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治亂世當用重典,可是製造冤獄卻是要遭報應的。即用縣縣令張見田,刑法暴虐,胡亂殺人,結果在代理中江縣令時,被冤鬼捉住,在床上輾轉反側,口中喃喃有詞。張見田死後,他的妻子兒女流落成都,回不了貴州原籍。候補縣令李諤,以前在省裏審問嘓匪案,唯一的本領就是刑訊逼供,後來因欠下藩司庫中的款項,屢催不交,被彈劾撤職,勒令償還——處罰也算是很輕的了,可他竟然拿刀朝自己的胸上、肚子上砍了好幾刀,沒有死成,最後還是投井而死。候補縣令毛震壽在雙流抓獲嘓匪後,將犯人嚴刑拷打——這些都不算什麽,駭人聽聞的是他竟然將犯人扔進鍋裏煮了——大清律裏可沒有這樣的律例。
酷吏們羅鉗吉網[1],實在過分。我蒙受皇恩,掌管一省刑法,報告到我這裏來的,我一定不能容忍這種虐民行為;可是那些沒有申報到我這裏來的,我也沒有辦法禁止。我的繼室王夫人聽說四川的命案盜案特多,隻要一聽到官署西邊鞭撻犯人的聲音,就非常傷心難過,每天祈禱我能夠升官調離這裏——她實在是擔心我無心之間造下冤孽啊。
[1]「羅鉗吉網」,指酷虐誣陷。語出自《資治通鑑》:「李林甫欲除不附己者,重用酷吏羅希奭、吉溫,二人皆隨(李)林甫所欲深淺,鍛鍊成獄,無能自脫者,時人謂之『羅鉗吉網』。
到處都是狗咬狗
八月,我代理四川布政使。
藩司衙門款項不清已經不止一年,琦相接任總督後,奏請逐項清查。藩司陳士枚是我的同年,性情一向古板而固執,對錢穀之事一竅不通,每報告一項,都要被琦相駁回。督撫排班參見的時候,往往一說就是幾個時辰,可是意見仍然不能統一;意見相左,當然也就不能總是心平氣和。陳士枚覺得和琦相無法共事,我夾在中間也不好說什麽。幸好陳士枚不久就升任陝西巡撫,得以逃離這個讓他尷尬的地方。
我代理藩司後,見所辦款項的帳目,本來就沒寫清楚,根本無法核對。於是我就在藩司衙門的東花園設立清查局,派候補通判陸璣、候補知縣馮繼曾負責清查,又派熟悉文案的書吏帥學孔等人查卷清款。本衙門的帳目不全,就到總督衙門檔案室提取,總督衙門不全,就到外州縣提取,一定要弄清楚每一項支出用在哪一年用在哪裏,抓住線索一直追查到底。截至現在,庫中存款應是多少,稽查庫中如果數目相符,那麽這一項就算無誤;如果帳目中還有結餘,而庫中並無存款,那就一定要追究這筆錢因為何事而被挪用了,直到追還借款,這一項才算清楚。晝夜不停地清查了半年,將幾百項帳目全部釐清,我提請琦相覆核,並據實奏明皇上,由承辦書吏簽字畫押,保存在我的文件箱中以備稽查,所有承辦委員分別予以獎勵。
庫存原有閑款兩萬多兩,王兆琛任藩司時,不能約束子弟,這些人於是將這筆閑款提走一萬多兩,其中一個書吏就分了五千多兩。後來這個書吏因另外的事情被革職後不服,就到總督衙門揭發了這件事。琦相命令藩司衙門查辦此事,陳士枚交給成都知府怡昌審理,因為此案關係到高級官員監守自盜,罪名太大,主審官不敢追查到底。我清查庫款時,正好被革退的書吏又到總督衙門催審此案,琦相再次嚴令藩司衙門加快進度。我派知州羅次垣就在藩司衙門審理此案,終於查得官吏們貪贓自肥的具體情形,我勒令書吏限期退還贓款。贓款入庫後,我寫信給已任山西巡撫的王兆琛,並將書吏的供詞,還有已經入庫的款項帳目一併抄寄給他。王兆琛接到信後,派馬弁黃守備送來八千兩銀子,但在回信時仍然遮遮掩掩。我再次回信說:「書吏膽敢誣陷官員,罪在不赦,如果他敢誣陷您,我就詳細奏明聖上後徹查此事,還您一個清白。」王兆琛收信後非常恐懼,來信認錯並將尾項繳清,這個案子才算了結。事後,我用附片奏明了皇上。
