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說來,此事皆因安寧林氏之林敏嫁與烏尤花氏之主花勤芳而起,但朱厭回想舊日,又覺此事或許不過是命中注定。
烏尤花氏先祖,以那硃砂轉丹、點石成金之能為名揚天下,躋身八仙府之一,甚至得登仙道;也唯有他及自己的後人,那花氏世代家主方知,這世間唯有一種妙法,一種丹丸,可令修道人有最大增益。
「以人之三魂七魄,又或修為煉化。」
若兼取二者,則是最佳。
但這也是害他人性命,被天下正道所唾棄之事,比之在結丹之後,以生人為爐鼎採補練氣的,更為惡質。
說來也妙,自其先祖得道飛升,烏尤花氏的家主受其遺命,將此惡法世代封存,卻又猶豫掙紮,不肯棄之。
可惜,他們瞞得盡世人,卻瞞不了朱厭。
而更妙之事,還在後頭。
烏尤花氏最後一任家主花勤芳,是個空具色相,資質有限,堪堪道骨的凡物;而他之親弟花未裁,雖不長於武學之道,卻於黃白之術、虛幻妙法上天資高卓,又心思縝密,足以內斂沉靜,掩蓋其心中城府。
幸而他們兄弟二人手足情深,半點不假,於是前任家主夫婦為將烏尤花氏延續,百般籌謀策劃。
花勤芳為人爽朗,性情大度,花府主夫婦便命其為家主,繼任家業,迎娶安寧林氏嬌客,願與之永結為好。
而花未裁沉靜內向,不善言辭,於是被授予家傳之丹方妙法,輔佐其兄處斷決事,並教養門中子弟及外姓弟子,將花氏門楣繼續光耀。
婚事將近,但花勤芳的母親已是病體難支。她心知天命難違,於是為了烏尤花氏,為了花勤芳兄弟二人,先將遺言交代。
「既然婚期已定,也不必更改。孝在心內,不在麵上,不需依禮守孝,也別管世人議論,我已與你爹以及林府主夫婦商議,先做定你與阿敏婚事。」
聽花勤芳含淚應是,想到這世間若沒了自己,她的好夫君亦終將會追隨自己而來,花夫人忍淚道:「從今往後,我們烏尤花氏與安寧林氏,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你要謹慎行事,別再覺得這世間都是玩笑,都是樂事,花家主人之權責在身,你要有所擔當。」
又道:「我與你爹有今日,雖是天令我們難修至仙道大成,也因那硃砂五金、水海丹合所害。你要照顧好未裁,有他替你分憂,才可令我們烏尤花氏永續,不至傾垮。」
這一樁,花勤芳亦應了。
這本是花氏夫婦以為自己能做出的最好安排,卻難料其後出了差錯。
但那差錯,非因一等兄弟鬩牆、骨肉相殘之事,竟恰是相反。
這世間無人可料到,便是那做父母的也未曾料到,花勤芳的確愛護其親弟;而花未裁這一生,唯其兄長是命,因此愛之甚巨,以致不可與任何人分享。
於他而言,在這樁令他深惡痛絕之婚事中,唯一得來的好事,便是他自此結識了邾琳琅。
禹州邾氏的千金,與他竟一見如故,引為知交,最後竟成為了他難得的友人。
這一切,是因邾琳琅慧眼,有心接近;也因他們本就是同一類人,愛之則必據之為己有,不可容忍他人覬覦碰觸,抑或奪走。
這世間其餘人都不可能懂得,就連花勤芳也不懂得……也許他懂,但是他為了做好一個家主,將父母臨終之言謹記,扮作了不聞不知。
但邾琳琅,卻總懂得他。
邾琳琅亦有她獨到的溫柔與體貼,她寬慰花未裁甚多,也令花未裁願將一切心事與她分享,交換彼此學識與秘密。
其實花未裁與邾琳琅同樣,既孤獨又驕傲,視心愛之人為珠玉,其餘人不過螻蟻。
然而,邾琳琅可任性將此事言表於外,不必忍耐,花未裁卻隻得忍耐。
任憑他人如何將花勤芳與林敏視為天作之合,他卻覺屈辱。
就像曾聞父母因病不出,而遭人議論時一般,也如耳聞烏尤花氏之聲名,竟已不如八仙府之末的楚萊婁家時一般,世人的紛紛言論,更使得花未裁認清諸般現實。
譬如,情與愛不過是煙雲。
譬如,烏尤花氏的新家主在當日迎娶安寧林氏嬌女,本就是形勢所迫。
譬如,正因這樁婚事,才致眾人更加輕蔑烏尤花氏,將花家人視作需得仰仗安寧林氏威勢的無能之輩。
諸如此類,都令花未裁不快。
但事已至此,身為花府主人花勤芳不可休妻,於是花未裁躊躇著,想為他兄長除掉他的妻子。
林敏是驕傲的,卻並未對花家任何人懷有壞心與惡意,也並不知從一開始,她便是花未裁的眼中釘,肉中刺,花未裁必欲除她而後快。
隻當做彼此驕傲,言語有隙的後果,便是她竟不知自己被設計構陷。
在她令人捎回家中的信箋之內,載有半幅花氏不外傳之丹方。
第一次,花勤芳知曉此事,是因得到密報一封。
但不管其上所言為何,他並未處置。
作者有話說
終於寫到此處。
第232章 章之六十二 餘殃(中)
然後是第二次。
花勤芳再度得來密報,這一回他借旁事訓斥了花未裁,令他將門下弟子嚴加管束。
接著,是第三次。但這一回,終於是花勤芳自己親眼見著另外半幅丹方要聞,以及林敏與她母親林夫人的信中,諸多因花未裁刁難,而對烏尤花氏,抱怨刻薄之語。
