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童話就是童話,始於民間,毀於現實。
據說,新婚當夜,忽來一場大火,城主別雲辛死於火海,城主的胞弟弟別雲州身體多處燒傷,而胭脂則下落不明。
又據說,胭脂在失蹤之前曾留下一句話:「若隻要你的命,不足以慰藉啟城的子民。毀了你,便等同毀了這座城。」
再據說,當日提出封鎖物資,拒絕啟城求救的第一人,便是別雲辛。
在我看來,別雲辛是個天生的政治家,因為他能及時利用天賜良機煽動另外兩國一起袖手旁觀,未耗費一兵一卒亡了啟城。隻可惜,別雲辛不是個愛情專家,若他是,他便不會輕易愛上胭脂,但前提必定是他要先把畢生的精力投資在反覆戀愛和反覆失戀上,自然也不配當個城主。
在民間女子們看來,別雲辛真是世間少有的專一,因為他隻愛過一次,並且死於這次戀愛。所以在這之後三年中,雲州城的女人們改變了愛情觀,以一生一定要毀了一個男人為終身目標,以為自己犧牲性命為擇偶標準。
也就是從這天起,雲州城突然多了十幾個叫胭脂的姑娘,她們是為了紀念這段愛情而改名的。在這盲婚啞嫁的年代,「胭脂」就代表了突破傳統枷鎖的神話,當童話被人神話後,那便是一種信仰了,信仰是難以被磨滅的,也許當雲州城城滅之時,唯一能留下的隻有曾經最美好的信仰。
於是故事告一段落後,我提出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為什麽你哥被燒死,你也被燒傷了?莫非你也愛著胭脂?」
待一問完,我便後悔了,因為要按照這句話的邏輯,別雲州理應是有戀兄情節的,否則不會陪他身陷火海,而是拉著胭脂的手拋開種族的差異和世俗的成見樂觀的迎向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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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 =發展到第二章,這應該算是一個想找回過去的失憶人卻不小心不斷挖掘了別人過去的故事。。。。。。。。。。。。。。
〇三
別雲州沉吟良久,臉上浮現類似於苦惱的神色,而後微微挑起眉毛,眼底露出恍然大悟的意味,說:「我也愛著胭脂?是這樣麽?」
不知怎的,見他如此,我竟不敢直視,隻好別開眼,心底湧上愧疚。要知道,我是一個從來說話不負責任的女人,好比說人家問我「吃了麽」,我會說沒吃,但實際上我已經吃了,隻是想看看問話的人是否有意再請我吃一頓,卻不料對方又說「那你趕緊回家吃吧」,令我心情五味雜陳之餘,還因此獲得一個真理:要判別一個人是否撒謊成性,還要看對方是否會受騙上當。
別雲州對我的一句戲言如此上心,可見他心智有多單純,又或者他心裏早就有此猜測,隻是還需要通過別人的嘴說出來對他加以肯定。
於是事情發展到這步,我忽然不知道該接什麽話,隻好清清喉嚨道:「城主,人死了就不能復生了,活著的人若被死人所困,那便是活死人。倘若死人可以死而復生,那活著的人便有了期盼,可這世界上從沒有發生過死而復生的奇蹟,倘若發生了,三國的科學研究必定能更上一層樓,將這項技術發揚光大以備復活更多的人,老百姓也便不再懼怕戰火和饑荒,反正死隻是一時的,換句話說,活也便成了一時的,死或活便沒有區別,那天下就大同了。可惜,我說的假設完全不存在,所以說來說去,咱們活著的人為了好好的活著,唯有先忘卻死去的人,城主有沒有想過,你和我之所以會失憶,為的就是忘記別人走自己的路?」
話一說完,我先被自己強大的邏輯性打敗,這番話簡直無懈可擊,可以開壇講佛了,連我自己都難以找到論點駁倒,相信別雲州不管聽懂與否,都難以提出質疑。
未料,別雲州沉思片刻後的第一個問題,便把我問倒了。
他問:「阿九,你說你也失憶了?那在失憶之前,你是從哪裏來的,又為什麽會失憶?」
由此可見,別雲州不愧是一個養尊處優的城主,因為他失憶之後還有身邊的人告訴他失憶前來龍去脈,所以在他的思想境界裏,所有失憶的人都該有無師自通的本事。
我把頭撐在雙手上,雙手撐在石桌上,嘆氣道:「我也不知道從哪裏來,不知道為什麽會失憶,所以我才決定離開鎮子,去尋找我的過去。」
這時,忽然一陣微風拂過麵,撩起了別雲州的發,髮絲擋住了他的部分表情,令人看不真切,但越是看不真切的事物,往往越令人想去看,於是我想也沒想,就伸長了手臂,欲將它撥開,卻也在這時候,別雲州一把抓住我的手。
這一瞬間,我才意識到自己的舉動隻有四個字可以解釋:情不自禁。
但現下,情況急轉之下,這本來是我主動吃他豆腐的一幕,卻演變成他輕薄我的下場,在他溫潤厚實的手掌裏,我的手顯得那樣冰涼、弱小、粗糙、幹燥,簡直不值得一提,這更令我發覺我們的出身和平日保養相差如此之多,便不由得自卑。
別雲州放開我的手,露出淡淡的笑,眼底流光四溢,喚道:「阿九?」
我這才警覺,眼前人是個美男子,警覺之後不由的懊惱,別雲州既然是別雲辛的弟弟,自然也該是美男子。自古美男陪醜女,美女配野獸,如此一想,我心裏便不再自卑了。
