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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韓同人]成為霸總兒子之後[娛樂圈] 作者:筆下超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麽荒唐的理由指望他會信嗎?!
什麽叫做現金流報告沒完工?現在已經要三月份了啊親!沒有季度報表也有月度的吧?那個財產統計表更新中的說辭他已經不想管了,簡直有毒,他特別想問問徐誌元到底有沒有會計證。
李賢因盯著桌對麵的徐誌元看了好一會兒,看的人表情都不太自然了,才深吸了一口氣平復自己的震驚,既然對方堅持胡說八道,那他覺得自己也沒必要正經。
「連財產統計表都給不出的財務主管,我也有理由懷疑你挪用公司財產不是嗎?」
話題轉折的徐誌元沒能一下子反應過來,就聽李賢因繼續說:「這種狀況,報警讓第三方來調查也是可以的吧?」
徐誌元:「???」給不出報告就要報警?這是什麽思維邏輯?!哪條法律規定的啊喂!都不和管理層商量,上來就撕破臉真的好嗎?
實際上所有報告他都給的出,隻是不想給而已,或者說不想現在就給,李賢因在他們看來就是個小年輕,很多人兒子都比李賢因大,在韓國這種長幼分明的社會環境裏,乖乖聽話是不可能的事情,刁難才是預期。
他是沒想到李賢因今天就會找他,說辭也就沒準備好,隨便想了些藉口頂上去,李賢因大學念的並不是金融財務以及管理相關的專業,他覺得理由再荒唐對方也不一定聽的出來。
結果他的說辭有多荒唐,李賢因就有多讓人慌張。
徐誌元不信李賢因真的會報警,傳出去都讓人笑掉大牙了!他們兩個人都會被人嘲笑。
可就算再怎麽不信,從對麵人麵無表情的臉上他也看不出什麽明顯的情緒,好像他再說一次拒絕就真會拿出電話一樣。
再深入想想,這件事最後要是鬧大了,李賢因還是會在社長的位置上坐的好好的,可他就不一定了,畢竟他無法確定李賢因後麵還有沒有騷操作,很容易成為被殺雞儆猴的那隻雞。
一陣尷尬的沉默之後,徐誌元也隻能幹笑幾聲,「社長真會開玩笑,報告其實也快做完了,加班一下就能完成,金理事那邊……我可以去催一催。」
李賢因這時候才露出一副和斯坦利一模一樣的資本主義社會假笑,「那就辛苦徐室長加班了。」
「不……不辛苦不辛苦。」
於是最後,門口坐著的斯坦利隻看見淡定進去的財務室長風一般的從辦公室逃離,還沒等他思考發生了什麽,內線電話又響了,李賢因的聲音一如既往的平靜,「讓法務部負責人來一下。」
斯坦利:「……」啊……心裏的不安感更強烈了怎麽辦,美國能不能快點天亮啊!他已經想要給會長打電話了!
第6章
所謂法務部,就是公司內養的律師,處理公司一切和法律相關的事物,包括各種合同的簽訂、員工的違規行為處理、和外部合作的協商與談判等等。
雖然現在還沒辦法管理公司的娛樂產業,但以s.m的霸王合同,其實最重要的就是法務部,他總覺得以後會有更多藝人受不了壓迫,直接以打官司的方法提前撕毀合同離開公司,而s.m的霸王合同在法律上並沒有太多的保護力,藝人成功解約的概率很大。
這時候,當然就需要一支完美的法務團隊,最好是能夠把黑的說成白的那種。
他當然理解藝人不堪壓迫後做出的決定,所以才有改善這個狀況的想法,不然他就沒必要加快分公司的成立,但實話講,s.m是一家商業會社,它的大部分行為都代表著收入與產出,不是做慈善的。
給藝人拉資源要錢,養練習生要錢,給電視台公關要錢,出張專輯都要錢,培養出一個能賺錢的組合與個人愛豆要很多錢,這些錢總得在藝人身上賺回來。
韓國終究不比國內,國內明星隻要有名氣,回本是很快的,畢竟國內大部分藝人不像愛豆一樣有漫長的練習生時期,大部分的成本都花在了公關上,隻要能簽下一個代言,之前花出去的公關費能翻好幾倍的回本 。
因為國度地幅原因,韓國本身的娛樂活動終究有限,節目就那麽些,偏偏藝人的數量還多,能在電視台獲得固定出場機會對新人來說都是需要感謝的事情。
一旦新人期沒能快速站穩腳跟,麵臨的很可能就是被大量同類藝人掩埋的命運,去年五月份出道的天上智喜就是這種狀況。
很明顯,s.m在天上智喜身上的投資就沒有收回來,畢竟在成名前,每次出通告獲得的酬勞都很少,就算按9:1的抽,這也依舊是個賠錢的組合。
在這裏賠錢了怎麽辦?當然是在其他賺錢的組合身上加工作量好提高利潤比了。
這導致東神、boa等活動期藝人壓力加大,特別是在「開國元老」h.o.t解散、神話和fly to the sky合約到期離開之後,賺錢點變少隻會導致在職藝人狀況變得更糟糕。
李賢因不太清楚神話當初是因為什麽才鬧的那麽大,網上傳的流言非常多,但s.m不管從哪一種言論看都不是什麽光彩的角色,畢竟人家是合約到期離開而不是提前解約,還做封殺這種事實在不太好看。
隻是就算再怎麽不光彩,以商業角度來說,就是一個會賺錢的項目被剝離了。
既然坐在了社長的位置上,李賢因就應該盡量避免這種狀況,以後他肯定會逐步改善藝人們的待遇,減少壓迫的狀況,但如果在改善之後還依舊有人提前毀約的話,那他可就沒這麽好說話了,解約不成還雪藏是唯一的結局。
什麽叫做現金流報告沒完工?現在已經要三月份了啊親!沒有季度報表也有月度的吧?那個財產統計表更新中的說辭他已經不想管了,簡直有毒,他特別想問問徐誌元到底有沒有會計證。
李賢因盯著桌對麵的徐誌元看了好一會兒,看的人表情都不太自然了,才深吸了一口氣平復自己的震驚,既然對方堅持胡說八道,那他覺得自己也沒必要正經。
「連財產統計表都給不出的財務主管,我也有理由懷疑你挪用公司財產不是嗎?」
話題轉折的徐誌元沒能一下子反應過來,就聽李賢因繼續說:「這種狀況,報警讓第三方來調查也是可以的吧?」
徐誌元:「???」給不出報告就要報警?這是什麽思維邏輯?!哪條法律規定的啊喂!都不和管理層商量,上來就撕破臉真的好嗎?
