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春華工業區賭博案
派出所警事【治安和刑事偵查】 作者:春申湖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自從王誌永到華元派出所上班後,王文興跟王誌永的聯係多了。王誌永也在考慮把王文興發展為線人,畢竟有些線索需要他們提供。
對於線人來說,有些民警不願意物建的,害怕到時被拉下水。在上大學的時候,王誌永記得老師專門講過線人的課程,而且課程結束後筆記本都被收掉銷毀了,當時作為保密課程教學的。為了學習線人使用的方法,王誌永專門看了幾部有關線人的電影,線人的使用確實需要用心經營,像對待自己的朋友一樣,他才會心甘情願地提供線索,最重要的是不能超出法律的範圍。
王誌永到華元派出所工作將近兩個月了,也逐漸融入這個團隊了。華元派出所的民警當中,王誌永的師兄弟挺多的,大家都是年輕人,不管工作,還是生活中,大家都能互相幫助。
顧兵和王誌永是一屆的同學,隻不過專業不同,顧兵學治安專業的。徐龍比王誌永晚一屆,也是刑偵專業的。陳韜算是師兄了,他比王誌永早一屆,不過是二學位的,也是刑偵專業的。跟王誌永一個班的夏楠是社區民警,他比王誌永晚兩屆,在大學時學痕跡檢驗專業的,他平時大大咧咧的,一看就是北方人的性格。他的專業也是學校的王牌專業,但是當了社區民警,他對此也沒啥追求了,幹好社區民警的事情就行了。
在學校不管學啥專業的,都到基層派出所鍛煉幾年再說。王誌永和陳韜、夏楠一個班,平時陳韜忙刑事案件,與王誌永交流地比較少。王誌永與夏楠有時有空就在一起聊天,王誌永知道這個師弟買了一輛車經常出去與女朋友約會,自然放在工作上的心思就少了。有時跟夏楠聊天時,感覺他說的女朋友都不是一個人,王誌永也搞不懂他到底有沒有固定的女朋友。
晚上,王誌永值班時,王文興發信息說:“春華工業區10號樓一樓有人賭博,賭博的金額蠻大的,裏麵還有吸毒人員。”
王誌永收到信息後馬上向值班副所長郭所匯報,王誌永對郭所說:“我收到線人的線索,春華工業區10號樓一樓有人賭博,賭資金額蠻大的,裏麵還有吸毒人員。”
郭所猶豫了一下,說:“線索可靠不。”
王誌永說:“線索應該沒問題。”
郭所說:“我讓陳韜、夏楠帶幾個輔警一起過去,你們先摸一下情況,確認有賭博的情況就抓捕。”
王誌永說:“好的。”
王誌永心裏想:“從郭所猶豫的態度能看出來對我還是有些不放心,懷疑線索的可靠性,不管怎麽樣去看了再說。”
王誌永和陳韜他們開了一輛民用的金杯車到了春華工業區10號樓附近,王誌永讓穿便服的夏楠到一樓附近看一下。夏楠搖搖晃晃地走過去,走路的樣子就不像警察。
夏楠路過十號樓一樓時,裏麵賭錢的聲音很大,路過的人都能聽到。這裏賭錢的人很囂張啊,連個望風的都沒有。夏楠往裏麵瞄了一眼,大約有十個男子賭錢,具體賭啥,夏楠看不清楚。
夏楠回來上車,說:“裏麵確實有人在賭錢,聲音很大,路過都能聽到,門口也沒有望風的。一樓就是一間大屋子,一個大門,沒有後門。裏麵有大約十個人在賭錢,賭啥沒看到。”
陳韜說:“車開過去,直接下車抓。”
輔警把車開到10號樓一樓門口,王誌永他們迅速下車進入屋子裏,王誌永大喊一聲:“警察,都不許動。”
屋子裏的人正賭的高興,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控製住了,一個人都沒有跑掉。王誌永清掉了一下有九個人,他們在炸金花賭錢。王誌永看了一下桌子上的錢,每個人都有萬把元錢。屋子牆角桌子上放有一個吸壺引起了王誌永的注意,有吸壺,這些賭博人員中肯定有吸毒人員。
