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陳半這張青蔥鮮嫩的臉,誰能看不出她二十出頭,可她用自己的嘴巴說出來,就讓三十幾歲的劉玉有些不痛快了,「陳小姐還是上學的年紀吧,怎麽會去做誌願者呢。」


    陳半笑道,「我早就不上學了,隻上到初三。」


    劉玉意味深長的看了她一眼,「難怪。」


    說話的功夫,周圍人漸漸聚過來,聽聞陳半隻有初中學歷,紛紛露出詫異的目光,其中有一個穿白色晚禮服的女人用英語對劉玉說了句什麽,劉玉忍俊不禁,一邊笑著看陳半,一邊用英語回答女人。


    陳半感覺到了惡意,於是她故作激動的抓住劉玉的手說,「真沒想到,劉小姐作為外國友人,居然這麽關注國內的慈善事業,真是太令我感動了。」


    劉玉一愣,隨即有點惱羞成怒,她當然知道自己羞辱人的手段十分低劣,可她原以為時小之心心念念的陳半是一個空有長相沒有內涵的繡花枕頭,初中文憑的小姑娘,又沒見過什麽大世麵,心理防線應該很容易被衝破。


    她哪裏知道,陳半在陌生人麵前從來沒有自卑感。


    劉玉緩了緩神,不再低估自己的對手,很認真道,「我們不過是舉手之勞罷了,怎麽能和陳小姐做出的貢獻相比。」


    「舉手之勞?」陳半可記得她今天捐了將近兩百萬的善款,「那以後就請劉小姐多舉幾次手了!」


    「……」劉玉這會都有點分不清陳半是真的神經大條還是故意嗆著她說話,「陳小姐,你……」


    話未出口,時小之的聲音忽然從背後響起,「陳半?」


    陳半轉過頭,見她黑髮披肩,白皙如雪,穿著一襲酒紅色的晚禮服,款款朝這邊走來,心髒不禁咚咚的狂跳了兩下。


    轉瞬間時小之走到了她跟前,問道,「你怎麽會在這?」


    「我……」


    「是我請陳小姐來的。」劉玉笑著回答道,「想和陳小姐交個朋友,以後好有更多的機會為慈善事業做貢獻。」


    時半和智美在商場上屬於敵對關係,時小之不想樹敵太過,隻要劉玉沒觸及她的底線,願意維繫表麵的和睦融洽,她也很願意配合。


    說老實話,劉玉現在的舉動並不算出格。


    可時小之腦子裏莫名冒出之前高華月對陳半的評價。


    姬圈天菜。


    做朋友?那可不行。


    時小之笑了笑,順勢挽住陳半的手臂,「不好意思諸位,我有話想單獨和陳小姐說,先離開一會。」


    劉家根基深厚,劉玉得罪不起,可時小之也算拔尖的新貴人物,在場這些人也並不敢與她作對,故而顯得非常好說話。


    陳半剛踏進宴會廳,連酒杯還沒摸到,就讓時小之帶了出來,她有點惋惜道,「我還想體驗一下偶像劇的感覺呢。」


    「你是為了這個來的?」


    「那倒不是,聽別的代表說,來參加晚宴有機會見到有錢人,可以拉贊助。」


    時小之彎了彎眼睛,「這樓下有家酒吧,我們去喝一杯怎麽樣?」


    陳半疑惑,「你不回去了?你不是這次活動的主辦方之一嗎,把他們扔下不好吧?」


    時小之道,「沒關係,我不能扔下的客人隻有一個。」


    陳半臉有點熱,心說時小之現在太會講甜言蜜語了,「……你就穿成這樣去酒吧?」


    「不好嗎?你看挺喜歡我這身打扮的。」


    「我哪有!」


    「你剛剛眼睛都移不開了。」時小之微微踮腳,湊到她耳邊說,「如果你喜歡,我以後每天都可以這樣穿。」


    陳半的耳垂是她的軟肋,時小之溫熱的呼吸撲在上麵,陳半的腰都酥了,腿都軟了,急急忙忙把時小之推開,「麻煩你離我遠點。」


    劉玉走出來,剛好看到這一幕,簡直要心肌梗塞,她追了時小之將近三年,連手都摸不到一下,陳半這樣一個沒有文化沒有背景的小屁孩,居然還……還嫌棄!


    劉玉心如死灰,轉身又回去了。


    時小之並不在意,隻是笑著牽起陳半的手,「你要是不想去酒吧,我帶你去我在b市的房子,那裏有酒,也有不少像這樣的裙子,我一件一件的試給你看好不好?」


    有點心動是怎麽回事!


    這是美人計!


    陳半打起精神,搖了搖頭,「不用,我不是那種人。」


    時小之鼓起嘴巴,那張很顯稚嫩的圓眼流露出幾分難過,「所以你還在生我氣呀。」


    陳半眼神有些飄忽不定,不敢直視時小之,「沒,沒有。」


    「分明就是有。」時小之抓著她的手,一根一根撫摸過去,「如果你還怨我,盡管說,盡管……」


    那三個字,是挨在陳半耳邊,像一股溫柔的輕煙。


    「懲罰我。」


    陳半當然還怨時小之的欺騙,這件事她可能至死都無法完全釋懷,就像小時候做出什麽令人尷尬的事,哪怕成年以後回想起來,也會不自覺的握緊拳頭,再替自己尷尬一回。


    陳半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同性戀,可時小之對她有著天然的吸引力,那是一種生理上不能抗拒的癮。


    她想起曾經有人問她,為什麽要加入這個行列。


    也許現在,她可以心安理得的給出答案。


    因為時小之。


    又或者說宋菱初。


    宋菱初的故事,本質上就是時小之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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