犍為縣縣令朱在東因為一個案子被撤職,經後任查出虧空正雜款項共九萬多兩。朱在東揚言告到北京去,原因是歷任將軍、總督、「兩司」以及各道府都收過他的饋贈,縣衙中有帳可查,現在鬧了虧空,要賠大家一起賠。琦相因為這起案件牽涉封疆大吏和各方大員,感覺無從下手,陳士枚更是畏首畏尾,一拖就是小半年。我對琦相說:「夜長夢多日久生變,這個案子,如果我們不搶在前麵參奏皇上,一旦讓姓朱的搶在前麵,我們就被動了;到時候就算再參奏,那也成了被控後的反控——皇上就會懷疑我們的彈劾是事後捏造的。」琦相考慮了幾天,然後對我說:「您說的有道理。」於是就立即奏明皇上,請求將朱某撤職並限期歸還虧空款項,等到欠款歸庫後,再懇求皇上開恩免罪,用語也極為平淡。
但是,這筆款項數目實在太大,靠朱在東一個人肯定難以還上。鹽道吳我鷗和朱在東是同年,在京城時兩人關係非常密切,犍為縣的鹽務屬吳我鷗專管,朱在東除了通常陋規外,還經常額外有饋贈,以增進感情。等到事情敗露後,朱在東首先揭發的就是吳我鷗。吳我鷗非常難堪,坐著轎子前去拜訪朱在東,朱在東也不出來迎接,而是頭上戴著白色的繡花氈帽,身上穿著綠色的袍子,大模大樣地坐在榻上見吳我鷗,讓吳我鷗更加無地自容且毫無辦法。
我將建昌道林樹恆調到省城,將朱在東的行為告訴林道台,讓他開導開導朱在東。林樹恆是朱在東的頂頭上司,平時與朱在東的關係也不錯,這個時候當然不能置身事外。幾天後,林樹恆對我說:「朱縣令想見您,您認為可以嗎?」我回答說行。
酷吏們羅鉗吉網[1],實在過分。我蒙受皇恩,掌管一省刑法,報告到我這裏來的,我一定不能容忍這種虐民行為;可是那些沒有申報到我這裏來的,我也沒有辦法禁止。我的繼室王夫人聽說四川的命案盜案特多,隻要一聽到官署西邊鞭撻犯人的聲音,就非常傷心難過,每天祈禱我能夠升官調離這裏——她實在是擔心我無心之間造下冤孽啊。
[1]「羅鉗吉網」,指酷虐誣陷。語出自《資治通鑑》:「李林甫欲除不附己者,重用酷吏羅希奭、吉溫,二人皆隨(李)林甫所欲深淺,鍛鍊成獄,無能自脫者,時人謂之『羅鉗吉網』。
到處都是狗咬狗
八月,我代理四川布政使。
藩司衙門款項不清已經不止一年,琦相接任總督後,奏請逐項清查。藩司陳士枚是我的同年,性情一向古板而固執,對錢穀之事一竅不通,每報告一項,都要被琦相駁回。督撫排班參見的時候,往往一說就是幾個時辰,可是意見仍然不能統一;意見相左,當然也就不能總是心平氣和。陳士枚覺得和琦相無法共事,我夾在中間也不好說什麽。幸好陳士枚不久就升任陝西巡撫,得以逃離這個讓他尷尬的地方。
