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闖、顧學龍、沈康躲了一段時間,感覺不是人過的日子,每天都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生怕警察突然過來。趙闖他們煎熬了半個多月,實在熬不住了,趙闖打電話聯係西橋派出所的輔警隊長周方,說:“周隊長,我是趙闖,能不能跟王警官說一下,我帶兩個小弟過來自首能否從輕處理。”


    周方說:“你們現在才知道成為逃犯的滋味了,你們什麽時候過來自首。”


    趙闖說:“我們打算明天下午去自首。你幫我跟王警官說一下,麻煩周隊長了。”


    過了一會,周方到辦公室對王誌永說:“聚眾鬥毆案的嫌疑人趙闖、顧學龍、沈康想投案自首。”


    王誌永說:“我知道他們肯定憋不住的,過的像鬼一樣的生活,他們肯定受不了,早點過來早點解決,他們什麽時候過來。”


    周方說:“他們明天下午過來投案自首,他們現在知道成為逃犯的滋味不好受了。”


    王誌永說:“他們過來你跟我說一下,我現在去大寨賓館拍一下強製猥褻案的辨認照片。”


    周方說:“好的。”


    王誌永和李誌強、顧良、郭平帶著受害人葛梅到大寨賓館拍地點辨認照片,主要讓葛梅指認在哪個賓館以及賓館哪一個房間被猥褻的。王誌永讓葛梅帶路,葛梅到了大寨賓館就指認大寨賓館是被猥褻的地點。到了二樓208房間門口時,葛梅指認208房間就是被猥褻的賓館房間。整個辨認過程都有見證人見證。


    辨認結束時,王誌永聽到209房間很吵,有人在說:“你不還錢,老子不會讓你走的,老子打你都是便宜你了。”


    “哥,不要打我,錢我肯定會還給你的,能不能寬限幾天。”


    “媽的,老子寬限你半年了,你把老子當傻子耍啊。”


    王誌永一聽就知道有問題,肯定有人被控製了,還被毆打了。王誌永讓賓館老板用卡將房門打開,打開門時,房間裏有四個男的,一個男的跪在地上,臉上有皮帶抽打的印子,衣服上有好多腳印。跪在地上的男子看到了警察就像看到了救星。另外三個男的傻眼了。


    王誌永對另外三個男的說:“警察,都蹲下,雙手抱頭。”


    李誌強和顧良上去用一副手銬銬了兩個人的右手,又用一副手銬銬了一個像指使者的嫌疑人。


    王誌永讓顧良登記了一下四個人的身份信息,然後馬上通知所裏輔警開大車到大寨賓館帶人回所。


    所裏的大車過來了,王誌永和李誌強他們帶三個嫌疑人和一個受害人上車。猥褻案的受害人也一起回所裏了。


    到了所裏,王誌永讓顧良帶三個嫌疑人辦理入所手續,讓李誌強馬上問一下被打的受害人具體是什麽情況。王誌永給猥褻案受害人葛梅將地點辨認筆錄做好,就讓葛梅先回去了。


    王誌永走到詢問室,李誌強正在向被打的受害人了解情況。李誌強說:“永哥,被打的人叫王大勇,他欠李山三萬元賭債,李山昨天上午帶了兩個人將他從華元鎮帶到大寨賓館,逼著問他要錢,期間還用皮帶抽打以及用腳踹他,李山他們三個人都打他了。”


    王誌永對李誌強說:“你拿個相機和比例尺將王大勇身上的傷拍照固定一下。”


    李誌強說:“好的。”


    李誌強用相機給王大勇拍了照片,身上的腳印都拍了一下,衣服上能看出來三種鞋印。臉上和身上的傷,李誌強都貼上比例尺進行拍照。


    拍完照片,王誌永和李誌強對王大勇做了一份詢問筆錄,並告知他權利義務,讓他實事求是的把事情經過說清楚。


    王大勇的筆錄做完基本確實這是一起非法拘禁案,拘禁時間超過24小時,且有毆打的行為。王大勇也辨認了李山等三人,都指認出來了。


    王誌永到樓上向李所匯報非法拘禁案,正好碰到了張萍。


    張萍笑著說:“永哥,忙啥呢。”


    王誌永說:“剛去大寨賓館拍地點辨認照片,正好發現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抓到三個嫌疑人。”


    張萍笑著說:“這麽巧,被你撿到三個嫌疑人,看來永哥就是福將啊。”


    王誌永笑著說:“純屬巧合。”


    王誌永到了李所辦公室對李所說:“剛才我到大寨賓館拍辨認照片,發現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抓獲三名嫌疑人,拘禁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且有毆打行為。”


    李所笑著說:“這麽巧,一下又是三個刑事對象,我讓徐達、張平他們一起跟你審查。”


    李所把徐達、張平、魯東、高飛叫到了辦公室。李所說:“剛才王誌永在大寨賓館抓到三個非法拘禁嫌疑人,王誌永你把案情跟大家介紹一下。”


    王誌永說:“受害人王大勇欠李山三萬元賭債,李山昨天上午帶了兩個人將王大勇從華元鎮帶到大寨賓館,逼著問他要錢,期間還用皮帶抽打以及用腳踹他,李山他們三個人都打他了。今天李山和另外兩個人都抓到了,非法拘禁時間超過24小時了,他們三個人都毆打了王大勇,王大勇的衣服上有他們三個人的鞋印,臉上和身上都有傷。”


    李所說:“大家聽清沒,王誌永和李誌強審查李山,徐達和高飛一組,張平和魯東一組審查另外兩個人。這起案件由張平結案,大家開工吧。”


    大家馬上到審訊室進行審查。李山坐在審訊椅子上,他覺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還錢耍賴皮,隻能把他關起來要錢。


    王誌永大聲說:“李山,你現在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傳喚至西橋派出所,你把事情的經過說一下。”


    李山說:“我沒有犯罪,我隻是從昨天上午將王大勇帶到大寨賓館看起來,期間他還不出來錢,我和魯強、李凱打了他,主要問他要三萬元錢。”


    “這三萬元錢是什麽錢。”


    “前段時間,王大勇在賭場賭錢,他輸了,沒錢了問我借了三萬元錢。他答應一周之內還錢,現在拖了這麽長不還。我的錢是工程款上的錢,他不還我,我隻能這樣做了。”


    “你明知他在賭場賭錢,為什麽還要借給他。”


    “本來我不想借,他說借一個星期給我五千元利息。現在利息沒拿到,本金也沒有了。現在利息我不要了,他把本金還給我就行。”


    “他不還你錢,你不應該把他關起來了,並進行毆打啊。”


    “警官,他不還錢太可恨啊,我也是被逼得沒辦法,現在借錢的成了爺。”


    “他不還錢,不能成為你違法的理由,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他。”


    “到時我連他人都找不到,我怎麽起訴。”


    王誌永也不想跟他糾纏了,王大勇對於非法拘禁的事情都交代清楚了。王誌永就讓李誌強將筆錄打印出來給王大勇簽字。王大勇看完筆錄就簽字了。


    魯強、李凱都交代了,他們都聽從李山的安排。王大勇是主犯,魯強、李凱是從犯。


    審查結束後,當晚張平就將李山等三人報分局刑拘。批好後,張平帶輔警將三人送至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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