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可妡微蹙著眉頭,剛開始聽得一陣迷糊,但越聽越慌了。原來自己提供線索的時候他們已經差不多破案了,自己還天真地以為是自己提供的線索幫助他們破的案。
「我調取了網吧的監控錄像,發送簡訊的時候上機的是一個男生。對他調查後,並沒有發現異常。我又想到這樣的簡訊可以定時發送,於是我翻看了前麵的監控,竟然發現葉小姐也出現在那個地方,雖然戴了一頂黑色的鴨舌帽,但還是很容易認出的。我找到當時上機的那個男生。據他說,是葉小姐你給了他二十塊錢,然後占用了他電腦幾分鍾。這也跟監控拍攝到的畫麵相吻合。你不讓他看你的操作,但是他並沒有你想的那麽聽話,還是偷看了幾眼,看到了你在設置發送消息。」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葉可妡眼神閃躲,端起剛送來的咖啡做掩飾。她不知道還能怎麽去辯解,隻能不承認了。
「葉小姐是需要我拿出證據嗎?我可以把監控錄像給你看,不光是網吧裏的監控,還有你走出網吧一段距離後脫下鴨舌帽時的監控,如果有需要,我也可以讓那個男生來對峙。」
第二章(5-2)
葉可妡不說話。
「那條簡訊的描述很奇怪,竟然描述了兇手一個不是近距離觀察很難發現的特徵——右手虎口處的傷痕。這麽細緻的描述,有兩種可能。一個是她非常了解熟悉兇手,另一個是她近距離觀察過兇手。第一種可能很容易排除,但是第二種可能又是怎麽實現的呢?兇案的目擊一般是在一定的距離才不會被發現,但是遠距離又看不見像虎口處傷痕這樣細微的特徵。如果是能看清兇手右手虎口的距離,那一定能把兇手的外貌特徵看得很清楚。那麽近的距離兇手為什麽沒有發現?更奇怪的一點是,她已經那麽看清了兇手,為什麽不告知一些更容易讓人識別的特徵,比如說外貌身形特徵,或者直接站出來指認兇手。難道是不想把話說的太明白?既然她是想提供線索,我想就不會在這種問題上遮遮掩掩,如果她看到了更易識別的特徵就一定會說,但是事實上又沒說。那就隻有一種可能了,她隻看到了這個細節,沒有看到其它的身形特徵。要在什麽情況下才會出現這樣奇怪的觀察視角呢?」易尋頓了一下,繼續說,「葉小姐有什麽要解釋的嗎?」
葉可妡張了張嘴,剛想說話,易尋又說:「我想葉小姐沒必要再說『我不知道』這一類的話,在證據麵前一味地否認,隻會加大自己的嫌疑,到時候隻能傳喚葉小姐到局裏立案調查。」他知道這是她最不想要的結果,所以她才怕他,一直想逃避。
葉可妡原本就是想耍賴,說『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這句話,現在被他一說,都說不出口了。她忍不住輕嘆口氣,原本很緊張,但聽他這麽頭頭是道地分析出來,自己竟然鎮靜不少。他都已經猜到了,什麽證據都有了,自己繼續否認還有什麽意義。如果就這樣承認了呢?會怎麽樣?會被抓起來嗎?可是自己並沒有犯法,而且這也不是自己的錯,自己也不想這樣,不想看到那些東西,更何況自己並沒有幹壞事,而是出於好意,想幫他們盡早抓到兇手。這樣一想,她對易尋竟生出一股惱怒來。
易尋看著葉可妡神態豐富的變化,覺得很有意思。她一開始是緊張害怕,後來強裝鎮定,現在又惱怒起來。他盯著葉可妡,葉可妡盯著桌上的咖啡,兩個人沉默著。
「結合上一次葉小姐提供的車禍案線索,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還是易尋先打破沉默,「葉小姐提供的線索總是充滿一些真正目擊者看不到的近處的細節,與一般的目擊相悖論。那葉小姐你是怎麽『目擊』到案件的呢?」
