報銷時領取。具體來說,華為員工國內短期出差補助標準為100~200元人民幣/天,交通費、住宿費、通信費實報實銷。技術支援或市場部人員在國內常駐外地,補助標準按地區艱苦程度分為幾檔,一般50~100元/天,住宿費用另外計算,如果住宿在當地的辦事處則沒有住宿費用。研發人員如常駐外地研究所不享有該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