烏尤花氏先祖,以那硃砂轉丹、點石成金之能為名揚天下,躋身八仙府之一,甚至得登仙道;也唯有他及自己的後人,那花氏世代家主方知,這世間唯有一種妙法,一種丹丸,可令修道人有最大增益。
「以人之三魂七魄,又或修為煉化。」
若兼取二者,則是最佳。
但這也是害他人性命,被天下正道所唾棄之事,比之在結丹之後,以生人為爐鼎採補練氣的,更為惡質。
說來也妙,自其先祖得道飛升,烏尤花氏的家主受其遺命,將此惡法世代封存,卻又猶豫掙紮,不肯棄之。
可惜,他們瞞得盡世人,卻瞞不了朱厭。
而更妙之事,還在後頭。
烏尤花氏最後一任家主花勤芳,是個空具色相,資質有限,堪堪道骨的凡物;而他之親弟花未裁,雖不長於武學之道,卻於黃白之術、虛幻妙法上天資高卓,又心思縝密,足以內斂沉靜,掩蓋其心中城府。
幸而他們兄弟二人手足情深,半點不假,於是前任家主夫婦為將烏尤花氏延續,百般籌謀策劃。
花勤芳為人爽朗,性情大度,花府主夫婦便命其為家主,繼任家業,迎娶安寧林氏嬌客,願與之永結為好。
而花未裁沉靜內向,不善言辭,於是被授予家傳之丹方妙法,輔佐其兄處斷決事,並教養門中子弟及外姓弟子,將花氏門楣繼續光耀。
婚事將近,但花勤芳的母親已是病體難支。她心知天命難違,於是為了烏尤花氏,為了花勤芳兄弟二人,先將遺言交代。
「既然婚期已定,也不必更改。孝在心內,不在麵上,不需依禮守孝,也別管世人議論,我已與你爹以及林府主夫婦商議,先做定你與阿敏婚事。」
聽花勤芳含淚應是,想到這世間若沒了自己,她的好夫君亦終將會追隨自己而來,花夫人忍淚道:「從今往後,我們烏尤花氏與安寧林氏,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你要謹慎行事,別再覺得這世間都是玩笑,都是樂事,花家主人之權責在身,你要有所擔當。」
又道:「我與你爹有今日,雖是天令我們難修至仙道大成,也因那硃砂五金、水海丹合所害。你要照顧好未裁,有他替你分憂,才可令我們烏尤花氏永續,不至傾垮。」
這一樁,花勤芳亦應了。
這本是花氏夫婦以為自己能做出的最好安排,卻難料其後出了差錯。
但那差錯,非因一等兄弟鬩牆、骨肉相殘之事,竟恰是相反。
這世間無人可料到,便是那做父母的也未曾料到,花勤芳的確愛護其親弟;而花未裁這一生,唯其兄長是命,因此愛之甚巨,以致不可與任何人分享。
於他而言,在這樁令他深惡痛絕之婚事中,唯一得來的好事,便是他自此結識了邾琳琅。
禹州邾氏的千金,與他竟一見如故,引為知交,最後竟成為了他難得的友人。
這一切,是因邾琳琅慧眼,有心接近;也因他們本就是同一類人,愛之則必據之為己有,不可容忍他人覬覦碰觸,抑或奪走。
這世間其餘人都不可能懂得,就連花勤芳也不懂得……也許他懂,但是他為了做好一個家主,將父母臨終之言謹記,扮作了不聞不知。
但邾琳琅,卻總懂得他。
邾琳琅亦有她獨到的溫柔與體貼,她寬慰花未裁甚多,也令花未裁願將一切心事與她分享,交換彼此學識與秘密。
其實花未裁與邾琳琅同樣,既孤獨又驕傲,視心愛之人為珠玉,其餘人不過螻蟻。
然而,邾琳琅可任性將此事言表於外,不必忍耐,花未裁卻隻得忍耐。
任憑他人如何將花勤芳與林敏視為天作之合,他卻覺屈辱。
就像曾聞父母因病不出,而遭人議論時一般,也如耳聞烏尤花氏之聲名,竟已不如八仙府之末的楚萊婁家時一般,世人的紛紛言論,更使得花未裁認清諸般現實。
譬如,情與愛不過是煙雲。
譬如,烏尤花氏的新家主在當日迎娶安寧林氏嬌女,本就是形勢所迫。
譬如,正因這樁婚事,才致眾人更加輕蔑烏尤花氏,將花家人視作需得仰仗安寧林氏威勢的無能之輩。
諸如此類,都令花未裁不快。
但事已至此,身為花府主人花勤芳不可休妻,於是花未裁躊躇著,想為他兄長除掉他的妻子。
林敏是驕傲的,卻並未對花家任何人懷有壞心與惡意,也並不知從一開始,她便是花未裁的眼中釘,肉中刺,花未裁必欲除她而後快。
隻當做彼此驕傲,言語有隙的後果,便是她竟不知自己被設計構陷。
在她令人捎回家中的信箋之內,載有半幅花氏不外傳之丹方。
第一次,花勤芳知曉此事,是因得到密報一封。
但不管其上所言為何,他並未處置。
作者有話說
終於寫到此處。
第232章 章之六十二 餘殃(中)
然後是第二次。
花勤芳再度得來密報,這一回他借旁事訓斥了花未裁,令他將門下弟子嚴加管束。
接著,是第三次。但這一回,終於是花勤芳自己親眼見著另外半幅丹方要聞,以及林敏與她母親林夫人的信中,諸多因花未裁刁難,而對烏尤花氏,抱怨刻薄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