「我隻是善於觀察,看得比較仔細而已。」葉可妡終於找到了一句可以回他的話。
易尋攤攤手,不置可否:「好,我們先不管你是怎麽目擊的。我調查了葉小姐以前的檔案資料,發現一些更有趣的事。有記錄的是,中學時你曾向警方提供一起兇殺案的兇手線索,說出了兇手的服裝特徵。你當時向警方的描述是『我看到了』,可是案發在深夜,你當時好好地睡在宿舍裏又是怎麽看到的呢?在警方的調查壓力下,後來你改口說是你夢見的。其他人都把你的話當小孩的胡鬧,但我覺得你的話都是真的,隻是表達方式要改變一下,你是在夢裏看到了。」
葉可妡驚愕地抬頭看向他,他都已經猜到自己是在夢中看到的了。
「這樣解釋很多事情就都通了。6月1號那天,你當時靠在椅背上休息,然後突然驚醒,醒來後明顯能看出你的不安。你四處張望尋找,最後直盯著案發的那片樹林。當時我隻是覺得奇怪,現在想想也說得通了。車禍案時,你描述受害者狀態的神誌不清也能理解了,你那是感受到了,而不是簡單地看到了她走路不穩,所以才會出現那樣的形容。」
這讓葉可妡更加措手不及,沒想到那天他一直看著自己,竟然看到了整個過程,她還以為他隻是無意中看了她一眼。更讓她驚訝的是,他竟然通過這些觀察就得出了這個難以讓人相信的結論,這個結論她自己都過了好久才接受。
「你能在夢中看到案發現場,對不對?」易尋覺得問出這個問題有點傻,但是這是最有可能的。
葉可妡移開目光,不敢看他逼近的眼神,這眼神太可怕了。「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我也聽不懂。」雖然被他看穿,但長期以來的逃避讓她不願意就這樣在他麵前承認。自己隻是能以特殊的方式看到案件的發生而已,並沒有犯法。更何況自己都是出於好意提供線索,是想幫助他們破案。葉可妡又惱怒又驚怕,心裏生出一股勇氣,她看回易尋,說:「就算是這樣又怎麽樣?我沒有參與作案,跟案件沒有任何關係,並沒有犯法。」
「我調取了網吧的監控錄像,發送簡訊的時候上機的是一個男生。對他調查後,並沒有發現異常。我又想到這樣的簡訊可以定時發送,於是我翻看了前麵的監控,竟然發現葉小姐也出現在那個地方,雖然戴了一頂黑色的鴨舌帽,但還是很容易認出的。我找到當時上機的那個男生。據他說,是葉小姐你給了他二十塊錢,然後占用了他電腦幾分鍾。這也跟監控拍攝到的畫麵相吻合。你不讓他看你的操作,但是他並沒有你想的那麽聽話,還是偷看了幾眼,看到了你在設置發送消息。」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葉可妡眼神閃躲,端起剛送來的咖啡做掩飾。她不知道還能怎麽去辯解,隻能不承認了。
「葉小姐是需要我拿出證據嗎?我可以把監控錄像給你看,不光是網吧裏的監控,還有你走出網吧一段距離後脫下鴨舌帽時的監控,如果有需要,我也可以讓那個男生來對峙。」
第二章(5-2)
葉可妡不說話。
「那條簡訊的描述很奇怪,竟然描述了兇手一個不是近距離觀察很難發現的特徵——右手虎口處的傷痕。這麽細緻的描述,有兩種可能。一個是她非常了解熟悉兇手,另一個是她近距離觀察過兇手。第一種可能很容易排除,但是第二種可能又是怎麽實現的呢?兇案的目擊一般是在一定的距離才不會被發現,但是遠距離又看不見像虎口處傷痕這樣細微的特徵。如果是能看清兇手右手虎口的距離,那一定能把兇手的外貌特徵看得很清楚。那麽近的距離兇手為什麽沒有發現?更奇怪的一點是,她已經那麽看清了兇手,為什麽不告知一些更容易讓人識別的特徵,比如說外貌身形特徵,或者直接站出來指認兇手。難道是不想把話說的太明白?既然她是想提供線索,我想就不會在這種問題上遮遮掩掩,如果她看到了更易識別的特徵就一定會說,但是事實上又沒說。那就隻有一種可能了,她隻看到了這個細節,沒有看到其它的身形特徵。要在什麽情況下才會出現這樣奇怪的觀察視角呢?」易尋頓了一下,繼續說,「葉小姐有什麽要解釋的嗎?」
