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上個完本感言的評論,才意識到我又犯下一個嚴重錯誤。
我覺得自己無法完美書寫「原理」,甚至覺得原理太偉大,我一個普通人沒有什麽底氣去寫,很不自信,所以說自己寫的是「道理」。
最終引發誤會,讓讀者以為「永恆之火認為故事與道理不能相容」。
實際上,我是認為原理與故事很難相容,道理與故事才是完美的結合。
先扔主題,這本書的核心,一直就是原理,而不是道理。
道理和原理,從來就不是一回事。
這是我的錯誤,我沒能在書中和感言中明確這兩個詞語的界限。
道理和原理,是有交集但完全不同的概念。
道理,這個詞語基本有三種意思。
一,生活中的事理、規矩、情理。
二,更深一層的含義,也是「事物的規律」。
三,在古代的典籍中,道理最深的含義,也是道誕生的理,是大道的額外屬性。這個東西,沒人能寫明白,老子的道德經至今都有無數種解讀,沒有任何絕對權威的解讀,所以別跟我說哪個小說作者能把這種道理寫出來。
那麽,實際上,道理隻有前麵兩種意思。
道理最常用的語境,幾乎全是感覺上、經驗上、本能上、常識上、生活中等等一種「模糊感知化」的存在。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勾股定理。
一,道理:
現在,一個3厘米的木條,和一個4厘米的木條,擺成了一個直角,於是一個大人對孩子說,第三根木條隻要5厘米,就能圍成一個直角三角形。
孩子問為什麽,大人說,這就是勾股定理,直角形的兩個直角邊如果是3和4,那斜邊就是5。
這就是道理,可以模糊感知到,知道是這麽回事,本質上是「這是什麽」。
還有一些日常生活中簡單的道理,比如陰天要下雨,人要努力學習,土壤能中莊稼,這些,都是道理。
二,定理:
孩子進一步問,什麽是勾股定理呢?
於是,大人就用各種方法證明出勾股定理。
那麽問題來了,誰能用故事證明出勾股定理?
我覺得目前沒人能做到,也沒人做過。
假如我回到古代,寫了一個主角證明勾股定理的爽點橋段,那麽,我請問,讀者覺得爽,是勾股定理本身讓讀者爽,還是因為故事讓讀者爽?
讀者因為故事爽了之後,就會證明勾股定理了嗎?
勾股定理好像不難證明,那我們把勾股定理換成費馬大定理。
結果是什麽?結果是讀者並不理解費馬大定理,甚至懷疑作者也未必能真正理解,但能理解「主角證明出費馬大定理就能震驚學術界」這個「道理」,於是爽了。
讀者是因為故事中的道理爽了,本質上還是不能理解費馬大定理,不會從這個定理上感受到任何爽的情緒。
定理,就是「一件事的為什麽」。
那麽,原理是什麽?
三,原理
原理就是為什麽的為什麽,是事物規律的規律。
最嚴謹的證明勾股定理的方式,需要運用到公理化,就是像《幾何原本》裏麵的內容。
一切的定理,都應該出自公理。
而文中我反覆提及的第一性原理,闡述的很明白,就是每個學科中最核心、最不可或缺、不可否定的根本性命題。
四,最關鍵的是什麽?
最關鍵的是,道理可以感知到,可以在生活中模糊地意識到,可以完全融入故事中,因為故事和道理,都是感知的、本能的、經驗的與「可體驗」的。
閱讀小說,看視頻,本質上就是人類用身體和大腦在體驗或模擬體驗,完全都是身體上的反應,哪怕是情緒,也主要是神經和神經遞質的作用。
但是,原理不一樣。
原理這個東西,是完全超越人類身體感知的,這東西本身是不能被人類確定的,當老子說「道」,當赫拉克利特說「邏格斯」和其他希臘哲學家談「萬物本源」的時候,這個東西,就開始醞釀了。
我們這才知道,原來在這個世界,存在一種不可描述的東西,那個東西是這個世界的「第一推動力」,可稱之為本源或大道。
那麽,這個這個大道,這種本源,這種第一推動力,就是我們全宇宙的「第一性原理」。
但問題在於,這種哲學上的、感知上的「原理」,因為太過泛泛,更接近一種道理。
按照懂了就能做到的標準衡量,我們真懂了嗎?明顯是不懂的。
真正的原理,是知識領域的根本。
像牛頓三大定律,就是經典力學的原理。
誰能告訴我,一個小說作者,怎麽把牛頓三定律寫成故事,然後讓沒學過牛頓三定律的孩子,通過看故事,理解經典力學?
