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係列盜竊案(3)
派出所警事【治安和刑事偵查】 作者:春申湖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邵所召集大家到小四川吃冷鍋魚,年輕的辦案民警都過去了。邵所對王誌永說:“今天,王誌永和杜嵐加班辛苦了,不僅破獲係列盜竊案件,而且其中一個嫌疑人是命案逃犯,我們以飲料代酒慶祝一下。”
大家舉杯碰了一下。
王誌永說:“兩個盜竊嫌疑人確實鬼精鬼精的,每個人都有兩張假身份證,真實身份信息在我們這邊都沒有軌跡。”
潘亮說:“永哥就是牛逼,敬你一個。”說完,潘亮和王誌永碰了一杯。
潘亮也是警察大學畢業的,和王誌永同一年參加工作的。潘亮參加工作一直在華元所辦理刑事案件。這次潘亮對王誌永也是很佩服。
邵所對杜嵐說:“你以後要向你師父學習,你師父不僅工作認真,平時線索深挖也有一套,尤其是經營毒品線索,你要好好學習。”
杜嵐說:“是的,邵所,我師父的好多辦案經驗,我要學習的。”
邵所說:“本來我想讓你今晚看守命案嫌疑人荊嚴,到時你和你師父再審審張華,我讓肖朋看守嫌疑人。”
肖朋和杜嵐異口同聲地說:“好的。”
邵所笑著說:“大家邊吃邊聊,所裏工作忙,大家都很辛苦,今天王誌永和杜嵐加班抓到兩個盜竊嫌疑人,你們兩位最辛苦了。”
王誌永笑著說:“抓到嫌疑人把嫌疑人審趴下了,這樣就有成就感了,辛苦早就拋在腦後了。”
金凱說:“永哥就是覺悟高,辦案也是一把好手。”
杜嵐說:“師父,荊嚴吸毒後產生幻覺殺人,這樣能否追究刑事責任。”
王誌永說:“荊嚴的這種行為構成原因自由行為,也就是說有責任能力的行為人,但是陷入了無責任能力的狀態,行為人原本可以自由決定,故意或過失使自己一時陷入無責任能力或限定責任能力狀態,並在這種狀態下實施了符合構成犯罪的行為。荊嚴在精神狀態正常時吸毒,產生幻覺把人殺死。在這之前,荊嚴因吸毒出現幻覺把人打傷過一次,他對自己吸食冰毒出現幻覺是明知的,他仍然吸毒,導致自己出現幻覺後殺人,他這種行為肯定要負刑事責任的。”
大家聽了王誌永的說法,大家都是一愣,感覺自己沒有學過刑法一樣。
金凱是社會招警進入公安的,他聽了王誌永的話,隨口就說:“永哥的刑法理論知識很紮實啊,我看了刑法跟沒看一樣,都沒有注意到這些理論。”
王誌永笑著說:“有時沒事的時候,我就隨便翻翻書看看。”
肖朋說:“以後要向王師父學習了,不僅會辦案,還善於學習。”
潘亮坐在旁邊聽到自己的徒弟這樣說,鼻子都快氣歪了,嘴上又不好說什麽,心裏罵著:“小兔崽子,你這不是覺得你的師父不如人家嗎。”
一頓夜宵吃到十二點多,大家回到所裏繼續各忙各的了。
王誌永和杜嵐繼續審訊張華,這時的張華毒癮已經上來了,人困馬乏的。
王誌永嚴肅地說:“張華,你現在考慮地怎麽樣了。”
張華說:“警官,我都講了。”
“什麽,你好好想一想,你以為警察都是小孩啊。”
“警官,我確實就偷了這一次。”
“荊嚴殺人的事情都講了,你覺得這些盜竊案件,他不講嗎?”
