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僵屍王的結契新娘6
快穿:反派是天命,主角靠邊站 作者:什子厭厭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兩天,辦不成你知道後果。”
趙天聖說著單方麵掐斷通信。
季求柘輕嗤一聲,將耳釘從耳朵上取下,捏在手心揉搓,等鬆開手,原本堅硬的物體不見了,隻剩下一小撮灰。
他將手伸出棺外,一揚。
……
等李玊穿著月白色絲綢睡衣回來,就見他的王妃正坐在棺內發呆,才洗過已經幹透的短發有些俏皮地翹著三兩根,瞧上去莫名乖巧。
他踏入棺內,幫季求柘將發絲壓了壓。
季求柘順手環住李玊的腰,將頭靠在他懷裏。
“王爺……”
經過半個月的相處,李玊已經習慣他動不動撒嬌,他十分自然用手摸摸他臉上變得不那麽軟的肉,很有彈性。
“怎麽了?”
“我想回家一趟。”季求柘聲音悶悶的。
李玊摸臉的動作一頓,他眯了眯眼,險些控製不住內心快要溢出來的占有欲。
“為何?”
為什麽要回去?
是終於發現他們兩個人屍殊途,想要趁機逃離他的身邊?
還是住在這暗無天日的地方,他不舒服了?
“因為要回去拿些衣服和私人物品。”
要回去給院長下道禁製,還有孤兒院的小朋友們,都是無辜之人,難保發覺被騙的趙天聖不會連坐,也得想辦法保護一下。
季求柘保證道:“王爺放心,我很快就回來。”
這個回答李玊還算滿意,但是……
“要去多久?”
“起碼兩天吧。”李玊的陵墓在深山裏,遠離塵世,光是走出這片連綿的大山就要花費起碼半天,更何況原主租的房子在鄰省,坐高鐵需要四個多小時。
光是去,就要差不多一個白天,一去一回最少都需要兩天。
李玊沒說話。
起碼兩天,那就說明有可能是三天,也可能是四天,或是更久。
他有些不樂意。
可他又怎麽能將人鎖在這陰暗的墓穴裏,不讓人重見天日呢?
“我保證我會盡快回來,好不好嘛?”季求柘抓著李玊的手撒嬌。
“好……”
李玊不敢直視自家王妃真誠的雙眸,一點也不好,他有種屬於自己的東西即將失去的不安感,這樣強烈的情緒幾乎將他的理智淹沒。
好想拿根鐵鏈將這個人鎖起來,囚禁在隻有他有鑰匙的地牢裏,誰也見不著,隻屬於他一個人。
【反派黑化值+2%,當前黑化值97%。】
【媽呀宿主!怎麽回事啊?】摸魚看狗血短劇的003被嚇了一跳。
別看反派表麵上一副溫柔體貼的模樣,實際上半個月黑化值一點都沒掉,現在還上漲了。
簡直離譜!
季求柘卻什麽也沒表露,而是快速地仰頭,在男人冰冷的側臉上親了一口,聲音軟軟:“謝謝夫君~那我明早就走。”
李玊還沉浸在剛才那個淺淡的吻裏回不過神來,這不是季求柘第一次吻他,卻是半個月來的第一次。
和最開始從休眠中醒來時的惱怒不同,這個吻帶著香甜的氣息,比采了百花釀出來的蜜還要膩人。
他用冰涼的指尖觸碰著自己的臉,對刹那間的溫熱留戀不已。
等他平複下激蕩的心情,卻發現撩完人的人已經躺得板正,雙手交疊置於腹部,睡得正酣。
李玊:……
玉棺寬敞,睡兩個大男人也不顯擁擠。
他也跟著躺下,卻沒閉眼,而是用手支著頭,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身旁熟睡的人,如同這些天以來的每一晚那樣。
他是活死人,除非神魂虛弱,否則不用吃飯也不用睡覺。
半個月來,李玊都是睜著眼睛看著季求柘睡,從夜晚至天明,將他臉上每一處輪廓都細致描摹,深深烙印在心裏。
而這一切,被他做得十分隱晦。
看了許久。
李玊突然下定決心,無聲說著什麽……
“鈴鈴鈴~”
鬧鈴的聲音將季求柘從睡夢中喚醒。
