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想到這一係列後果,李允馨實在很難完全安心,一個操作不甚,三星分分鍾換主人可不是說笑。


    就算公司最終還在她們家手裏,那也很容易因為維穩而被迫放棄一部分產業,三星韓國第一霸主的身份就此動搖也不是不可能。


    也許很多人覺得,等李健熙過世之後整個三星也是要被分給子女的,沒準會直接從第一財閥的位置上讓開,出現點什麽意外也隻不過提前縮水而已,實在沒必要在意第一和首富的位置。


    然而遺產分割和被迫轉讓旗下產業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如果兄弟姐妹之間沒仇,分了遺產之後也會互相扶持,和把產業送給敵人完全不一樣,李允馨再怎麽想要自由,讓她搭上全家人的未來也還是會害怕。


    見對麵的人臨到頭了又開始猶豫不決,李賢因隻能繼續耐心地勸說,「不止是我自己,我也能保證在最混亂的時候幫助三星抵禦那些外來覬覦者,這一點可以寫進我們的約定合同。」


    其實像他們這種暗地裏的約定是不適合簽合同的,其中的一些條款在瘋狂的打法律擦邊球,要是有一方想反悔,法官都不一定會站在被毀約者那一邊,合同被判無效才是更可能發生的事兒。


    李賢因是無所謂簽不簽合同,他的計劃也不需要這種合同保障,之所以有這回事兒還是為了讓李允馨安心。


    這姑娘從心底裏還是有些不信任他,隻不過誘惑太大才會走到這一步,這份合同之於她是李賢因不會中途趁亂把攻擊對象從cj變成三星的保障,但同時,對於相信合同具有效力的她來說也是束縛。


    合同一旦簽下去,她可就不能反悔了,不管內心再怎麽動搖,都得和李賢因站在同一戰線上,但凡心裏的遲疑與害怕積攢過多,這時候都不該簽下名字。


    然而現實是,李允馨嚮往自由的念頭占據了上風,他們倆的合作在這間夜晚無人的咖啡廳正式達成,就等著棋子們一個個的跳坑。


    「李淑熙和李夢熙在一周內會向首爾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和你父親一起重新分配你爺爺的遺產,你大概在三四天之後把這個消息告訴你父親,就說你偶然間發現不對勁,最近一直在關注你的伯伯和阿姨,終於打聽到了這個消息,讓你父親做好準備。」


    合作計劃的第一步,就是讓李允馨大量獲得李健熙的信任,讓所有人都覺得她因為男友結婚在即已經放棄了掙紮,準備向姐姐們學習,努力在事業上取得成就。


    至於當做邀功的籌碼、提前被泄露了計劃的李淑熙和李夢熙是不是被坑慘了就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內了,開玩笑,他要是不坑人,怎麽搶電視台?


    李健熙真的迷之喜歡自己的女兒在事業上突飛猛進,如果小女兒能夠回心轉意的專注事業,再加上提前發現起訴的事兒算是立功,他可能會比看見兩個大女兒做出成績來更高興,而這也是李賢因想要的。


    信任是一個挺玄乎的東西,搭配好心情和美好的期盼一起食用,就連商界老手都很容易被欺騙,李賢因打算用受到李健熙信任的李允馨去坑人,可他自己卻不打算完全信任李允馨。


    表麵上他當然是一副真摯的模樣,把盟友兩個字掛在嘴邊,但如果三星陷入混亂的時候有機可乘,甚至有些利益都直接送到他麵前了,他是否會按照約定分文不取得把權利歸還給三星李家,那真的是……得等到時候看情況了呢~


    李賢因一向對自己人很不錯,如果李允馨是他的屬下或者好友之類的,無關錢款大小,這種承諾一定說到做到,可李允馨和他結盟隻是暫時的,頂多幾個月就散夥了,以後還不知道怎麽樣呢,有百分百把握撈一筆的話,他真得看到時候合作的情況再決定下不下手。


    商場如戰場,要不是李允馨曾經自殺過,李賢因怕她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也許連看情況都不帶有的,就這種沒有法律效應的合同和約定管什麽用。


    給李允馨交代好了要做的事兒之後,李賢因又翹了兩天班,專門駐紮在尹韓律所等消息。


    在收購之後,各個律所嚴格上來說已經屬於s.m re法務部的下屬分支部門,但李賢因想了想,最後還是沒有把律所都整合起來,許多大律所的招牌都挺值錢的是一方麵,貿然整合也會對律所原本的生意造成影響,還不如先放著,定期向法務部匯總律所狀況更合適一些。


    所以尹韓律所目前還是在原來的辦公樓裏,之後會不會搬到s.m新大樓還得看地方夠不夠,就李賢因這種收購速度,s.m的子公司和員工數量幾乎每月都在成倍增加,當初震驚了大家的二十層新大樓真有可能出現不夠分配的情況。


    知道新老闆這兩天都要在律所坐班,員工們難免都有些緊張,連工作效率都提高了不少,匆忙的走進走出,一派繁忙景象,倒是很符合他們律政精英的身份。


    然而李賢因根本沒空往房間外投放視線,除了處理一些吳智彬發過來的公務,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律師與李夢熙的來往交流中。


    在同兒子溝通過後,李夢熙和律所正式確立了合作關係,律所這邊也以最快的速度準備了起訴資料,在確定合作的當天下午就把資料移送法院進行立案。


    律師的動作可以說是非常快了,以至於讓人感覺過於迫不及待,好像打個官司很高興似的。


    這種氛圍可能會讓打官司的雙方都不太高興,卻也沒人會因此質疑律師的立場,人家律師就是靠打官司賺錢的,特別還是三星遺產案這種涉及金額巨大的案子,不僅委託費更高,打贏了還能獲得更大的名氣,興奮一點也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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