張華聽了開始緊張起來了,心裏想:“這個沙雕怎麽全都撂了,他想死還要拉老子去墊背,馬的,老子沒有殺人,就盜竊這點事情,又沒有什麽大事,看來不交代是不行了。”
張華說:“警官,既然荊嚴交代了,你問什麽我回答什麽。”
“你和荊嚴在城北區盜竊了多少次。”
張華一聽這話就知道荊嚴已經撂了,警察沒有詐他,說:“我們倆偷了有十次,最後一次就是在紫苑小區,之前還有九次。”
“每次盜竊,誰望風,誰進去偷的。”
張華聽了之後就感覺不好好交代是蒙混不過去了。
張華說:“警官,我和荊嚴商量好的,每次都是我進去偷,他在外麵望風、接應,事成後我拿六成,他拿四成。”
王誌永跟張華鬥智鬥勇地磨了一個小時,張華把另外九起案件都撂了。張華全部交代完感覺心裏舒坦多了,王誌永又讓輔警給他點根香煙。
張華抽完香煙,王誌永說:“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要辨認地點的。”
張華說:“你放心好了,既然我都說了,指認現場沒問題的。”
王誌永安排兩個輔警看守好張華,王誌永一看時間都淩晨兩點多,對杜嵐說:“抓緊回宿舍休息,白天還要對被盜地點進行辨認呢。”
杜嵐說:“好的師父,你也早點休息。”
第二天早上上班時,王誌永馬上打電話聯係了刑大技術員徐喆,說:“徐喆,昨天我們抓了兩個盜竊嫌疑人張華和荊嚴,指紋都錄入係統了,你幫忙比對一下,看能不能比中案件。”
徐喆笑著說:“好的,沒問題。”
王誌永說:“那天你到華元所,我請你吃飯。”
徐喆說:“好的,師哥。”
王誌永和杜嵐他們帶著張華進行地點辨認,王誌永開著金杯車,杜嵐、鄭良、王波他們三個在後排看守著張華,見證人坐在副駕駛的位置。張華手上戴著手銬,手銬上拴著警繩,鄭良牽著警繩的另一端,防止嫌疑人逃跑。王誌永按張華的指引,開到金峰花園小區,張華指認3幢201室和5幢302室為盜竊地點;接著張華依次指認康莊小區的7幢202室和9幢102室;新蓮小區的9幢303室和11幢203室;永新街50號203室;西旺小區20幢204室;新莊村105號302室;紫苑小區2幢201室。辨認完現場,王誌永也很佩服張華的記憶力。辨認過程中有6家有人的,王誌永記了一下房主的名字,這六家都反映報過警了。剩餘的4家沒有人,隻能回到所裏翻報警記錄了。
張華辨認結束後,王誌永他們又把荊嚴帶出來進行地點辨認,還是按剛才的操作再走一遍。荊嚴能辨認出具體小區和幢數,但具體哪一家他記不住了。這個也是客觀存在的,畢竟他沒有爬樓入室,隻是在外圍望風。張華是順著下水管或防盜窗往上爬的,他最高也就爬到三樓。兩個人辨認都結束已經到中午了。
回到辦公室,王誌永在內勤趙玲那裏找了九份報案筆錄,隻有永新街50號203室沒有報警。
王誌永將張華、荊嚴涉嫌盜竊的材料輸入係統,對該二人報刑事拘留。當天下午,張華和荊嚴被刑事拘留。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拘留後24小時內要對嫌疑人進行訊問。王誌永和杜嵐將張華、荊嚴送入看守所後就進行了提審。兩個人的態度都很好,都交代了盜竊的犯罪事實。
回所的路上,杜嵐說:“師父,那家沒報案的怎麽回事,張華講得很清楚,肯定在那家偷到錢包、兩條軟中華香煙等東西了。錢包裏的銀行卡沒有丟,錢包裏還有一張叫張峰的身份證,他用身份證後六位和出生年月日沒有試出密碼,就把錢包和身份證扔了。”
王誌永說:“這個不好說,我們去的時候沒看到人,也沒有報警記錄,會不會是張華辨認錯了。現在我們還不能下結論,繼續查了再說,肯定有人知道永新街50號203室是誰家。”
大家舉杯碰了一下。
王誌永說:“兩個盜竊嫌疑人確實鬼精鬼精的,每個人都有兩張假身份證,真實身份信息在我們這邊都沒有軌跡。”
潘亮說:“永哥就是牛逼,敬你一個。”說完,潘亮和王誌永碰了一杯。
潘亮也是警察大學畢業的,和王誌永同一年參加工作的。潘亮參加工作一直在華元所辦理刑事案件。這次潘亮對王誌永也是很佩服。
邵所對杜嵐說:“你以後要向你師父學習,你師父不僅工作認真,平時線索深挖也有一套,尤其是經營毒品線索,你要好好學習。”
杜嵐說:“是的,邵所,我師父的好多辦案經驗,我要學習的。”
邵所說:“本來我想讓你今晚看守命案嫌疑人荊嚴,到時你和你師父再審審張華,我讓肖朋看守嫌疑人。”
肖朋和杜嵐異口同聲地說:“好的。”
邵所笑著說:“大家邊吃邊聊,所裏工作忙,大家都很辛苦,今天王誌永和杜嵐加班抓到兩個盜竊嫌疑人,你們兩位最辛苦了。”
王誌永笑著說:“抓到嫌疑人把嫌疑人審趴下了,這樣就有成就感了,辛苦早就拋在腦後了。”
金凱說:“永哥就是覺悟高,辦案也是一把好手。”
杜嵐說:“師父,荊嚴吸毒後產生幻覺殺人,這樣能否追究刑事責任。”
王誌永說:“荊嚴的這種行為構成原因自由行為,也就是說有責任能力的行為人,但是陷入了無責任能力的狀態,行為人原本可以自由決定,故意或過失使自己一時陷入無責任能力或限定責任能力狀態,並在這種狀態下實施了符合構成犯罪的行為。荊嚴在精神狀態正常時吸毒,產生幻覺把人殺死。在這之前,荊嚴因吸毒出現幻覺把人打傷過一次,他對自己吸食冰毒出現幻覺是明知的,他仍然吸毒,導致自己出現幻覺後殺人,他這種行為肯定要負刑事責任的。”
大家聽了王誌永的說法,大家都是一愣,感覺自己沒有學過刑法一樣。
金凱是社會招警進入公安的,他聽了王誌永的話,隨口就說:“永哥的刑法理論知識很紮實啊,我看了刑法跟沒看一樣,都沒有注意到這些理論。”
王誌永笑著說:“有時沒事的時候,我就隨便翻翻書看看。”
肖朋說:“以後要向王師父學習了,不僅會辦案,還善於學習。”
潘亮坐在旁邊聽到自己的徒弟這樣說,鼻子都快氣歪了,嘴上又不好說什麽,心裏罵著:“小兔崽子,你這不是覺得你的師父不如人家嗎。”
一頓夜宵吃到十二點多,大家回到所裏繼續各忙各的了。
王誌永和杜嵐繼續審訊張華,這時的張華毒癮已經上來了,人困馬乏的。
王誌永嚴肅地說:“張華,你現在考慮地怎麽樣了。”
張華說:“警官,我都講了。”
“什麽,你好好想一想,你以為警察都是小孩啊。”
“警官,我確實就偷了這一次。”
“荊嚴殺人的事情都講了,你覺得這些盜竊案件,他不講嗎?”
