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惡魔的低語
離婚律師兼職當媒婆,全網麻了 作者:厘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令人意外的是,李杭將要代理蘇子琳離婚官司的事傳到網上,喜聞樂見的人居多。
不過鍾旭的事幾乎是板上釘釘,也沒有什麽翻轉的餘地。
所以這個官司李杭打得很輕鬆。
而鍾旭的口碑翻車,使得很多人開始複盤他過往的一些言論或者表現。
被複盤得最多的,就屬李杭也在場的那場直播了。
因為在那場直播裏,鍾旭幾乎是抓住一切機會秀恩愛,表達自己愛老婆的決心。
而當時直播的時候,網友們隻關注到了鍾旭的話,沒有注意到旁邊人的反應。
結果直播才剛結束沒多久,就因為那種事被逮了。
可以說是之前秀恩愛有多頻繁,現在打臉就有多疼。
在那場直播裏,李杭的每一個表情都被網友們截出來各種分析。
李杭看著網友的那些分析,還是得承認有些人可能真的是專業的。
準得讓李杭懷疑自己當時的表情管理沒做好。
把一些心理活動都反映在表情上了。
李杭再次開啟直播的時候,直播間的網友們都在調侃。
【采訪一下主播,為什麽在鍾旭說自己這輩子隻愛自己老婆的時候露出了一言難盡的表情】
【采訪一下主播,當時是出於什麽原因對鍾旭表現出了不耐煩的感覺】
【請問主播,是不是早就知道了鍾旭的真麵目】
【你們別問了,你們是想要了主播的命嗎】
……
李杭想轉移直播間網友們的關注點,說,“我好像聽不見直播間的彈幕,我們今天就直接開始法律谘詢吧。”
【聽不到彈幕是什麽鬼】
【主播,你怎麽不說聞不到彈幕】
……
李杭在連麥的列表裏選了一個人。
一個女生的聲音在直播間響起,“你好,李律。”
“你好。你要谘詢的是什麽問題?”李杭說。
那女生於是說道,“我是想替我一個好閨蜜問。就是她之前認識了一個男的,然後談了幾個月戀愛之後結婚了。”
“現在她發現那個男的其實已經結過婚了。我就想問問她這樣會不會犯重婚罪啊?”
李杭疑惑地問,“你閨蜜跟這個男的領證了嗎?”
那女生回答道,“沒有領證。但是是辦了婚禮的。”
李杭隨口問道,“為什麽沒有領證呢,是現在流行結婚不領證嗎?”
直播間的眾人本以為在那個男人已經結婚卻又和第三個人舉辦婚禮的前提下。
不領證的原因多半是那個男人找了一些借口欺騙。
沒想到那女生卻說,“ 不領證是我閨蜜提出的,是她自己的想法。”
李杭好奇道,“為什麽?”
那女生解釋,“她大概跟我說過,覺得沒有必要領證吧。因為其實她父母給她的就夠她一輩子衣食無憂了。”
李杭意味深長地點點頭。
李杭接著說,“那麽,你閨蜜她認識這個男人的時候,完全不知道他的婚姻情況嗎?構不構成重婚罪,主要看她是不是明知那個人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跟他結婚。”
那女生解釋道,“她真的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因為他們剛認識的時候,她是知道這個男的有個孩子,所以她知道這個男的大概率是有過一段婚姻。”
李杭沒插嘴,等著她繼續說下去。
“後來感情有點苗頭了,她就問了對方孩子的事情。那個男的說孩子是他和前妻的,意思就是他已經離婚了嘛。”
李杭點點頭,“所以實際上他沒有離婚,騙你朋友說他離婚了是嗎?”
“是的。”那女生篤定地回答。
李杭半是認真半是開玩笑地問,“那有沒有可能是你朋友她其實已經知道那個男人有婚姻了,隻是怕你覺得她和已婚男人結婚這種行為不道德,所以瞞著你。”
那女生立馬否認了李杭的話,“這應該不會吧。她剛得知那個男人結了婚的時候,她的反應真的很崩潰。找我哭了一天一夜。這肯定不是裝出來的呀。”
李杭又問,“那她當時也沒有想過確認一下對方是不是真的離婚了嗎,她也不打算領證,難道對此沒有一點擔心嗎?”
