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他們最近在秘密調查一起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件。之所以要秘密調查是因為涉案人員可能有公職人員,而且還是警察。前段時間他們接到報案,報案人稱自己讀高一的女兒被人誘騙性侵致懷孕,同時還舉報一轄區民警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便利混淆案情,包庇罪犯。
第六章(3)
案件的最初事發是在六月二十六日。集通中學保潔阿姨在學校學生宿舍樓後的空地上打掃衛生時,發現一個黑色塑膠袋。剛開始她以為又是某個寢室從樓上扔下的垃圾。雖然學校一再強調不許往宿舍樓外亂扔垃圾,但還是屢禁不止,總是有那麽些人為圖自己方便,不願下樓扔垃圾,把垃圾直接從窗戶往外扔。她走過去準備清掃時發現不對勁,黑色塑膠袋外竟然有血水,地麵也被染紅了一大片,而且感覺裏麵的東西沉甸甸的。她滿心疑慮,打開塑膠袋一看,裏麵竟然是一個剛出生的足月的嬰兒,連著臍帶蜷縮在塑膠袋裏麵。她嚇了一跳,但還是趕緊湊近查看嬰兒的情況,細看下才發現嬰兒的頭顱都已經變形了,早就沒了人氣。她趕緊跟學校匯報了情況。學校領導到宿舍樓後麵查看後報了警。轄區警察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經過法醫鑑定,嬰兒是名男嬰,體重4.5公斤,身高47厘米,死因是高空墜落導致的顱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處骨折,死亡時間5小時左右。
宿舍樓後麵就是一塊不規則的長方形水泥空地,再後麵是圍牆,圍牆外是一片荒地。警察推測嬰兒就是學生在宿舍產子後直接從後麵的窗戶扔下的。學校為了降低事件的影響,希望警方秘密調查,不要張揚這起案子,當時也正是期末考試備考期間,馬上就要考試了,不希望這件事影響到學生的考試。
十五六七的年紀,正是對性充滿好奇和幻想的年紀。這看起來就是一起學生早戀發生不安全性行為引發的事件,警方也一直往這方麵調查,調查對象也都放在那些早戀的學生身上。因為不能明著大範圍詢問,警方隻能側麵打聽,根據老師提供的信息及監控錄像進行調查。相比警方,學校對這件案子反而更上心著急。在學校發生這樣的事情,學校的責任相當重大,他們希望盡快把這件事調查清楚,處置好。警察陸續鎖定過幾對情侶,但先後都排除了他們的嫌疑,一直到七月初放暑假,還是沒有查清案子。放假後,學生都四散,陸續回了家,案子就更加沒辦法查了。七月十四日,一位叫於顯運的村民帶著他的女兒於娜到集通中學附近的派出所報警,說她的女兒被人性侵懷孕,並且還直接指出了犯罪嫌疑人叫元何明。他還帶著他的女兒找到了學校,要學校給說法,好好送來上學的女兒,怎麽就被人侵犯了。
警方經過詢問得知,原來於娜就是往宿舍樓後拋扔嬰兒的人。六月二十六日,正在教室看書的她突然感到肚子不舒服,渾身冒冷汗,於是趕忙回到宿舍,在宿舍衛生間產下了一名嬰兒。看到自己生下嬰兒後她又慌又怕,不知道該怎麽辦。她一直隱藏著懷孕的事情,因為平時都穿很寬鬆的衣服,竟然一直都沒被人發現。她害怕被人知道,慌亂中找到一個黑色的塑膠袋,裝起剛出生的嬰兒就扔出了廁所窗戶。她都沒正眼看過一眼嬰兒,也不知道是男是女,隻知道要趁宿舍沒人,趕緊把他處理掉。她拋下嬰兒後,又把衛生間收拾了一遍,然後像沒事人一樣繼續回教室看書上課。先前警方和老師一直把注意力放在那些早戀的學生身上,而於娜並沒有早戀,至少在同學和老師眼中沒有。她成績不是很突出,但還是比較有上進心,平時乖巧聽話,從不亂來,用老師的話形容就是一個普通的老實本分的好學生,所以她一直沒有進入警方和老師的視線。