張華聽了開始緊張起來了,心裏想:“這個沙雕怎麽全都撂了,他想死還要拉老子去墊背,馬的,老子沒有殺人,就盜竊這點事情,又沒有什麽大事,看來不交代是不行了。”
張華說:“警官,既然荊嚴交代了,你問什麽我回答什麽。”
“你和荊嚴在城北區盜竊了多少次。”
張華一聽這話就知道荊嚴已經撂了,警察沒有詐他,說:“我們倆偷了有十次,最後一次就是在紫苑小區,之前還有九次。”
“每次盜竊,誰望風,誰進去偷的。”
張華聽了之後就感覺不好好交代是蒙混不過去了。
張華說:“警官,我和荊嚴商量好的,每次都是我進去偷,他在外麵望風、接應,事成後我拿六成,他拿四成。”
王誌永跟張華鬥智鬥勇地磨了一個小時,張華把另外九起案件都撂了。張華全部交代完感覺心裏舒坦多了,王誌永又讓輔警給他點根香煙。
張華抽完香煙,王誌永說:“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要辨認地點的。”
張華說:“你放心好了,既然我都說了,指認現場沒問題的。”
王誌永安排兩個輔警看守好張華,王誌永一看時間都淩晨兩點多,對杜嵐說:“抓緊回宿舍休息,白天還要對被盜地點進行辨認呢。”
杜嵐說:“好的師父,你也早點休息。”
第二天早上上班時,王誌永馬上打電話聯係了刑大技術員徐喆,說:“徐喆,昨天我們抓了兩個盜竊嫌疑人張華和荊嚴,指紋都錄入係統了,你幫忙比對一下,看能不能比中案件。”
徐喆笑著說:“好的,沒問題。”
王誌永說:“那天你到華元所,我請你吃飯。”
徐喆說:“好的,師哥。”
王誌永和杜嵐他們帶著張華進行地點辨認,王誌永開著金杯車,杜嵐、鄭良、王波他們三個在後排看守著張華,見證人坐在副駕駛的位置。張華手上戴著手銬,手銬上拴著警繩,鄭良牽著警繩的另一端,防止嫌疑人逃跑。王誌永按張華的指引,開到金峰花園小區,張華指認3幢201室和5幢302室為盜竊地點;接著張華依次指認康莊小區的7幢202室和9幢102室;新蓮小區的9幢303室和11幢203室;永新街50號203室;西旺小區20幢204室;新莊村105號302室;紫苑小區2幢201室。辨認完現場,王誌永也很佩服張華的記憶力。辨認過程中有6家有人的,王誌永記了一下房主的名字,這六家都反映報過警了。剩餘的4家沒有人,隻能回到所裏翻報警記錄了。
張華辨認結束後,王誌永他們又把荊嚴帶出來進行地點辨認,還是按剛才的操作再走一遍。荊嚴能辨認出具體小區和幢數,但具體哪一家他記不住了。這個也是客觀存在的,畢竟他沒有爬樓入室,隻是在外圍望風。張華是順著下水管或防盜窗往上爬的,他最高也就爬到三樓。兩個人辨認都結束已經到中午了。
回到辦公室,王誌永在內勤趙玲那裏找了九份報案筆錄,隻有永新街50號203室沒有報警。
王誌永將張華、荊嚴涉嫌盜竊的材料輸入係統,對該二人報刑事拘留。當天下午,張華和荊嚴被刑事拘留。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拘留後24小時內要對嫌疑人進行訊問。王誌永和杜嵐將張華、荊嚴送入看守所後就進行了提審。兩個人的態度都很好,都交代了盜竊的犯罪事實。
回所的路上,杜嵐說:“師父,那家沒報案的怎麽回事,張華講得很清楚,肯定在那家偷到錢包、兩條軟中華香煙等東西了。錢包裏的銀行卡沒有丟,錢包裏還有一張叫張峰的身份證,他用身份證後六位和出生年月日沒有試出密碼,就把錢包和身份證扔了。”
王誌永說:“這個不好說,我們去的時候沒看到人,也沒有報警記錄,會不會是張華辨認錯了。現在我們還不能下結論,繼續查了再說,肯定有人知道永新街50號203室是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