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黃才倫開著自己那輛全港限量版的瑪莎拉蒂去尖沙咀與朋友聚會。
在酒吧泊車的時候,他遇見了大傻。
當初撈了三四百萬的大傻再次變得一無所有,跛著一隻腳跟電影中小馬哥一樣在幫人泊車。
黃才倫一開始沒認出是他。
大傻也沒認出他是誰。
因為黃才倫沒想到大傻如今會這麽落魄,當初他可是知道宋誌超給了大傻幾百萬,讓他回去做小生意。
大傻臨走的時候還故意找到了黃才倫,對黃才倫說江湖人是做不慣這種生意買賣的,更坐不慣辦公室。又說他大傻拿了這筆錢之後準備開個娛樂場子,自己找人看場子,做老闆!
那時候的大傻意氣風發,好像有了幾百萬就有了天下,有了未來。
所以在黃才倫的認知裏,大傻應該是那種穿金戴銀,戴著大金表,粗狗鏈,穿著花格襯衣到處耀武揚威模樣,而不是眼前這個跛腳泊車佬。
大傻沒認出黃才倫,因為在大傻的認知裏黃才倫應該還在給宋誌超打工,坐在冷氣房,西裝革履,細小謹微地給人打著工。
當黃才倫把價值百萬的瑪莎拉蒂的車鑰匙交給大傻時,大傻忍不住說了一句:「這車很酷的!大佬一看就是有錢人!」
正要轉身進去的黃才倫愣住了,轉身看著大傻。
大傻這才覺得情況不對,他也看著黃才倫。
「你是……大傻哥?」
「你是……火麒麟?」
兩人四目相對,終於認出了彼此。
這一瞬間,兩人心中不知是何感觸。
不過馬上,大傻就說:「我不是大傻,你認錯人了!」說完,擦了擦眼睛轉身就要走。
「不,你就是大傻哥!」黃才倫拉住了他。
大傻一臉的淒涼,他很是尷尬,還有羞愧地看著黃才倫,「你莫要認我啦,我很糗的!」
對於大傻來說,現在的他就像是一堆狗屎,沒朋友,沒親人,更是沒臉見人!
原來,自從大傻拿了宋誌超給他的三百多萬之後,就帶著雞精和捲毛兩個小弟離開了宋氏公司。
那時候的宋氏還沒壯大,隻是一個小企業,對於大傻來說,這樣的小企業怎麽能發展起來?有錢當然自己做生意了。
可是生性懶散的大傻很快就意識到,這三百萬做生意還真不夠,原因是他好吃懶做,又好朋友,今天請人食飯,明天請人飲酒,不到一年三百萬就變成了三十萬。
這時候的大傻也意識到了自己在胡鬧騰,於是就發誓說再也不和那些酒肉朋友來往,要和雞精捲毛一起發奮圖強。
於是大傻就拿剩餘的錢盤了一個夜市檔,準備擺攤做生意。可是誰想到,一開始生意還不錯,卻被附近的一些小社團給瞄上了。
那社團的小混混過來要收取保護費,在道上混了這麽久的大傻怎麽會給?直接開打。
這次大傻出手沒了輕重,把一個古惑仔的手給打斷了,而那個古惑仔恰好又是社團大佬的親弟弟。
就這樣,仇恨結下。
大傻的夜市攤也直接做不成了,因為那些混混發隔三岔五就來搗亂,不是往夜市攤放蛇,就是放老鼠,更有甚者往裏麵扔屎炮。
眼看生意做不成了,大傻氣鬧不過,就帶著雞精和捲毛,又找了幾個弟兄去那社團興師問罪。
人家是出來混的,誰鳥你是誰?
再次開幹起來。
這次大傻砍傷了那位社團老大,自己也被對方砍斷了腳筋,成了跛腳佬。
事後,大傻,雞精和捲毛被警察抓到,關進了監獄,那時候恰好是宋誌超在香港意氣風大,公司從企業變成集團的時候。
在監獄裏,大傻有時候也看報紙,看新聞,越看越覺得不舒服。
他怎麽也沒想到自己曾經離開的那家小公司,如今竟然發展成了龐然大物,成了大香港大名鼎鼎的集團公司。
有一次在監獄撒尿的時候,大傻忍不住對旁邊人說:「我對你講,我曾經也在宋氏做過,你信嗎?」
大傻清晰地記得對方那輕蔑的眼神:「你在宋氏幹過還會在這裏呆著?大佬,你別逗我了!」
「你知道宋氏集團是做什麽的嗎?」
「你知道現在宋氏集團的元老多有錢嗎?」
「你要是在宋氏幹過,那比股神買股票還要犀利!」
輕蔑的眼神,不信的話語,還有那鄙夷的語氣,這些讓大傻深受打擊,從此以後再也沒和人提過自己在宋氏工作過。
如果說監獄中的室友看不起他,認為他在講大話也就算了,最讓大傻難受和心酸的是,自己的兩個小弟雞精和捲毛對他的怨恨。
沒錯,就是怨恨!
