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油再次搖頭:「參政,這個我們一會兒再說。律文上還有:如依以上定額貸出,更有剩餘本錢,其第三等以上人戶,委本縣量度物力,於以上所定錢數外,更添數支給。」
「各位隻考慮到各人戶踴躍貸款,縣中拿捏的情況。想沒想到過,各人戶不願借貸,而州縣硬性攤派之弊?」
「還有:在夏秋兩次收成之後,隨兩稅償還所借青苗錢時,須在原借數外加納三分或二分息錢。」
「以諸位之能,可知我大宋官員的德性,他們是會選擇就高不就低呢?還是就低不就高?所以說,將《青苗法》收息定為三分,不為過吧?」
「剛剛我說過,國家財政治理,和尋常商賈經營,有很大的不同,不能隻看近利。如果眼光僅僅落在官本盈虧這四個字上,就是已經落了下乘。這不是經濟之道,而是商賈之道。」
「經濟之道,在於使民得養,使國足用,民富而國強,國強而民富,兩者不能分割開來。」
「三分之利,其實與如今民間普遍借貸的四分相近。」
「這世界上沒有誰是傻子,參政和寺判所言民間近倍之息,那是青黃不接之時,富戶煎迫小戶的辦法,但不是主客戶之間長期合作的辦法,也不是鄉間的常態。」
「如果這樣,則小戶必然視大戶若仇寇,那《青苗法》中要求大小諸戶聯保的基礎,就同樣不存在。」
「正常鄉村中的農業春秋兩貸,據我調研,其實隻是收益的近倍,不是本金的近倍。否則借貸之人,一年之後如何償還?如果這是大宋的普遍現象,大家想想,這個國家還能維持百年?」
「當然我不是說這四分息就不厲害,四分息,已經將農人一年所得幾乎掠奪殆盡,剩下的那點,僅夠一家人維持半條命。」
「但是三分息就能緩解這個問題嗎?三分息或許能解二等戶,三等戶一時煎逼之急,但是對四五等戶來說,又有多少區別呢?維持半條命變成維持大半條命而已。」
第五百五十三章 講解
呂惠卿又不同意了:「明潤此言大失仁道,百姓得解一分苦楚,那我們辛苦一分,也是應當。」
蘇油當然不會給他詆毀自己的機會:「寺判還是沒明白我的意思,四五等戶得解一分苦楚,那當然是好,可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國家經濟。」
「我的意思是,等欠收之年一到,等這些人遭遇災禍還不了欠逋的時候,欠三分與欠四分,追索都是一個時點,都是典房賣女,逃散上吊,這中間區別很大嗎?」
「還有,以前所欠的四分,乃是欠富人。無地客戶,身無長物,一切仰賴主戶。主戶不管願意不願意,都隻能將借貸展期,平時不能讓他們過得好,這時卻也不能讓他們去死。否則來年誰幫他們種地?」
「那麽我請問相公和參政:常平,廣惠二倉,是國家糧庫。以此為本的青苗貸,延長貸款期限一次,夠用嗎?如果不夠,那該是幾期?欠帳未清之前,可以繼續借貸嗎?如果不能,農戶是不是還是得與富戶加息借貸?是不是助長兼併?」
「如今的青苗法,其實是剝奪了一二等戶放貸的利益,保護了三四等戶在青黃不接時被兼併之險,對最底層的,基數最大的四五等戶和無地客戶,並沒有什麽實質性的好處。」
「就算對三四等戶來說,在豐年和平年裏,的確可以因新法得到抑製兼併的好處,可一旦到了災年,他們受四五等戶和客戶聯保的拖累,會是什麽後果?」
「諸位別忘了,土地兼併,在災年的烈度,與在平年的烈度,未可同日而語!」
「這等做法,隻讓兼併在豐平年間,暫緩一時,災年中會大大降低三四等戶的抗風險能力,等於是將平年發生的兼併,轉移到了災年發生,而且為禍更烈,與抑兼併的本意南轅北轍!」
蘇油對如今宋人的脾氣實在是有些無語,軍事是這樣,民政還是這樣,隻看到我幾十萬大軍殺過去,平滅宵小之後如何如何,卻沒有考慮過,特麽萬一失敗了呢?
