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順見他一個勁兒隻喝酒不吃菜,還以為自己做菜又做差了,拿了筷子試著夾了幾口,感覺味道還可以。
又尋思,難道是會長大人口味變了?以前喜歡吃清淡的,現在喜歡重口味?
金三順在這裏瞎琢磨,樸春花卻知道男人光喝酒不吃菜不好,於是就主動給宋誌超夾了一些菜餚。
金寶兒也學著媽媽模樣,也小大人般地夾了菜放到宋誌超的盤子裏。
宋誌超莞爾,就說:「你們吃你們的,別管我。」
金三順是個沒心沒肺的傢夥,一聽宋誌超這樣說,又覺得老媽和小妹給會長夾菜搶了自己風頭,就說:「是啊,你們就別操心了,會長大人喜歡吃什麽菜他會自己夾的……我做的菜又不是不好吃!」說完還眼神哀怨地瞟了宋誌超一眼,表示對他不吃菜無聲的抗議。
宋誌超見這娘仨如此模樣,算是怕了,不得不隨便吃幾口菜,再飲一杯酒。
金三順見他肯動筷子,就很高興,也鬼鬼祟祟給自己倒杯酒,明明是嘴饞,還要說為了慶祝會長大人的節日幹杯。
咕咕咕!
小保姆金三順一口氣飲了三杯酒。
不得不說,這丫頭現在也算是「酒鬼」一枚,偷喝酒偷出酒量來了。
樸春花不飲酒,隻是和寶兒一起喝飲料。
反倒是那一瓶茅台最後都進了宋誌超和金三順的肚子裏。
等到九點左右。
宋誌超看看時間不早了,卻不願意在這裏留宿。
原因是他想要給出空間,讓好久沒見麵的樸春花母女三人待在一起;倘若自己住在這裏,估計這仨都放不開。
更重要的是,宋誌超知道自己是什麽定力,現在飲醉了酒,腦袋有些稀裏糊塗的,尤其渾身燥熱,又要麵對大中小三個美女,指不定半夜起來會發生什麽事情。
甚至於,宋誌超可以肯定,倘若自己半夜真的爬起來跑去找金三順,這丫頭絕對都不會拒絕。
反過來,宋誌超更怕這丫頭半夜主動跑到自己屋裏頭。
經過上次飛機醉酒事件,這個金三順是什麽品種的妖精,宋誌超早已心裏有數。
鑑於以上原因,於是宋誌超就找了個理由,說自己還有事情要辦,今晚就不住在家裏了。
果然,一見宋誌超要走。
金三順就滿臉的不高興。
金寶兒也不高興。
樸春花是個細心人,察覺出來宋誌超是想要讓她們母女三人在此團聚,心裏就更加感激。
「我送你離開吧,會長大人!」
見宋誌超穿了外套要走,金三順忙不迭跑到前麵準備開自己的小汽車送一送宋誌超。
宋誌超在她腦門上敲了一下,「你喝了那麽多酒,怎麽送我?把我帶到溝裏頭怎麽辦?」
「這個……要不,我打電話幫你叫全司機過來?」金三順也覺得腦袋暈暈,開車估計會很玄乎。
「不用了,他也累了好幾天,讓他在家好好休息一下。」宋誌超打算到了外麵隨便找個酒店住一晚就ok,不用那麽麻煩。
金三順就沒轍了,就又說要幫宋誌超找計程車。
沒等金三順把話說完,樸春花主動站出來說,「會長大人,還是讓我來送你吧!」
「你會開車?」宋誌超詫異了一下,還以為樸春花要開車送自己。
樸春花就嫣然一笑,指了指門口紮著的一輛自行車說:「我用它來送你!」
……
宋誌超已經不記得自己多久沒坐過自行車了。
這種堪稱很原始的「交通工具」,在宋誌超的印象裏隻有在老家南都的時候乘坐過。
樸春花對這輛自行車很愛惜。
因為這輛銀色的「三千裏」自行車是她第一次發工資的時候購買的。
沒錯,這輛自行車的品牌名就叫「三千裏」,乃是南北嘲笑分裂時候誕生的一個品牌,寓意著「南北三千裏都是一家人,早晚會統一」的意思。
樸春花平時對這輛自行車很好,時不時擦拭,騎著它上下班。
「會長大人,您坐好了,我送您到路口坐車。」庭院門口處,樸春花推著自行車,調整了一個姿勢,回頭對著宋誌超恭敬道。
宋誌超:「……」
感覺一個男人被一個女人用自行車帶著,很是別扭。
可自己現在頭暈乎乎的,想要反過來帶樸春花也是不可能。
「會長大人,您放心吧,我是鄉下女人,很有一把力氣,不會摔到您的!」樸春花還以為宋誌超顧忌她力氣小,技術低,不敢坐她的車。
被樸春花這麽一說,宋誌超反倒不好意思了。
就把半個屁股坐到自行車後麵的座椅上,說道:「我可不怕——走吧!」
樸春花:「麻煩您扶著我的腰。」
宋誌超微微點頭,伸出手扶住樸春花纖細的腰肢。
樸春花身子微微一斜,腳蹬一踩,自行車就跑了起來,宋誌超但覺呼地一下,自己就被自行車帶著運行起來,這種感覺很……很特別。
……
燈光黯淡的甬道上——
樸春花騎著自行車,載著宋誌超行駛在路上。
車軲轆沙沙地響。
偶爾一陣順風吹來,自行車突然變快,樸春花就忍不住笑了:「這風可及時,倒是省了我很多力氣!」
又尋思,難道是會長大人口味變了?以前喜歡吃清淡的,現在喜歡重口味?