陵墓不分晝夜,因此不得不借助一些科技產品來幫助人準確辨別時間,鬧鈴就是一個很好的產品。
季求柘打著哈欠,從玉棺材裏坐起來,然後朝正在看書的李玊道了聲:“早啊~”
“嗯。”
李玊繼續看書。
季求柘就自己爬起來洗漱。
說起來,這個陵墓還挺現代化的,電器家具一應俱全,甚至還連了網,要不是還有主角攻受這兩個隱患沒有解決,他樂意住在這裏一輩子不出門。
早餐吃的是玉樓精心熬製的小米粥。
說起來,這陵墓裏總共四個人,真正能算得上是一個完整的人的,隻有季求柘。
李玊是僵屍,玉伽和玉樓則是甘願將自己獻祭給僵屍王的奴仆,雖然還算是活著,但其實跟死了也差不多。
區別在於李玊隻是看上去活著,但身體機能什麽的已經完全靜止,而後者卻能自主呼吸,需要補充食物維持身體機能。
除此之外,每當月圓之夜,他們兩個會僵化來吸收月光之力維持不老容顏,屬於半屍。
因此,玉樓的廚藝很好。
季求柘喝著燉得軟爛的小米粥,再吃一口玉樓淩晨四點起床包好的梅幹菜肉包,覺得這樣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不用工作的米蟲生活簡直叫他沉醉。
就是今天的李玊有些奇怪,對他的態度冷淡了些。
往常他要是吃飯,李玊一定會偷偷看著他吃完才罷休,今天卻一直在看書。
一本破書,還能有他好看?
季求柘心裏不忿。
吃完早餐,換好原主穿過來的那唯一一套現代裝,才發覺現代裝到底有多輕便,跟穿古裝比起來,簡直是能行動自如的程度。
雖然穿李玊的真絲古裝睡衣也怪舒服的,但總歸沒有現代裝來得利落幹脆。
背上原主的小破背包,季求柘不免想起薄雨霧,最初見到他,也是背著這樣一個破舊的背包,穿著如出一轍洗得發白的舊衣服。
現在換成他落魄,李玊富有。
這怎麽不算是和老婆角色互換呢?
季求柘看著鏡子中被養得氣色好到爆棚的臉,因為他附身的關係,原主原本的五官跟他的五官產生融合,導致這個世界這張臉明明和他本身的五官有五分像,但看上去卻天差地別。
不過先天條件在那裏,依舊是帥的。
可惜李玊不解風情,竟然看都不看他一眼。
趙天聖說著單方麵掐斷通信。
季求柘輕嗤一聲,將耳釘從耳朵上取下,捏在手心揉搓,等鬆開手,原本堅硬的物體不見了,隻剩下一小撮灰。
他將手伸出棺外,一揚。
……
等李玊穿著月白色絲綢睡衣回來,就見他的王妃正坐在棺內發呆,才洗過已經幹透的短發有些俏皮地翹著三兩根,瞧上去莫名乖巧。
他踏入棺內,幫季求柘將發絲壓了壓。
季求柘順手環住李玊的腰,將頭靠在他懷裏。
“王爺……”
經過半個月的相處,李玊已經習慣他動不動撒嬌,他十分自然用手摸摸他臉上變得不那麽軟的肉,很有彈性。
“怎麽了?”
“我想回家一趟。”季求柘聲音悶悶的。
李玊摸臉的動作一頓,他眯了眯眼,險些控製不住內心快要溢出來的占有欲。
“為何?”
為什麽要回去?
是終於發現他們兩個人屍殊途,想要趁機逃離他的身邊?
還是住在這暗無天日的地方,他不舒服了?
“因為要回去拿些衣服和私人物品。”
要回去給院長下道禁製,還有孤兒院的小朋友們,都是無辜之人,難保發覺被騙的趙天聖不會連坐,也得想辦法保護一下。
季求柘保證道:“王爺放心,我很快就回來。”
這個回答李玊還算滿意,但是……
“要去多久?”
“起碼兩天吧。”李玊的陵墓在深山裏,遠離塵世,光是走出這片連綿的大山就要花費起碼半天,更何況原主租的房子在鄰省,坐高鐵需要四個多小時。
光是去,就要差不多一個白天,一去一回最少都需要兩天。
李玊沒說話。
起碼兩天,那就說明有可能是三天,也可能是四天,或是更久。
他有些不樂意。
可他又怎麽能將人鎖在這陰暗的墓穴裏,不讓人重見天日呢?
