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張金玲子是接到廷寄後拿獲得,那麽勢必就要尋找各種罪證了。這個差使又落到了我的頭上。申巡撫命令我到汾州、平遙和介休縣搜集張金鈴子姦淫婦女盜竊財物的證據。我先來到平遙,調閱失竊案件登記檔案,將情況詳細上報。我召集各鄉的紳士耆老親自詢問,這些人都說本地沒有發生姦汙盜竊惡性案件,並且情願在證言上簽字畫押。我又來到介休縣調查,用的調查方法一樣,得到的結果也是一樣。


    有傳言說,某貢生家裏發生過一起姦淫婦女盜竊財物的案件。據說當時,村裏請了戲班唱戲,貢生的幾個女兒穿上漂亮的衣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在院子裏看戲。一群強盜沖了進來,將女孩子姦汙了,並且脫下女孩子的弓鞋跑了。我將貢生叫來,反覆開導,他承認被盜是事實,但沒有發生女眷被姦汙的事,並且情願簽字畫押。


    我又到汾州知府牛毓山的衙門裏住了幾天,查遍全州也沒有發現傳說中的姦汙殺人案件。我就回到省城銷差後,仍舊回到朔平府。


    不久,欽差大臣刑部尚書隆文受命繼續調查此案。尚書從汾州到太原,住在考院內,每天請裁縫做幹尖褂作為消遣。司員林紱、承惠提審犯人,犯人也不承認強姦的事。尚書在省裏住了一個多月,最後含糊其辭地上奏:「姦汙剁足的事情,或許有,或許沒有。」這時,申啟賢巡撫病逝,刑部侍郎楊國楨(字海梁)接任山西巡撫,於是隆尚書就將這個案子交給新任巡撫辦理,自己帶著司員回京去了。


    楊海梁先生到任後,派藩台張蘭沚重新審理此案。張藩台和瑞臬台不合,鐵了心想翻案,就派澤州知府虞協再次前往平遙和介休調查。虞知府一心想在藩台麵前邀功,也就格外積極。虞知府借這個案子,在介休縣大肆勒索,看戲嫖妓,花天酒地。介休縣的林知縣是一個老官油子,雖然對虞知府的做派非常不滿,但因為權力操在虞知府手上,所以林知縣也就一直隱忍不發。虞知府在介休住了兩個月,關於姦殺案的調查毫無進展,地皮倒是颳走了不少。等到藩台報告結案,仍然以尋常盜案了結。


    楊國楨巡撫另折上奏:「先前據朔平知府張集馨調查,傳言某貢生家裏發生姦汙盜竊案,傳訊事主,卻矢口否認。或許是因為這件事關係到該女子婆家和夫家的臉麵,一旦承認,在地方上就難以做人,就隻承認失竊事實。這個案子沒有確切證據,又不能通過刑罰強迫被害人承認。現在,既然首犯張金鈴子已經被斬首,其同夥也都判了死刑,就算他們真的犯了強姦殺人的罪行,也不過就是判處死刑罷了。因此,這個案子沒有必要繼續追究下去,可以就按張集馨原來的意見結案,以免拖累無辜。」皇上硃批:「這是真正的聖人智慧,就像日月一樣明燭千裏而又包容萬物。」當虞協奉命複查此案時,省中同仁都為我擔心,卻不知道我所辦的案子從無漏洞,張藩台與虞知府都沒有能夠如願。


    餘波蕩漾


    在這個案子中,林縣令並沒有受到處分。可是藩台聽信了虞知府的挑撥,在報告的結尾附上一筆,說林縣令隱瞞了另外一起盜竊案,這樣,林縣令仍然逃脫不了撤職的處分。


    林縣令也不是好惹的,立即羅列了藩台張蘭沚的多款罪行,並將狀子遞到藩台衙門,請求藩台張蘭沚代為上奏。林所羅列的罪行中,有的非常嚴重,其中以攤派送給湯金釗大學士、隆文尚書兩任欽差的招待費最為重大。


    從來欽差大臣到省,就由首府(省城的知府稱首府)出具領結,到藩司衙門借銀二萬兩用於招待和打點,事後再攤派到各州縣,由州縣官員歸還,大約每次攤派的數額都在三五萬兩左右。欽差大臣一般不接受現銀,等他們回到京城後,地方上的官員自然會將銀子兌出來送到其府上——這也是多年的老規矩了。攤派到的下屬官員,都由道台和知府寫信通知,將銀子送交首府匯齊。林縣令手中握有書信,這是最有力的證據。林縣令的控詞中,有牽涉到首道薑梅的書信,並且將虞知府在介休尋花問柳的劣跡一一羅列在案,並且附上了辦差人員的供詞以及妓女的證明,一共有二十二款,目的是要掀起一場驚天動地的大案。


    藩台接到這份報告,急得幾夜沒有合眼,不得不稟報巡撫楊海梁。其時,楊巡撫正在關北閱兵,撫台大人將藩台的稟報拿給我看,說了句:「晉省官場的風氣怎麽如此荒謬呢?」我回答道:「這都是有些人逼出來的。」於是將藩司和虞知府構陷林縣令的事情詳細告訴了楊巡撫。撫台說:「無怪乎如此了!」這時,薑梅、張蘭沚已經在省城裏尋求與林縣令達成妥協,許以重金,答應介休縣虧空的幾萬兩銀子,全部由後任縣令承擔,林縣令才鬆了口。薑梅就稟報楊巡撫,說事情已經查清楚,不必上奏朝廷。


    巡撫對我說:「既然薑大人已經查清楚,我也就不上奏了。此事一旦驚動朝廷,藩台大人恐怕都脫不了幹係。隻是欽差招待費一項,關係重大,必須查個水落石出,以免後患。」於是派道台葉名琛(這個人,相信很多讀者都認識。他是我的同年,官運比我順多了,沒幾年就做到了兩廣總督。1857年9月,英法聯軍抵達廣東;11月,攻陷廣州,據守河南地區各炮台,要求葉名琛十天內出麵談判。11月12日,聯軍致最後通牒,限48小時出降;葉名琛毫無反應,既不抵抗,也不議和,更不逃跑。11月14日,聯軍占領廣州,葉名琛在副都統雙喜的衙署內被擒獲,解往停泊在香港的軍艦「無畏號」。他聲言「欲麵見其王以理論」,並且自備糧食,恥食敵粟。48天後,「無畏號」駛離香港。英國人他其送往印度加爾各答,被囚禁在威廉炮台,後押往托裏貢的住宅。他日誦《呂祖經》不輟,自書「海上蘇武」,次年4月9日戌時,死於囚所,據說是絕食而死。英國人將他的屍體運回中國。時人譏之「六不總督」:「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相臣度量,疆臣抱負,古之所無,今亦罕有。」)和我一起調查此事。我和葉名琛商量,這件事,固然不能因為林縣令一紙控告就說有,也不能因為林縣令現在撤訴了就說沒有。於是發文通知全省各州縣,如有攤派過欽差使費的,即如實稟報,如果沒有攤派過欽差招待費的,也請出具證明,送到省中備案。很快就收到各州縣的證明,都說沒有這回事——或許是真的沒有吧,誰知道呢!於是我就和葉名琛聯名上報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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