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肅,到處都種有罌粟花,每年五六月間,爛如錦繡,婦孺老幼,用竹刀和銅罐,刮漿熬煉;江、浙各地的客販,帶著銀子雲集甘肅。據提督索文說,僅此一項,各州縣每年的銷售額就有一百多萬兩。在我看來,就算沒有這麽多,也有大約三四十萬兩,隻會多不會少。這些銀子散布到窮鄉僻壤,讓遍地百姓也多少得些好處。我到任之初,樂督下發甘涼道侯廷樾關於抽收鴉片稅的條陳,大意是讓督署先期出示告示,設卡徵收販運罌粟的厘金;再命令地方州縣按畝收種戶的租稅,如有偷稅漏稅的,重治其罪。我看了之後大笑。侯廷樾是山西人,滿腦子生意經,隻知牟利,不知其害。於是親自擬定駁稿答覆:「本土種植鴉片仍然是朝廷禁止的行為,告示上怎麽說呢?設卡抽查,假如商販抗拒殺差,這不又是起釁根由嗎?按畝徵收,一定會減少正賦收入。以上種種,說明這個建議難以實行,不用再討論。」


    提督索文在甘州城設立卡局,委派武官和兵丁,和縣裏差役一起抽收。煙販於是慫恿農民聚眾滋鬧,將卡局拆毀,武官和兵丁也被打傷,卡局也隨之被撤銷。幸好,這件事與藩司衙門無關。


    候補歸德府同知那遜阿古拉,和樂督很有交情,這個人已經七十多歲了,還是口出大言,極盡吹噓。他上條陳說西寧口外的野馬川、大草灘兩個地方有空閑的牧場,可以招商墾種,大約可以開墾出幾千萬頃良田,到時候就不必再為每年的三百萬兩軍餉發愁;那些認種的農戶,先讓他們交認地費,就不下一百萬銀子。我想關外既然有如此膏腴的地方,為什麽當地的地方官從來不曾提起呢?道光年間,鄧廷楨先生以開墾見長,為什麽單單遺漏了這裏呢?


    我又詢問同仁,都認為他的話實在不可信。可是樂督相信,以為很有把握,就派升任秦州知州的張兆和代理同知的章桂文前往勘探。這兩個地方是野番出沒的地區,牧民的牧群經常被擄搶殆盡。他們這個時候深入勘探,假如遇到野番,絕無生理,可是又不敢畏懼不去。


    兩個月後,這兩個人回省城銷差,並且附上地圖說明,據他們說野馬川地方不大,逼近生番。西寧鎮派士兵護送他們前往察看,靠南邊的一塊,水草還很茂盛,靠北邊的一塊,水草全無。駐軍帶著武器放牧,尚且經常被野番劫殺,農民又怎敢到這麽危險的地方種田呢?他們詢問邊民,也沒有誰願意前往開墾。那遜阿古拉所說的挾資求墾者,更是一個也沒有。況且那裏氣溫很低,四月才解凍,七月就已降霜,即使勉強加以人工和糞肥,生長周期也太短,也不要指望有收成。至於大草灘,是委派甘州府知府沈壽曾勘探的,據說那裏根本就是沙漠,並無水草,根本沒有墾種的可能。我還怕他們調查得不仔細,於是致信提督索文,請他再派人調查一次。很快我就收到答覆,與委員所說的完全相同。可見那遜阿古拉完全是信口胡說,而樂督卻跟著捕風捉影——樂斌辦事,大多如此。


    又有人上條陳說可以開墾涼州滿綠牧場,樂督令我代替他致信寧夏將軍,命令副都統和莊浪城守尉調查,結果證明那依然是「畫餅充飢」。樂督不信,又親派涼州總兵調查,代理涼州的德總兵捏造數字報上來,提督索文直斥荒唐,證明他所指的牧場不但沒有所說的一百多裏,而且他所畫的圖,連方向都是錯的,可見不過是為討好上級罷了。


    戶部接到禦史建議,命令陝甘地區運米到京城,以緩解京城糧食的緊張。當時京師糧價奇貴,每斤老米——就是最粗糙的米——也賣到一千文,百姓生計艱難。樂督打算運米十萬石進京,交給八旗駐軍作為軍糧。於是一麵統計黃河沿線州縣的存糧,一麵縫製布袋;並派督府參將鬆齡,前往山西包頭察看路線,並打聽運費價格——每石需多少費用以及沿河水路上需要多少船隻。蘭州道恩麟托我向樂督說情,派他擔任押運官。部署粗定,隻等各州縣稟報糧數後,即日起運。


    很快我就接到鬆齡回復,說包頭積壓的糧食很多,如果運送到京,每石需運費一兩,照十萬石計算,就得十萬兩,甘肅拿不出這筆錢。樂督本想奏請借蒙古烏拉馱送,又擔心蒙古勒索賞金,這筆錢仍然拿不出來。恩麟又聽人說,沿途的水手很難約束,到京後交納糧食也要受到百般刁難,都不是容易辦的事,就到藩署大哭,真是莫名其妙。各縣報來的糧冊,都說糧食黴變所剩無幾——實際上是虧挪太甚,藉此掩飾。既然一無糧食,二無運費,這件事想不取消也不行了。


    清官不到頭


    甘肅應該發給傷亡官兵的撫恤金和賞銀,經過戶部批準的就有大約三十多萬兩,可是哪裏去弄這筆巨款呢?於是規定四百兩以上的分八年發放,二百兩以上的分四年發放,以鈔票和大錢搭配白銀髮放。一麵通知將軍、提督和總兵等照辦,一麵上報戶部。這樣算下來,每年不過兩三千兩。


    這裏有必要解釋一下什麽是大錢。你們現在還能見到的那種圓形方孔錢,每枚一文,我們那時叫製錢。太平軍興之後,軍費開支劇增,鑄錢的銅鉛原料不足,作為貴金屬的白銀通貨也奇缺。因此為籌措軍費,朝廷在發行官票寶鈔紙幣的同時,從鹹豐三年(1853)起先後鼓鑄(以一)當十、當五十、當百、當五百、當千的大錢,接著又增鑄(以一)當五的大錢,並擬鑄以一當二百、當三百、當四百的大錢三種。(以一)當百以上者名「鹹豐元寶」,(以一)當五十以下者名「鹹豐重寶」。各種銅大錢發行不久,因市麵折算日賤,流通漸形壅滯。如當千的大錢,隻作七百、八百文或五百、六百文售用;當五百者作三百、四百文售用。朝廷於鹹豐四年(1854)又收回(以一)當五百的大錢,當二百、當三百、當四百的三種大錢也同時停鑄;次年,再停鑄(以一)當一百、當五十的大錢。其後京城市麵流通,隻有(以一)當十、當五兩種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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