我們可以編個故事說蘋果砸在牛頓頭上,讓牛頓想明白了牛頓三定律,但故事本身是沒辦法解釋清楚牛頓三定律的,必須要用到「說明」甚至嚴謹的證明方式,這種方式,在很多讀者看來就不是故事,而是說教了。
原理,必須要有嚴謹的證明過程!
道理不用。
正式因為原理需要有嚴謹的證明過程,所以我說,故事與原理不相容。
原理和道理,是兩個維度的東西。
道理你可以模糊感知到,但原理,你必須要放棄本能,用人類的理性與思維去觸摸。
我寫了370萬字,都沒能讓讀者分清道理和原理,是我的寫作能力不足,抱歉。
簡單來說。
我之所以說眾神這本書有與眾不同之處,不是因為我在寫道理,而是我在寫原理。
雖然我覺得我沒能寫好原理,一直用寫道理來遮掩,但我確確實實不是在寫道理,是在寫原理。
反正我已經不要麵子,厚著臉皮說實話了,如果還是有讀者分不清道理和原理,還是覺得原理能用故事寫出來,那我也沒法說什麽。
所以,你可以說永恆之火臉皮真厚,竟然能吹噓自己在寫原理。
你也可以說,永恆之火自己不懂原理,卻寫原理,太自大了,根本寫不好。
你也可以說,永恆之火這傢夥寫的故事沒有很好融合道理之中。
你也可以說,道理和故事可以很好融合。
你甚至可以說,有人能把原理寫進故事,這是你的自由,但我個人,不建議這樣說。
以後或許會有,但現在確實沒有。
哪怕是《三體》《我,機器人》那種科幻巨著,提出的黑暗森林理論或機器人三定律,再優秀,也與原理相隔無數個維度。
本文僅僅是理性討論,不涉及其他。
做個比喻就是:
道理說完,你馬上覺得自己懂。
原理說完,你一臉茫然不知道在說什麽,需要調動大腦慢慢思考,才能徹底理解並運用。
最後,長嘆一聲,我的寫作能力確實需要提高,寫了370萬字,沒能讓讀者明白我真正寫的其實是原理。
這就是我寫這次感言最大的收穫,也是一個信號,我要繼續努力夯實寫作基礎。
看,這下有繼續讀書學習的動力了。
最後的感言結束,不再討論說明。
我努力學習去了!手動額頭纏紅帶握拳小表情!
為了新書!
我覺得自己無法完美書寫「原理」,甚至覺得原理太偉大,我一個普通人沒有什麽底氣去寫,很不自信,所以說自己寫的是「道理」。
最終引發誤會,讓讀者以為「永恆之火認為故事與道理不能相容」。
實際上,我是認為原理與故事很難相容,道理與故事才是完美的結合。
先扔主題,這本書的核心,一直就是原理,而不是道理。
道理和原理,從來就不是一回事。
這是我的錯誤,我沒能在書中和感言中明確這兩個詞語的界限。
道理和原理,是有交集但完全不同的概念。
道理,這個詞語基本有三種意思。
一,生活中的事理、規矩、情理。
二,更深一層的含義,也是「事物的規律」。
三,在古代的典籍中,道理最深的含義,也是道誕生的理,是大道的額外屬性。這個東西,沒人能寫明白,老子的道德經至今都有無數種解讀,沒有任何絕對權威的解讀,所以別跟我說哪個小說作者能把這種道理寫出來。
那麽,實際上,道理隻有前麵兩種意思。
道理最常用的語境,幾乎全是感覺上、經驗上、本能上、常識上、生活中等等一種「模糊感知化」的存在。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勾股定理。
一,道理:
現在,一個3厘米的木條,和一個4厘米的木條,擺成了一個直角,於是一個大人對孩子說,第三根木條隻要5厘米,就能圍成一個直角三角形。
孩子問為什麽,大人說,這就是勾股定理,直角形的兩個直角邊如果是3和4,那斜邊就是5。
這就是道理,可以模糊感知到,知道是這麽回事,本質上是「這是什麽」。
還有一些日常生活中簡單的道理,比如陰天要下雨,人要努力學習,土壤能中莊稼,這些,都是道理。
二,定理:
孩子進一步問,什麽是勾股定理呢?
於是,大人就用各種方法證明出勾股定理。
那麽問題來了,誰能用故事證明出勾股定理?
我覺得目前沒人能做到,也沒人做過。
假如我回到古代,寫了一個主角證明勾股定理的爽點橋段,那麽,我請問,讀者覺得爽,是勾股定理本身讓讀者爽,還是因為故事讓讀者爽?
讀者因為故事爽了之後,就會證明勾股定理了嗎?
