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調查,的確有。
免役法的本意是均役,說到底就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然而免役法的基礎,是地方政府要有錢,這個錢新法定得很清楚,百姓必須繳納,除了免役錢,還有寬剩錢。
免役錢要滿足地方役務所需,寬剩錢是為可能的計劃外役務做準備。
推行到現在,卻變成了出錢的再出一份錢,出力的也要出錢。
基本上所有地方,四五等戶家庭,一樣要繳納免役錢,這明明就是變相增稅。
於是趙頊親自批示:趙子幾所奏不合理,所以隻治賈蕃不奉公守法,隨意抬高農民戶等之罪,其餘罪行一概免予起訴,以示公正。
但東明縣民上訴事件,卻引起了一場對免役法的大論戰。
楊繪緊跟著彈劾司農寺曾布,鄧綰:「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司農寺不按照諸縣已經定好的戶等收取免役錢,而是先定出役錢數,令各地縣令管認,別造簿籍,要求在農務興起之前完成。」
「定戶這種事情,本來應該視百姓家產高下,乃得其實。」
「司農寺先畫數,令本縣依數定簿,如果錢數過高,各地隻能給人戶抬等,才能完成定額徵收。」
「這就是事情的本質。判司農寺乃鄧綰、曾布,一為知雜,一為都檢正,非臣言之,誰敢言者!」
新任監察禦史裏行劉摯上疏:「自青苗之議起,而天下始有聚斂之疑。青苗之議未已,而均輸之法行;均輸之法方擾,而邊鄙之謀動;邊鄙之禍未艾,而河北之役作;河北之害未平,而助役之事興。」
「其議財,則市井屠販之人皆召至政事堂;其征利,則下至於曆日而官自鬻之。」
「推此而往,不可究言。輕用名器,混淆賢否。」
「忠厚老成者,擯之為無能;俠小儇辯者,取之為可有;」
「守道憂國者,斥之為流俗;敗常害民者,稱之為通變。」
「凡政府謀議經畫,獨與一掾屬決之,然後落筆,同列預聞,反在其後;」
「故奔走乞丐之人,其門如市。」
「今西夏之款未入,反側之兵未安,三邊瘡痍,流潰未定,河北大旱,諸路大水,民勞財乏,縣官減耗。」
「聖上憂勤念治之時,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誤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誤大臣也!」
這簡直就是扔向新黨的匕首投槍。
王安石氣得手腳冰涼,指示知諫院張璪,反駁他!給我狠狠地反駁他!
張璪說對不起,我認為人家說得有道理,「璪辭不為。」
判司農寺曾布請為之,既作《十難》,並且彈劾楊繪、劉摯欺誕懷向背。
趙頊下詔,將其疏交給兩人,你們好好給我看看,好好分析利害,學習完後都給我交一篇心得體會!「使各分析以聞。」
劉摯開心壞了,就怕你不讓我說話,奮然曰:「為人臣,豈可壓於權勢,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實!」
即條對所難以伸其說,啪啪啪同樣甩出免役法十論,條條鞭撻至骨。
第一,大宋戶籍按資產高低分為五等,但全國各地情況大相逕庭,徭役也輕重不一,各地戶等比例也頗為懸殊,而國家統一製定役法政策,很顯然是行不通的;
第二,由於各地戶等失實,因此新法施行,必須重新登記各戶財產,從而確定役錢的多寡;可既然之前已經出現了失實的情況,那現在重新登記就能避免嗎?很明顯沒有具體舉措,還是不能;
第三,本朝戶口中上等戶少、下等戶多,按照原來的規定,上等戶徭役負擔重,下等戶徭役輕。新法規定一律納助役錢,上等戶很容易交納,但下等戶大多十分貧困,這明顯是加重了他們的負擔,對於下等戶是極為不利的;
第四,新的免役法為了多徵收雇役錢,比限比舊法還高,地方上不得不將一些下等戶強行抬高成上等戶,這對下等戶來說不能不是沉重的災難;
第五,農民每年收穫的豐歉完全靠天,但服徭役的人數是固定不變的,要僱人,就得有錢。
在歉收年景,助役錢既不能拖延,也不能豁免,這對農人,尤其是荒年中的農人,是很有害的;
第六,農民每年收入大多是農產品或絲帛,助役錢卻規定用現錢交納,農民必須賣掉農產品才能交納現錢。而助役錢期限較急,農產品價格必須大幅度降低,方能出售。
即使役錢可以用農產品代替,但也會有地方多征多派的現象出現;
第七,我朝兩稅及科買等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已經壓得農民喘不過氣來,就是正常收穫的年景,老百姓交納租賦後已所剩無幾。
免役法推行後還得交納役錢,這樣勢必造成農民逃亡或轉入客戶等等,甚至鋌而走險,聚而為盜賊;
第八,一些奸狡之人,可以鑽法律的空子,和地方官勾結,將徭役負擔轉嫁到他人身上;
第九,老百姓為國家服徭役往往由各州縣差派,上等戶差役負擔雖然沉重,但最快也得十年才能輪差一次,下等戶甚至二十年才能輪差服役一次。
免役法讓這些人一律出錢,年年徵收。官府負責召募役人。
出錢少了,役務推行不了,徵收過多,老百姓承受不了,那請問,地方官員,是會先管自己的政績,還是先顧百姓的死活?
