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芙見到這個場景胃裏也開始翻騰,但好歹要問話,隻好強自穩著聲線客氣道:「請問是錢仵作麽?」


    一臉血汙的男人抬頭看她一眼,一雙白眼仁在糊滿血汙的臉上分外醒目,透著一絲不耐煩。


    「找我何事?」


    秦山芙對他行了個禮,客客氣氣道:「有一件案子的死者是您驗的,我想找你了解些情況,不知錢仵作可否賞臉一起吃頓飯?」


    鄭大娘和柳全頓覺一陣惡寒。一起吃飯?!誰對著他還能吃得下?!


    然而秦山芙邀請得真誠,錢仵作卻沒那個興致,甚至連手裏的工作都沒停,語氣冷淡:「有話就問,我知道的就答,不知道的就不答,吃飯免了。」


    秦山芙無法,隻得作罷。


    眼下天色已暗,而這仵作卻還在孜孜不倦地工作,她覺得,這大概不是因為996逼著,而是眼前這人就喜歡這個行當。於是笑著套近乎。


    「天色已晚,錢仵作還如此辛勞細緻,可見是有責任心的人了。想必當時我這樁案子,錢仵作也是這般仔細,得出的結論必定令人信服。」


    錢仵作不吃她這套,抬頭掃她一眼:「有話直說。是哪起案子?」


    被懟回來的秦山芙放棄迂迴了,直接道:「兇手名為蕊環,死者是姓馮的屠戶,不知錢仵作是否記得。」


    「我經手的屍體自然記得。……馮屠戶,兇器是把女用的匕首?」


    「正是。」


    錢仵作輕哼一聲,「那案子是被人使了勁的,你現在找我,晚了。」


    鄭大娘一聽這話,瞪圓了眼睛急道:「什麽意思?!」


    秦山芙聞言心不由一沉,「那馮屠戶也不是什麽勛貴人物,何人能幹預?就算有人幹預,知縣大人何至於為了這號人物汙了自己官名?」


    仵作卻笑她看不清個中門道:「這麽個案子,哪犯得著讓縣太爺勞神。堂審走個過場,判詞由下頭的人寫,這好處也自是下麵的人收,懂麽?」


    鄭大娘一時還未明白,而秦山芙卻聽懂了。


    白臨縣的韓老爺雖然是個糊塗的牆頭草,但好歹事必躬親,再雞毛蒜皮的案子他也要親自細細過一遍。


    然而,不是所有的縣官都是這樣。


    聽這仵作言外之意,玉盧縣的許多案子都是由低一級的縣丞主辦。縣丞操持著整個審訊過程,末了再起草正式的判詞,屆時知縣大人蓋上衙門官印,這件案子就算是辦妥了。


    其實這也可以理解,一縣之首,到底事務繁忙,不可能事事親自插手。


    倘若縣太爺隻是懶惰,工作丟給下屬幹,最後自己再認真核實一遍也就罷了,就怕遇到那種昏官,萬事不操心,自己掛著官銜卻不辦實事,自己底下的人幹了些什麽他都不知道。


    錢仵作繼續道:「跟衙門打慣了交道的人都清楚,在玉盧縣的衙門裏告狀,要多看二老爺的臉色。馮屠戶的那件案子當日確實是我驗的,殺了人的女的一臉淤傷,死了的男的胳膊、顴骨、鎖骨、胸口、下頜均有刀傷,明顯是兩廂爭鬥所致。」


    秦山芙疑惑了。這與判詞裏引的內容一樣,既然如此,為何仵作的結論不入卷?


    「兩廂爭鬥,為何死者這麽多處刀傷,而女方卻沒有?這些傷口都各自都有什麽特徵,您還記得麽?」


    錢仵作看她一眼,終於露出些笑來,但那一口白森森的牙卻格外駭人。


    「你倒是問到關鍵了。死者雖然傷口眾多,但實際上隻挨了兩刀而已。一刀劃在胳膊上,此傷是格擋所致。另一處則是致命傷,是在心髒位置,此傷與其顴骨、鎖骨、胸口、下頜傷口正好連成一線,傾斜角度一致,顯然是一刀帶過。」


    秦山芙眼睛一亮,「一刀帶過?這麽長路徑的致命傷,角度如何?」


    「問得好!」


    錢仵作生平最怕跟人羅裏吧嗦解釋一通,好不容易遇到個腦子清楚的,心情愉悅道:


    「當日我仔細驗過,也比劃過,形成這樣的傷口,勢必要從上往下插入心髒。而女犯身形與死者差異巨大,不可能在站著對峙時形成此傷,此刀落下時,必定是女犯正被死者壓製於身下,奮力反擊的結果。」


    被壓製時奮力反擊,不就是防衛之舉麽!


    竟然有這麽重要的證據!


    秦山芙聞言大喜,「錢仵作當日可將這些結論上呈官府?」


    「這是自然。」錢仵作又露出些倨傲的神色來:「我是個仵作,屍體告訴我多少,我就告訴官府多少,不隱瞞,不妄言。但是……」


    他笑了笑:「官府願意聽哪些,願意聽多少,那我就管不著了。」


    這仵作說話思路跳躍不說,還總喜歡打啞謎。鄭大娘和柳全在一旁聽著頗為費勁,總覺得摸到了那麽個意思,但就是要不來一句準話,急得抓心撓肺。


    韓晝在一旁雖閉著眼,但到底是聰明人,一聽就明白。


    這話的意思,無非就是仵作隻管將結論和推理過程事無巨細呈給官府,而官府是否採納,是否全部採納,就不由仵作控製了。


    秦山芙也懂了,又問:「我來之前已去過知府調閱卷宗,其中並無驗屍結論,此事錢仵作可知曉?」


    錢仵作聞言臉色沉了沉:「嗬,我說二老爺要將那小女子打得死去活來逼她招供,原是沒將我的卷擱進去,證據不足,供詞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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