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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想要愛[穿書] 作者:怎擾池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便利店是一個熱情的大嬸開的,林夙跟她很熟,從大學開始經常在她店裏買東西。
晚上當班的是大嬸的女兒,她養有一條可愛的博美,毛茸茸的,對人親熱,大晚上居然也不休息還在跟自己的尾巴玩轉圈遊戲。
林夙買了一根熱狗逗它:「乖,叫聲老公我就給你吃。」
「汪。」博美不明所以,乖乖坐好,對著他流哈喇子。
「乖,快叫老公。」林夙將熱狗放到博美鼻子上,惹得對方跳起來又抬高,繼續逗弄:「來,快叫,叫了我給你吃。」
博美急地團團轉,又叫了幾聲,脖子上的鈴鐺響個不停。
「你別給它吃,那個太鹹了。還有,它是隻公狗,叫什麽老公啊。」大嬸的女兒急忙走出來,給博美一支磨牙棒。
林夙咬著熱狗,滿臉寫滿了失望:「那太可惜了。」
少女柳眉一豎,笑罵道:「操,你這是什麽表情,母狗更不行了,小心動保抓你。」
林夙懶懶地靠在店外椅子上,吃著袋子裏的麵包。
少女輕輕摸著博美的狗頭,像是感嘆又像是對林夙說那般,聲音跟夜風一樣輕,又帶著甜蜜的幸福:「我要結婚了,對方是個很好的人,跟他呆在一起我覺得很幸福。」
林夙頓了頓:「你是在向我討紅包嗎?」
少女說道:「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就要把狗帶走了,你以後就擼不了狗了。」
林夙:「……」
少女是少數知道林夙秘密的人,她眼睛看向寂靜的街道,語調溫柔:「我希望你也能獲得幸福。」
林夙敷衍的應了一聲,幹脆利落地吃掉麵包,往旁邊的自助取款機走去,最後帶著一身寒氣輕車熟路地在店裏找售賣的紅包,塞了幾張嶄新的鈔票進去,遞給少女,露出一個笑容:「提前祝你新婚快樂。」
林夙長得實在好看,如果忽略掉他隱藏得很好的精神缺陷和孤僻的性子,他會是許多少女的夢中情郎——他高大帥氣,有些不著調又給人一種奇特的安全感。
少女撲哧一笑,接過紅包:「那我不客氣啦。」都是熟人,沒必要推三推四。
林夙懶洋洋地打了個哈欠,轉身擺了擺手:「我先回去了,有點困。」
少女在後麵大聲呼喊:「路上小心,明天請帖寫好了我會給你發請帖的!」
林夙捧著手機在小區的健身廣場上看小說,剛才他打開瀏覽器的時候不小心彈出來一個gg,上麵寫的《霸道總裁蠢萌的小嬌妻:女人別想逃!》。
點進去一看,簡介赫然寫著:他是權勢傾天,縱橫商界的奇才,卻偏偏鍾情於她,一寵成癮。「女人我要你!」她嬌憨可愛,力拔山兮氣蓋世,卻唯獨對他柔腸百轉。「這輩子,我隻傾心你。」
林夙:「……」啥玩意啊,男主娶的是項羽嗎?
