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那位民警神情專注地打開電腦,雙手迅速地在鍵盤上敲擊著,發出清脆而有節奏的聲響。
一旁的淩恩藝百無聊賴地坐著,便與夏娜和洛楠楠閑聊起來。
自從她離開了那個忙碌的劇組之後,一直都與洛楠楠保持著緊密的聯係,分享彼此生活中的點滴趣事。
這時,民警突然開口問道:“是你簽完字之後才發現合同被換掉了嗎?”
聲音嚴肅而沉穩。
淩恩藝輕輕地點了點頭,應道:“嗯。”
時間匆匆流逝,轉眼間過去了好一會兒,然而民警依然全神貫注地在電腦前打字。
他不經意間瞥見淩恩藝一直在低頭擺弄著手機,臉色頓時沉了下來,有些不滿地說道:“你到旁邊去坐,看看我記錄的內容是否與你所說的一致,給我認真點,別再隻顧著玩手機了!”
聽到這話,淩恩藝趕忙收起手機,起身走到民警身旁坐下,目光緊緊地盯著電腦屏幕。
屏幕上滿是民警打下的文字,詳細地記錄著一問一答的內容。
比如:“你是通過什麽渠道了解到這家公司的?”
下麵緊跟著回答:“網上。”
接著又是一個問題:“網上是幾月幾日?”
答案則是:“10 月 15 日。”
如此這般,密密麻麻的文字鋪滿了整個屏幕,但每一處都記錄得清晰明了、條理分明。
不知不覺中,四個小時就這樣過去了。淩恩藝的手機電量也快要耗盡,可民警依舊在電腦上打字,仍在繼續問……
民警表情嚴肅地說道:“我們並不是專門隻為您一人立案,而是考慮到如果不采取行動,日後可能還會有更多的人遭受類似的欺騙,希望您能理解這一點。”
聽到這話,淩恩藝不禁感到一陣無語。
她心裏暗自思忖著,這不就意味著派出所並非隻為自己一個人的事情而忙碌,如今之所以選擇為其立案,無非就是不希望再有其他人陷入這樣的困境罷了。
說這話專門給自己聽,這算是一種歧視嗎?
雖然聽了不舒服可她還是忍住了。
想到此處,淩恩藝的心情愈發沉重起來,但最終還是輕輕地點頭應道:“嗯。”
見淩恩藝點頭回應,民警接著說道:“依我看,這件事最好直接去法院起訴他們公司。”
淩恩藝皺起眉頭,疑惑地問道:“可是去法院真的會有用嗎?”
民警毫不猶豫地回答道:“肯定有用!”
淩恩藝緊接著追問道:“那請問法院一般都是幾點上下班呢?我可不想白跑一趟。”
民警臉上露出一絲不耐煩的神情,隨口說道:“這個我哪知道呀,我又不在那裏上班,怎麽可能清楚具體的工作時間。”
淩恩藝並沒有因為民警的態度而放棄,繼續詢問道:“那法院到底在哪兒呢?”
民警用手指了指遠方,淡淡地說:“離這兒大概兩公裏左右吧,要是實在不清楚,可以通過手機搜索一下地圖導航。”
淩恩藝聽後,隻是簡單地回了一句:“哦。”
然後便若有所思地站在原地,思考著接下來該如何處理這件棘手的事情。
沒過多久,隻見那位民警熟練地操作著電腦,完成一係列複雜的步驟後,便打開了公安係統,並將相關資料逐一導入其中。
緊接著,他又接連打開了另外三個係統,但對於站在一旁的她來說,那些係統界麵和操作流程簡直如同天書一般晦澀難懂。
當所有準備工作都結束時,民警按下了打印機的按鈕,不一會兒,一疊厚厚的資料被打印了出來。
隨後,他朝著淩恩藝喊了一聲,示意他走過去取這份資料。
而此時的民警則像一尊雕塑般穩穩地坐在辦公椅上,動也不動一下,甚至他還翹起了二郎腿。
腳底跟鞋直接搭在大腿上抖起來。
待淩恩藝走到近前,民警隻是微微抬了抬手,指示將打印好的資料遞給自己,看了沒問題,並要求她在上麵簽字。
淩恩藝接過那疊資料,粗略一數,竟然足足有 15 張之多!
然而,麵對眼前密密麻麻的文字和表格,她卻是一頭霧水,完全不知道應該在哪裏簽下自己的名字。
經過一番仔細觀察,她終於發現有些地方標有“立案人”字樣,還有些地方則寫著“詢問人”。
可究竟該選擇在哪一處簽字呢?
她實在是拿捏不準,於是小心翼翼地開口向民警詢問道:“請問……我應該簽在哪裏啊?”
沒想到,民警聽到這個問題後,臉上立刻露出了不耐煩的神情,皺起眉頭說道:“你難道連字都不會看嗎?”
