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條小路是這個庭院設計裏的點睛之筆,合同裏邊寫明了的,如果甲方毀我的創作理念,那就是對我的巨大傷害,我有權利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漏勺都傻了,這娃平日裏哥長哥短的,漏勺一直就將他當是個小屁孩,那個合同看都沒看就簽了字,隻當小屁孩在胡鬧玩耍。
小屁孩不過腦洞一開而已,結果我不按他的方案來還需要賠償?
趙佶很生氣,我設計庭院就跟司徒著述一樣,都是花了心思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懂不懂?不懂去找畢寺卿來問問。
趙煦還真召見了畢仲遊,結果畢仲遊苦笑說端王的申述是有道理的,國家鼓勵智慧發明,將這些都納入了法律保護的。
端王的每次設計完園林,都會在專利局備案,專利局的小吏貪圖那點管理費,每次都是照收。
也就是說,端王為蘇舍人設計的住宅,其方案已經納入了法律保護。
當然,如果蘇舍人不願意使用這個方案,也是他的自由。
不過有了合同,端王也付出了勞動,設計費就要照給。
此外因方案有法律保護,蘇舍人給了設計費後不用,另選方案也可以的。
但是如果要用原方案,就不能亂改。如果要改的話,也必須得到方案設計者的同意。
如果想將新宅拆掉部分重建,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須保證與原設計方案明顯不同。
否則就不是合同糾紛案,而是另一起智慧財產權剽竊案了。
漏勺傻傻地問,那寺卿你說的這個「部分」,大概要不同到什麽程度才算「明顯不同」?
畢仲遊說這個程度嘛,現在法律界定為百分之七十。
漏勺聽完就想再犯一條法律,打人。
這世界上居然還有這樣坑人的法子?花斑石這麽精貴,皇家都捨不得多用,你讓我在院子裏鋪路?
不鋪這路,我就得拆了新房重建?
先別說我買不買得起,禦史彈劾我一個逾製之罪怎麽辦?
畢仲遊說這個蘇舍人倒是可以放心,如今新材料新工藝層出不窮,朝廷想列禁用品常常都來不及,因此幹脆從寬。
這花斑石也是司徒去河北之後才發現的新型石材,目前倒是沒有聽說在逾製之列。
但是漏勺還是咬牙,我不能做這冤大頭!我爹知道得打死我!
這反倒提醒了趙煦,對呀,這案子太有趣了,漏勺你先寫信給司徒問問,萬一他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呢?
蘇油研究了那個破設計合同,找到了裏邊的一處漏洞,的確有兩全其美的辦法。
花斑石是吧?那我不用造價高昂的石板,用邊角廢料拚出路麵,不也一樣符合設計?
……
採石場,尤其是高效率的採石場,在如今的大宋,也是集理工之學大成的項目。
當然雖然效率高了,讓總體開採成本在降低,但是平均單位時長裏邊的成本卻極高,必須是市場需求旺盛,價值高,產出高,利潤高的玩意兒,才值得用這樣的方法。
花斑石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為了節約成本,要將荒料從巨大的礦岩上取下來,這個採石場用了好幾種辦法。
首先是打孔裝藥爆破,這樣浪費的石材不少。
到後來發展到一項神奇的發明,繩鋸。
繩鋸就是在鋼絲繩上串接固定上金剛砂球,然後在石料上打好孔,讓橫孔與豎孔貫通,將球繩穿進去,連接上鋼絲繩。
機械動力帶動鋼絲繩運動,鋼絲繩又帶動球繩在孔道內摩擦,通過這樣的辦法就能切出一個切縫。
為了進一步節約成本,一般隻需要切出底麵切縫和一個側麵切縫,背麵切縫和另一個側麵切縫隻需要打好排孔,灌入膨脹水泥,利用其在凝固過程中膨脹的特性,就能將石料從山體上分離下來。
膨脹水泥的重要成分,就是太原生產的明礬。
取出荒料之後,剩下的就是切割和拋光的工作了。
雖然效率提高了上百倍,這個採石場的產品依舊時候供不應求。
客戶都是超級有錢的大戶——皇宋銀行,市舶司,大相國寺,天師府,宮室,京師大學堂,匠作監,還有各地豪富之家……
石材是有規格的,其中三尺邊長最大規格的石材,隻允許宮室和帶「敕建」二字的建築使用,就連皇宋銀行這麽奢遮的單位,都隻能使用兩尺邊長的。
這樣的好東西沒有誰會用來鋪路,甚至都捨不得留厚了,基本以切成板材為主,用於外牆和一些內部廊柱、台麵的修飾,以彰顯建築的豪華。
除了趙佶這種對錢毫無概念,隻追求藝術效果的棒槌。
這個採石場也是宗室的產業,法人代表論輩分趙煦得叫皇伯祖,如今的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趙宗晟。
趙宗晟也是宗室裏的異類,喜歡古學,家中藏書數萬卷,當年仁宗嘉之,特意益以國子監書。
平日裏對家中子弟約束嚴格,隻許守著朝廷給的俸祿讀書,不許插手好產業,和蘇油的交情多在交換書籍之上。
就連分割四通的時候,他都將自己所得的那部分盡數捐給了慈善基金。
隻要詩禮傳家。
趙煦即位後覺得這不像話,現在的宗室用度是一削再削,相比自家父親的時候,已經被皇祖母砍掉了四分之三。
漏勺都傻了,這娃平日裏哥長哥短的,漏勺一直就將他當是個小屁孩,那個合同看都沒看就簽了字,隻當小屁孩在胡鬧玩耍。
小屁孩不過腦洞一開而已,結果我不按他的方案來還需要賠償?
