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冷俊的陰毒
胃癌晚期的我靠係統成為醫學奇跡 作者:我不愛吃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冷俊再次被抓,麵對警方拿出的證據,供認不諱。
全推到方芳身上也沒用,他們兩個都是要被槍斃的。
他甚至還交代了更多。
比如,他是如何知曉方芳被抓的事。
他說,“我知道,方芳一定會來接我,那個蠢女人,一心隻有愛愛愛,和她根本說不通。”
“所以我提前叮囑過,過來可以,不能出現在警方視野。”
“但如果我沒出去,她肯定會著急,著急就容易出亂子,這又是在警局附近,很容易叫警方懷疑到她身上,我不能讓這樣的事發生,所以我堅持要離開。”
“最後,我雖然被你們的人給騙了,不打算冒險出去傳信,卻也要她知曉我安全,不要輕舉妄動。”
“手機,就是我傳遞信息的辦法。”
“我打開了藍牙共享,共享出去一張圖,她看得懂,就知道我沒事。”
所以那什麽潔癖要不讓楊躍放口袋裏,都是故布疑陣做給警方看的。
警方就問,“所以你是因為沒看到方芳以相同方式傳遞消息回來,判斷她出事的?”
冷俊道:“不,即便她看到了消息,也不可能回我消息,我是不會允許她在任何電子設備上保留和我的來往。”
“我會知道,是因為沒在藍牙共享的設備中看到她的手機,以此判斷她已經被警方控製。”
啊這……
誰能想到是這方麵呢!
完全的單向信息傳遞,冷俊這是把方芳完全掌控了。
可能是破罐子破摔的心態吧,冷俊不僅把這些交代了,還交代了他還沒來得及完成的打算。
比如……
“我本來是打算,出獄後,立馬殺一個人,戲耍你們警方的,人我早就物色好了。”
“我是打算把人請家裏,第一次不動,任由你們警方上門,第二次也不動,再由著你們警方盯梢,然後第三次,哈哈,第三次其實我也不打算動手,再放過一次。”
“等第四次,我會動手,把人弄到樓上方芳家,殺了,再帶著方芳回到我的房子,帶著方芳假扮的人出現在你們警方盯梢的人眼前,把人安安全全送回家,你們警方也不能三番五次的敲人門不是,你們不會知道次真的出事了。”
“方芳假扮著人會照常出門,你們不會盯梢她,因為你們都盯著我,方芳直接回家,再把早已經煮熟的屍體裝在密碼箱拖走,找個人跡罕至的地方丟了,你們說,你們警方什麽時候會發現人死了?”
“有趣吧?我會讓你們警方自己證明,我的無罪。”
其心可誅啊!
警方也是後怕,得虧,得虧找出方芳這個破綻,不然,還要再死一個人。
楊躍也是不知道冷俊審訊中交代的事,如果知道,怕是會冷笑。
冷俊的計劃很好,確實有可行性,奈何,他把受害人家屬忘了。
所以哪怕他真的無罪釋放出去,也不可能成功他嘴裏的計劃,等待他的隻有死路!
而除了冷俊早早計劃好的借警方自證的計劃,還有突發意外他的計劃。
比如……
“察覺到方芳落網,我知道,我完了。”
“但你們沒抓我,肯定是方芳什麽都沒說,你們也還沒去方芳家裏找到證據。”
“我知道,我的時間不多了,畢竟我太自負了,認定你們查不到方芳,方芳家裏的犯罪工具根本沒怎麽藏。”
“既然如此,我還是想要報複你們一次。”
“開直播,是想逼迫你們讓我離開。”
“我知道,這個時候我離開,你們肯定會盯著我。”
“無所謂,反正我死定了。”
“但我要你們警方不好過。”
“我會往人最多的地方去。”
“嗬嗬,你們哪怕是拿著槍,敢在人群中朝我開槍嗎?”
“你們不敢的。”
“但我是真敢殺人!”
“不拘是水果刀還是什麽,哪怕是地上的一塊石頭呢,隻要能殺人就成。”
“我多殺一個,你們警方受到的外界譴責就多一分!”
“哈哈哈……想想那個情況是不是很有趣。”
“明明是那些腦子不清楚的網民口誅筆伐逼你們放我走,結果我殺了人了,他們為了洗刷自己的罪惡感,就把所有的錯都怪在你們頭上。”
“他們會說,都是你們沒用,沒拿到我殺人的證據把我繩之以法,才讓我有機會繼續害人,這話,熟悉不熟悉?”