“我保證我會盡快回來,好不好嘛?”季求柘抓著李玊的手撒嬌。
“好……”
李玊不敢直視自家王妃真誠的雙眸,一點也不好,他有種屬於自己的東西即將失去的不安感,這樣強烈的情緒幾乎將他的理智淹沒。
好想拿根鐵鏈將這個人鎖起來,囚禁在隻有他有鑰匙的地牢裏,誰也見不著,隻屬於他一個人。
【反派黑化值+2%,當前黑化值97%。】
【媽呀宿主!怎麽回事啊?】摸魚看狗血短劇的003被嚇了一跳。
別看反派表麵上一副溫柔體貼的模樣,實際上半個月黑化值一點都沒掉,現在還上漲了。
簡直離譜!
季求柘卻什麽也沒表露,而是快速地仰頭,在男人冰冷的側臉上親了一口,聲音軟軟:“謝謝夫君~那我明早就走。”
李玊還沉浸在剛才那個淺淡的吻裏回不過神來,這不是季求柘第一次吻他,卻是半個月來的第一次。
和最開始從休眠中醒來時的惱怒不同,這個吻帶著香甜的氣息,比采了百花釀出來的蜜還要膩人。
他用冰涼的指尖觸碰著自己的臉,對刹那間的溫熱留戀不已。
等他平複下激蕩的心情,卻發現撩完人的人已經躺得板正,雙手交疊置於腹部,睡得正酣。
李玊:……
玉棺寬敞,睡兩個大男人也不顯擁擠。
他也跟著躺下,卻沒閉眼,而是用手支著頭,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身旁熟睡的人,如同這些天以來的每一晚那樣。
他是活死人,除非神魂虛弱,否則不用吃飯也不用睡覺。
半個月來,李玊都是睜著眼睛看著季求柘睡,從夜晚至天明,將他臉上每一處輪廓都細致描摹,深深烙印在心裏。
而這一切,被他做得十分隱晦。
看了許久。
李玊突然下定決心,無聲說著什麽……
“鈴鈴鈴~”
鬧鈴的聲音將季求柘從睡夢中喚醒。
陵墓不分晝夜,因此不得不借助一些科技產品來幫助人準確辨別時間,鬧鈴就是一個很好的產品。
季求柘打著哈欠,從玉棺材裏坐起來,然後朝正在看書的李玊道了聲:“早啊~”
“嗯。”
李玊繼續看書。
季求柘就自己爬起來洗漱。
說起來,這個陵墓還挺現代化的,電器家具一應俱全,甚至還連了網,要不是還有主角攻受這兩個隱患沒有解決,他樂意住在這裏一輩子不出門。
早餐吃的是玉樓精心熬製的小米粥。
說起來,這陵墓裏總共四個人,真正能算得上是一個完整的人的,隻有季求柘。
李玊是僵屍,玉伽和玉樓則是甘願將自己獻祭給僵屍王的奴仆,雖然還算是活著,但其實跟死了也差不多。
區別在於李玊隻是看上去活著,但身體機能什麽的已經完全靜止,而後者卻能自主呼吸,需要補充食物維持身體機能。
除此之外,每當月圓之夜,他們兩個會僵化來吸收月光之力維持不老容顏,屬於半屍。
因此,玉樓的廚藝很好。
季求柘喝著燉得軟爛的小米粥,再吃一口玉樓淩晨四點起床包好的梅幹菜肉包,覺得這樣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不用工作的米蟲生活簡直叫他沉醉。
就是今天的李玊有些奇怪,對他的態度冷淡了些。
往常他要是吃飯,李玊一定會偷偷看著他吃完才罷休,今天卻一直在看書。
一本破書,還能有他好看?
季求柘心裏不忿。
吃完早餐,換好原主穿過來的那唯一一套現代裝,才發覺現代裝到底有多輕便,跟穿古裝比起來,簡直是能行動自如的程度。
雖然穿李玊的真絲古裝睡衣也怪舒服的,但總歸沒有現代裝來得利落幹脆。
背上原主的小破背包,季求柘不免想起薄雨霧,最初見到他,也是背著這樣一個破舊的背包,穿著如出一轍洗得發白的舊衣服。
現在換成他落魄,李玊富有。
這怎麽不算是和老婆角色互換呢?
季求柘看著鏡子中被養得氣色好到爆棚的臉,因為他附身的關係,原主原本的五官跟他的五官產生融合,導致這個世界這張臉明明和他本身的五官有五分像,但看上去卻天差地別。
不過先天條件在那裏,依舊是帥的。
可惜李玊不解風情,竟然看都不看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