耐不住這離譜簡介的誘惑,林夙最終還是點進去了,他就想看看男主怎麽跟項羽談戀愛的。
結果發現沒有簡介中力拔山兮氣蓋世那麽誇張,這隻是當下流行的爽文罷了,女主漂亮又溫柔,男主帥氣又多金。林夙看得極不認真,隻是為了打發時間,但其中一個偏執得不惜一切也要得到女主的配角倒是吸引了他的注意,他點開評論區去,多是什麽「病嬌弟弟可愛」「太太對小病嬌溫柔點」「漂亮病嬌我可以」「隻要壞蛋長得好,三觀跟著五官跑」之類的話。
林夙很少網上衝浪,他沒看懂「病嬌」兩個字是什麽,覺得大家誇著那應當便是當下讚揚角色的好詞吧。
因為感興趣,林夙重點關注了這個角色的命運,這個角色叫秦以霜,是個受哥哥寵愛的富家子弟,當女主關心過他一次後,他便對女主各種示好,而女主理所應當的接受著,卻當他是弟弟不給予回應,在得不到回應後,他試圖在女主的周圍安裝各式各樣的監控道具,觀看女主日常,想方設法切斷女主與他人的聯繫,讓女主在經受疏遠後醉酒痛苦地朝他哭訴。
而這個剛剛上大一的少年,假意悲傷地安撫女主後,甚至了無痕跡殺害了女主曾用來拒絕他的擋箭牌青梅竹馬。
林夙皺了皺眉,怎麽看怎麽覺得不合理,他跳過大段情節來到秦以霜的結局,發現秦以霜最後瘋狂地抱著得知自己青梅竹馬被他殺害的女主,想讓女主跟自己一起跳海而死,卻被趕來的男主殺死拋入大海,最後男主女主成為神仙眷侶,開始各種蘇爽之旅,而秦以霜就連屍體都沒撈著。
林夙越看越糾結,越看越納悶邏輯,索性不看了,收手機回家補眠。
如果他待在那個世界,肯定要教秦以霜好好做人,年紀輕輕盡想些有的沒的,是家裏的飯不好吃嗎?還想著吃牢房。
當然這也是想想,對方不過是小說裏的虛擬人物罷了,再者就算真實存在,他也不會去管閑事,先不提對方跟他非親非故,他本人就是天性冷漠的利己主義,連人情都不願多接觸。
走回家路上,林夙仔細想想,其實他挺妒忌女主的,至少在小說裏,真的有人會全心全意去喜歡她。
誰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從小到大他一直希望能是被愛的,但他也拎的清,他明白像他這樣的人沒有人會喜歡。
母親留下的陰影像是鬼魅般如影隨形,又像是燒紅的鐵塊烙印在他的靈魂深處,他都唾棄自己了,既擺脫不了陰影,又想要伸手去夠自己想要的東西。
晚上當班的是大嬸的女兒,她養有一條可愛的博美,毛茸茸的,對人親熱,大晚上居然也不休息還在跟自己的尾巴玩轉圈遊戲。
林夙買了一根熱狗逗它:「乖,叫聲老公我就給你吃。」
「汪。」博美不明所以,乖乖坐好,對著他流哈喇子。
「乖,快叫老公。」林夙將熱狗放到博美鼻子上,惹得對方跳起來又抬高,繼續逗弄:「來,快叫,叫了我給你吃。」
博美急地團團轉,又叫了幾聲,脖子上的鈴鐺響個不停。
「你別給它吃,那個太鹹了。還有,它是隻公狗,叫什麽老公啊。」大嬸的女兒急忙走出來,給博美一支磨牙棒。
林夙咬著熱狗,滿臉寫滿了失望:「那太可惜了。」
少女柳眉一豎,笑罵道:「操,你這是什麽表情,母狗更不行了,小心動保抓你。」
林夙懶懶地靠在店外椅子上,吃著袋子裏的麵包。
少女輕輕摸著博美的狗頭,像是感嘆又像是對林夙說那般,聲音跟夜風一樣輕,又帶著甜蜜的幸福:「我要結婚了,對方是個很好的人,跟他呆在一起我覺得很幸福。」
林夙頓了頓:「你是在向我討紅包嗎?」
少女說道:「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就要把狗帶走了,你以後就擼不了狗了。」
林夙:「……」
少女是少數知道林夙秘密的人,她眼睛看向寂靜的街道,語調溫柔:「我希望你也能獲得幸福。」
林夙敷衍的應了一聲,幹脆利落地吃掉麵包,往旁邊的自助取款機走去,最後帶著一身寒氣輕車熟路地在店裏找售賣的紅包,塞了幾張嶄新的鈔票進去,遞給少女,露出一個笑容:「提前祝你新婚快樂。」
林夙長得實在好看,如果忽略掉他隱藏得很好的精神缺陷和孤僻的性子,他會是許多少女的夢中情郎——他高大帥氣,有些不著調又給人一種奇特的安全感。
少女撲哧一笑,接過紅包:「那我不客氣啦。」都是熟人,沒必要推三推四。
林夙懶洋洋地打了個哈欠,轉身擺了擺手:「我先回去了,有點困。」
少女在後麵大聲呼喊:「路上小心,明天請帖寫好了我會給你發請帖的!」
林夙捧著手機在小區的健身廣場上看小說,剛才他打開瀏覽器的時候不小心彈出來一個gg,上麵寫的《霸道總裁蠢萌的小嬌妻:女人別想逃!》。
點進去一看,簡介赫然寫著:他是權勢傾天,縱橫商界的奇才,卻偏偏鍾情於她,一寵成癮。「女人我要你!」她嬌憨可愛,力拔山兮氣蓋世,卻唯獨對他柔腸百轉。「這輩子,我隻傾心你。」
林夙:「……」啥玩意啊,男主娶的是項羽嗎?