一直以來,雞精和捲毛都跟著大傻混日子,對大傻馬首是瞻,認為大傻所做的決定都是對的。
在得到宋誌超給予的三百萬遣散費之後,他們也是欣喜若狂,認為有了錢就可以自己做生意出人頭地,對於大傻當初提議離開宋氏認為是對的。
可是誰能想到,最後竟然會淪落到這般地步,不僅沒了錢,還要坐牢。
這時候,兩人想起了在宋氏打工的好處來。
如果他們當初沒聽大傻的話離開宋氏,搞不好現在也是什麽主管,老總,負責人……香車寶馬,出入有美人陪伴,甚至還可能擠入香港的上流社會。
在酒吧泊車的時候,他遇見了大傻。
當初撈了三四百萬的大傻再次變得一無所有,跛著一隻腳跟電影中小馬哥一樣在幫人泊車。
黃才倫一開始沒認出是他。
大傻也沒認出他是誰。
因為黃才倫沒想到大傻如今會這麽落魄,當初他可是知道宋誌超給了大傻幾百萬,讓他回去做小生意。
大傻臨走的時候還故意找到了黃才倫,對黃才倫說江湖人是做不慣這種生意買賣的,更坐不慣辦公室。又說他大傻拿了這筆錢之後準備開個娛樂場子,自己找人看場子,做老闆!
那時候的大傻意氣風發,好像有了幾百萬就有了天下,有了未來。
所以在黃才倫的認知裏,大傻應該是那種穿金戴銀,戴著大金表,粗狗鏈,穿著花格襯衣到處耀武揚威模樣,而不是眼前這個跛腳泊車佬。
大傻沒認出黃才倫,因為在大傻的認知裏黃才倫應該還在給宋誌超打工,坐在冷氣房,西裝革履,細小謹微地給人打著工。
當黃才倫把價值百萬的瑪莎拉蒂的車鑰匙交給大傻時,大傻忍不住說了一句:「這車很酷的!大佬一看就是有錢人!」
正要轉身進去的黃才倫愣住了,轉身看著大傻。
大傻這才覺得情況不對,他也看著黃才倫。
「你是……大傻哥?」
「你是……火麒麟?」
兩人四目相對,終於認出了彼此。
這一瞬間,兩人心中不知是何感觸。
不過馬上,大傻就說:「我不是大傻,你認錯人了!」說完,擦了擦眼睛轉身就要走。
「不,你就是大傻哥!」黃才倫拉住了他。
大傻一臉的淒涼,他很是尷尬,還有羞愧地看著黃才倫,「你莫要認我啦,我很糗的!」
對於大傻來說,現在的他就像是一堆狗屎,沒朋友,沒親人,更是沒臉見人!
原來,自從大傻拿了宋誌超給他的三百多萬之後,就帶著雞精和捲毛兩個小弟離開了宋氏公司。
那時候的宋氏還沒壯大,隻是一個小企業,對於大傻來說,這樣的小企業怎麽能發展起來?有錢當然自己做生意了。
可是生性懶散的大傻很快就意識到,這三百萬做生意還真不夠,原因是他好吃懶做,又好朋友,今天請人食飯,明天請人飲酒,不到一年三百萬就變成了三十萬。
這時候的大傻也意識到了自己在胡鬧騰,於是就發誓說再也不和那些酒肉朋友來往,要和雞精捲毛一起發奮圖強。
於是大傻就拿剩餘的錢盤了一個夜市檔,準備擺攤做生意。可是誰想到,一開始生意還不錯,卻被附近的一些小社團給瞄上了。
那社團的小混混過來要收取保護費,在道上混了這麽久的大傻怎麽會給?直接開打。
這次大傻出手沒了輕重,把一個古惑仔的手給打斷了,而那個古惑仔恰好又是社團大佬的親弟弟。
就這樣,仇恨結下。
大傻的夜市攤也直接做不成了,因為那些混混發隔三岔五就來搗亂,不是往夜市攤放蛇,就是放老鼠,更有甚者往裏麵扔屎炮。
眼看生意做不成了,大傻氣鬧不過,就帶著雞精和捲毛,又找了幾個弟兄去那社團興師問罪。
人家是出來混的,誰鳥你是誰?
再次開幹起來。
這次大傻砍傷了那位社團老大,自己也被對方砍斷了腳筋,成了跛腳佬。
事後,大傻,雞精和捲毛被警察抓到,關進了監獄,那時候恰好是宋誌超在香港意氣風大,公司從企業變成集團的時候。
在監獄裏,大傻有時候也看報紙,看新聞,越看越覺得不舒服。
他怎麽也沒想到自己曾經離開的那家小公司,如今竟然發展成了龐然大物,成了大香港大名鼎鼎的集團公司。
有一次在監獄撒尿的時候,大傻忍不住對旁邊人說:「我對你講,我曾經也在宋氏做過,你信嗎?」
大傻清晰地記得對方那輕蔑的眼神:「你在宋氏幹過還會在這裏呆著?大佬,你別逗我了!」
「你知道宋氏集團是做什麽的嗎?」
「你知道現在宋氏集團的元老多有錢嗎?」
「你要是在宋氏幹過,那比股神買股票還要犀利!」
輕蔑的眼神,不信的話語,還有那鄙夷的語氣,這些讓大傻深受打擊,從此以後再也沒和人提過自己在宋氏工作過。
如果說監獄中的室友看不起他,認為他在講大話也就算了,最讓大傻難受和心酸的是,自己的兩個小弟雞精和捲毛對他的怨恨。
沒錯,就是怨恨!
一直以來,雞精和捲毛都跟著大傻混日子,對大傻馬首是瞻,認為大傻所做的決定都是對的。
在得到宋誌超給予的三百萬遣散費之後,他們也是欣喜若狂,認為有了錢就可以自己做生意出人頭地,對於大傻當初提議離開宋氏認為是對的。
可是誰能想到,最後竟然會淪落到這般地步,不僅沒了錢,還要坐牢。
這時候,兩人想起了在宋氏打工的好處來。
如果他們當初沒聽大傻的話離開宋氏,搞不好現在也是什麽主管,老總,負責人……香車寶馬,出入有美人陪伴,甚至還可能擠入香港的上流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