勾股定理好像不難證明,那我們把勾股定理換成費馬大定理。
結果是什麽?結果是讀者並不理解費馬大定理,甚至懷疑作者也未必能真正理解,但能理解「主角證明出費馬大定理就能震驚學術界」這個「道理」,於是爽了。
讀者是因為故事中的道理爽了,本質上還是不能理解費馬大定理,不會從這個定理上感受到任何爽的情緒。
定理,就是「一件事的為什麽」。
那麽,原理是什麽?
三,原理
原理就是為什麽的為什麽,是事物規律的規律。
最嚴謹的證明勾股定理的方式,需要運用到公理化,就是像《幾何原本》裏麵的內容。
一切的定理,都應該出自公理。
而文中我反覆提及的第一性原理,闡述的很明白,就是每個學科中最核心、最不可或缺、不可否定的根本性命題。
四,最關鍵的是什麽?
最關鍵的是,道理可以感知到,可以在生活中模糊地意識到,可以完全融入故事中,因為故事和道理,都是感知的、本能的、經驗的與「可體驗」的。
閱讀小說,看視頻,本質上就是人類用身體和大腦在體驗或模擬體驗,完全都是身體上的反應,哪怕是情緒,也主要是神經和神經遞質的作用。
但是,原理不一樣。
原理這個東西,是完全超越人類身體感知的,這東西本身是不能被人類確定的,當老子說「道」,當赫拉克利特說「邏格斯」和其他希臘哲學家談「萬物本源」的時候,這個東西,就開始醞釀了。
我們這才知道,原來在這個世界,存在一種不可描述的東西,那個東西是這個世界的「第一推動力」,可稱之為本源或大道。
那麽,這個這個大道,這種本源,這種第一推動力,就是我們全宇宙的「第一性原理」。
但問題在於,這種哲學上的、感知上的「原理」,因為太過泛泛,更接近一種道理。
按照懂了就能做到的標準衡量,我們真懂了嗎?明顯是不懂的。
真正的原理,是知識領域的根本。
像牛頓三大定律,就是經典力學的原理。
誰能告訴我,一個小說作者,怎麽把牛頓三定律寫成故事,然後讓沒學過牛頓三定律的孩子,通過看故事,理解經典力學?
我們可以編個故事說蘋果砸在牛頓頭上,讓牛頓想明白了牛頓三定律,但故事本身是沒辦法解釋清楚牛頓三定律的,必須要用到「說明」甚至嚴謹的證明方式,這種方式,在很多讀者看來就不是故事,而是說教了。
原理,必須要有嚴謹的證明過程!
道理不用。
正式因為原理需要有嚴謹的證明過程,所以我說,故事與原理不相容。
原理和道理,是兩個維度的東西。
道理你可以模糊感知到,但原理,你必須要放棄本能,用人類的理性與思維去觸摸。
我寫了370萬字,都沒能讓讀者分清道理和原理,是我的寫作能力不足,抱歉。
簡單來說。
我之所以說眾神這本書有與眾不同之處,不是因為我在寫道理,而是我在寫原理。
雖然我覺得我沒能寫好原理,一直用寫道理來遮掩,但我確確實實不是在寫道理,是在寫原理。
反正我已經不要麵子,厚著臉皮說實話了,如果還是有讀者分不清道理和原理,還是覺得原理能用故事寫出來,那我也沒法說什麽。
所以,你可以說永恆之火臉皮真厚,竟然能吹噓自己在寫原理。
你也可以說,永恆之火自己不懂原理,卻寫原理,太自大了,根本寫不好。
你也可以說,永恆之火這傢夥寫的故事沒有很好融合道理之中。
你也可以說,道理和故事可以很好融合。
你甚至可以說,有人能把原理寫進故事,這是你的自由,但我個人,不建議這樣說。
以後或許會有,但現在確實沒有。
哪怕是《三體》《我,機器人》那種科幻巨著,提出的黑暗森林理論或機器人三定律,再優秀,也與原理相隔無數個維度。
本文僅僅是理性討論,不涉及其他。
做個比喻就是:
道理說完,你馬上覺得自己懂。
原理說完,你一臉茫然不知道在說什麽,需要調動大腦慢慢思考,才能徹底理解並運用。
最後,長嘆一聲,我的寫作能力確實需要提高,寫了370萬字,沒能讓讀者明白我真正寫的其實是原理。
這就是我寫這次感言最大的收穫,也是一個信號,我要繼續努力夯實寫作基礎。
看,這下有繼續讀書學習的動力了。
最後的感言結束,不再討論說明。
我努力學習去了!手動額頭纏紅帶握拳小表情!
為了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