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呈沒說話,他也想知道這個江還到底從哪冒出來的。
「你說這個我倒是想起來了,你的車。車是被撬的,我看溜門撬鎖的手法還挺高,指紋擦得幹幹淨淨,但我從車後座提取了拭子,上麵全是漂白水,一丁點dna沒剩。
不得不說這個江還是個人物,換了我,我都沒那麽大能耐,把兩個警察甩開以後,還能回到初始地點撬車,偷東西,擦指紋,而且還記得用漂白水破壞dna,還真是個人才,你把他逮回來了記得通知我一聲,我一定要見見。」
應呈涼涼瞪了回去:「不是能耐。是膽量,是心理。這小子很有可能提前把一切都算好了,他穿著長袖就是為了隔離dna,就連拿來包針筒的紙巾都做到了不留指紋,洗車的漂白水估計也是提前準備好的,還有帶我們走的路線,都是設計過的,要不是秦一樂記路,我拐上兩個彎就不知道自己在哪,別說是逮他了,我可能回都回不來。」
「對了張叔,分局那邊有沒有消息?」
「在找了,還沒結果。城西那一塊跟迷宮似的,他在那就是隻耗子,走街串巷的,太難找了。
我讓人留意著呢,應該跑不了。還有,馮小月那邊我已經發了通知,她租的房子沒有回去過的跡象,我們分局有人在盯著,車站還有城西幾個大的路口也有人去了,總之別冒頭,隻要有點跡象我們就能逮住。」
「行,您勞駕,一定要盡早把這倆人都逮回來,江還這小子太可疑了,背後肯定有事。」
老張點了點頭,手機裏催著找人的信息已經發出去了。
「對了,你還有什麽有用的沒有?」
徐帆連忙繼續說道:「有,死者的衣服。首先,衣服腰部位置那一點血跡,經化驗為死者本人的血跡,符合我們最開始的猜測,應該是注射毒品後沒有按壓針眼止血。
其次,衣服背後位置還檢查出了成片的不明粉塵,經鑑定,是普通的泥。
按照死者這個背景,一般來說他後背這個位置,不應該沾上泥,這說不通,除非……」
「除非拋屍。這樣一來,死者呈下沉狀的屍斑也能解釋了。」
會議室裏一時寂靜,良久,葉青舟才笑了一聲:「那你意思是拋了屍,等屍斑形成後再給撿回來?這不腦子有病嗎?幹嘛?拋屍鍛鍊身體?以鄭遠峰的性格來看,他絕對不可能幹出這種自己打自己臉的事。」
應呈被他這直白的說法逗樂,眼一瞥,就見坐在角落裏的秦一樂正以奧特曼放射線的姿勢端端正正舉著手,更樂了:「秦一樂!幹嘛呢!手放下!有話就說有屁就放,還當你在念書呢?」
因為破案的壓力不斷激增而一時沉默的會議室終於露出了一絲輕鬆愉悅的笑意,秦一樂有點尷尬地撓了撓後腦勺,也跟著笑了笑:「我是覺得這事合理。因為如果三點四十五分,203包廂的人急匆匆跑了出來,那老闆鄭遠峰肯定也在那個時候就知道了這件事,如果我是他,那我應該從那個時候就開始處理現場和屍體了。
而六點多的時候,這事上了熱搜,文章裏還有圖片,我一定會意識到再怎麽摘,也不可能完全把我自己摘出去,隻能再把屍體撿回來,裝作什麽事情都跟我沒關係,隻是有人在我的地盤上殺了人,也是有可能的事,總之就是一句話,兩害相較取其輕。」
反正熱搜已經定死了這案子跟他有關係,與其被警方抓到他拋屍,還不如讓警方相信他隻是被犯罪分子借用了地方的冤大頭。
至於清理現場?
他也可以全推到兇手頭上,反正咬死了就是跟他沒關係。
應呈叩了叩桌子,不置可否,隻扭頭先問顧宇哲:「戶籍警那邊有沒有回電話?」
「回了,說是馮小月的背景出來了,江還的我也讓查了,但是戶籍那邊隻是入了個檔,因為查了失蹤人口報案,沒符合的,我估摸著這是個假名,我們也沒dna或者指紋,不好查,我就讓他們先留意了。」
「那馮小月呢?」
「馮小月,二十九歲,特困縣出身的大學生,家裏的情況比較複雜,也聯繫不上,估計是個連電話都沒有的山窩窩,戶籍那邊聯繫當地警方協助去查她家裏的情況了,具體得等上幾天,也沒個準。
至於她本人,她是七年前來我們蘭城的,因為被抓了兩次,留了案底,兩次都是男朋友來接回去的,這個男朋友應該是個皮條客,叫何洋。」
葉青舟突然打斷,往前一仰重複了一遍:「誰?何洋?」
顧宇哲被他嚇了一跳,結結巴巴「啊」了一聲,點了點頭。
「這小子……是鄭遠峰集團裏的骨幹啊。鄭遠峰所有的生意他都摻一腿。這麽說來,這個馮小月可能也跟他有關係!」
應呈手指在桌上輕叩,頓了頓:「顧崽,接著說。」
他點頭,語速都快了不少:「馮小月後來不賣陰了,進了金都做陪酒女,起了個洋名叫琳達,一個月工資才一千八百塊錢,但是有零散的進帳,不確定是陪酒的回扣還是嫖資,總之總共月入五千多,其中每個月十五號,會固定給家裏打五千。
也就是說,她每月的生活費還不到一千塊錢。一年前,這種零散的進帳突然變少,她的收入不到三千,但依然每個月固定給家裏打五千塊錢。」
陸薇薇忍不住咂舌:「特困縣出個大學生不容易吧,她怎麽會賣陰呢?而且,她哪來的錢往家寄?」
