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被吃絕戶的二女兒3
快穿,女將軍,為了救爹我穿越了 作者:麻小小小小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思響聽到思蓉拒絕,先是一愣。
這些年,無論思響提出什麽要求,思蓉都沒有拒絕過她。
不過她也沒有多想,應該是真的有事,脫不開身。
“怎麽啦,是有什麽事情嗎?”思響在電話那頭問思蓉。
“的確是有事,公司這邊出了點問題,這幾天我應該會很忙,可能連家都回不去。”
聽見思蓉的話,思響把心放到了肚子裏。
“哦哦,那你忙吧,正事要緊。孩子我讓爸媽幫忙帶幾天。”
“好的。”沒等思響再說其他的,思蓉就掛斷了電話。
思蓉當然沒有去公司,今天是休息日,公司裏一個人都沒有。
她開車來到了,一家自己經常去的港式茶餐廳。
長期的加班工作,導致思蓉的腸胃不是很好。
這家茶餐廳的吃食,口味清淡,不會加太多的調料。很適合思蓉的口味。
服務員把她帶到思蓉常去的那個包間,思蓉也沒有看菜單,讓服務員按照之前常點的那幾樣上就行。
坐在包間的落地窗前,看著窗外的風景,思蓉問571.
“571,原主除了要遠離他們,就沒有別的什麽願望了嗎?
這個願望很好實現的,隨便找個借口出國就行。”
【宿主,她還要一個自己的孩子來著。】
“呃,除了這個呢,她的財產以後怎麽安排也沒說啊?”
思蓉大致的整理了一下,思戎名下的財產,她從24歲那年就開始拿年薪了,而且年薪過百萬。
今年她26歲,加上她上學期間做得小投資,林林總總加到一起有三百多萬。
這些錢大部分都用在給家裏人換房子了。
思父思母原來住的一套普通的職工家屬樓,思戎24歲那年給他們買下了,本市地段最好的一套大平層。
加上裝修就有一百多萬。
要知道思戎24歲的時候才2003年,那個時候的一百萬是很多的錢。
思父思母搬過來之後,大姐和大姐夫就領著孩子住在老人原來的舊房子裏麵。
沒過一年,大姐就以大姐夫經常出差,她想離老人近一點的借口,把那套房子給賣掉了。
在思父思母現在住的這棟樓裏,挑了一套小戶型的兩居室。
當然買這套房子的差價也是思戎給補上的。
再加上思戎現在自己住著的那套小公寓,這三百多萬就不剩下多少了。
思蓉翻看著原主的記憶,當時給父母買這套大平層的時候,落戶的是原主的名字。
剛才整理東西的時候,思蓉也沒細看,把各種產權和股票證書一股腦的都放進了空間裏麵。
現在用意識翻看一下,還好父母那套房子的房產證也在裏麵。
【宿主,剛剛和原主溝通了一下,她也不知道要怎麽辦才好。】
“原主一直都在?”
【是的,宿主。】
【你每次做任務的時候,原主都在意識空間裏麵看著,等到你做完任務之後,給出評分他們才會消失。】
“那她這個就有些難辦了,她給出的願望太模糊了啊,我要怎麽做才能讓她滿意啊?
你再問問她有沒有什麽夢想之類的。”
【蓉蓉,原主說她真的不知道,這些年她就長了個賺錢的腦子,一心帶著家裏人過上好日子。
其他的真沒有想過。
她想成為很厲害的人,但是也不想報複他們,同樣不想讓他們繼續吸她的血了。
她真的很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孩子,到時候把財產都給她,如果實在為難那就最後捐給國家吧。】
聽到571傳達過來的請求,思蓉頭疼。
你讓她幫忙做什麽都行,但是她不想生小孩啊。
“就是把自己過得很好,但是讓她的家人幹看著卻占不到便宜唄?”