說完,極不情願地用手指了指標注著“詢問人”的那一欄。
淩恩藝按照民警的指示,開始認真地簽署起來。
可是,當她簽到中間某一頁的時候,卻突然發現這張紙上並沒有專門預留出供簽名的位置,整個頁麵下方都是一片空白。
這下子,她又犯難了,隻好再次硬著頭皮向民警請教:“這裏……我應該簽在哪兒呀?”
誰知,這次民警的臉色變得更加難看了,他極其不耐煩地抱怨道:“我真是服了你了,怎麽跟你交流這麽費勁呢!就在這片空白處隨便找個地方簽就行了!”
隻見那位民警漫不經心地抬起手來,隨手指向一個地方,示意淩恩藝在此處簽名。
而淩恩藝則按照自己的理解,指向民警所指示之處說道:“就在這裏簽名吧!”
然而,或許是因為一時疏忽,又或是緊張所致,當淩恩藝準備落筆時,筆尖竟不小心向下偏移了那麽一點點。
這一細微的偏差瞬間引起了民警的不滿,他皺起眉頭,麵露慍色地對淩恩藝嗬斥道:“我說讓你簽在哪裏,你就得簽在哪裏,怎麽能擅自往下多簽這麽一點點呢?”
麵對民警突如其來的指責,淩恩藝心中不禁湧起一股委屈和憤怒,但她還是強忍著沒有開口爭辯。
其實,此刻的淩恩藝特別想回懟民警一句:“您之前明明說過隻要是空白的地方都可以隨意簽名啊!為什麽現在卻如此苛刻?”
但話到嘴邊,她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選擇保持沉默。
畢竟,與執法人員發生正麵衝突可不是什麽明智之舉。
可誰知道這位民警是否是有意刁難呢?
無論如何,他就是堅持要讓淩恩藝將名字簽在他最初指定的那個位置,哪怕隻是稍稍偏離一點,前後挪動絲毫都是絕對不允許的。
見此情景,民警愈發惱怒起來,他猛地一把奪過那張紙,雙手緊緊握住,用力地揉搓著。
隨著紙張被揉得越來越皺、越來越爛,民警的怒火似乎也越燒越旺。
終於,他再也無法抑製內心的憤怒,狠狠地將那團已經不成樣子的廢紙扔入垃圾桶,並怒不可遏地爆了句粗口:“操!”。
隨後,他再次前往打印機旁,操作一番後,手中多了一張嶄新的紙張。
接著,用手指著某個位置,生氣地說道:“就在這兒簽字!”
淩恩藝聞言,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名字簽到了指定之處。
接下來的十幾張紙,他也是如法炮製,依樣畫葫蘆般一一簽署完畢。
當所有簽名工作完成後,民警示意淩恩藝按下手印,而且特別強調要按在名字所在的位置。
一旁的淩恩藝百無聊賴地坐著,便與夏娜和洛楠楠閑聊起來。
自從她離開了那個忙碌的劇組之後,一直都與洛楠楠保持著緊密的聯係,分享彼此生活中的點滴趣事。
這時,民警突然開口問道:“是你簽完字之後才發現合同被換掉了嗎?”
聲音嚴肅而沉穩。
淩恩藝輕輕地點了點頭,應道:“嗯。”
時間匆匆流逝,轉眼間過去了好一會兒,然而民警依然全神貫注地在電腦前打字。
他不經意間瞥見淩恩藝一直在低頭擺弄著手機,臉色頓時沉了下來,有些不滿地說道:“你到旁邊去坐,看看我記錄的內容是否與你所說的一致,給我認真點,別再隻顧著玩手機了!”
聽到這話,淩恩藝趕忙收起手機,起身走到民警身旁坐下,目光緊緊地盯著電腦屏幕。
屏幕上滿是民警打下的文字,詳細地記錄著一問一答的內容。
比如:“你是通過什麽渠道了解到這家公司的?”
下麵緊跟著回答:“網上。”
接著又是一個問題:“網上是幾月幾日?”
答案則是:“10 月 15 日。”
如此這般,密密麻麻的文字鋪滿了整個屏幕,但每一處都記錄得清晰明了、條理分明。
不知不覺中,四個小時就這樣過去了。淩恩藝的手機電量也快要耗盡,可民警依舊在電腦上打字,仍在繼續問……
民警表情嚴肅地說道:“我們並不是專門隻為您一人立案,而是考慮到如果不采取行動,日後可能還會有更多的人遭受類似的欺騙,希望您能理解這一點。”
聽到這話,淩恩藝不禁感到一陣無語。
她心裏暗自思忖著,這不就意味著派出所並非隻為自己一個人的事情而忙碌,如今之所以選擇為其立案,無非就是不希望再有其他人陷入這樣的困境罷了。
說這話專門給自己聽,這算是一種歧視嗎?
雖然聽了不舒服可她還是忍住了。
想到此處,淩恩藝的心情愈發沉重起來,但最終還是輕輕地點頭應道:“嗯。”
見淩恩藝點頭回應,民警接著說道:“依我看,這件事最好直接去法院起訴他們公司。”
淩恩藝皺起眉頭,疑惑地問道:“可是去法院真的會有用嗎?”
民警毫不猶豫地回答道:“肯定有用!”