金三順在這裏瞎琢磨,樸春花卻知道男人光喝酒不吃菜不好,於是就主動給宋誌超夾了一些菜餚。
金寶兒也學著媽媽模樣,也小大人般地夾了菜放到宋誌超的盤子裏。
宋誌超莞爾,就說:「你們吃你們的,別管我。」
金三順是個沒心沒肺的傢夥,一聽宋誌超這樣說,又覺得老媽和小妹給會長夾菜搶了自己風頭,就說:「是啊,你們就別操心了,會長大人喜歡吃什麽菜他會自己夾的……我做的菜又不是不好吃!」說完還眼神哀怨地瞟了宋誌超一眼,表示對他不吃菜無聲的抗議。
宋誌超見這娘仨如此模樣,算是怕了,不得不隨便吃幾口菜,再飲一杯酒。
金三順見他肯動筷子,就很高興,也鬼鬼祟祟給自己倒杯酒,明明是嘴饞,還要說為了慶祝會長大人的節日幹杯。
咕咕咕!
小保姆金三順一口氣飲了三杯酒。
不得不說,這丫頭現在也算是「酒鬼」一枚,偷喝酒偷出酒量來了。
樸春花不飲酒,隻是和寶兒一起喝飲料。
反倒是那一瓶茅台最後都進了宋誌超和金三順的肚子裏。
等到九點左右。
宋誌超看看時間不早了,卻不願意在這裏留宿。
原因是他想要給出空間,讓好久沒見麵的樸春花母女三人待在一起;倘若自己住在這裏,估計這仨都放不開。
更重要的是,宋誌超知道自己是什麽定力,現在飲醉了酒,腦袋有些稀裏糊塗的,尤其渾身燥熱,又要麵對大中小三個美女,指不定半夜起來會發生什麽事情。
甚至於,宋誌超可以肯定,倘若自己半夜真的爬起來跑去找金三順,這丫頭絕對都不會拒絕。
反過來,宋誌超更怕這丫頭半夜主動跑到自己屋裏頭。
經過上次飛機醉酒事件,這個金三順是什麽品種的妖精,宋誌超早已心裏有數。
鑑於以上原因,於是宋誌超就找了個理由,說自己還有事情要辦,今晚就不住在家裏了。
果然,一見宋誌超要走。
金三順就滿臉的不高興。
金寶兒也不高興。
樸春花是個細心人,察覺出來宋誌超是想要讓她們母女三人在此團聚,心裏就更加感激。
「我送你離開吧,會長大人!」
見宋誌超穿了外套要走,金三順忙不迭跑到前麵準備開自己的小汽車送一送宋誌超。
宋誌超在她腦門上敲了一下,「你喝了那麽多酒,怎麽送我?把我帶到溝裏頭怎麽辦?」
「這個……要不,我打電話幫你叫全司機過來?」金三順也覺得腦袋暈暈,開車估計會很玄乎。
「不用了,他也累了好幾天,讓他在家好好休息一下。」宋誌超打算到了外麵隨便找個酒店住一晚就ok,不用那麽麻煩。
金三順就沒轍了,就又說要幫宋誌超找計程車。
沒等金三順把話說完,樸春花主動站出來說,「會長大人,還是讓我來送你吧!」
「你會開車?」宋誌超詫異了一下,還以為樸春花要開車送自己。
樸春花就嫣然一笑,指了指門口紮著的一輛自行車說:「我用它來送你!」
……
宋誌超已經不記得自己多久沒坐過自行車了。
這種堪稱很原始的「交通工具」,在宋誌超的印象裏隻有在老家南都的時候乘坐過。
樸春花對這輛自行車很愛惜。
因為這輛銀色的「三千裏」自行車是她第一次發工資的時候購買的。
沒錯,這輛自行車的品牌名就叫「三千裏」,乃是南北嘲笑分裂時候誕生的一個品牌,寓意著「南北三千裏都是一家人,早晚會統一」的意思。
樸春花平時對這輛自行車很好,時不時擦拭,騎著它上下班。
「會長大人,您坐好了,我送您到路口坐車。」庭院門口處,樸春花推著自行車,調整了一個姿勢,回頭對著宋誌超恭敬道。
宋誌超:「……」
感覺一個男人被一個女人用自行車帶著,很是別扭。
可自己現在頭暈乎乎的,想要反過來帶樸春花也是不可能。
「會長大人,您放心吧,我是鄉下女人,很有一把力氣,不會摔到您的!」樸春花還以為宋誌超顧忌她力氣小,技術低,不敢坐她的車。
被樸春花這麽一說,宋誌超反倒不好意思了。
就把半個屁股坐到自行車後麵的座椅上,說道:「我可不怕——走吧!」
樸春花:「麻煩您扶著我的腰。」
宋誌超微微點頭,伸出手扶住樸春花纖細的腰肢。
樸春花身子微微一斜,腳蹬一踩,自行車就跑了起來,宋誌超但覺呼地一下,自己就被自行車帶著運行起來,這種感覺很……很特別。
……
燈光黯淡的甬道上——
樸春花騎著自行車,載著宋誌超行駛在路上。
車軲轆沙沙地響。
偶爾一陣順風吹來,自行車突然變快,樸春花就忍不住笑了:「這風可及時,倒是省了我很多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