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人移步到這邊坐!”老人恭恭敬敬地把筆墨紙硯都在桌麵上擺好,將卷筒狀的宣紙展了開來,並用硯台將翹起來的一角壓上,然後招呼沈浚道。
直到這一整套古老而又蒙著灰塵,每一樣都帶著點兒缺損的文房四寶拿出來的以前,沈浚都還以為自己不用親自動筆,出個主意就完事大吉了,接下來自會有人去幹,最多也就是寫好後讀上一遍,看有沒有落下什麽。
可當老人那句猶如晴天霹靂的話猛然指向自己時,沈浚才意識到自己並不會用毛筆,他登時心叫不妙:“怎麽辦?主意是我出的,立刻行動也是我定的,哪料到竟把自己裝了進去,這下可要丟臉丟大發了!”
盡管在他的世界也有許多人練習毛筆字,並且其中不乏寫得跟古人一樣好者,每每看到,都令他讚賞不已,但他自己從來沒碰過這玩意兒。
要說硬筆書法,他是認認真真練過一陣子的,而且寫得還不賴,上中學的時候常被語文老師拿來在同學們麵前展示,一到這時,坐在座位上的他每每得意得心花怒放。
但此刻要在眾人的眼皮子底下改用軟塌塌的毛筆書寫,先不說他連握筆的正確姿勢都不會,就是古代的漢字也跟現代的簡體字不同,他也許能認出其中的某些來,但要讓他寫出來,除非照著抄,否則連第一筆從哪兒開始寫都不知道。假如貿然嚐試,最後隻會貽笑大方。
另外,堂堂王爺怎麽可能認不出追隨自己多年的下屬的筆跡?他的字跡叫那位小王爺看了恐怕會心生疑竇,徒然給自己招來麻煩。
隻這一點,就足以使沈浚無論如何不可能聽從老人的召喚,即使打自己的臉,立刻反悔,當著所有人的麵毫無道理地取消這一行動,也在所不惜。
“這不是沒事兒找事兒嗎?等明天到了驛站,找個代筆先生不是更省事兒,也省了這般麻煩?”沈浚懊惱地想,不禁責備起自己來,“這遇事火急火燎的性子總也改不了!”
沈浚無助地看看老人,然後瞥向擺得整整齊齊的筆墨紙硯,仿佛那裏有毒蛇猛獸似的,令他非但沒前進一步,還在椅子上往後挪了挪。他隻感到如坐針氈,起身不是,不起身也不是。
“硬著頭皮上?絕對不行!”沈浚暗想,至少他還沒有完全被形勢牽著鼻子走,順坡而下,使自己陷入真正的,無可挽回的窘境。
“可是讓誰來寫呢?”他想,掃了一眼客廳裏的一幹人,“周公子是外人,讓他代筆豈不讓王爺小看了我們三個?老陸連字都認不全,他上次進京的時候就露了餡兒,屢屢將街邊店鋪的匾額念錯。至於陸修文,如果說哥哥肚子裏裝的知識有半斤,那他充其量不超過八兩,當時他不是一個勁兒地附和哥哥那麽明顯的錯誤嗎?聽著都使人尷尬,難怪是一個爹媽生的親兄弟!”