王誌永拍照固定了現場證據,並清點了每個人桌上和身上的賭資,一共五萬餘元。王誌永將每個人的隨身物品都登記好放在塑料袋內,現場一共查獲九人,其中一人是一樓屋子的老板。
王誌永他們將賭博人員帶回派出所,王誌永馬上安排輔警做入所手續。王誌永口頭問了三個賭博人員,對賭博有了初步的了解。屋子裏除了老板,另外八個人都參與了賭博,老板還提供冰毒給他們吸食,誰賭博困了,就到老板那邊吸兩口冰毒,當然冰毒不是白吸的,冰毒是老板買來的,到這邊賭博的人員都要交台費的,每人交兩百元,最後贏錢的人交五百。
王誌永對九個賭博人員進行了尿液檢測,其中有四個人吸食了冰毒。經審查,八個人都交代了賭博行為,有四個人交代都是老板杜山城提供的冰毒,他們都在該處櫃台處吸食的冰毒,每人也就吸了兩口,主要為了提神。
晚上,郭所把在西橋警務站值班的李誌強也叫了過來參與審查。王誌永和夏楠一組,陳韜和李誌強一組,一個通宵將嫌疑人審查結束。
第二天,杜山城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另外八個人因賭博行政拘留,其中四個人因吸毒被並處,相關賭資全部收繳。
這個案件雖然不大,但是也讓所領導改變了對王誌永的看法,看來小所民警的能力不一定差啊。
王文興一直向王誌永提供線索,王誌永將線人審批表填寫好讓莊所簽字,然後再找分管局長朱局簽字。莊所讓王誌永使用線人時一定要注意界限,不能讓線人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關於使用線人的事情,王誌永特別向莊所進行了匯報,由於使用線人都是用在刑事案件上的,莊所分管刑事案件偵查的,王誌永讓莊所放心,並向莊所表態絕不會出問題的。
王誌永心裏想:“郭所和莊所的擔心,無非就是對我辦事的能力不了解,不放心,這也很正常。案件辦得多了,領導自然會看見眼裏了,再說我不可能一直辦治安案件的。”
對於線人來說,有些民警不願意物建的,害怕到時被拉下水。在上大學的時候,王誌永記得老師專門講過線人的課程,而且課程結束後筆記本都被收掉銷毀了,當時作為保密課程教學的。為了學習線人使用的方法,王誌永專門看了幾部有關線人的電影,線人的使用確實需要用心經營,像對待自己的朋友一樣,他才會心甘情願地提供線索,最重要的是不能超出法律的範圍。
王誌永到華元派出所工作將近兩個月了,也逐漸融入這個團隊了。華元派出所的民警當中,王誌永的師兄弟挺多的,大家都是年輕人,不管工作,還是生活中,大家都能互相幫助。
顧兵和王誌永是一屆的同學,隻不過專業不同,顧兵學治安專業的。徐龍比王誌永晚一屆,也是刑偵專業的。陳韜算是師兄了,他比王誌永早一屆,不過是二學位的,也是刑偵專業的。跟王誌永一個班的夏楠是社區民警,他比王誌永晚兩屆,在大學時學痕跡檢驗專業的,他平時大大咧咧的,一看就是北方人的性格。他的專業也是學校的王牌專業,但是當了社區民警,他對此也沒啥追求了,幹好社區民警的事情就行了。
在學校不管學啥專業的,都到基層派出所鍛煉幾年再說。王誌永和陳韜、夏楠一個班,平時陳韜忙刑事案件,與王誌永交流地比較少。王誌永與夏楠有時有空就在一起聊天,王誌永知道這個師弟買了一輛車經常出去與女朋友約會,自然放在工作上的心思就少了。有時跟夏楠聊天時,感覺他說的女朋友都不是一個人,王誌永也搞不懂他到底有沒有固定的女朋友。
晚上,王誌永值班時,王文興發信息說:“春華工業區10號樓一樓有人賭博,賭博的金額蠻大的,裏麵還有吸毒人員。”
