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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漫]得過且過的打工人生活 作者:越王無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毫無道理,毫無溫情,死亡冰冷而無限的擁懷就輕描淡寫地帶走了他們所愛之人,而造成這一切悲劇的罪魁禍首卻若無其事地活在這個世界上,嬉笑怒罵,肆意剝奪他人的希望成全自己的幸福。
任何人的良心都不允許這樣的道理。
我記得一個小女孩,她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孩子。天河石一樣的藍色眼睛,雪白的膚色,望向你的神情怯生生的,纖細幼嫩如同雨打芭蕉後的丁香花蕾。
我看見她的時候,即使是她穿著破舊的粗麻布衣裳,如同被扯下所有尾羽的雛鳥,也絲毫不能遮掩她明珠般的容貌。她的父親正以此覺得奇貨可居,才在七個孩子裏讓她得以安穩地長如此年歲,隻不過如今正逢他在賭場裏輸了錢,才隻好拿自己僅剩的女兒作為賠償。
我聽別人說,這孩子的母親死於頻繁生育和過度勞累,其他的孩子不是被這個醉鬼拿去賣錢還債,就是受不了父親長年累月酗酒後的毆打跑走。
這個年代,隻要酒鬼、賭徒這兩個屬性同時出現在一個人身上,那麽他還是個人渣的機率幾乎可以達到百分之百。出生在這種家庭的孩子極其可憐,或許健康長大以後會走上別的路子,但更多的是終其一生也擺脫不了底層人的窠臼。
賭場的打手和我攀談起來,興許是看出了我心中的憐憫,輕輕嘖了一聲:「他自己要這麽做有什麽辦法呢?其實我們這裏也很不歡迎這樣的客人的,身上榨不出油水還總賴錢。」
這女孩的命運接下來會怎麽樣呢?
這句話倘若問出口,那一定可以稱得上是脫了褲子放屁的廢話。
賭坊總不會是什麽資助小孩上學吃飯的慈善機構,幸運一點也許會被有錢人買回去做幫傭,但是憑藉這這樣的相貌,現如今更可能被賣到花街那樣的地方。
於是我低聲說:「真可憐啊,她還這麽小,又能賣上幾個錢呢?」
「總比一點錢都收不回來的好,」賭場老闆模樣的人轉過臉來,煞有介事地對我說,「您不必憂心,小少爺,像是他們那樣的人總歸是有自己活下去的辦法!」
我的身量很高,出門在外為了方便總是穿著男式和服。
雖然經過明治、大正兩個時期改革,日本開始倡導肉食,但是仍舊有很多地方吃不起肉。所以現如今男性平均身高一米六的國人之中,足足有著一米七的我並不算突兀。
因為這個時期大多數普通人都不如我,所以即使我的身形並不寬闊,他們也會自然而然地幫我找藉口解釋,隻當我削瘦,並且覺得我皮膚蒼白,性格陰鬱又長得俊俏罷了。
在賭場老闆看蠢蛋的目光下,我最終是發了無用又可笑的善心,替那個賭鬼結清所有的債務。老闆不賴煩地揮揮手讓人群散開,對著賭鬼指著我告訴他說,從今以後他的債主便是我。
「這種人滑不溜秋的,恐怕還是會跑去來賭。」我回到我所居住的旅店,旅店老闆聽說完這件事鄭重地勸告我,「您可憐由裏香的話,還是盡早帶著那孩子離開這裏吧。雖然那個人現在因為覺得您的身份不一般在您麵前唯唯諾諾的,但是過不了多久他就會故態復萌地跑過去賣女兒。」