沈浚也曾好奇,哥哥的名字叫修武,拳腳功夫倒還不錯,也算沒辱沒爹娘給取的名字,可弟弟這修文的名字實在是與事實差得可就太遠了,文也不行,武也不行,普通人一個。
“還不如叫鐵柱,二狗什麽的聽著親切!”一想到此刻沒人出得上力,直如把自己架在火上烤,沈浚急得暴躁起來。隨即他又被自己的玩笑給逗樂了,臉上僵硬的表情頓時化開。
恰在此時,他的目光被某種預感引回老人身上,心想在這個幾乎與世隔絕的村落裏,居然隨手便能拿出這幾樣文人墨客必備的書寫工具,而且看上去都是陳年老物件,極有可能是老人三十幾年前從別處帶過來。
“老丈的背景一定不簡單,必定能識文斷字,興許還能寫得一手過得去的毛筆字!在古代,毛筆是主要的書寫工具,老丈再怎麽不濟,也比我這個從來都沒碰過毛筆的人強吧?”沈浚下結論道,立刻便有了主意,“何況,由老丈自己寫出來,甚至比作為旁觀者的我們轉述更好。受害人總比我們這些道聽途說的路人知道得多,也掌握得更準確。”
“老丈從前是做什麽行當的,竟有此等書寫工具?莫非做過教書先生?”沈浚終於站起身,但並不是如眾人所料的徑直走到老人指給他的位子左下,而是一邊說,一邊靠近桌邊,擺出一副讚歎的神情看著毛筆和宣紙道。
“大人說笑了,老朽哪敢跟教書先生比,這些都是從家鄉帶來的,已經三十幾年了。不瞞您說,從前老朽的確給鄉鄰的孩子們教過幾年書,但都是私下的。村上的孩子沒書讀,便送到我那裏,隻為將來長大了能識得幾個字。後來發生戰亂,整個村子都毀了,老朽的親人也都沒了,才輾轉來到此地討生活。當時幾乎什麽都沒了,安葬完爹娘,回到家,隻在倒塌的牆下找到這幾樣東西。想著也許以後還能用上,況且也不占什麽地方,便帶了來。”老人靦腆地,帶著回憶的神色說道,眼睛深處閃爍著微弱的愉快的光芒。
“果不其然,到這兒沒多久,大家就聽說了老朽能讀書認字。因為都是逃難來的,這裏又沒有私塾,於是孩子大點兒便都送過來請老朽給教導教導,隻求將來走出這山溝溝的時候不至於像瞎子似的哪兒哪兒摸不著門。”老人接著道,似乎唯獨這個話題能讓他暫時忘卻當下的憂愁,嘴角難得一見地現出一絲不易察覺的得意的微笑。
沈浚聞言心中大喜,隻道自己尚小瞧了這老丈。
他已打定主意,這信就由自己來口授,老人執筆,陸修武他們三個要是有什麽需要補充的可以隨時加進來,當然,若有意見也但說無妨。
沈浚還考慮到畢竟這封信是給王爺的,又述及如此重大的事件,所以必須思慮周全才好發出去。
另外,措辭上也需要仔細斟酌,既要簡練,又不能丟三落四,忽略任何一個關鍵的細節。
總之,最後大家都覺得沒問題了再定稿。
直到這一整套古老而又蒙著灰塵,每一樣都帶著點兒缺損的文房四寶拿出來的以前,沈浚都還以為自己不用親自動筆,出個主意就完事大吉了,接下來自會有人去幹,最多也就是寫好後讀上一遍,看有沒有落下什麽。
可當老人那句猶如晴天霹靂的話猛然指向自己時,沈浚才意識到自己並不會用毛筆,他登時心叫不妙:“怎麽辦?主意是我出的,立刻行動也是我定的,哪料到竟把自己裝了進去,這下可要丟臉丟大發了!”
盡管在他的世界也有許多人練習毛筆字,並且其中不乏寫得跟古人一樣好者,每每看到,都令他讚賞不已,但他自己從來沒碰過這玩意兒。
要說硬筆書法,他是認認真真練過一陣子的,而且寫得還不賴,上中學的時候常被語文老師拿來在同學們麵前展示,一到這時,坐在座位上的他每每得意得心花怒放。
但此刻要在眾人的眼皮子底下改用軟塌塌的毛筆書寫,先不說他連握筆的正確姿勢都不會,就是古代的漢字也跟現代的簡體字不同,他也許能認出其中的某些來,但要讓他寫出來,除非照著抄,否則連第一筆從哪兒開始寫都不知道。假如貿然嚐試,最後隻會貽笑大方。
另外,堂堂王爺怎麽可能認不出追隨自己多年的下屬的筆跡?他的字跡叫那位小王爺看了恐怕會心生疑竇,徒然給自己招來麻煩。
隻這一點,就足以使沈浚無論如何不可能聽從老人的召喚,即使打自己的臉,立刻反悔,當著所有人的麵毫無道理地取消這一行動,也在所不惜。
“這不是沒事兒找事兒嗎?等明天到了驛站,找個代筆先生不是更省事兒,也省了這般麻煩?”沈浚懊惱地想,不禁責備起自己來,“這遇事火急火燎的性子總也改不了!”
