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叔是這裏的人事經理,也是跟著mark一起出來打天下的老人,深受mark信任。


    王艷被宋誌超的笑容弄得一怔,她從來沒想過一個男人笑起來會這麽好看。


    等聽清楚了宋誌超的話,這才忙道:「你找坤叔啊,他在倉庫盤點,您坐先,我去叫他。」


    「嗯,那好。麻煩你了。」宋誌超很有禮貌地沖王艷點點頭。


    宋誌超隨便找了一個位子坐下,打量四周。


    和很多歌舞廳夜總會一樣,整個舞廳內的場地很大,密密麻麻地擺滿了圓形的酒水桌,正前麵是一個裝有鐳射燈和搖滾燈的大舞台,舞台旁邊還放置有架子鼓,電吉他,以及電子琴等。


    歌舞廳的牆壁上包著歐美抽象畫的壁紙,畸形的人在大聲吶喊,舞動的長髮,胳膊和手腳……看了半天,宋誌超才看出來,這畫的是幾個人在跳「霹靂舞」。


    事實上,這個年代的「霹靂舞」最是流行,回力鞋,燈籠褲,綁頭帶則是跳「霹靂舞」的基本標配。


    倘若你去那些大型的歌舞廳,隻要一首《冬天裏的一把火》響起,立馬就會湧出來一大群跳霹靂舞的高手。其中最具有代表的就是「舞王」陶金……


    ……


    就在宋誌超胡思亂想的時候,腳步聲響起,卻是那個叫王艷的女迎賓把坤叔喊了過來。


    那是個大約四十來歲的男子,長的很瘦,精神頭卻很足,一看見宋誌超就遲疑道:「你是……」


    宋誌超就露出一個笑臉,「你好坤叔,我叫宋誌超,想必張老闆已經跟你說過……」


    張老闆就是「mark哥」張鐵柱。


    坤叔聞言立馬臉上浮現笑容,「原來你就是阿超呀,老闆剛剛打電話還提到你,說你今天要來這裏上班!」


    旁邊王艷聽說宋誌超要在這裏上班,就在一旁尋思,是不是要安排他做服務員,要麽就是酒水推銷員,這兩樣工作對長相要求都挺高的,那些有錢女人最喜歡帥哥。


    可是沒等王艷尋思完,就聽坤叔對她說:「阿艷,給你介紹一下先——這位就是咱們歌舞廳新晉的總經理宋誌超,宋經理!」


    「啊?」正在瞎琢磨的王艷立馬驚訝地張大了嘴巴,她怎麽也沒想到這個看起來才十七八歲,比自己還年輕的少年仔竟然是自己的頂頭上司,新來的總經理。


    第0016章 邊個不服?


    給迎賓員王艷介紹完宋誌超,坤叔回頭又對宋誌超說:「阿超,你來的正好,我們在那邊正好開晨會,你和我過去,我把你介紹給你們!」


    宋誌超露出笑臉,「那就麻煩坤叔你了。」


    「不麻煩,以後都是自家人。老闆吩咐的事情,我當然要辦妥。」坤叔樂嗬嗬地準備帶宋誌超過去。想起什麽,就又回頭對王艷說:「阿艷,這裏你頂著先。有客人的話就先招呼一下,我們開完會就過來。」


    王艷點點頭,自去大門口站著,負責迎賓。坤叔就負責帶路,領著宋誌超去晨會現場。


    路上,坤叔對宋誌超很熱情,說這裏的總經理已經走了一個多月,今天可算是有人來了。又問宋誌超用不用換工裝,這裏有西服什麽的。宋誌超就說,「我穿這身就ok的。」


    坤叔看看他大紅的金利來西服,豎起大拇指:「有性格,這樣的衣服還真夠時髦的!」


    晨會現場其實就在歌舞廳後麵的酒水倉庫,地方很大,此刻除了各種各樣的酒水堆在四角外,還有八排人在正中間站著。


    當頭是一個穿著黑色西服,留著郭富城髮型,打著摩斯,很遠就能聞到他身上古龍水味道的年輕人。


    這人歲數不大,也就二十四五歲樣子,長得還算英俊,隻是眼白多了點,顯得為人有些陰鷙。


    「你們這些撲街仔!吃公司的,拿公司的卻不好好工作,搞咩?要不要我告訴老闆把你們統統炒掉?!」


    「還有你,肥仔波,昨晚你怎麽推銷酒水的?啤酒多錢?洋酒又多錢?你食屎呀,連貴賤都分不出來!」


    「公司沒義務養你們這幫廢柴,想要留在這裏就給我好好幹,邊個偷懶,被我逮到,就直接開除!」


    陰鷙男子聲色俱厲,把下麵一幫員工罵的噤若寒蟬,沒人敢吭聲。


    坤叔小聲湊到宋誌超耳邊,對他說:「這個就是前廳主管刁佳華。」


    聽到這個名字,宋誌超腦海裏立馬就浮現出早餐店老闆給出的資料。


    刁佳華綽號「圖釘華」,意思是很紮手,喜歡紮人。他在凱撒歌舞廳很是囂張跋扈,除了是傅輕盈的人之外,刁佳華還是地地道道的香港人。


    要知道,這個年代香港人可是很了不起的,尤其在潘禺這種小地方,香港人就代表著高級人士,代表著投資人士,代表著身份特殊的上等人。


    可以說,隻要是香港人在這裏都會把自己當成皇帝,本地人羨慕,外來妹圍著,尤其是在女人方麵,想上誰就上誰。


    不說別的,就說刁佳華本人,來潘禺兩三年,已經不知道玩過多少女人了,基本上這些女人都是主動送上門的,隻要他一說自己是香港人,這些女人就全都眼睛冒星星,崇拜的不得了。對於刁佳華來說,這些女人就一個字:賤!


    實際上很少有人知道,他刁佳華其實在香港的時候隻不過是個爛仔,一開始在街頭討生活,做一些代客泊車,收數什麽的;後來進了一家酒樓,嘴皮子能說會道,最後做了那家酒樓的小領班。偶然一次被傅家大小姐看中了,覺得他挺回事兒,於是就把他帶來潘禺,充作自己的線人打理凱撒歌舞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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