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妖走上前說:「你好,姐姐,我想做個律師諮詢,請問你有經驗豐富的律師推薦嗎?」
「你想做諮詢?」前台也沒看不起它是個小孩子,招呼著它進門說:「你先進來請坐吧。」
桃妖跟著前台進門,在前台旁邊的會客桌坐下。
前台倒了一杯水過來說:「請喝水。」
桃妖端起一次性杯子喝了口水,前台才坐下來說:「小朋友,你是碰到什麽困難了嗎?」
「是的。」桃妖點頭說,「我的家人不給我上學,也不願意撫養我,從我會走路開始,就要幹全家的家務活,給家裏人做飯洗衣服,被父親繼母跟爺爺奶奶當做出氣筒,還有他們不願意給我付上學的學費,我得去找兼職做手工賺錢給自己交學費,之前我爺爺奶奶還想把我賣給一個快四十歲的傻子做媳婦兒,請問這種情況,可以找律師幫忙和家裏人斷絕關係嗎?」
前台聽完桃妖的敘述,滿臉同情,說:「這我不太清楚,你等會兒啊,我去找人幫你問問。」
桃妖說:「謝謝姐姐,我知道你們律師做諮詢要收費,為了賺取律師的諮詢費,我特別跑去工地搬磚,賺了兩千塊錢,你能幫我請一個好一點的律師嗎?」
「什麽?去工地搬磚?」前台看著眼前的小孩,最多就十一二歲,竟然為了賺取諮詢費跑去搬磚,看來她的家人一定很喪心病狂。
因為同情桃妖,前台跑回自己的電腦麵前,在律所的群聊裏將朱雨藍的情況轉述給律師們,希望看在這個孩子這麽可憐的份上,能有比較厲害的律師挺身而出。
果然這話一出,有幾個不是那麽忙的律師好奇地過來前台,看看到底是什麽樣的孩子,讓見多識廣的前台文員那麽義憤填膺。
幾位律師看到桃妖的樣子有些震驚,因為情況確實不太好,從外表就能看出在家裏不受寵,不過人不可貌相,一切還有等深入的交談才能下結論。
「你就是要來做諮詢的小朋友嗎?」
桃妖點點頭說:「是的。」
幾位律師坐到桃妖的對麵說:「小朋友,你今年幾歲,覺悟挺高的,知道有事情找律師幫忙。」
桃妖說:「我今年十五歲了。」
「十五歲?」對麵幾位律師大跌眼鏡,因為完全看不出它的外表像一個進入青春期的孩子。
如果對麵的孩子沒謊報年齡,要麽是身體有毛病,要麽就是嚴重的營養不良。
桃妖說:「你們不信的話,我可以把戶口本給你們看。」
說著它打開背包,把裏麵的戶口本拿出來遞給對麵的律師。
幾個律師傳閱完戶口本,這才開始重視桃妖的事情,將戶口本還給它,說:「走吧,我們到裏麵的會客室談談,這裏是前台,人來人往的不好交流。」
桃妖馬上站起來說:「好的。」
它跟幾位律師走進律所辦公區域的會客室。
關上門之後,幾位律師才說:「小朋友再把你的具體情況說說。」
桃妖花費了點時間,又重新把朱家人如何虐待委託人的事說一遍,然後提出自己的述求:「這種情況下,如果我能拿出這十幾年來,自己養活自己的證據,可以脫離這個家麽?並且以後不承擔父母的贍養責任。」
幾個律師聽完對朱雨藍的遭遇深表同情,但都搖頭嘆息說:「非常遺憾,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會因為父母沒有盡到撫養兒女的責任而免除,這義務是基於父母子女之間的親權關係而產生,不帶任何附加條件,兒女必須履行,哪怕被父母遺棄的子女,在成年後遺棄自己的父母找上們都需要履行這項職責,所以即便你能找到對方虐待你的證據,法律最多剝奪你父母的撫養權或者監護權,但這些權利被剝奪之後,在他們年老失去勞動力時,你依舊需要履行自己的贍養義務。」
桃妖鬱悶道:「被遺棄子女必須贍養遺棄自己的人,這法律真的合理?確定不是罪惡的保護傘?這樣的法律條例是在縱容壞人犯罪吧。」
幾個律師異口同聲地嘆氣,然後有位律師站出來向桃妖解釋:「這也是沒辦法的事,雖然在大部分情感上,沒人願意發生這樣的事,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這也許跟我們的國情有關係,畢竟流傳了幾千年的孝道文化滲透在生活的方方麵麵,立法的時候自然也會考慮這方麵的問題。」
因為眼前的孩子馬上年滿十六周歲,可以承擔民事能力,他們也沒有將對方當成小孩子,盡心盡力給桃妖做解釋。
「你說你被遺棄了,你被虐待了,就算有證據,人家一句『生恩大於天』,把你架在火上烤,你能怎麽辦?法官在判這類案件的時候會綜合考慮這方麵的問題,往往不能給你一個滿意的判決結果,所以這個條例應該是一個法律漏洞。」
「但這個漏洞,也可以說不是漏洞,因為法律隻能做到相對公平,是無法做到絕對公平的,要考慮的問題太多了,畢竟不是所有的兒女都是好人。」
「你看我給你舉個例子,萬一父母在兒女年幼時已經盡到撫養義務,結果等到他們年老時,兒女白眼狼,不想承擔贍養義務,突然以『父母未盡到撫養義務』將父母告上法庭,請求法官撤銷他們的贍養義務,同時想辦法找人為自己作證,別管這證據是真是假,萬一被他們得逞了,而法律沒有強製規定這項義務,豈不是便宜了這樣的白眼狼?所以當沒有這項法律時,壞人依舊能鑽空子,並且空子更多。」