免役法的本意是均役,說到底就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然而免役法的基礎,是地方政府要有錢,這個錢新法定得很清楚,百姓必須繳納,除了免役錢,還有寬剩錢。
免役錢要滿足地方役務所需,寬剩錢是為可能的計劃外役務做準備。
推行到現在,卻變成了出錢的再出一份錢,出力的也要出錢。
基本上所有地方,四五等戶家庭,一樣要繳納免役錢,這明明就是變相增稅。
於是趙頊親自批示:趙子幾所奏不合理,所以隻治賈蕃不奉公守法,隨意抬高農民戶等之罪,其餘罪行一概免予起訴,以示公正。
但東明縣民上訴事件,卻引起了一場對免役法的大論戰。
楊繪緊跟著彈劾司農寺曾布,鄧綰:「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司農寺不按照諸縣已經定好的戶等收取免役錢,而是先定出役錢數,令各地縣令管認,別造簿籍,要求在農務興起之前完成。」
「定戶這種事情,本來應該視百姓家產高下,乃得其實。」
「司農寺先畫數,令本縣依數定簿,如果錢數過高,各地隻能給人戶抬等,才能完成定額徵收。」
「這就是事情的本質。判司農寺乃鄧綰、曾布,一為知雜,一為都檢正,非臣言之,誰敢言者!」
新任監察禦史裏行劉摯上疏:「自青苗之議起,而天下始有聚斂之疑。青苗之議未已,而均輸之法行;均輸之法方擾,而邊鄙之謀動;邊鄙之禍未艾,而河北之役作;河北之害未平,而助役之事興。」
「其議財,則市井屠販之人皆召至政事堂;其征利,則下至於曆日而官自鬻之。」
「推此而往,不可究言。輕用名器,混淆賢否。」
「忠厚老成者,擯之為無能;俠小儇辯者,取之為可有;」
「守道憂國者,斥之為流俗;敗常害民者,稱之為通變。」
「凡政府謀議經畫,獨與一掾屬決之,然後落筆,同列預聞,反在其後;」
「故奔走乞丐之人,其門如市。」
「今西夏之款未入,反側之兵未安,三邊瘡痍,流潰未定,河北大旱,諸路大水,民勞財乏,縣官減耗。」
「聖上憂勤念治之時,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誤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誤大臣也!」
這簡直就是扔向新黨的匕首投槍。
王安石氣得手腳冰涼,指示知諫院張璪,反駁他!給我狠狠地反駁他!
張璪說對不起,我認為人家說得有道理,「璪辭不為。」
判司農寺曾布請為之,既作《十難》,並且彈劾楊繪、劉摯欺誕懷向背。
趙頊下詔,將其疏交給兩人,你們好好給我看看,好好分析利害,學習完後都給我交一篇心得體會!「使各分析以聞。」
劉摯開心壞了,就怕你不讓我說話,奮然曰:「為人臣,豈可壓於權勢,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實!」
即條對所難以伸其說,啪啪啪同樣甩出免役法十論,條條鞭撻至骨。
第一,大宋戶籍按資產高低分為五等,但全國各地情況大相逕庭,徭役也輕重不一,各地戶等比例也頗為懸殊,而國家統一製定役法政策,很顯然是行不通的;
第二,由於各地戶等失實,因此新法施行,必須重新登記各戶財產,從而確定役錢的多寡;可既然之前已經出現了失實的情況,那現在重新登記就能避免嗎?很明顯沒有具體舉措,還是不能;
第三,本朝戶口中上等戶少、下等戶多,按照原來的規定,上等戶徭役負擔重,下等戶徭役輕。新法規定一律納助役錢,上等戶很容易交納,但下等戶大多十分貧困,這明顯是加重了他們的負擔,對於下等戶是極為不利的;
第四,新的免役法為了多徵收雇役錢,比限比舊法還高,地方上不得不將一些下等戶強行抬高成上等戶,這對下等戶來說不能不是沉重的災難;
第五,農民每年收穫的豐歉完全靠天,但服徭役的人數是固定不變的,要僱人,就得有錢。
在歉收年景,助役錢既不能拖延,也不能豁免,這對農人,尤其是荒年中的農人,是很有害的;
第六,農民每年收入大多是農產品或絲帛,助役錢卻規定用現錢交納,農民必須賣掉農產品才能交納現錢。而助役錢期限較急,農產品價格必須大幅度降低,方能出售。
即使役錢可以用農產品代替,但也會有地方多征多派的現象出現;
第七,我朝兩稅及科買等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已經壓得農民喘不過氣來,就是正常收穫的年景,老百姓交納租賦後已所剩無幾。
免役法推行後還得交納役錢,這樣勢必造成農民逃亡或轉入客戶等等,甚至鋌而走險,聚而為盜賊;
第八,一些奸狡之人,可以鑽法律的空子,和地方官勾結,將徭役負擔轉嫁到他人身上;
第九,老百姓為國家服徭役往往由各州縣差派,上等戶差役負擔雖然沉重,但最快也得十年才能輪差一次,下等戶甚至二十年才能輪差服役一次。
免役法讓這些人一律出錢,年年徵收。官府負責召募役人。
出錢少了,役務推行不了,徵收過多,老百姓承受不了,那請問,地方官員,是會先管自己的政績,還是先顧百姓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