淩恩藝緊接著追問道:“那請問法院一般都是幾點上下班呢?我可不想白跑一趟。”
民警臉上露出一絲不耐煩的神情,隨口說道:“這個我哪知道呀,我又不在那裏上班,怎麽可能清楚具體的工作時間。”
淩恩藝並沒有因為民警的態度而放棄,繼續詢問道:“那法院到底在哪兒呢?”
民警用手指了指遠方,淡淡地說:“離這兒大概兩公裏左右吧,要是實在不清楚,可以通過手機搜索一下地圖導航。”
淩恩藝聽後,隻是簡單地回了一句:“哦。”
然後便若有所思地站在原地,思考著接下來該如何處理這件棘手的事情。
沒過多久,隻見那位民警熟練地操作著電腦,完成一係列複雜的步驟後,便打開了公安係統,並將相關資料逐一導入其中。
緊接著,他又接連打開了另外三個係統,但對於站在一旁的她來說,那些係統界麵和操作流程簡直如同天書一般晦澀難懂。
當所有準備工作都結束時,民警按下了打印機的按鈕,不一會兒,一疊厚厚的資料被打印了出來。
隨後,他朝著淩恩藝喊了一聲,示意他走過去取這份資料。
而此時的民警則像一尊雕塑般穩穩地坐在辦公椅上,動也不動一下,甚至他還翹起了二郎腿。
腳底跟鞋直接搭在大腿上抖起來。
待淩恩藝走到近前,民警隻是微微抬了抬手,指示將打印好的資料遞給自己,看了沒問題,並要求她在上麵簽字。
淩恩藝接過那疊資料,粗略一數,竟然足足有 15 張之多!
然而,麵對眼前密密麻麻的文字和表格,她卻是一頭霧水,完全不知道應該在哪裏簽下自己的名字。
經過一番仔細觀察,她終於發現有些地方標有“立案人”字樣,還有些地方則寫著“詢問人”。
可究竟該選擇在哪一處簽字呢?
她實在是拿捏不準,於是小心翼翼地開口向民警詢問道:“請問……我應該簽在哪裏啊?”
沒想到,民警聽到這個問題後,臉上立刻露出了不耐煩的神情,皺起眉頭說道:“你難道連字都不會看嗎?”
說完,極不情願地用手指了指標注著“詢問人”的那一欄。
淩恩藝按照民警的指示,開始認真地簽署起來。
可是,當她簽到中間某一頁的時候,卻突然發現這張紙上並沒有專門預留出供簽名的位置,整個頁麵下方都是一片空白。
這下子,她又犯難了,隻好再次硬著頭皮向民警請教:“這裏……我應該簽在哪兒呀?”
誰知,這次民警的臉色變得更加難看了,他極其不耐煩地抱怨道:“我真是服了你了,怎麽跟你交流這麽費勁呢!就在這片空白處隨便找個地方簽就行了!”
隻見那位民警漫不經心地抬起手來,隨手指向一個地方,示意淩恩藝在此處簽名。
而淩恩藝則按照自己的理解,指向民警所指示之處說道:“就在這裏簽名吧!”
然而,或許是因為一時疏忽,又或是緊張所致,當淩恩藝準備落筆時,筆尖竟不小心向下偏移了那麽一點點。
這一細微的偏差瞬間引起了民警的不滿,他皺起眉頭,麵露慍色地對淩恩藝嗬斥道:“我說讓你簽在哪裏,你就得簽在哪裏,怎麽能擅自往下多簽這麽一點點呢?”
麵對民警突如其來的指責,淩恩藝心中不禁湧起一股委屈和憤怒,但她還是強忍著沒有開口爭辯。
其實,此刻的淩恩藝特別想回懟民警一句:“您之前明明說過隻要是空白的地方都可以隨意簽名啊!為什麽現在卻如此苛刻?”
但話到嘴邊,她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選擇保持沉默。
畢竟,與執法人員發生正麵衝突可不是什麽明智之舉。
可誰知道這位民警是否是有意刁難呢?
無論如何,他就是堅持要讓淩恩藝將名字簽在他最初指定的那個位置,哪怕隻是稍稍偏離一點,前後挪動絲毫都是絕對不允許的。
見此情景,民警愈發惱怒起來,他猛地一把奪過那張紙,雙手緊緊握住,用力地揉搓著。
隨著紙張被揉得越來越皺、越來越爛,民警的怒火似乎也越燒越旺。
終於,他再也無法抑製內心的憤怒,狠狠地將那團已經不成樣子的廢紙扔入垃圾桶,並怒不可遏地爆了句粗口:“操!”。
隨後,他再次前往打印機旁,操作一番後,手中多了一張嶄新的紙張。
接著,用手指著某個位置,生氣地說道:“就在這兒簽字!”
淩恩藝聞言,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名字簽到了指定之處。
接下來的十幾張紙,他也是如法炮製,依樣畫葫蘆般一一簽署完畢。
當所有簽名工作完成後,民警示意淩恩藝按下手印,而且特別強調要按在名字所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