好像是李杭提到了這件事,那女生才突然想起來,說,“有有有,她是看過那個男人的離婚證的。不過不是她要求要看,是對方主動給她看的。所以她就沒有再懷疑了。”
李杭立馬反應了過來,“所以他給你閨蜜看的那離婚證是假的是吧?”
那女生沉吟了一會兒,才不太確定地說,“我猜應該是的。因為他確實是沒有離婚的。”
李杭卻說,“沒準給你閨蜜看的是他跟上一任妻子的離婚證呢?”
那女生似乎是被李杭的猜測給嚇到了,“啊?不會吧?那他還結過兩次婚了?”
李杭笑笑說,“我隻是隨口說,隻是有這種可能性,甚至有可能是上上一任妻子的離婚證,是不是?”
李杭的話讓直播間的網友們開始瘋狂扣彈幕。
【這是什麽惡魔的低語,哈哈哈哈哈】
【主播是懂的怎麽安慰人的】
【思路打開,那也可能是上上上、上上上上任的離婚證】
【這裏有結巴】
【猜測很合理但沒必要】
……
李杭又接著問,“那她當時仔細看過了嗎?有沒有看清是不是一本真的離婚證?”
那女生回答道,“沒有仔細看。連離婚日期什麽的都沒仔細看。我了解她,她肯定就隻是看了一眼是一本離婚證就信了。她可能也沒想到有人會用離婚證來騙她。”
李杭又問,“那你朋友後來是怎麽發現那個男人之前就已經結過婚了的呢?”
“是他老婆找上門來了,本來她覺得的那個男人的前妻故意上門來沒事找事。但是後來他老婆說,要告他們重婚罪。”那女生有些著急地說。
“不過幸好她沒領證,那是不是就不構成重婚了?”
李杭搖搖頭說,“領證不是構成重婚的必要條件,如果你朋友有證據可以證明,她確實是誤以為對方已經離婚了,才跟他舉辦了婚禮、並同居。那應該是不構成重婚的。”
不過鍾旭的事幾乎是板上釘釘,也沒有什麽翻轉的餘地。
所以這個官司李杭打得很輕鬆。
而鍾旭的口碑翻車,使得很多人開始複盤他過往的一些言論或者表現。
被複盤得最多的,就屬李杭也在場的那場直播了。
因為在那場直播裏,鍾旭幾乎是抓住一切機會秀恩愛,表達自己愛老婆的決心。
而當時直播的時候,網友們隻關注到了鍾旭的話,沒有注意到旁邊人的反應。
結果直播才剛結束沒多久,就因為那種事被逮了。
可以說是之前秀恩愛有多頻繁,現在打臉就有多疼。
在那場直播裏,李杭的每一個表情都被網友們截出來各種分析。
李杭看著網友的那些分析,還是得承認有些人可能真的是專業的。
準得讓李杭懷疑自己當時的表情管理沒做好。
把一些心理活動都反映在表情上了。
李杭再次開啟直播的時候,直播間的網友們都在調侃。
【采訪一下主播,為什麽在鍾旭說自己這輩子隻愛自己老婆的時候露出了一言難盡的表情】
【采訪一下主播,當時是出於什麽原因對鍾旭表現出了不耐煩的感覺】
【請問主播,是不是早就知道了鍾旭的真麵目】
【你們別問了,你們是想要了主播的命嗎】
……
李杭想轉移直播間網友們的關注點,說,“我好像聽不見直播間的彈幕,我們今天就直接開始法律谘詢吧。”
【聽不到彈幕是什麽鬼】
【主播,你怎麽不說聞不到彈幕】
……
李杭在連麥的列表裏選了一個人。
一個女生的聲音在直播間響起,“你好,李律。”
“你好。你要谘詢的是什麽問題?”李杭說。
那女生於是說道,“我是想替我一個好閨蜜問。就是她之前認識了一個男的,然後談了幾個月戀愛之後結婚了。”
“現在她發現那個男的其實已經結過婚了。我就想問問她這樣會不會犯重婚罪啊?”