王誌永收到信息後馬上向值班副所長郭所匯報,王誌永對郭所說:“我收到線人的線索,春華工業區10號樓一樓有人賭博,賭資金額蠻大的,裏麵還有吸毒人員。”
郭所猶豫了一下,說:“線索可靠不。”
王誌永說:“線索應該沒問題。”
郭所說:“我讓陳韜、夏楠帶幾個輔警一起過去,你們先摸一下情況,確認有賭博的情況就抓捕。”
王誌永說:“好的。”
王誌永心裏想:“從郭所猶豫的態度能看出來對我還是有些不放心,懷疑線索的可靠性,不管怎麽樣去看了再說。”
王誌永和陳韜他們開了一輛民用的金杯車到了春華工業區10號樓附近,王誌永讓穿便服的夏楠到一樓附近看一下。夏楠搖搖晃晃地走過去,走路的樣子就不像警察。
夏楠路過十號樓一樓時,裏麵賭錢的聲音很大,路過的人都能聽到。這裏賭錢的人很囂張啊,連個望風的都沒有。夏楠往裏麵瞄了一眼,大約有十個男子賭錢,具體賭啥,夏楠看不清楚。
夏楠回來上車,說:“裏麵確實有人在賭錢,聲音很大,路過都能聽到,門口也沒有望風的。一樓就是一間大屋子,一個大門,沒有後門。裏麵有大約十個人在賭錢,賭啥沒看到。”
陳韜說:“車開過去,直接下車抓。”
輔警把車開到10號樓一樓門口,王誌永他們迅速下車進入屋子裏,王誌永大喊一聲:“警察,都不許動。”
屋子裏的人正賭的高興,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控製住了,一個人都沒有跑掉。王誌永清掉了一下有九個人,他們在炸金花賭錢。王誌永看了一下桌子上的錢,每個人都有萬把元錢。屋子牆角桌子上放有一個吸壺引起了王誌永的注意,有吸壺,這些賭博人員中肯定有吸毒人員。
王誌永拍照固定了現場證據,並清點了每個人桌上和身上的賭資,一共五萬餘元。王誌永將每個人的隨身物品都登記好放在塑料袋內,現場一共查獲九人,其中一人是一樓屋子的老板。
王誌永他們將賭博人員帶回派出所,王誌永馬上安排輔警做入所手續。王誌永口頭問了三個賭博人員,對賭博有了初步的了解。屋子裏除了老板,另外八個人都參與了賭博,老板還提供冰毒給他們吸食,誰賭博困了,就到老板那邊吸兩口冰毒,當然冰毒不是白吸的,冰毒是老板買來的,到這邊賭博的人員都要交台費的,每人交兩百元,最後贏錢的人交五百。
王誌永對九個賭博人員進行了尿液檢測,其中有四個人吸食了冰毒。經審查,八個人都交代了賭博行為,有四個人交代都是老板杜山城提供的冰毒,他們都在該處櫃台處吸食的冰毒,每人也就吸了兩口,主要為了提神。
晚上,郭所把在西橋警務站值班的李誌強也叫了過來參與審查。王誌永和夏楠一組,陳韜和李誌強一組,一個通宵將嫌疑人審查結束。
第二天,杜山城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另外八個人因賭博行政拘留,其中四個人因吸毒被並處,相關賭資全部收繳。
這個案件雖然不大,但是也讓所領導改變了對王誌永的看法,看來小所民警的能力不一定差啊。
王文興一直向王誌永提供線索,王誌永將線人審批表填寫好讓莊所簽字,然後再找分管局長朱局簽字。莊所讓王誌永使用線人時一定要注意界限,不能讓線人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關於使用線人的事情,王誌永特別向莊所進行了匯報,由於使用線人都是用在刑事案件上的,莊所分管刑事案件偵查的,王誌永讓莊所放心,並向莊所表態絕不會出問題的。
王誌永心裏想:“郭所和莊所的擔心,無非就是對我辦事的能力不了解,不放心,這也很正常。案件辦得多了,領導自然會看見眼裏了,再說我不可能一直辦治安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