耐不住這離譜簡介的誘惑,林夙最終還是點進去了,他就想看看男主怎麽跟項羽談戀愛的。
結果發現沒有簡介中力拔山兮氣蓋世那麽誇張,這隻是當下流行的爽文罷了,女主漂亮又溫柔,男主帥氣又多金。林夙看得極不認真,隻是為了打發時間,但其中一個偏執得不惜一切也要得到女主的配角倒是吸引了他的注意,他點開評論區去,多是什麽「病嬌弟弟可愛」「太太對小病嬌溫柔點」「漂亮病嬌我可以」「隻要壞蛋長得好,三觀跟著五官跑」之類的話。
林夙很少網上衝浪,他沒看懂「病嬌」兩個字是什麽,覺得大家誇著那應當便是當下讚揚角色的好詞吧。
因為感興趣,林夙重點關注了這個角色的命運,這個角色叫秦以霜,是個受哥哥寵愛的富家子弟,當女主關心過他一次後,他便對女主各種示好,而女主理所應當的接受著,卻當他是弟弟不給予回應,在得不到回應後,他試圖在女主的周圍安裝各式各樣的監控道具,觀看女主日常,想方設法切斷女主與他人的聯繫,讓女主在經受疏遠後醉酒痛苦地朝他哭訴。
而這個剛剛上大一的少年,假意悲傷地安撫女主後,甚至了無痕跡殺害了女主曾用來拒絕他的擋箭牌青梅竹馬。
林夙皺了皺眉,怎麽看怎麽覺得不合理,他跳過大段情節來到秦以霜的結局,發現秦以霜最後瘋狂地抱著得知自己青梅竹馬被他殺害的女主,想讓女主跟自己一起跳海而死,卻被趕來的男主殺死拋入大海,最後男主女主成為神仙眷侶,開始各種蘇爽之旅,而秦以霜就連屍體都沒撈著。
林夙越看越糾結,越看越納悶邏輯,索性不看了,收手機回家補眠。
如果他待在那個世界,肯定要教秦以霜好好做人,年紀輕輕盡想些有的沒的,是家裏的飯不好吃嗎?還想著吃牢房。
當然這也是想想,對方不過是小說裏的虛擬人物罷了,再者就算真實存在,他也不會去管閑事,先不提對方跟他非親非故,他本人就是天性冷漠的利己主義,連人情都不願多接觸。
走回家路上,林夙仔細想想,其實他挺妒忌女主的,至少在小說裏,真的有人會全心全意去喜歡她。
誰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從小到大他一直希望能是被愛的,但他也拎的清,他明白像他這樣的人沒有人會喜歡。
母親留下的陰影像是鬼魅般如影隨形,又像是燒紅的鐵塊烙印在他的靈魂深處,他都唾棄自己了,既擺脫不了陰影,又想要伸手去夠自己想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