李杭疑惑地問,“你閨蜜跟這個男的領證了嗎?”
那女生回答道,“沒有領證。但是是辦了婚禮的。”
李杭隨口問道,“為什麽沒有領證呢,是現在流行結婚不領證嗎?”
直播間的眾人本以為在那個男人已經結婚卻又和第三個人舉辦婚禮的前提下。
不領證的原因多半是那個男人找了一些借口欺騙。
沒想到那女生卻說,“ 不領證是我閨蜜提出的,是她自己的想法。”
李杭好奇道,“為什麽?”
那女生解釋,“她大概跟我說過,覺得沒有必要領證吧。因為其實她父母給她的就夠她一輩子衣食無憂了。”
李杭意味深長地點點頭。
李杭接著說,“那麽,你閨蜜她認識這個男人的時候,完全不知道他的婚姻情況嗎?構不構成重婚罪,主要看她是不是明知那個人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跟他結婚。”
那女生解釋道,“她真的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因為他們剛認識的時候,她是知道這個男的有個孩子,所以她知道這個男的大概率是有過一段婚姻。”
李杭沒插嘴,等著她繼續說下去。
“後來感情有點苗頭了,她就問了對方孩子的事情。那個男的說孩子是他和前妻的,意思就是他已經離婚了嘛。”
李杭點點頭,“所以實際上他沒有離婚,騙你朋友說他離婚了是嗎?”
“是的。”那女生篤定地回答。
李杭半是認真半是開玩笑地問,“那有沒有可能是你朋友她其實已經知道那個男人有婚姻了,隻是怕你覺得她和已婚男人結婚這種行為不道德,所以瞞著你。”
那女生立馬否認了李杭的話,“這應該不會吧。她剛得知那個男人結了婚的時候,她的反應真的很崩潰。找我哭了一天一夜。這肯定不是裝出來的呀。”
李杭又問,“那她當時也沒有想過確認一下對方是不是真的離婚了嗎,她也不打算領證,難道對此沒有一點擔心嗎?”
好像是李杭提到了這件事,那女生才突然想起來,說,“有有有,她是看過那個男人的離婚證的。不過不是她要求要看,是對方主動給她看的。所以她就沒有再懷疑了。”
李杭立馬反應了過來,“所以他給你閨蜜看的那離婚證是假的是吧?”
那女生沉吟了一會兒,才不太確定地說,“我猜應該是的。因為他確實是沒有離婚的。”
李杭卻說,“沒準給你閨蜜看的是他跟上一任妻子的離婚證呢?”
那女生似乎是被李杭的猜測給嚇到了,“啊?不會吧?那他還結過兩次婚了?”
李杭笑笑說,“我隻是隨口說,隻是有這種可能性,甚至有可能是上上一任妻子的離婚證,是不是?”
李杭的話讓直播間的網友們開始瘋狂扣彈幕。
【這是什麽惡魔的低語,哈哈哈哈哈】
【主播是懂的怎麽安慰人的】
【思路打開,那也可能是上上上、上上上上任的離婚證】
【這裏有結巴】
【猜測很合理但沒必要】
……
李杭又接著問,“那她當時仔細看過了嗎?有沒有看清是不是一本真的離婚證?”
那女生回答道,“沒有仔細看。連離婚日期什麽的都沒仔細看。我了解她,她肯定就隻是看了一眼是一本離婚證就信了。她可能也沒想到有人會用離婚證來騙她。”
李杭又問,“那你朋友後來是怎麽發現那個男人之前就已經結過婚了的呢?”
“是他老婆找上門來了,本來她覺得的那個男人的前妻故意上門來沒事找事。但是後來他老婆說,要告他們重婚罪。”那女生有些著急地說。
“不過幸好她沒領證,那是不是就不構成重婚了?”
李杭搖搖頭說,“領證不是構成重婚的必要條件,如果你朋友有證據可以證明,她確實是誤以為對方已經離婚了,才跟他舉辦了婚禮、並同居。那應該是不構成重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