於娜說她於去年經人介紹認識了元何明。元何明剛開始對她很好,關心她給她錢,她慢慢的也就相信了他。後來元何明對她慢慢冷淡了,她懷孕後嚐試過聯繫元何明,但是元何明不理她。警方把元何明傳喚到派出所。元何明對於娜的指控全盤否認,說他跟於娜之間的事情都是你情我願的,不存在她說的以金錢為誘惑,他也不知道於娜懷孕的事,更加不知道於娜還未成年,還是個高中生,於娜也從來沒告訴過他,他一直以為於娜已經成年,隻是剛出社會。但是於娜卻堅稱他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的年齡,還知道自己在哪裏上學。最後案子調查下來,於娜因為故意殺人罪被起訴,而元何明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隻是賠償了於娜一定金額的損失費。
易尋一邊說著案子,一邊把葉可妡帶到停著的車旁。他們已經買好了東西走了出來。聽到案件處理的最後結果,葉可妡氣憤難當,忍不住憤懣道:「太過分了,怎麽可以這樣。太不公平了,於娜也是受害者,而且是更大的受害者。」真正的壞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逍遙法外,受害者卻受到了法律的製裁。
「法律講究的是證據,於娜拋下嬰兒致死這是不爭的事實。」易尋說著把購物袋放進後備箱。
道理雖然是這樣,但還是很讓人氣憤。「於娜多大了?讀高幾啊?」
「十六歲吧,下學期高二。」
「那事發時她才上高中。元何明一定是在說謊,他不可能不知道於娜還未成年。」葉可妡抄著雙手,靠在車身上生氣地說。
易尋看她微蹙著眉頭、嘟著嘴生氣的樣子覺得好笑。他把後備箱關上,然後走到葉可妡麵前,一手撐在車上,一手捧著她的臉說:「你知不知道你生氣的樣子很可愛?」
第六章(3)
案件的最初事發是在六月二十六日。集通中學保潔阿姨在學校學生宿舍樓後的空地上打掃衛生時,發現一個黑色塑膠袋。剛開始她以為又是某個寢室從樓上扔下的垃圾。雖然學校一再強調不許往宿舍樓外亂扔垃圾,但還是屢禁不止,總是有那麽些人為圖自己方便,不願下樓扔垃圾,把垃圾直接從窗戶往外扔。她走過去準備清掃時發現不對勁,黑色塑膠袋外竟然有血水,地麵也被染紅了一大片,而且感覺裏麵的東西沉甸甸的。她滿心疑慮,打開塑膠袋一看,裏麵竟然是一個剛出生的足月的嬰兒,連著臍帶蜷縮在塑膠袋裏麵。她嚇了一跳,但還是趕緊湊近查看嬰兒的情況,細看下才發現嬰兒的頭顱都已經變形了,早就沒了人氣。她趕緊跟學校匯報了情況。學校領導到宿舍樓後麵查看後報了警。轄區警察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經過法醫鑑定,嬰兒是名男嬰,體重4.5公斤,身高47厘米,死因是高空墜落導致的顱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處骨折,死亡時間5小時左右。
宿舍樓後麵就是一塊不規則的長方形水泥空地,再後麵是圍牆,圍牆外是一片荒地。警察推測嬰兒就是學生在宿舍產子後直接從後麵的窗戶扔下的。學校為了降低事件的影響,希望警方秘密調查,不要張揚這起案子,當時也正是期末考試備考期間,馬上就要考試了,不希望這件事影響到學生的考試。