我代理藩司後,見所辦款項的帳目,本來就沒寫清楚,根本無法核對。於是我就在藩司衙門的東花園設立清查局,派候補通判陸璣、候補知縣馮繼曾負責清查,又派熟悉文案的書吏帥學孔等人查卷清款。本衙門的帳目不全,就到總督衙門檔案室提取,總督衙門不全,就到外州縣提取,一定要弄清楚每一項支出用在哪一年用在哪裏,抓住線索一直追查到底。截至現在,庫中存款應是多少,稽查庫中如果數目相符,那麽這一項就算無誤;如果帳目中還有結餘,而庫中並無存款,那就一定要追究這筆錢因為何事而被挪用了,直到追還借款,這一項才算清楚。晝夜不停地清查了半年,將幾百項帳目全部釐清,我提請琦相覆核,並據實奏明皇上,由承辦書吏簽字畫押,保存在我的文件箱中以備稽查,所有承辦委員分別予以獎勵。
庫存原有閑款兩萬多兩,王兆琛任藩司時,不能約束子弟,這些人於是將這筆閑款提走一萬多兩,其中一個書吏就分了五千多兩。後來這個書吏因另外的事情被革職後不服,就到總督衙門揭發了這件事。琦相命令藩司衙門查辦此事,陳士枚交給成都知府怡昌審理,因為此案關係到高級官員監守自盜,罪名太大,主審官不敢追查到底。我清查庫款時,正好被革退的書吏又到總督衙門催審此案,琦相再次嚴令藩司衙門加快進度。我派知州羅次垣就在藩司衙門審理此案,終於查得官吏們貪贓自肥的具體情形,我勒令書吏限期退還贓款。贓款入庫後,我寫信給已任山西巡撫的王兆琛,並將書吏的供詞,還有已經入庫的款項帳目一併抄寄給他。王兆琛接到信後,派馬弁黃守備送來八千兩銀子,但在回信時仍然遮遮掩掩。我再次回信說:「書吏膽敢誣陷官員,罪在不赦,如果他敢誣陷您,我就詳細奏明聖上後徹查此事,還您一個清白。」王兆琛收信後非常恐懼,來信認錯並將尾項繳清,這個案子才算了結。事後,我用附片奏明了皇上。
犍為縣縣令朱在東因為一個案子被撤職,經後任查出虧空正雜款項共九萬多兩。朱在東揚言告到北京去,原因是歷任將軍、總督、「兩司」以及各道府都收過他的饋贈,縣衙中有帳可查,現在鬧了虧空,要賠大家一起賠。琦相因為這起案件牽涉封疆大吏和各方大員,感覺無從下手,陳士枚更是畏首畏尾,一拖就是小半年。我對琦相說:「夜長夢多日久生變,這個案子,如果我們不搶在前麵參奏皇上,一旦讓姓朱的搶在前麵,我們就被動了;到時候就算再參奏,那也成了被控後的反控——皇上就會懷疑我們的彈劾是事後捏造的。」琦相考慮了幾天,然後對我說:「您說的有道理。」於是就立即奏明皇上,請求將朱某撤職並限期歸還虧空款項,等到欠款歸庫後,再懇求皇上開恩免罪,用語也極為平淡。
但是,這筆款項數目實在太大,靠朱在東一個人肯定難以還上。鹽道吳我鷗和朱在東是同年,在京城時兩人關係非常密切,犍為縣的鹽務屬吳我鷗專管,朱在東除了通常陋規外,還經常額外有饋贈,以增進感情。等到事情敗露後,朱在東首先揭發的就是吳我鷗。吳我鷗非常難堪,坐著轎子前去拜訪朱在東,朱在東也不出來迎接,而是頭上戴著白色的繡花氈帽,身上穿著綠色的袍子,大模大樣地坐在榻上見吳我鷗,讓吳我鷗更加無地自容且毫無辦法。
我將建昌道林樹恆調到省城,將朱在東的行為告訴林道台,讓他開導開導朱在東。林樹恆是朱在東的頂頭上司,平時與朱在東的關係也不錯,這個時候當然不能置身事外。幾天後,林樹恆對我說:「朱縣令想見您,您認為可以嗎?」我回答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