「……說一句不妥當的話啊,甚至還會覺得有人兜底而有恃無恐!」
旅館老闆是一位好人,不過我自己都居無定所,恐怕帶上個小孩也不太合適。
我隻是朝著他輕輕搖頭,再留下一筆錢讓他看到那個女孩挨餓的話請救濟她食物。
我在旅館裏又住了兩周,那個醉鬼每次忍不住去爛賭過後照常替他還清債務,最後連賭場老闆都有些看不過眼我的做派,又結清一筆爛帳以後,他最終還是戀戀不捨地向我詢問,需不需要一點特殊服務。
「我們可以打斷他的腿。」
我說不用,正好自己身上的錢花的一幹二淨,明天就要離開這個城鎮。
於是賭場老闆又更加不舍地朝著我嘆息了一聲。
仔細想來,就算是打爛這個賭鬼的腿也不夠令人安心,小女孩的鄰居們都是有著些許善良的好人,但終究不好將手伸進他人的家務事裏。隻要這個男人長著一張嘴,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他同意別人將由裏香賣掉,所以我選擇讓他失蹤。
然後我再看到那個小女孩的時候是在一年多以後,那時候我交了一大群狐朋狗友,身上有了一點餘錢就晚上聚在一起沒日沒夜地喝酒。從這個居酒屋喝到那個小酒館,又從花街喝到吉原外麵的居民樓。
多數是一些遊手好閑的浪蕩子,做著不體麵的工作,但是我並不介意,畢竟我無所事事,隻要能夠打發清醒的時間就好。
這群傢夥真的是很容易嘴硬逞能的傢夥,轉場的時候壓根不聽勸告,空腹喝酒然後吐得稀裏嘩啦。趁著他們吐得昏天地暗,醉到滾成一團,我正好拉開木推門讓人上點東西好填肚子,徐娘半老的老闆娘應了一聲,沒過久就來了一個小女孩端著盤子上食物和醒酒茶。
要我說,看見她的時候可真是嚇了一跳。
其實我並不是很記得我幫助過的人的相貌,但是這女孩乖巧到令人印象深刻得不得了。
她如今可能生活的不錯,沒了以前畏畏縮縮的神情,穿著粉色的小紋和服,總算是有了一個年幼女孩該有的模樣。
由裏香也一眼認出了,驚訝得手抖了一下,茶碗都快從茶盤上掉下來,於是過激一般飛快地把東西擱到桌子上,幾個裝東西的器皿乒裏乓啷地碰在一起,差一點都摔到地上。
任何人的良心都不允許這樣的道理。
我記得一個小女孩,她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孩子。天河石一樣的藍色眼睛,雪白的膚色,望向你的神情怯生生的,纖細幼嫩如同雨打芭蕉後的丁香花蕾。
我看見她的時候,即使是她穿著破舊的粗麻布衣裳,如同被扯下所有尾羽的雛鳥,也絲毫不能遮掩她明珠般的容貌。她的父親正以此覺得奇貨可居,才在七個孩子裏讓她得以安穩地長如此年歲,隻不過如今正逢他在賭場裏輸了錢,才隻好拿自己僅剩的女兒作為賠償。
我聽別人說,這孩子的母親死於頻繁生育和過度勞累,其他的孩子不是被這個醉鬼拿去賣錢還債,就是受不了父親長年累月酗酒後的毆打跑走。
這個年代,隻要酒鬼、賭徒這兩個屬性同時出現在一個人身上,那麽他還是個人渣的機率幾乎可以達到百分之百。出生在這種家庭的孩子極其可憐,或許健康長大以後會走上別的路子,但更多的是終其一生也擺脫不了底層人的窠臼。
賭場的打手和我攀談起來,興許是看出了我心中的憐憫,輕輕嘖了一聲:「他自己要這麽做有什麽辦法呢?其實我們這裏也很不歡迎這樣的客人的,身上榨不出油水還總賴錢。」
這女孩的命運接下來會怎麽樣呢?