趙佶很生氣,我設計庭院就跟司徒著述一樣,都是花了心思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懂不懂?不懂去找畢寺卿來問問。
趙煦還真召見了畢仲遊,結果畢仲遊苦笑說端王的申述是有道理的,國家鼓勵智慧發明,將這些都納入了法律保護的。
端王的每次設計完園林,都會在專利局備案,專利局的小吏貪圖那點管理費,每次都是照收。
也就是說,端王為蘇舍人設計的住宅,其方案已經納入了法律保護。
當然,如果蘇舍人不願意使用這個方案,也是他的自由。
不過有了合同,端王也付出了勞動,設計費就要照給。
此外因方案有法律保護,蘇舍人給了設計費後不用,另選方案也可以的。
但是如果要用原方案,就不能亂改。如果要改的話,也必須得到方案設計者的同意。
如果想將新宅拆掉部分重建,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須保證與原設計方案明顯不同。
否則就不是合同糾紛案,而是另一起智慧財產權剽竊案了。
漏勺傻傻地問,那寺卿你說的這個「部分」,大概要不同到什麽程度才算「明顯不同」?
畢仲遊說這個程度嘛,現在法律界定為百分之七十。
漏勺聽完就想再犯一條法律,打人。
這世界上居然還有這樣坑人的法子?花斑石這麽精貴,皇家都捨不得多用,你讓我在院子裏鋪路?
不鋪這路,我就得拆了新房重建?
先別說我買不買得起,禦史彈劾我一個逾製之罪怎麽辦?
畢仲遊說這個蘇舍人倒是可以放心,如今新材料新工藝層出不窮,朝廷想列禁用品常常都來不及,因此幹脆從寬。
這花斑石也是司徒去河北之後才發現的新型石材,目前倒是沒有聽說在逾製之列。
但是漏勺還是咬牙,我不能做這冤大頭!我爹知道得打死我!
這反倒提醒了趙煦,對呀,這案子太有趣了,漏勺你先寫信給司徒問問,萬一他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呢?
蘇油研究了那個破設計合同,找到了裏邊的一處漏洞,的確有兩全其美的辦法。
花斑石是吧?那我不用造價高昂的石板,用邊角廢料拚出路麵,不也一樣符合設計?
……
採石場,尤其是高效率的採石場,在如今的大宋,也是集理工之學大成的項目。
當然雖然效率高了,讓總體開採成本在降低,但是平均單位時長裏邊的成本卻極高,必須是市場需求旺盛,價值高,產出高,利潤高的玩意兒,才值得用這樣的方法。
花斑石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為了節約成本,要將荒料從巨大的礦岩上取下來,這個採石場用了好幾種辦法。
首先是打孔裝藥爆破,這樣浪費的石材不少。
到後來發展到一項神奇的發明,繩鋸。
繩鋸就是在鋼絲繩上串接固定上金剛砂球,然後在石料上打好孔,讓橫孔與豎孔貫通,將球繩穿進去,連接上鋼絲繩。
機械動力帶動鋼絲繩運動,鋼絲繩又帶動球繩在孔道內摩擦,通過這樣的辦法就能切出一個切縫。
為了進一步節約成本,一般隻需要切出底麵切縫和一個側麵切縫,背麵切縫和另一個側麵切縫隻需要打好排孔,灌入膨脹水泥,利用其在凝固過程中膨脹的特性,就能將石料從山體上分離下來。
膨脹水泥的重要成分,就是太原生產的明礬。
取出荒料之後,剩下的就是切割和拋光的工作了。
雖然效率提高了上百倍,這個採石場的產品依舊時候供不應求。
客戶都是超級有錢的大戶——皇宋銀行,市舶司,大相國寺,天師府,宮室,京師大學堂,匠作監,還有各地豪富之家……
石材是有規格的,其中三尺邊長最大規格的石材,隻允許宮室和帶「敕建」二字的建築使用,就連皇宋銀行這麽奢遮的單位,都隻能使用兩尺邊長的。
這樣的好東西沒有誰會用來鋪路,甚至都捨不得留厚了,基本以切成板材為主,用於外牆和一些內部廊柱、台麵的修飾,以彰顯建築的豪華。
除了趙佶這種對錢毫無概念,隻追求藝術效果的棒槌。
這個採石場也是宗室的產業,法人代表論輩分趙煦得叫皇伯祖,如今的判大宗正事,高密郡王趙宗晟。
趙宗晟也是宗室裏的異類,喜歡古學,家中藏書數萬卷,當年仁宗嘉之,特意益以國子監書。
平日裏對家中子弟約束嚴格,隻許守著朝廷給的俸祿讀書,不許插手好產業,和蘇油的交情多在交換書籍之上。
就連分割四通的時候,他都將自己所得的那部分盡數捐給了慈善基金。
隻要詩禮傳家。
趙煦即位後覺得這不像話,現在的宗室用度是一削再削,相比自家父親的時候,已經被皇祖母砍掉了四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