十五六七的年紀,正是對性充滿好奇和幻想的年紀。這看起來就是一起學生早戀發生不安全性行為引發的事件,警方也一直往這方麵調查,調查對象也都放在那些早戀的學生身上。因為不能明著大範圍詢問,警方隻能側麵打聽,根據老師提供的信息及監控錄像進行調查。相比警方,學校對這件案子反而更上心著急。在學校發生這樣的事情,學校的責任相當重大,他們希望盡快把這件事調查清楚,處置好。警察陸續鎖定過幾對情侶,但先後都排除了他們的嫌疑,一直到七月初放暑假,還是沒有查清案子。放假後,學生都四散,陸續回了家,案子就更加沒辦法查了。七月十四日,一位叫於顯運的村民帶著他的女兒於娜到集通中學附近的派出所報警,說她的女兒被人性侵懷孕,並且還直接指出了犯罪嫌疑人叫元何明。他還帶著他的女兒找到了學校,要學校給說法,好好送來上學的女兒,怎麽就被人侵犯了。
警方經過詢問得知,原來於娜就是往宿舍樓後拋扔嬰兒的人。六月二十六日,正在教室看書的她突然感到肚子不舒服,渾身冒冷汗,於是趕忙回到宿舍,在宿舍衛生間產下了一名嬰兒。看到自己生下嬰兒後她又慌又怕,不知道該怎麽辦。她一直隱藏著懷孕的事情,因為平時都穿很寬鬆的衣服,竟然一直都沒被人發現。她害怕被人知道,慌亂中找到一個黑色的塑膠袋,裝起剛出生的嬰兒就扔出了廁所窗戶。她都沒正眼看過一眼嬰兒,也不知道是男是女,隻知道要趁宿舍沒人,趕緊把他處理掉。她拋下嬰兒後,又把衛生間收拾了一遍,然後像沒事人一樣繼續回教室看書上課。先前警方和老師一直把注意力放在那些早戀的學生身上,而於娜並沒有早戀,至少在同學和老師眼中沒有。她成績不是很突出,但還是比較有上進心,平時乖巧聽話,從不亂來,用老師的話形容就是一個普通的老實本分的好學生,所以她一直沒有進入警方和老師的視線。
於娜說她於去年經人介紹認識了元何明。元何明剛開始對她很好,關心她給她錢,她慢慢的也就相信了他。後來元何明對她慢慢冷淡了,她懷孕後嚐試過聯繫元何明,但是元何明不理她。警方把元何明傳喚到派出所。元何明對於娜的指控全盤否認,說他跟於娜之間的事情都是你情我願的,不存在她說的以金錢為誘惑,他也不知道於娜懷孕的事,更加不知道於娜還未成年,還是個高中生,於娜也從來沒告訴過他,他一直以為於娜已經成年,隻是剛出社會。但是於娜卻堅稱他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的年齡,還知道自己在哪裏上學。最後案子調查下來,於娜因為故意殺人罪被起訴,而元何明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隻是賠償了於娜一定金額的損失費。
易尋一邊說著案子,一邊把葉可妡帶到停著的車旁。他們已經買好了東西走了出來。聽到案件處理的最後結果,葉可妡氣憤難當,忍不住憤懣道:「太過分了,怎麽可以這樣。太不公平了,於娜也是受害者,而且是更大的受害者。」真正的壞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逍遙法外,受害者卻受到了法律的製裁。
「法律講究的是證據,於娜拋下嬰兒致死這是不爭的事實。」易尋說著把購物袋放進後備箱。
道理雖然是這樣,但還是很讓人氣憤。「於娜多大了?讀高幾啊?」
「十六歲吧,下學期高二。」
「那事發時她才上高中。元何明一定是在說謊,他不可能不知道於娜還未成年。」葉可妡抄著雙手,靠在車身上生氣地說。
易尋看她微蹙著眉頭、嘟著嘴生氣的樣子覺得好笑。他把後備箱關上,然後走到葉可妡麵前,一手撐在車上,一手捧著她的臉說:「你知不知道你生氣的樣子很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