這句話倘若問出口,那一定可以稱得上是脫了褲子放屁的廢話。
賭坊總不會是什麽資助小孩上學吃飯的慈善機構,幸運一點也許會被有錢人買回去做幫傭,但是憑藉這這樣的相貌,現如今更可能被賣到花街那樣的地方。
於是我低聲說:「真可憐啊,她還這麽小,又能賣上幾個錢呢?」
「總比一點錢都收不回來的好,」賭場老闆模樣的人轉過臉來,煞有介事地對我說,「您不必憂心,小少爺,像是他們那樣的人總歸是有自己活下去的辦法!」
我的身量很高,出門在外為了方便總是穿著男式和服。
雖然經過明治、大正兩個時期改革,日本開始倡導肉食,但是仍舊有很多地方吃不起肉。所以現如今男性平均身高一米六的國人之中,足足有著一米七的我並不算突兀。
因為這個時期大多數普通人都不如我,所以即使我的身形並不寬闊,他們也會自然而然地幫我找藉口解釋,隻當我削瘦,並且覺得我皮膚蒼白,性格陰鬱又長得俊俏罷了。
在賭場老闆看蠢蛋的目光下,我最終是發了無用又可笑的善心,替那個賭鬼結清所有的債務。老闆不賴煩地揮揮手讓人群散開,對著賭鬼指著我告訴他說,從今以後他的債主便是我。
「這種人滑不溜秋的,恐怕還是會跑去來賭。」我回到我所居住的旅店,旅店老闆聽說完這件事鄭重地勸告我,「您可憐由裏香的話,還是盡早帶著那孩子離開這裏吧。雖然那個人現在因為覺得您的身份不一般在您麵前唯唯諾諾的,但是過不了多久他就會故態復萌地跑過去賣女兒。」
「……說一句不妥當的話啊,甚至還會覺得有人兜底而有恃無恐!」
旅館老闆是一位好人,不過我自己都居無定所,恐怕帶上個小孩也不太合適。
我隻是朝著他輕輕搖頭,再留下一筆錢讓他看到那個女孩挨餓的話請救濟她食物。
我在旅館裏又住了兩周,那個醉鬼每次忍不住去爛賭過後照常替他還清債務,最後連賭場老闆都有些看不過眼我的做派,又結清一筆爛帳以後,他最終還是戀戀不捨地向我詢問,需不需要一點特殊服務。
「我們可以打斷他的腿。」
我說不用,正好自己身上的錢花的一幹二淨,明天就要離開這個城鎮。
於是賭場老闆又更加不舍地朝著我嘆息了一聲。
仔細想來,就算是打爛這個賭鬼的腿也不夠令人安心,小女孩的鄰居們都是有著些許善良的好人,但終究不好將手伸進他人的家務事裏。隻要這個男人長著一張嘴,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他同意別人將由裏香賣掉,所以我選擇讓他失蹤。
然後我再看到那個小女孩的時候是在一年多以後,那時候我交了一大群狐朋狗友,身上有了一點餘錢就晚上聚在一起沒日沒夜地喝酒。從這個居酒屋喝到那個小酒館,又從花街喝到吉原外麵的居民樓。
多數是一些遊手好閑的浪蕩子,做著不體麵的工作,但是我並不介意,畢竟我無所事事,隻要能夠打發清醒的時間就好。
這群傢夥真的是很容易嘴硬逞能的傢夥,轉場的時候壓根不聽勸告,空腹喝酒然後吐得稀裏嘩啦。趁著他們吐得昏天地暗,醉到滾成一團,我正好拉開木推門讓人上點東西好填肚子,徐娘半老的老闆娘應了一聲,沒過久就來了一個小女孩端著盤子上食物和醒酒茶。
要我說,看見她的時候可真是嚇了一跳。
其實我並不是很記得我幫助過的人的相貌,但是這女孩乖巧到令人印象深刻得不得了。
她如今可能生活的不錯,沒了以前畏畏縮縮的神情,穿著粉色的小紋和服,總算是有了一個年幼女孩該有的模樣。
由裏香也一眼認出了,驚訝得手抖了一下,茶碗都快從茶盤上掉下來,於是過激一般飛快地把東西擱到桌子上,幾個裝東西的器皿乒裏乓啷地碰在一起,差一點都摔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