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正笑嗬嗬地收了,然後說道:「小官人要考秋闈,需要租待考房的話,小老兒倒是可以幫上點小忙。」


    蘇油回頭望蘇洵:「堂哥,還有這事兒?」


    蘇洵趕緊過來:「多謝老丈,我們明天就去,不不不,現在就請帶我們去。」


    坊正便拱手道:「不知小官人準備在哪裏考試?」


    這個也是有講究的,大宋考解有幾個地方,本州諸縣應舉士人,在本州貢院考試。


    一路寓居士人,及有官文武舉人,並宗女夫等,在轉運司貢院考試。


    三學生員,就禮部貢院赴解試。


    而宰執、侍從、在朝文武官子侄等,在國子監牒試。


    各處考試,錄取百分比是不一樣的,因此所謂科舉公平,也隻是相對而已。


    蘇油其實既可以赴禮部貢院,也可以赴轉運司貢院,因為他都符合。


    不過他在轉運司根脈深厚,前後幾任大佬都算是有過交集,他當然想在轉運司貢院考。


    赴京考舉優勢太明顯,天子腳下上大天聽,各地士子有點關係的,來京考試的不少,因此這就產生了很多問題。


    後來朝廷鑑於這種情況,不得已放開了口子,外地士子如果不占當地名額,也可以來京參考,隻規定了個前提——必須得到朝廷兩位大臣推薦。


    比如上次蘇軾蘇轍,就是走得這種路子。


    蘇油隻好對坊正拱手:「呃,那就相煩老丈再等幾日,待我們去拜訪了京中大員,確定到底是在禮部還是在轉運司之後,再行定奪好不好?不過這房子,必定是要租的。」


    又給坊正添了百文當做辛苦錢,送出院門,回來就聽蘇洵說道:「怎麽我認識他這麽久,從來沒跟我提過這等好事兒?」


    蘇油說道:「那人家每次上門,你表示過錢物嗎?」


    蘇洵目瞪口呆:「他倒是上門來過,可也沒說要錢啊……有這好事兒,要說了我能不給嗎?」


    蘇油有些無語:「算了,這種事情以後我來處理。對了堂哥,這租房怎麽很重要嗎?」


    蘇洵說道:「當然重要了!考場周圍有房住,那準備起來就輕鬆了,出門就能赴考場,也無需早早起身趕路,多睡一刻,也多一分精神。」


    蘇軾一臉幽怨地看著他爹:「明潤運氣不錯!當年我們赴考,那是澡堂子也住過,寺院也住過,能租到靠近考場的內城居處,當然是好!」


    蘇轍對那段經歷似乎也心有餘悸:「就是這房價實在是有些高……嗨!反正明潤你不差錢!」


    蘇油問道:「得多少?」


    蘇軾說道:「一房難求,從現在租到考試結束,二三十貫是要的。」


    這價格要放到眉山,都夠置辦三十畝梯田一第豪宅了!


    不過想想後世的學區房,蘇油又平靜了下來,這才哪兒到哪兒?!


    第二百六十章 王安石


    蘇洵有些頭疼:「這次帶東西也太多了,幸好是沒有買到馬,要不然還真沒法安置,這宅子還是偏小。要沒有待考房,還得租車,更麻煩。」


    乞第龍山去幾次地方都看過了,回來除了誇讚汴京繁華之外,就一個評價——貴!什麽都貴!


    因此他捨不得花錢,相同價格,在眉山都能買到五尺半的好馬了,這裏才四尺二!


    四尺二的馬比驢好不了多少,還不如租車,一次花費不過百文錢而已。


    汴京的繁華,與蘇油關係不大,因為他壓根就沒有時間看。


    家裏安頓好,這才開始打探消息。


    首先就是壞消息,張方平,剛剛為朝廷整理出《嘉佑驛令》,這是繼漕運改革後的第二個重要章程,同樣是針對物流交通,提振商路的必要舉措。


    然後也是老張自己行為不謹慎,被權禦史中丞包青天咬住了。


    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春,開封府接到一起訴訟案——一名劉姓老嫗狀告她的侄子劉保衡「亡賴豪縱,壞劉氏產」。


    這劉保衡就是一名通過撲買承包到京師某個酒場的富商。不知道是因為投標時標價過高,還是對酒場經營不善,結果虧了大本,欠下政府一千多貫錢。


    劉保衡被官府追債——這是計司的業務——隻好賣掉祖業,一處京中的宅院來償還欠款。


    汴京內城難得有宅院發售,因此那裏一放盤,馬上就有人買下來。


    告狀的老太太,是劉保衡的姑姑;所控告一事,正是劉保衡賣掉祖業還債一事。


    開封府調閱了檔案,這姓劉的賣掉的是他自己的物業,沒什麽不對啊。


    劉氏姑姑向法官提供了一個對劉保衡不利的證據:「保衡非劉氏子。」


    要是這樣的話,劉保衡真沒有權利賣掉劉家的祖業。


    開封府再次派吏員調查,證實劉氏姑姑所言非虛,劉保衡乃族子。


    於是,法官按律判處:取消劉保衡鬻賣劉家祖業的交易,劉保衡將錢款退還買方,買方將物業退還劉家。結案。


    等等,開封府一名法官發現,這處宅院的買家,竟然是三司使張方平。


    老張在益州滋潤了幾年,手裏也有了不少錢,就準備在京城買套房子。


    恰好劉保衡不得不賣房還債,這事情又是計司正管,老張便算是近水樓台先得月,掏錢買了下來。


    權禦史中丞包拯上書劾奏張方平——身為三司的行政長官,現在劉保衡賣房還債,恰好又是你張方平將房子買下來,那誰知道在交易的過程中有沒有存在不正當的利益輸送,或者有單方麵恃勢壓價的不公正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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