葉可妡張了張嘴,剛想說話,易尋又說:「我想葉小姐沒必要再說『我不知道』這一類的話,在證據麵前一味地否認,隻會加大自己的嫌疑,到時候隻能傳喚葉小姐到局裏立案調查。」他知道這是她最不想要的結果,所以她才怕他,一直想逃避。
葉可妡原本就是想耍賴,說『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這句話,現在被他一說,都說不出口了。她忍不住輕嘆口氣,原本很緊張,但聽他這麽頭頭是道地分析出來,自己竟然鎮靜不少。他都已經猜到了,什麽證據都有了,自己繼續否認還有什麽意義。如果就這樣承認了呢?會怎麽樣?會被抓起來嗎?可是自己並沒有犯法,而且這也不是自己的錯,自己也不想這樣,不想看到那些東西,更何況自己並沒有幹壞事,而是出於好意,想幫他們盡早抓到兇手。這樣一想,她對易尋竟生出一股惱怒來。
易尋看著葉可妡神態豐富的變化,覺得很有意思。她一開始是緊張害怕,後來強裝鎮定,現在又惱怒起來。他盯著葉可妡,葉可妡盯著桌上的咖啡,兩個人沉默著。
「結合上一次葉小姐提供的車禍案線索,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還是易尋先打破沉默,「葉小姐提供的線索總是充滿一些真正目擊者看不到的近處的細節,與一般的目擊相悖論。那葉小姐你是怎麽『目擊』到案件的呢?」
「我隻是善於觀察,看得比較仔細而已。」葉可妡終於找到了一句可以回他的話。
易尋攤攤手,不置可否:「好,我們先不管你是怎麽目擊的。我調查了葉小姐以前的檔案資料,發現一些更有趣的事。有記錄的是,中學時你曾向警方提供一起兇殺案的兇手線索,說出了兇手的服裝特徵。你當時向警方的描述是『我看到了』,可是案發在深夜,你當時好好地睡在宿舍裏又是怎麽看到的呢?在警方的調查壓力下,後來你改口說是你夢見的。其他人都把你的話當小孩的胡鬧,但我覺得你的話都是真的,隻是表達方式要改變一下,你是在夢裏看到了。」
葉可妡驚愕地抬頭看向他,他都已經猜到自己是在夢中看到的了。
「這樣解釋很多事情就都通了。6月1號那天,你當時靠在椅背上休息,然後突然驚醒,醒來後明顯能看出你的不安。你四處張望尋找,最後直盯著案發的那片樹林。當時我隻是覺得奇怪,現在想想也說得通了。車禍案時,你描述受害者狀態的神誌不清也能理解了,你那是感受到了,而不是簡單地看到了她走路不穩,所以才會出現那樣的形容。」
這讓葉可妡更加措手不及,沒想到那天他一直看著自己,竟然看到了整個過程,她還以為他隻是無意中看了她一眼。更讓她驚訝的是,他竟然通過這些觀察就得出了這個難以讓人相信的結論,這個結論她自己都過了好久才接受。
「你能在夢中看到案發現場,對不對?」易尋覺得問出這個問題有點傻,但是這是最有可能的。
葉可妡移開目光,不敢看他逼近的眼神,這眼神太可怕了。「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我也聽不懂。」雖然被他看穿,但長期以來的逃避讓她不願意就這樣在他麵前承認。自己隻是能以特殊的方式看到案件的發生而已,並沒有犯法。更何況自己都是出於好意提供線索,是想幫助他們破案。葉可妡又惱怒又驚怕,心裏生出一股勇氣,她看回易尋,說:「就算是這樣又怎麽樣?我沒有參與作案,跟案件沒有任何關係,並沒有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