「你說這個我倒是想起來了,你的車。車是被撬的,我看溜門撬鎖的手法還挺高,指紋擦得幹幹淨淨,但我從車後座提取了拭子,上麵全是漂白水,一丁點dna沒剩。
不得不說這個江還是個人物,換了我,我都沒那麽大能耐,把兩個警察甩開以後,還能回到初始地點撬車,偷東西,擦指紋,而且還記得用漂白水破壞dna,還真是個人才,你把他逮回來了記得通知我一聲,我一定要見見。」
應呈涼涼瞪了回去:「不是能耐。是膽量,是心理。這小子很有可能提前把一切都算好了,他穿著長袖就是為了隔離dna,就連拿來包針筒的紙巾都做到了不留指紋,洗車的漂白水估計也是提前準備好的,還有帶我們走的路線,都是設計過的,要不是秦一樂記路,我拐上兩個彎就不知道自己在哪,別說是逮他了,我可能回都回不來。」
「對了張叔,分局那邊有沒有消息?」
「在找了,還沒結果。城西那一塊跟迷宮似的,他在那就是隻耗子,走街串巷的,太難找了。
我讓人留意著呢,應該跑不了。還有,馮小月那邊我已經發了通知,她租的房子沒有回去過的跡象,我們分局有人在盯著,車站還有城西幾個大的路口也有人去了,總之別冒頭,隻要有點跡象我們就能逮住。」
「行,您勞駕,一定要盡早把這倆人都逮回來,江還這小子太可疑了,背後肯定有事。」
老張點了點頭,手機裏催著找人的信息已經發出去了。
「對了,你還有什麽有用的沒有?」
徐帆連忙繼續說道:「有,死者的衣服。首先,衣服腰部位置那一點血跡,經化驗為死者本人的血跡,符合我們最開始的猜測,應該是注射毒品後沒有按壓針眼止血。
其次,衣服背後位置還檢查出了成片的不明粉塵,經鑑定,是普通的泥。
按照死者這個背景,一般來說他後背這個位置,不應該沾上泥,這說不通,除非……」
「除非拋屍。這樣一來,死者呈下沉狀的屍斑也能解釋了。」
會議室裏一時寂靜,良久,葉青舟才笑了一聲:「那你意思是拋了屍,等屍斑形成後再給撿回來?這不腦子有病嗎?幹嘛?拋屍鍛鍊身體?以鄭遠峰的性格來看,他絕對不可能幹出這種自己打自己臉的事。」
應呈被他這直白的說法逗樂,眼一瞥,就見坐在角落裏的秦一樂正以奧特曼放射線的姿勢端端正正舉著手,更樂了:「秦一樂!幹嘛呢!手放下!有話就說有屁就放,還當你在念書呢?」
因為破案的壓力不斷激增而一時沉默的會議室終於露出了一絲輕鬆愉悅的笑意,秦一樂有點尷尬地撓了撓後腦勺,也跟著笑了笑:「我是覺得這事合理。因為如果三點四十五分,203包廂的人急匆匆跑了出來,那老闆鄭遠峰肯定也在那個時候就知道了這件事,如果我是他,那我應該從那個時候就開始處理現場和屍體了。
而六點多的時候,這事上了熱搜,文章裏還有圖片,我一定會意識到再怎麽摘,也不可能完全把我自己摘出去,隻能再把屍體撿回來,裝作什麽事情都跟我沒關係,隻是有人在我的地盤上殺了人,也是有可能的事,總之就是一句話,兩害相較取其輕。」
反正熱搜已經定死了這案子跟他有關係,與其被警方抓到他拋屍,還不如讓警方相信他隻是被犯罪分子借用了地方的冤大頭。
至於清理現場?
他也可以全推到兇手頭上,反正咬死了就是跟他沒關係。
應呈叩了叩桌子,不置可否,隻扭頭先問顧宇哲:「戶籍警那邊有沒有回電話?」
「回了,說是馮小月的背景出來了,江還的我也讓查了,但是戶籍那邊隻是入了個檔,因為查了失蹤人口報案,沒符合的,我估摸著這是個假名,我們也沒dna或者指紋,不好查,我就讓他們先留意了。」
「那馮小月呢?」
「馮小月,二十九歲,特困縣出身的大學生,家裏的情況比較複雜,也聯繫不上,估計是個連電話都沒有的山窩窩,戶籍那邊聯繫當地警方協助去查她家裏的情況了,具體得等上幾天,也沒個準。
至於她本人,她是七年前來我們蘭城的,因為被抓了兩次,留了案底,兩次都是男朋友來接回去的,這個男朋友應該是個皮條客,叫何洋。」
葉青舟突然打斷,往前一仰重複了一遍:「誰?何洋?」
顧宇哲被他嚇了一跳,結結巴巴「啊」了一聲,點了點頭。
「這小子……是鄭遠峰集團裏的骨幹啊。鄭遠峰所有的生意他都摻一腿。這麽說來,這個馮小月可能也跟他有關係!」
應呈手指在桌上輕叩,頓了頓:「顧崽,接著說。」
他點頭,語速都快了不少:「馮小月後來不賣陰了,進了金都做陪酒女,起了個洋名叫琳達,一個月工資才一千八百塊錢,但是有零散的進帳,不確定是陪酒的回扣還是嫖資,總之總共月入五千多,其中每個月十五號,會固定給家裏打五千。
也就是說,她每月的生活費還不到一千塊錢。一年前,這種零散的進帳突然變少,她的收入不到三千,但依然每個月固定給家裏打五千塊錢。」
陸薇薇忍不住咂舌:「特困縣出個大學生不容易吧,她怎麽會賣陰呢?而且,她哪來的錢往家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