【呃~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吃了口香甜軟糯的砂鍋粥,思蓉的心情稍微變好了一點。
好吧,不想這些了,先把眼前的事情處理好。
思蓉盤算了一下,現在手裏能動用的現金還有三十多萬。
她們公司也有跨國業務,她可以先申請調到國外去發展。
既然原主不要思蓉去報複她的家人,那就先不管她們。
思蓉倒是不覺得原主聖母或者是玻璃心。
也許是有原主記憶的緣故,思蓉多少能理解她。
試想一下,當你還在不懂事的年紀,身邊的爸媽就一直和你說,‘咱們家和別人家不一樣,你長大了要照顧姐姐。
你大姐腿腳不好,已經很可憐了,那像是你身體健全,學習又好。’
這些心理暗示,無時無刻的充斥在思戎的世界裏。
長期的不公平,不會讓原主覺得有什麽需要反抗的地方。
好像照顧大姐,就是她的使命,也是天經地義特別尋常的事情。
你說他們特意去給思戎洗腦嗎,其實也不是。
因為思父思母心裏本來就是這麽想的,他們從來也沒有覺得自己是偏心的。
生完大女兒之後,他們也沒有什麽特別的想法,就是正常的生孩子,正常的帶唄。
誰家不是這樣的。
等到國家宣傳讓適齡兒童去吃糖丸的時候,思母還特別不懈的說。
我們打小也沒吃這個糖丸什麽的,不也長得挺好,淨整這些沒用的。
有那個錢給我割上二兩肉吃她不香嗎。
等到發現孩子腿真的出現毛病了才開始後悔。
尤其是知道那個糖丸是免費的,這個愧疚心就更重了。
從此大女兒在他們心裏才開始不一樣起來。
生思戎的時候,想著的是要個男孩,先開花後結果,這個花都開了,應該是結果的時候了。
結果又是個閨女,不過還好是個身體健康的。
那麽對待身體有殘疾的姐姐,這個妹妹自然要做到謙讓一些了。
為人父母的,不都是心疼那個比較弱的孩子嗎,這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嗎?
總不能讓他們跟著小女兒,吃香的喝辣的,然後看著大女兒辛苦的過日子吧。
當然是一家人,大家都能過得好才對嘛。
其實他們隻是把自己對大女兒的愧疚和補償,轉嫁到了思戎身上。
讓他這個小女兒代替他們去補償,不是因為我們的疏忽,才導致你殘疾的嗎?
沒事,那我們再生一個孩子,以後照顧你。
不是因為腿腳不好,找不到好工作嗎?
沒事,讓你妹妹賺錢給你花。
這些年,無論思響提出什麽要求,思蓉都沒有拒絕過她。
不過她也沒有多想,應該是真的有事,脫不開身。
“怎麽啦,是有什麽事情嗎?”思響在電話那頭問思蓉。
“的確是有事,公司這邊出了點問題,這幾天我應該會很忙,可能連家都回不去。”
聽見思蓉的話,思響把心放到了肚子裏。
“哦哦,那你忙吧,正事要緊。孩子我讓爸媽幫忙帶幾天。”
“好的。”沒等思響再說其他的,思蓉就掛斷了電話。
思蓉當然沒有去公司,今天是休息日,公司裏一個人都沒有。
她開車來到了,一家自己經常去的港式茶餐廳。
長期的加班工作,導致思蓉的腸胃不是很好。
這家茶餐廳的吃食,口味清淡,不會加太多的調料。很適合思蓉的口味。
服務員把她帶到思蓉常去的那個包間,思蓉也沒有看菜單,讓服務員按照之前常點的那幾樣上就行。
坐在包間的落地窗前,看著窗外的風景,思蓉問571.
“571,原主除了要遠離他們,就沒有別的什麽願望了嗎?
這個願望很好實現的,隨便找個借口出國就行。”
【宿主,她還要一個自己的孩子來著。】
“呃,除了這個呢,她的財產以後怎麽安排也沒說啊?”