實際上所有報告他都給的出,隻是不想給而已,或者說不想現在就給,李賢因在他們看來就是個小年輕,很多人兒子都比李賢因大,在韓國這種長幼分明的社會環境裏,乖乖聽話是不可能的事情,刁難才是預期。
他是沒想到李賢因今天就會找他,說辭也就沒準備好,隨便想了些藉口頂上去,李賢因大學念的並不是金融財務以及管理相關的專業,他覺得理由再荒唐對方也不一定聽的出來。
結果他的說辭有多荒唐,李賢因就有多讓人慌張。
徐誌元不信李賢因真的會報警,傳出去都讓人笑掉大牙了!他們兩個人都會被人嘲笑。
可就算再怎麽不信,從對麵人麵無表情的臉上他也看不出什麽明顯的情緒,好像他再說一次拒絕就真會拿出電話一樣。
再深入想想,這件事最後要是鬧大了,李賢因還是會在社長的位置上坐的好好的,可他就不一定了,畢竟他無法確定李賢因後麵還有沒有騷操作,很容易成為被殺雞儆猴的那隻雞。
一陣尷尬的沉默之後,徐誌元也隻能幹笑幾聲,「社長真會開玩笑,報告其實也快做完了,加班一下就能完成,金理事那邊……我可以去催一催。」
李賢因這時候才露出一副和斯坦利一模一樣的資本主義社會假笑,「那就辛苦徐室長加班了。」
「不……不辛苦不辛苦。」
於是最後,門口坐著的斯坦利隻看見淡定進去的財務室長風一般的從辦公室逃離,還沒等他思考發生了什麽,內線電話又響了,李賢因的聲音一如既往的平靜,「讓法務部負責人來一下。」
斯坦利:「……」啊……心裏的不安感更強烈了怎麽辦,美國能不能快點天亮啊!他已經想要給會長打電話了!
第6章
所謂法務部,就是公司內養的律師,處理公司一切和法律相關的事物,包括各種合同的簽訂、員工的違規行為處理、和外部合作的協商與談判等等。
雖然現在還沒辦法管理公司的娛樂產業,但以s.m的霸王合同,其實最重要的就是法務部,他總覺得以後會有更多藝人受不了壓迫,直接以打官司的方法提前撕毀合同離開公司,而s.m的霸王合同在法律上並沒有太多的保護力,藝人成功解約的概率很大。
這時候,當然就需要一支完美的法務團隊,最好是能夠把黑的說成白的那種。
他當然理解藝人不堪壓迫後做出的決定,所以才有改善這個狀況的想法,不然他就沒必要加快分公司的成立,但實話講,s.m是一家商業會社,它的大部分行為都代表著收入與產出,不是做慈善的。
給藝人拉資源要錢,養練習生要錢,給電視台公關要錢,出張專輯都要錢,培養出一個能賺錢的組合與個人愛豆要很多錢,這些錢總得在藝人身上賺回來。
韓國終究不比國內,國內明星隻要有名氣,回本是很快的,畢竟國內大部分藝人不像愛豆一樣有漫長的練習生時期,大部分的成本都花在了公關上,隻要能簽下一個代言,之前花出去的公關費能翻好幾倍的回本 。
因為國度地幅原因,韓國本身的娛樂活動終究有限,節目就那麽些,偏偏藝人的數量還多,能在電視台獲得固定出場機會對新人來說都是需要感謝的事情。
一旦新人期沒能快速站穩腳跟,麵臨的很可能就是被大量同類藝人掩埋的命運,去年五月份出道的天上智喜就是這種狀況。
很明顯,s.m在天上智喜身上的投資就沒有收回來,畢竟在成名前,每次出通告獲得的酬勞都很少,就算按9:1的抽,這也依舊是個賠錢的組合。
在這裏賠錢了怎麽辦?當然是在其他賺錢的組合身上加工作量好提高利潤比了。
這導致東神、boa等活動期藝人壓力加大,特別是在「開國元老」h.o.t解散、神話和fly to the sky合約到期離開之後,賺錢點變少隻會導致在職藝人狀況變得更糟糕。
李賢因不太清楚神話當初是因為什麽才鬧的那麽大,網上傳的流言非常多,但s.m不管從哪一種言論看都不是什麽光彩的角色,畢竟人家是合約到期離開而不是提前解約,還做封殺這種事實在不太好看。
隻是就算再怎麽不光彩,以商業角度來說,就是一個會賺錢的項目被剝離了。
既然坐在了社長的位置上,李賢因就應該盡量避免這種狀況,以後他肯定會逐步改善藝人們的待遇,減少壓迫的狀況,但如果在改善之後還依舊有人提前毀約的話,那他可就沒這麽好說話了,解約不成還雪藏是唯一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