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闆的兒子伍榮平時會不會到廚房幫忙?」易尋突然問。
服務員撇撇嘴:「他哪裏會去幫忙哦,廚房都很少進去。」
「那他應該很會做菜吧?畢竟他爸爸是主廚,那麽會做菜,他一定學了不少。」
服務員更加不屑了:「他哪裏會做菜。有一次他跟他爸爸吵架,自己去廚房炒了個番茄炒蛋,鹽還放多了,鹹的沒法下口。」末了,服務員好奇地問,「警察同誌,伍榮到底怎麽了?真的幹了這種事啊?不會吧,看不出來啊,看起來挺老實的一個人。」
易尋不答反問:「他炒菜不行,刀工總應該可以吧?」
服務員搖搖頭:「不行。」他那樣笨手笨腳的能幹什麽,最後這句服務員沒說出口。
「在他爸媽的影響下,他就沒有學會一樣?」易尋懷疑地看著她。
服務員看一眼店裏的老闆和老闆娘,壓低聲音說:「學會什麽?家裏條件好,他哪還用學這個啊,連去廚房幫忙洗菜他媽都不讓他去,店子裏麵再忙不過來他也就坐在那不動。」
「挺文弱的一個人。」易尋下結論說。
「也不是,你說他弱嘛,有時候性子又挺倔,脾氣還很大,有個牛脾氣。」
市局裏,對伍榮的審訊正在進行。伍榮被抓時就已經嚇得不輕,坐在審訊室一副唯唯諾諾的樣子,經不住警察幾句厲聲質問和嚇唬就承認了8日晚上九點約見曾果的事,但是對殺害曾果的事卻始終不承認。據他交代,他跟曾果是在網上玩遊戲的時候認識的,那邊晚上是第一次見麵。他們約好在濱江公園見麵,見麵後在濱江公園的濱江大道走了一圈,差不多十點半的時候就一起走出公園,然後分手各自回家了。當警察問他十點半就分手,他為什麽淩晨兩點多才回家時,他說他去網吧玩遊戲了。警察再問他是哪個網吧,他就推脫說不記得了。問到後來,他幹脆一句話也不說。
很快,在餐館提取到的證物檢驗結果出來。大廳裏發現的頭髮不屬於曾果,但後廚地麵瓷磚縫隙裏提取到的血跡經過dna對比,與曾果的dna相吻合,而且在下水管道提取到的少量碎肉組織,也屬於曾果的。當警察把這些證據放在伍榮麵前時,伍榮不再狡辯,情緒突然崩潰,大哭起來。
他說當天晚上他跟曾果約好九點在濱江公園見麵,八點四十多他就到了公園,兩人見麵後就沿著河邊的步道散步聊天。雖說是第一次見麵,但曾果開朗活潑的性格感染到了他,兩個人聊得很開心。十點半的時候,曾果提出太晚了,要回去。伍榮卻有點捨不得。他提到他們家是開餐館的,於是提議帶曾果去看看,順便可以在那邊吃點夜宵,吃完夜宵後再送她回去。曾果考慮了一下,還是欣然應允了。因為已經關店,他隻有後門的鑰匙,所以他帶著曾果從廚房後門進入了餐館。晚上十一點半,在店裏坐了一會後,曾果提出回家。伍榮挽留她,希望她再坐一會,但曾果執意要離開。說話間兩人就拉扯起來,在拉扯的過程中曾果不小心絆倒摔倒在地。伍榮蹲下去想詢問她情況拉她起來,她卻以為伍榮要對她實施不軌,於是大叫起來。伍榮一時慌亂,用手捂住她的嘴巴。她掙紮得很厲害,為了製住她他手上用了很大的力氣。過了一會他發現她不動也不叫喊了,他才猛然清醒過來,趕緊鬆開手。他看她閉上了眼睛,以為她隻是暈過去了。他又拍了拍她的臉,但是一點反應也沒有,後來他才意識到她已經死了。他當時很害怕,想逃避,為了不讓別人發現,他將她拖進廚房然後進行了分屍拋屍。