沈浚無助地看看老人,然後瞥向擺得整整齊齊的筆墨紙硯,仿佛那裏有毒蛇猛獸似的,令他非但沒前進一步,還在椅子上往後挪了挪。他隻感到如坐針氈,起身不是,不起身也不是。
“硬著頭皮上?絕對不行!”沈浚暗想,至少他還沒有完全被形勢牽著鼻子走,順坡而下,使自己陷入真正的,無可挽回的窘境。
“可是讓誰來寫呢?”他想,掃了一眼客廳裏的一幹人,“周公子是外人,讓他代筆豈不讓王爺小看了我們三個?老陸連字都認不全,他上次進京的時候就露了餡兒,屢屢將街邊店鋪的匾額念錯。至於陸修文,如果說哥哥肚子裏裝的知識有半斤,那他充其量不超過八兩,當時他不是一個勁兒地附和哥哥那麽明顯的錯誤嗎?聽著都使人尷尬,難怪是一個爹媽生的親兄弟!”
沈浚也曾好奇,哥哥的名字叫修武,拳腳功夫倒還不錯,也算沒辱沒爹娘給取的名字,可弟弟這修文的名字實在是與事實差得可就太遠了,文也不行,武也不行,普通人一個。
“還不如叫鐵柱,二狗什麽的聽著親切!”一想到此刻沒人出得上力,直如把自己架在火上烤,沈浚急得暴躁起來。隨即他又被自己的玩笑給逗樂了,臉上僵硬的表情頓時化開。
恰在此時,他的目光被某種預感引回老人身上,心想在這個幾乎與世隔絕的村落裏,居然隨手便能拿出這幾樣文人墨客必備的書寫工具,而且看上去都是陳年老物件,極有可能是老人三十幾年前從別處帶過來。
“老丈的背景一定不簡單,必定能識文斷字,興許還能寫得一手過得去的毛筆字!在古代,毛筆是主要的書寫工具,老丈再怎麽不濟,也比我這個從來都沒碰過毛筆的人強吧?”沈浚下結論道,立刻便有了主意,“何況,由老丈自己寫出來,甚至比作為旁觀者的我們轉述更好。受害人總比我們這些道聽途說的路人知道得多,也掌握得更準確。”
“老丈從前是做什麽行當的,竟有此等書寫工具?莫非做過教書先生?”沈浚終於站起身,但並不是如眾人所料的徑直走到老人指給他的位子左下,而是一邊說,一邊靠近桌邊,擺出一副讚歎的神情看著毛筆和宣紙道。
“大人說笑了,老朽哪敢跟教書先生比,這些都是從家鄉帶來的,已經三十幾年了。不瞞您說,從前老朽的確給鄉鄰的孩子們教過幾年書,但都是私下的。村上的孩子沒書讀,便送到我那裏,隻為將來長大了能識得幾個字。後來發生戰亂,整個村子都毀了,老朽的親人也都沒了,才輾轉來到此地討生活。當時幾乎什麽都沒了,安葬完爹娘,回到家,隻在倒塌的牆下找到這幾樣東西。想著也許以後還能用上,況且也不占什麽地方,便帶了來。”老人靦腆地,帶著回憶的神色說道,眼睛深處閃爍著微弱的愉快的光芒。
“果不其然,到這兒沒多久,大家就聽說了老朽能讀書認字。因為都是逃難來的,這裏又沒有私塾,於是孩子大點兒便都送過來請老朽給教導教導,隻求將來走出這山溝溝的時候不至於像瞎子似的哪兒哪兒摸不著門。”老人接著道,似乎唯獨這個話題能讓他暫時忘卻當下的憂愁,嘴角難得一見地現出一絲不易察覺的得意的微笑。
沈浚聞言心中大喜,隻道自己尚小瞧了這老丈。
他已打定主意,這信就由自己來口授,老人執筆,陸修武他們三個要是有什麽需要補充的可以隨時加進來,當然,若有意見也但說無妨。
沈浚還考慮到畢竟這封信是給王爺的,又述及如此重大的事件,所以必須思慮周全才好發出去。
另外,措辭上也需要仔細斟酌,既要簡練,又不能丟三落四,忽略任何一個關鍵的細節。
總之,最後大家都覺得沒問題了再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