長出了一口氣,蘇油說道:「青苗法設立的本意是好的,想解決『斂散之法,未得其宜,故愛人之利未溥,以致更出省倉賑貸。』『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的問題。」
「但是真要如此施展,官府參與逼限,其禍必勝於富戶,小戶不免復哀求於富家大族,蘇油怕是名為抑兼併,乃所以助兼併也。」
「所以不得虧蝕官本的條文,能不能不要出現在律令當中?還有聯保一事,法律依據何在?沒有法律依據,能不能也不要出現在條令裏?」
「至於朝野之議,皆未得其要,故諸公此際尚可駁辯之。但是蘇油能想到這麽深,別人就一定不會想到?」
「介甫公,你在寧國舉措青苗貸,我想問那幾年中,寧國是豐,平,抑或荒年?」
「除青苗貸外,是否還有諸如調劑耕牛,農具,組織協作生產等與之配套的措施?」
王安石和呂惠卿麵麵相覷,章惇一把抓住蘇油的手腕:「明潤,這些議論,你可還告知過別人?!」
蘇油說道:「這就是我請與介甫公相商的原因,今日言語,天下所知者,唯室間四人,即便親如子瞻子由,我也未曾告知。」
王安石點頭表示相信,若非如此,這倆娃怕早就在朝堂上鬧開了,不至於成天逮著邊角嚷嚷。
「各位隻考慮到各人戶踴躍貸款,縣中拿捏的情況。想沒想到過,各人戶不願借貸,而州縣硬性攤派之弊?」
「還有:在夏秋兩次收成之後,隨兩稅償還所借青苗錢時,須在原借數外加納三分或二分息錢。」
「以諸位之能,可知我大宋官員的德性,他們是會選擇就高不就低呢?還是就低不就高?所以說,將《青苗法》收息定為三分,不為過吧?」
「剛剛我說過,國家財政治理,和尋常商賈經營,有很大的不同,不能隻看近利。如果眼光僅僅落在官本盈虧這四個字上,就是已經落了下乘。這不是經濟之道,而是商賈之道。」
「經濟之道,在於使民得養,使國足用,民富而國強,國強而民富,兩者不能分割開來。」
「三分之利,其實與如今民間普遍借貸的四分相近。」
「這世界上沒有誰是傻子,參政和寺判所言民間近倍之息,那是青黃不接之時,富戶煎迫小戶的辦法,但不是主客戶之間長期合作的辦法,也不是鄉間的常態。」
「如果這樣,則小戶必然視大戶若仇寇,那《青苗法》中要求大小諸戶聯保的基礎,就同樣不存在。」
「正常鄉村中的農業春秋兩貸,據我調研,其實隻是收益的近倍,不是本金的近倍。否則借貸之人,一年之後如何償還?如果這是大宋的普遍現象,大家想想,這個國家還能維持百年?」
「當然我不是說這四分息就不厲害,四分息,已經將農人一年所得幾乎掠奪殆盡,剩下的那點,僅夠一家人維持半條命。」
「但是三分息就能緩解這個問題嗎?三分息或許能解二等戶,三等戶一時煎逼之急,但是對四五等戶來說,又有多少區別呢?維持半條命變成維持大半條命而已。」
第五百五十三章 講解
呂惠卿又不同意了:「明潤此言大失仁道,百姓得解一分苦楚,那我們辛苦一分,也是應當。」
蘇油當然不會給他詆毀自己的機會:「寺判還是沒明白我的意思,四五等戶得解一分苦楚,那當然是好,可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國家經濟。」
「我的意思是,等欠收之年一到,等這些人遭遇災禍還不了欠逋的時候,欠三分與欠四分,追索都是一個時點,都是典房賣女,逃散上吊,這中間區別很大嗎?」
「還有,以前所欠的四分,乃是欠富人。無地客戶,身無長物,一切仰賴主戶。主戶不管願意不願意,都隻能將借貸展期,平時不能讓他們過得好,這時卻也不能讓他們去死。否則來年誰幫他們種地?」
「那麽我請問相公和參政:常平,廣惠二倉,是國家糧庫。以此為本的青苗貸,延長貸款期限一次,夠用嗎?如果不夠,那該是幾期?欠帳未清之前,可以繼續借貸嗎?如果不能,農戶是不是還是得與富戶加息借貸?是不是助長兼併?」
「如今的青苗法,其實是剝奪了一二等戶放貸的利益,保護了三四等戶在青黃不接時被兼併之險,對最底層的,基數最大的四五等戶和無地客戶,並沒有什麽實質性的好處。」
「就算對三四等戶來說,在豐年和平年裏,的確可以因新法得到抑製兼併的好處,可一旦到了災年,他們受四五等戶和客戶聯保的拖累,會是什麽後果?」
「諸位別忘了,土地兼併,在災年的烈度,與在平年的烈度,未可同日而語!」
「這等做法,隻讓兼併在豐平年間,暫緩一時,災年中會大大降低三四等戶的抗風險能力,等於是將平年發生的兼併,轉移到了災年發生,而且為禍更烈,與抑兼併的本意南轅北轍!」
蘇油對如今宋人的脾氣實在是有些無語,軍事是這樣,民政還是這樣,隻看到我幾十萬大軍殺過去,平滅宵小之後如何如何,卻沒有考慮過,特麽萬一失敗了呢?
長出了一口氣,蘇油說道:「青苗法設立的本意是好的,想解決『斂散之法,未得其宜,故愛人之利未溥,以致更出省倉賑貸。』『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的問題。」
「但是真要如此施展,官府參與逼限,其禍必勝於富戶,小戶不免復哀求於富家大族,蘇油怕是名為抑兼併,乃所以助兼併也。」
「所以不得虧蝕官本的條文,能不能不要出現在律令當中?還有聯保一事,法律依據何在?沒有法律依據,能不能也不要出現在條令裏?」
「至於朝野之議,皆未得其要,故諸公此際尚可駁辯之。但是蘇油能想到這麽深,別人就一定不會想到?」
「介甫公,你在寧國舉措青苗貸,我想問那幾年中,寧國是豐,平,抑或荒年?」
「除青苗貸外,是否還有諸如調劑耕牛,農具,組織協作生產等與之配套的措施?」
王安石和呂惠卿麵麵相覷,章惇一把抓住蘇油的手腕:「明潤,這些議論,你可還告知過別人?!」
蘇油說道:「這就是我請與介甫公相商的原因,今日言語,天下所知者,唯室間四人,即便親如子瞻子由,我也未曾告知。」
王安石點頭表示相信,若非如此,這倆娃怕早就在朝堂上鬧開了,不至於成天逮著邊角嚷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