在交代的過程中,伍榮一直強調自己並不是有意殺人,他隻是擔心她的喊叫會引來其他人,捂住她口鼻隻是為了阻止她叫喊,並沒有真的想殺她。
「你是怎麽進行拋屍的?」鄭力厲聲問。
「我把屍塊用開水煮過後混在廚房垃圾裏麵一起扔掉了。」伍榮吸著鼻子說。
「為什麽還要用開水煮?」
「這樣不容易被人發現,也不容易發臭。」
「分了幾次扔的?」
「五次,四次混在廚房垃圾裏,一次是扔到郊區去了。」
「被害者的頭顱呢?」
「也被我砍碎扔了。」
「扔到哪裏了?」鄭力追問。
伍榮猶豫了一下,說:「應該是扔到垃圾桶裏了。都切碎了混在一起了,我也分不清楚。」
「你是淩晨兩點多回家,從案發到回家隻有兩個多小時。你三個小時不到就完成了一具屍體的分屍?」
伍榮眼神閃爍,說:「那天晚上我並沒有弄完,隻是大概地處理了一下,有一些放在了冰箱裏,後麵才慢慢處理掉的。」
「你一般都不去廚房吧,你放到冰箱裏麵不怕第二天被其他人發現?」
「我,我當時也沒想那麽多,我把它們放在最下麵,他們一直都沒有發現。」
「問他碎屍的過程。」鄭力突然收到易尋發來的消息,此時他就在旁邊的房間觀看著審訊。鄭力從手機上移回視線,盯著伍榮問:「你把碎屍的詳細經過說下。用的什麽工具?怎麽碎屍的?先割的哪裏?用什麽煮的?越詳細越好。」
伍榮開始慌亂起來,支吾地說:「我,我先把她拖進廚房,然後拿起一把菜刀就砍了下去。」
「廚房裏那麽多刀,用的哪把刀?」鄭力逼問。
服務員撇撇嘴:「他哪裏會去幫忙哦,廚房都很少進去。」
「那他應該很會做菜吧?畢竟他爸爸是主廚,那麽會做菜,他一定學了不少。」
服務員更加不屑了:「他哪裏會做菜。有一次他跟他爸爸吵架,自己去廚房炒了個番茄炒蛋,鹽還放多了,鹹的沒法下口。」末了,服務員好奇地問,「警察同誌,伍榮到底怎麽了?真的幹了這種事啊?不會吧,看不出來啊,看起來挺老實的一個人。」
易尋不答反問:「他炒菜不行,刀工總應該可以吧?」
服務員搖搖頭:「不行。」他那樣笨手笨腳的能幹什麽,最後這句服務員沒說出口。
「在他爸媽的影響下,他就沒有學會一樣?」易尋懷疑地看著她。
服務員看一眼店裏的老闆和老闆娘,壓低聲音說:「學會什麽?家裏條件好,他哪還用學這個啊,連去廚房幫忙洗菜他媽都不讓他去,店子裏麵再忙不過來他也就坐在那不動。」
「挺文弱的一個人。」易尋下結論說。
「也不是,你說他弱嘛,有時候性子又挺倔,脾氣還很大,有個牛脾氣。」
市局裏,對伍榮的審訊正在進行。伍榮被抓時就已經嚇得不輕,坐在審訊室一副唯唯諾諾的樣子,經不住警察幾句厲聲質問和嚇唬就承認了8日晚上九點約見曾果的事,但是對殺害曾果的事卻始終不承認。據他交代,他跟曾果是在網上玩遊戲的時候認識的,那邊晚上是第一次見麵。他們約好在濱江公園見麵,見麵後在濱江公園的濱江大道走了一圈,差不多十點半的時候就一起走出公園,然後分手各自回家了。當警察問他十點半就分手,他為什麽淩晨兩點多才回家時,他說他去網吧玩遊戲了。警察再問他是哪個網吧,他就推脫說不記得了。問到後來,他幹脆一句話也不說。