思蓉大致的整理了一下,思戎名下的財產,她從24歲那年就開始拿年薪了,而且年薪過百萬。
今年她26歲,加上她上學期間做得小投資,林林總總加到一起有三百多萬。
這些錢大部分都用在給家裏人換房子了。
思父思母原來住的一套普通的職工家屬樓,思戎24歲那年給他們買下了,本市地段最好的一套大平層。
加上裝修就有一百多萬。
要知道思戎24歲的時候才2003年,那個時候的一百萬是很多的錢。
思父思母搬過來之後,大姐和大姐夫就領著孩子住在老人原來的舊房子裏麵。
沒過一年,大姐就以大姐夫經常出差,她想離老人近一點的借口,把那套房子給賣掉了。
在思父思母現在住的這棟樓裏,挑了一套小戶型的兩居室。
當然買這套房子的差價也是思戎給補上的。
再加上思戎現在自己住著的那套小公寓,這三百多萬就不剩下多少了。
思蓉翻看著原主的記憶,當時給父母買這套大平層的時候,落戶的是原主的名字。
剛才整理東西的時候,思蓉也沒細看,把各種產權和股票證書一股腦的都放進了空間裏麵。
現在用意識翻看一下,還好父母那套房子的房產證也在裏麵。
【宿主,剛剛和原主溝通了一下,她也不知道要怎麽辦才好。】
“原主一直都在?”
【是的,宿主。】
【你每次做任務的時候,原主都在意識空間裏麵看著,等到你做完任務之後,給出評分他們才會消失。】
“那她這個就有些難辦了,她給出的願望太模糊了啊,我要怎麽做才能讓她滿意啊?
你再問問她有沒有什麽夢想之類的。”
【蓉蓉,原主說她真的不知道,這些年她就長了個賺錢的腦子,一心帶著家裏人過上好日子。
其他的真沒有想過。
她想成為很厲害的人,但是也不想報複他們,同樣不想讓他們繼續吸她的血了。
她真的很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孩子,到時候把財產都給她,如果實在為難那就最後捐給國家吧。】
聽到571傳達過來的請求,思蓉頭疼。
你讓她幫忙做什麽都行,但是她不想生小孩啊。
“就是把自己過得很好,但是讓她的家人幹看著卻占不到便宜唄?”
【呃~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吃了口香甜軟糯的砂鍋粥,思蓉的心情稍微變好了一點。
好吧,不想這些了,先把眼前的事情處理好。
思蓉盤算了一下,現在手裏能動用的現金還有三十多萬。
她們公司也有跨國業務,她可以先申請調到國外去發展。
既然原主不要思蓉去報複她的家人,那就先不管她們。
思蓉倒是不覺得原主聖母或者是玻璃心。
也許是有原主記憶的緣故,思蓉多少能理解她。
試想一下,當你還在不懂事的年紀,身邊的爸媽就一直和你說,‘咱們家和別人家不一樣,你長大了要照顧姐姐。
你大姐腿腳不好,已經很可憐了,那像是你身體健全,學習又好。’
這些心理暗示,無時無刻的充斥在思戎的世界裏。
長期的不公平,不會讓原主覺得有什麽需要反抗的地方。
好像照顧大姐,就是她的使命,也是天經地義特別尋常的事情。
你說他們特意去給思戎洗腦嗎,其實也不是。
因為思父思母心裏本來就是這麽想的,他們從來也沒有覺得自己是偏心的。
生完大女兒之後,他們也沒有什麽特別的想法,就是正常的生孩子,正常的帶唄。
誰家不是這樣的。
等到國家宣傳讓適齡兒童去吃糖丸的時候,思母還特別不懈的說。
我們打小也沒吃這個糖丸什麽的,不也長得挺好,淨整這些沒用的。
有那個錢給我割上二兩肉吃她不香嗎。
等到發現孩子腿真的出現毛病了才開始後悔。
尤其是知道那個糖丸是免費的,這個愧疚心就更重了。
從此大女兒在他們心裏才開始不一樣起來。
生思戎的時候,想著的是要個男孩,先開花後結果,這個花都開了,應該是結果的時候了。
結果又是個閨女,不過還好是個身體健康的。
那麽對待身體有殘疾的姐姐,這個妹妹自然要做到謙讓一些了。
為人父母的,不都是心疼那個比較弱的孩子嗎,這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嗎?
總不能讓他們跟著小女兒,吃香的喝辣的,然後看著大女兒辛苦的過日子吧。
當然是一家人,大家都能過得好才對嘛。
其實他們隻是把自己對大女兒的愧疚和補償,轉嫁到了思戎身上。
讓他這個小女兒代替他們去補償,不是因為我們的疏忽,才導致你殘疾的嗎?
沒事,那我們再生一個孩子,以後照顧你。
不是因為腿腳不好,找不到好工作嗎?
沒事,讓你妹妹賺錢給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