當然熟悉,因為直播間提前就有這話出沒。
警方簡直心驚膽戰。
還好,還好他們有楊躍。
這不隻是個送功勞的金娃娃,還是個福娃娃!
回頭一定要和楊躍打好關係,一群警察如是想。
然而這還沒完。
“我的計劃又一次被破壞了,還是同一個人,嗬嗬……”
“不過那時候,我也看出來了,楊躍是你們警方的人,對吧?”
警察們沒否認。
冷俊嗬嗬,“果然啊!”
“那小子,也是運氣好,還沒做筆錄,電話打來了,你們抓了我,不然,我哪怕不能脫身,好歹也不用被槍斃,磨出一個無期徒刑不是沒可能,再表現好點,減減刑,說不得二十年後就出來了。”
警察一拍桌子,“你一個連環殺人犯還想無期還想減刑,做什麽春秋大夢呢!”
老馬把這話當笑話說給楊躍聽。
正要和楊躍李欣道別的李玲律師卻道:“不是沒可能的。”
看幾人詫異,李玲道:“死刑,也是存在停止執行的情況的。”
“一,在執行前發現判決可能有錯誤的。”
“二,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懷孕。”
“我聽了馬警官剛剛的話,大致推測,那位精明的罪犯,應該是想利用第一條。”
老馬搖頭,”都證據確鑿了還怎麽可能有錯誤。”
李玲反問,“如果他反起訴楊先生的誣告呢?楊先生是為了幫你們警方,你們警方定然會想方設法幫他作證減罰吧?”
老馬點頭,這是自然。
楊躍可是攔下冷俊的大功臣!
李玲笑得含蓄,眼神卻伶俐,“他隻要抓住這一點,不斷以不符楊先生判罰為由上訴,法官總會看到他身上的委屈的。”
“那個時候,法官不管出於哪方麵考慮,都要思考一個問題,判決,是否有誤!”
隻能說,不愧是律師,把冷俊的想法看得透透的。
楊躍李欣乃至老馬這個警察,都不由冷汗直冒。
“險些,好心辦壞事了!”
一個不管怎麽看都是必死的人,要是因為他一番操作反倒能活,楊躍得吐血三升。
全推到方芳身上也沒用,他們兩個都是要被槍斃的。
他甚至還交代了更多。
比如,他是如何知曉方芳被抓的事。
他說,“我知道,方芳一定會來接我,那個蠢女人,一心隻有愛愛愛,和她根本說不通。”
“所以我提前叮囑過,過來可以,不能出現在警方視野。”
“但如果我沒出去,她肯定會著急,著急就容易出亂子,這又是在警局附近,很容易叫警方懷疑到她身上,我不能讓這樣的事發生,所以我堅持要離開。”
“最後,我雖然被你們的人給騙了,不打算冒險出去傳信,卻也要她知曉我安全,不要輕舉妄動。”
“手機,就是我傳遞信息的辦法。”
“我打開了藍牙共享,共享出去一張圖,她看得懂,就知道我沒事。”
所以那什麽潔癖要不讓楊躍放口袋裏,都是故布疑陣做給警方看的。
警方就問,“所以你是因為沒看到方芳以相同方式傳遞消息回來,判斷她出事的?”
冷俊道:“不,即便她看到了消息,也不可能回我消息,我是不會允許她在任何電子設備上保留和我的來往。”
“我會知道,是因為沒在藍牙共享的設備中看到她的手機,以此判斷她已經被警方控製。”
啊這……
誰能想到是這方麵呢!
完全的單向信息傳遞,冷俊這是把方芳完全掌控了。
可能是破罐子破摔的心態吧,冷俊不僅把這些交代了,還交代了他還沒來得及完成的打算。
比如……
“我本來是打算,出獄後,立馬殺一個人,戲耍你們警方的,人我早就物色好了。”
“我是打算把人請家裏,第一次不動,任由你們警方上門,第二次也不動,再由著你們警方盯梢,然後第三次,哈哈,第三次其實我也不打算動手,再放過一次。”
“等第四次,我會動手,把人弄到樓上方芳家,殺了,再帶著方芳回到我的房子,帶著方芳假扮的人出現在你們警方盯梢的人眼前,把人安安全全送回家,你們警方也不能三番五次的敲人門不是,你們不會知道次真的出事了。”
“方芳假扮著人會照常出門,你們不會盯梢她,因為你們都盯著我,方芳直接回家,再把早已經煮熟的屍體裝在密碼箱拖走,找個人跡罕至的地方丟了,你們說,你們警方什麽時候會發現人死了?”