很快,在餐館提取到的證物檢驗結果出來。大廳裏發現的頭髮不屬於曾果,但後廚地麵瓷磚縫隙裏提取到的血跡經過dna對比,與曾果的dna相吻合,而且在下水管道提取到的少量碎肉組織,也屬於曾果的。當警察把這些證據放在伍榮麵前時,伍榮不再狡辯,情緒突然崩潰,大哭起來。
他說當天晚上他跟曾果約好九點在濱江公園見麵,八點四十多他就到了公園,兩人見麵後就沿著河邊的步道散步聊天。雖說是第一次見麵,但曾果開朗活潑的性格感染到了他,兩個人聊得很開心。十點半的時候,曾果提出太晚了,要回去。伍榮卻有點捨不得。他提到他們家是開餐館的,於是提議帶曾果去看看,順便可以在那邊吃點夜宵,吃完夜宵後再送她回去。曾果考慮了一下,還是欣然應允了。因為已經關店,他隻有後門的鑰匙,所以他帶著曾果從廚房後門進入了餐館。晚上十一點半,在店裏坐了一會後,曾果提出回家。伍榮挽留她,希望她再坐一會,但曾果執意要離開。說話間兩人就拉扯起來,在拉扯的過程中曾果不小心絆倒摔倒在地。伍榮蹲下去想詢問她情況拉她起來,她卻以為伍榮要對她實施不軌,於是大叫起來。伍榮一時慌亂,用手捂住她的嘴巴。她掙紮得很厲害,為了製住她他手上用了很大的力氣。過了一會他發現她不動也不叫喊了,他才猛然清醒過來,趕緊鬆開手。他看她閉上了眼睛,以為她隻是暈過去了。他又拍了拍她的臉,但是一點反應也沒有,後來他才意識到她已經死了。他當時很害怕,想逃避,為了不讓別人發現,他將她拖進廚房然後進行了分屍拋屍。
在交代的過程中,伍榮一直強調自己並不是有意殺人,他隻是擔心她的喊叫會引來其他人,捂住她口鼻隻是為了阻止她叫喊,並沒有真的想殺她。
「你是怎麽進行拋屍的?」鄭力厲聲問。
「我把屍塊用開水煮過後混在廚房垃圾裏麵一起扔掉了。」伍榮吸著鼻子說。
「為什麽還要用開水煮?」
「這樣不容易被人發現,也不容易發臭。」
「分了幾次扔的?」
「五次,四次混在廚房垃圾裏,一次是扔到郊區去了。」
「被害者的頭顱呢?」
「也被我砍碎扔了。」
「扔到哪裏了?」鄭力追問。
伍榮猶豫了一下,說:「應該是扔到垃圾桶裏了。都切碎了混在一起了,我也分不清楚。」
「你是淩晨兩點多回家,從案發到回家隻有兩個多小時。你三個小時不到就完成了一具屍體的分屍?」
伍榮眼神閃爍,說:「那天晚上我並沒有弄完,隻是大概地處理了一下,有一些放在了冰箱裏,後麵才慢慢處理掉的。」
「你一般都不去廚房吧,你放到冰箱裏麵不怕第二天被其他人發現?」
「我,我當時也沒想那麽多,我把它們放在最下麵,他們一直都沒有發現。」
「問他碎屍的過程。」鄭力突然收到易尋發來的消息,此時他就在旁邊的房間觀看著審訊。鄭力從手機上移回視線,盯著伍榮問:「你把碎屍的詳細經過說下。用的什麽工具?怎麽碎屍的?先割的哪裏?用什麽煮的?越詳細越好。」
伍榮開始慌亂起來,支吾地說:「我,我先把她拖進廚房,然後拿起一把菜刀就砍了下去。」
「廚房裏那麽多刀,用的哪把刀?」鄭力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