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在朔平府主持院試(秀才資格考試),考生的習作大多文理荒謬,幾乎沒有合格的。隻有來自朔州的蔚久謙的文章還過得去,但是文筆也很平常!不過,那些考武秀才的考童,武藝倒是很值得一看。


    [1]撫台,指巡撫。


    [2]年終密考,是清幹隆以後實行的一種年度考核地方知府以上官員的製度,各省的藩司、臬司、道、府等官均由督撫於年終出具考語,陳述政績,密折具奏。


    代理雁平道


    四月,我的頂頭上司雁平道章荊帆出缺,省裏安排我代理。


    這裏的幾位前任幾乎從不問案,所以積累下來的案子就特別多。我的前任章荊帆尤其糊塗且愚蠢可笑,所有的公事一律交給師爺斯為盛主持。即使遇到上京控告後被發回審理的案子,也派書吏在外麵調解,從不提審。有時好不容易開庭,他竟然連原告被告都分不清楚,而且笨嘴拙舌,根本無法判斷誰對誰錯。師爺斯為盛就趁機偽造審訊記錄,捏造雙方供詞,然後蓋章、上報、結案。


    公文往來,連一個負責收發的人都沒有,茶房和門子每次打掃客廳,都可以在座位和床底下掃出幾張公文來——從前我聽說有人用軍報包魚肉,總以為是傳說,現在終於看到現實版了。老實說,這裏的公務實在荒廢得太過分了,連師爺斯為盛也認為有必要整頓整頓。巡撫和藩台又因為我在太原府知府任上勤於斷案,所以發到這裏的案子也是一個接一個。我感念老百姓打官司的艱難,總是盡量做到速審速決。為此,我不得不每天從早到晚,連軸轉審案。


    州裏有一個候補知縣叫馮麟角的,為家務事告狀,幾次判決、幾次上訴,欽差的行轅、撫台的閱兵場,馮麟角都告到了;歷任官員都怕他刁滑難纏,卻又不能使他折服。


    我調閱案卷,發現前幾任官員在這個案子上的處理幾乎如出一轍,就是從來沒有人徹查他告狀的原因。原來馮麟角兄弟五人,老大馮麟趾是一個捐職經歷(官名,為知府屬官),老二就是馮麟角,其餘三個都是「捐監」[1]。他們父親還在的時候,開有一個叫「五福堂」的當鋪,還有幾處田產。馮麟角赴直隸候補時,父親去世了,馮麟趾就同在家的幾個弟弟商量分家的事。他們都認為,馮麟角捐納知縣已經花了家裏不少錢,如今在直隸候補,在衙門也應該可以撈到錢,於是將父親留下的家產一分為四,他們各得一份,連一分地一片瓦都沒有留給馮麟角。


    馮麟角丁憂(官員因父母親去世而離職回家守孝稱為丁憂,又稱守製)回家,兄弟幾個又將他的行李箱打開搜檢,將馮麟角自己結餘的銀兩和別人托他帶回來的銀子一搶而空。馮麟角心中氣不能平,就幾次赴道、州衙門控告,因為他言詞過於激烈,被主審官員看成刁民之流。等到章荊帆任雁平道幾年,也是依樣畫葫蘆。馮麟角的四個兄弟各據一莊,住在高大寬敞的豪宅裏,而馮麟角卻隻能窩在幾間僅能遮風擋雨的破屋裏,他的兄弟們也沒有一個上門來慰問一聲。


    我將五福堂的老帳本和近年來的私帳全部調來,馮家兄弟們欺騙掩飾私吞私分的行徑一目了然。我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將家產重新分配,他們都心悅誠服、感激流涕。馮麟趾讓出房子給馮麟角居住,其他幾個弟弟也都拿出部分家產分給馮麟角——如果不把這個來龍去脈弄清楚,恐怕這個案子永無了期。這樣一個久拖不決的案子終於結了,全城人都感覺鬆了一口氣。


    代州百姓每年都得繳納號草(軍馬越冬的飼料),這已經成為老百姓的沉重負擔,驛站書吏和官員手下的家人常藉此事魚肉百姓。巡撫申啟賢到代州視察,裏正鄉約和紳士耆老攔著撫台大人的座駕哭訴苦情。當時,申巡撫已經病得很重,性情格外暴躁,沒有問清楚事情的是非曲直,就命令將這些呈情的人予以掌責。過了一會,申巡撫自己後悔了,又看見被責打的人都是些白髮飄飄的老者,擔心他們受責殞命,心裏更加不安,立即批示:將這個案子發到雁平道,由雁平道親自審理。他在路上又寫了封信給我,再三叮囑我仔細審理。


    據查,代州收購號草,一直以來的價格是一斤一文,可是這筆錢雖然從官府支了出來,但卻從來沒有發到老百姓的手中——對此,老百姓也一直沒有什麽怨言。每年各村共繳納號草十幾萬斤,驛站書吏和官員手下的家人往往狼狽為奸,另做一桿沒有準頭的大秤,拿七八十斤草放在上麵都不起花。除此以外,還藉口質量問題對老百姓百般刁難,必須送他們好處,才肯收下草料。我調驗收草的大秤,與百姓控告的完全相符,於是就另造一桿標準的十六兩秤,落實一文錢一斤草的價格,禁止書吏和家丁私吞。代州百姓歡呼雀躍,而代州官員和他們的胥吏、家丁都恨我入骨。


    [1]監生,本為國子監學生的簡稱,後者是明清兩代的最高學府。捐粟監生,指通過向朝廷捐獻錢糧,換來的監生身份,又稱「捐監」。


    傳說有人被姦殺了


    八月,我結束代理雁平道。奉命進省,負責查辦汾州盜案。


    事情是這樣的:軍機處發來廷寄,奉上諭:「禦史汪於泗奏,平遙縣大盜張金鈴子犯有輪姦婦女並將被害女子剁足的重案,迄今尚未捉拿歸案,地方官限期緝兇結案。」


    此前,徐溝縣王縣令派捕役在城北旅館抓獲了四名形跡可疑的人員,但不清楚這些人的身份。據他們自己說是販賣棉油的客商。王縣令審問之後,也沒有什麽收穫,就交給差役暫時羈押,並讓捕役繼續查訪。這四個傢夥竊竊私語時,被看守的獄卒聽到了,才知道這中間有一個竟然就是介休縣的逃犯張金鈴子。王縣令請示將張金鈴子提到省裏審訊。就在這時,收到了軍機處的廷寄,巡撫申啟賢和臬台瑞元誤聽了太原知府王有壬的意見,由申巡撫上奏,不說張金鈴子是事先拿獲的,而說是接到諭旨後抓獲的。在我看來,這純粹是胡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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