據說,新婚當夜,忽來一場大火,城主別雲辛死於火海,城主的胞弟弟別雲州身體多處燒傷,而胭脂則下落不明。
又據說,胭脂在失蹤之前曾留下一句話:「若隻要你的命,不足以慰藉啟城的子民。毀了你,便等同毀了這座城。」
再據說,當日提出封鎖物資,拒絕啟城求救的第一人,便是別雲辛。
在我看來,別雲辛是個天生的政治家,因為他能及時利用天賜良機煽動另外兩國一起袖手旁觀,未耗費一兵一卒亡了啟城。隻可惜,別雲辛不是個愛情專家,若他是,他便不會輕易愛上胭脂,但前提必定是他要先把畢生的精力投資在反覆戀愛和反覆失戀上,自然也不配當個城主。
在民間女子們看來,別雲辛真是世間少有的專一,因為他隻愛過一次,並且死於這次戀愛。所以在這之後三年中,雲州城的女人們改變了愛情觀,以一生一定要毀了一個男人為終身目標,以為自己犧牲性命為擇偶標準。
也就是從這天起,雲州城突然多了十幾個叫胭脂的姑娘,她們是為了紀念這段愛情而改名的。在這盲婚啞嫁的年代,「胭脂」就代表了突破傳統枷鎖的神話,當童話被人神話後,那便是一種信仰了,信仰是難以被磨滅的,也許當雲州城城滅之時,唯一能留下的隻有曾經最美好的信仰。
於是故事告一段落後,我提出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為什麽你哥被燒死,你也被燒傷了?莫非你也愛著胭脂?」
待一問完,我便後悔了,因為要按照這句話的邏輯,別雲州理應是有戀兄情節的,否則不會陪他身陷火海,而是拉著胭脂的手拋開種族的差異和世俗的成見樂觀的迎向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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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 =發展到第二章,這應該算是一個想找回過去的失憶人卻不小心不斷挖掘了別人過去的故事。。。。。。。。。。。。。。
〇三
別雲州沉吟良久,臉上浮現類似於苦惱的神色,而後微微挑起眉毛,眼底露出恍然大悟的意味,說:「我也愛著胭脂?是這樣麽?」
不知怎的,見他如此,我竟不敢直視,隻好別開眼,心底湧上愧疚。要知道,我是一個從來說話不負責任的女人,好比說人家問我「吃了麽」,我會說沒吃,但實際上我已經吃了,隻是想看看問話的人是否有意再請我吃一頓,卻不料對方又說「那你趕緊回家吃吧」,令我心情五味雜陳之餘,還因此獲得一個真理:要判別一個人是否撒謊成性,還要看對方是否會受騙上當。
別雲州對我的一句戲言如此上心,可見他心智有多單純,又或者他心裏早就有此猜測,隻是還需要通過別人的嘴說出來對他加以肯定。
於是事情發展到這步,我忽然不知道該接什麽話,隻好清清喉嚨道:「城主,人死了就不能復生了,活著的人若被死人所困,那便是活死人。倘若死人可以死而復生,那活著的人便有了期盼,可這世界上從沒有發生過死而復生的奇蹟,倘若發生了,三國的科學研究必定能更上一層樓,將這項技術發揚光大以備復活更多的人,老百姓也便不再懼怕戰火和饑荒,反正死隻是一時的,換句話說,活也便成了一時的,死或活便沒有區別,那天下就大同了。可惜,我說的假設完全不存在,所以說來說去,咱們活著的人為了好好的活著,唯有先忘卻死去的人,城主有沒有想過,你和我之所以會失憶,為的就是忘記別人走自己的路?」
話一說完,我先被自己強大的邏輯性打敗,這番話簡直無懈可擊,可以開壇講佛了,連我自己都難以找到論點駁倒,相信別雲州不管聽懂與否,都難以提出質疑。
未料,別雲州沉思片刻後的第一個問題,便把我問倒了。
他問:「阿九,你說你也失憶了?那在失憶之前,你是從哪裏來的,又為什麽會失憶?」
由此可見,別雲州不愧是一個養尊處優的城主,因為他失憶之後還有身邊的人告訴他失憶前來龍去脈,所以在他的思想境界裏,所有失憶的人都該有無師自通的本事。
我把頭撐在雙手上,雙手撐在石桌上,嘆氣道:「我也不知道從哪裏來,不知道為什麽會失憶,所以我才決定離開鎮子,去尋找我的過去。」
這時,忽然一陣微風拂過麵,撩起了別雲州的發,髮絲擋住了他的部分表情,令人看不真切,但越是看不真切的事物,往往越令人想去看,於是我想也沒想,就伸長了手臂,欲將它撥開,卻也在這時候,別雲州一把抓住我的手。
這一瞬間,我才意識到自己的舉動隻有四個字可以解釋:情不自禁。
但現下,情況急轉之下,這本來是我主動吃他豆腐的一幕,卻演變成他輕薄我的下場,在他溫潤厚實的手掌裏,我的手顯得那樣冰涼、弱小、粗糙、幹燥,簡直不值得一提,這更令我發覺我們的出身和平日保養相差如此之多,便不由得自卑。
別雲州放開我的手,露出淡淡的笑,眼底流光四溢,喚道:「阿九?」
我這才警覺,眼前人是個美男子,警覺之後不由的懊惱,別雲州既然是別雲辛的弟弟,自然也該是美男子。自古美男陪醜女,美女配野獸,如此一想,我心裏便不再自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