「你想做諮詢?」前台也沒看不起它是個小孩子,招呼著它進門說:「你先進來請坐吧。」
桃妖跟著前台進門,在前台旁邊的會客桌坐下。
前台倒了一杯水過來說:「請喝水。」
桃妖端起一次性杯子喝了口水,前台才坐下來說:「小朋友,你是碰到什麽困難了嗎?」
「是的。」桃妖點頭說,「我的家人不給我上學,也不願意撫養我,從我會走路開始,就要幹全家的家務活,給家裏人做飯洗衣服,被父親繼母跟爺爺奶奶當做出氣筒,還有他們不願意給我付上學的學費,我得去找兼職做手工賺錢給自己交學費,之前我爺爺奶奶還想把我賣給一個快四十歲的傻子做媳婦兒,請問這種情況,可以找律師幫忙和家裏人斷絕關係嗎?」
前台聽完桃妖的敘述,滿臉同情,說:「這我不太清楚,你等會兒啊,我去找人幫你問問。」
桃妖說:「謝謝姐姐,我知道你們律師做諮詢要收費,為了賺取律師的諮詢費,我特別跑去工地搬磚,賺了兩千塊錢,你能幫我請一個好一點的律師嗎?」
「什麽?去工地搬磚?」前台看著眼前的小孩,最多就十一二歲,竟然為了賺取諮詢費跑去搬磚,看來她的家人一定很喪心病狂。
因為同情桃妖,前台跑回自己的電腦麵前,在律所的群聊裏將朱雨藍的情況轉述給律師們,希望看在這個孩子這麽可憐的份上,能有比較厲害的律師挺身而出。
果然這話一出,有幾個不是那麽忙的律師好奇地過來前台,看看到底是什麽樣的孩子,讓見多識廣的前台文員那麽義憤填膺。
幾位律師看到桃妖的樣子有些震驚,因為情況確實不太好,從外表就能看出在家裏不受寵,不過人不可貌相,一切還有等深入的交談才能下結論。
「你就是要來做諮詢的小朋友嗎?」
桃妖點點頭說:「是的。」
幾位律師坐到桃妖的對麵說:「小朋友,你今年幾歲,覺悟挺高的,知道有事情找律師幫忙。」
桃妖說:「我今年十五歲了。」
「十五歲?」對麵幾位律師大跌眼鏡,因為完全看不出它的外表像一個進入青春期的孩子。
如果對麵的孩子沒謊報年齡,要麽是身體有毛病,要麽就是嚴重的營養不良。
桃妖說:「你們不信的話,我可以把戶口本給你們看。」
說著它打開背包,把裏麵的戶口本拿出來遞給對麵的律師。
幾個律師傳閱完戶口本,這才開始重視桃妖的事情,將戶口本還給它,說:「走吧,我們到裏麵的會客室談談,這裏是前台,人來人往的不好交流。」
桃妖馬上站起來說:「好的。」
它跟幾位律師走進律所辦公區域的會客室。
關上門之後,幾位律師才說:「小朋友再把你的具體情況說說。」
桃妖花費了點時間,又重新把朱家人如何虐待委託人的事說一遍,然後提出自己的述求:「這種情況下,如果我能拿出這十幾年來,自己養活自己的證據,可以脫離這個家麽?並且以後不承擔父母的贍養責任。」
幾個律師聽完對朱雨藍的遭遇深表同情,但都搖頭嘆息說:「非常遺憾,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會因為父母沒有盡到撫養兒女的責任而免除,這義務是基於父母子女之間的親權關係而產生,不帶任何附加條件,兒女必須履行,哪怕被父母遺棄的子女,在成年後遺棄自己的父母找上們都需要履行這項職責,所以即便你能找到對方虐待你的證據,法律最多剝奪你父母的撫養權或者監護權,但這些權利被剝奪之後,在他們年老失去勞動力時,你依舊需要履行自己的贍養義務。」
桃妖鬱悶道:「被遺棄子女必須贍養遺棄自己的人,這法律真的合理?確定不是罪惡的保護傘?這樣的法律條例是在縱容壞人犯罪吧。」
幾個律師異口同聲地嘆氣,然後有位律師站出來向桃妖解釋:「這也是沒辦法的事,雖然在大部分情感上,沒人願意發生這樣的事,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這也許跟我們的國情有關係,畢竟流傳了幾千年的孝道文化滲透在生活的方方麵麵,立法的時候自然也會考慮這方麵的問題。」
因為眼前的孩子馬上年滿十六周歲,可以承擔民事能力,他們也沒有將對方當成小孩子,盡心盡力給桃妖做解釋。
「你說你被遺棄了,你被虐待了,就算有證據,人家一句『生恩大於天』,把你架在火上烤,你能怎麽辦?法官在判這類案件的時候會綜合考慮這方麵的問題,往往不能給你一個滿意的判決結果,所以這個條例應該是一個法律漏洞。」
「但這個漏洞,也可以說不是漏洞,因為法律隻能做到相對公平,是無法做到絕對公平的,要考慮的問題太多了,畢竟不是所有的兒女都是好人。」
「你看我給你舉個例子,萬一父母在兒女年幼時已經盡到撫養義務,結果等到他們年老時,兒女白眼狼,不想承擔贍養義務,突然以『父母未盡到撫養義務』將父母告上法庭,請求法官撤銷他們的贍養義務,同時想辦法找人為自己作證,別管這證據是真是假,萬一被他們得逞了,而法律沒有強製規定這項義務,豈不是便宜了這樣的白眼狼?所以當沒有這項法律時,壞人依舊能鑽空子,並且空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