“有趣吧?我會讓你們警方自己證明,我的無罪。”
其心可誅啊!
警方也是後怕,得虧,得虧找出方芳這個破綻,不然,還要再死一個人。
楊躍也是不知道冷俊審訊中交代的事,如果知道,怕是會冷笑。
冷俊的計劃很好,確實有可行性,奈何,他把受害人家屬忘了。
所以哪怕他真的無罪釋放出去,也不可能成功他嘴裏的計劃,等待他的隻有死路!
而除了冷俊早早計劃好的借警方自證的計劃,還有突發意外他的計劃。
比如……
“察覺到方芳落網,我知道,我完了。”
“但你們沒抓我,肯定是方芳什麽都沒說,你們也還沒去方芳家裏找到證據。”
“我知道,我的時間不多了,畢竟我太自負了,認定你們查不到方芳,方芳家裏的犯罪工具根本沒怎麽藏。”
“既然如此,我還是想要報複你們一次。”
“開直播,是想逼迫你們讓我離開。”
“我知道,這個時候我離開,你們肯定會盯著我。”
“無所謂,反正我死定了。”
“但我要你們警方不好過。”
“我會往人最多的地方去。”
“嗬嗬,你們哪怕是拿著槍,敢在人群中朝我開槍嗎?”
“你們不敢的。”
“但我是真敢殺人!”
“不拘是水果刀還是什麽,哪怕是地上的一塊石頭呢,隻要能殺人就成。”
“我多殺一個,你們警方受到的外界譴責就多一分!”
“哈哈哈……想想那個情況是不是很有趣。”
“明明是那些腦子不清楚的網民口誅筆伐逼你們放我走,結果我殺了人了,他們為了洗刷自己的罪惡感,就把所有的錯都怪在你們頭上。”
“他們會說,都是你們沒用,沒拿到我殺人的證據把我繩之以法,才讓我有機會繼續害人,這話,熟悉不熟悉?”
當然熟悉,因為直播間提前就有這話出沒。
警方簡直心驚膽戰。
還好,還好他們有楊躍。
這不隻是個送功勞的金娃娃,還是個福娃娃!
回頭一定要和楊躍打好關係,一群警察如是想。
然而這還沒完。
“我的計劃又一次被破壞了,還是同一個人,嗬嗬……”
“不過那時候,我也看出來了,楊躍是你們警方的人,對吧?”
警察們沒否認。
冷俊嗬嗬,“果然啊!”
“那小子,也是運氣好,還沒做筆錄,電話打來了,你們抓了我,不然,我哪怕不能脫身,好歹也不用被槍斃,磨出一個無期徒刑不是沒可能,再表現好點,減減刑,說不得二十年後就出來了。”
警察一拍桌子,“你一個連環殺人犯還想無期還想減刑,做什麽春秋大夢呢!”
老馬把這話當笑話說給楊躍聽。
正要和楊躍李欣道別的李玲律師卻道:“不是沒可能的。”
看幾人詫異,李玲道:“死刑,也是存在停止執行的情況的。”
“一,在執行前發現判決可能有錯誤的。”
“二,在執行前罪犯揭發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懷孕。”
“我聽了馬警官剛剛的話,大致推測,那位精明的罪犯,應該是想利用第一條。”
老馬搖頭,”都證據確鑿了還怎麽可能有錯誤。”
李玲反問,“如果他反起訴楊先生的誣告呢?楊先生是為了幫你們警方,你們警方定然會想方設法幫他作證減罰吧?”
老馬點頭,這是自然。
楊躍可是攔下冷俊的大功臣!
李玲笑得含蓄,眼神卻伶俐,“他隻要抓住這一點,不斷以不符楊先生判罰為由上訴,法官總會看到他身上的委屈的。”
“那個時候,法官不管出於哪方麵考慮,都要思考一個問題,判決,是否有誤!”
隻能說,不愧是律師,把冷俊的想法看得透透的。
楊躍李欣乃至老馬這個警察,都不由冷汗直冒。
“險些,好心辦壞事了!”
一個不管怎麽看都是必死的人,要是因為他一番操作反倒能活,楊躍得吐血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