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放屁!純純放屁!
離婚律師兼職當媒婆,全網麻了 作者:厘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很快,萬穎將路宇達告上了法庭。
這個消息傳到網友,引起了一陣軒然大波。
倒不是網友們覺得萬穎不應該跟路宇達離婚。
隻是沒有想到,萬穎的動作這麽迅速。
不過當得知萬穎請的離婚律師是李杭之後。
網友們的態度就變了。
【李杭這回速度慢了啊,點名批評一下,下次搞快點,我性子急】
【我看李律這幾天沒直播我就猜到是他了】
【李律你可一定要讓路宇達輸得褲衩子都不剩!給我把路宇達的褲衩子脫在法庭上!】
【那是能播的嗎?】
……
路宇達原本以為,萬穎搬去經紀人家裏住。
隻是在跟自己單方麵冷戰。
但他也不想費心思去哄萬穎回來。
反正對他來說,萬穎不在家更好。
從前他跟萬穎吵架了,萬穎就喜歡跑到紀珍麗家裏去。
過幾天氣消了,自然就回來了。
現在不過是換了個地方而已。
對路宇達來說根本沒什麽區別。
所以當他收到法院傳票的時候。
一時間感到十分意外。
等他緩過神來。
第一件事就是趕緊打電話給紀珍麗。
讓紀珍麗幫他找個靠譜的律師。
紀珍麗的反應卻很平淡。
“路哥,你慌什麽?她起訴你不過就是為了分你的錢,你又沒什麽可分給她的,有什麽好擔心的?”
聽見紀珍麗這麽說,路宇達也稍微放心了一些。
也是,現在自己名下的資產就那麽點。
就算全給了萬穎又怎麽樣?
就是可惜了,以後不能再從萬穎那裏獲得資源了。
不過這一年下來。
他也已經借著萬穎的關係,在娛樂圈積累起一些人脈了。
就算離了萬穎。
他也照樣有信心能在娛樂圈裏混得風生水起。
但是當下最要緊的是,不能坐實自己出軌這件事。
要是失去了口碑和名聲。
那是多少人脈都救不回來了。
路宇達思索了一番。
對紀珍麗說,“你不是經常跟著她出活動,她難道真就沒有做出過一點出格的事情?隻要能把出軌這頂帽子扣回她頭上……”
紀珍麗不情不願地說,“沒有。有的話我早就告訴你了。怎麽可能瞞著你?”
想到這裏,紀珍麗也有點泄氣。
她平時跟著萬穎工作。
即使在忙別的事。
也總是留一隻眼睛在她身上。
就是想抓她的小辮子,揪她的錯處。
哪怕隻是一點點的錯處。
隻要被她抓到了,都可以拿來無限放大。
以防哪天自己和路宇達的事被她發現了。
就可以用來當作談判的籌碼。
可惜萬穎跟路宇達結婚之後就不拍戲了。
參加的節目錄製,也都對別人保持著禮貌的社交距離。
這麽久以來,還真沒抓到過她什麽把柄。
路宇達沉默了一會兒說。
“沒事,我有辦法。”
紀珍麗聽他一副胸有成竹的語氣,也來了興致。
立馬問,“你想做什麽?”
路宇達哼笑了一聲,“這你就不用管了,到時候就等著看吧。”
……
萬穎和路宇達的離婚訴訟開庭當天。
這天是周六,上班的不用上班,上學的不用上學。
給這場庭審帶來了更大的熱度和關注度。
甚至各地都有人專門包下了酒吧、或者放映廳。
一群人聚在一起觀看這次庭審直播。
此時滬市某個小酒吧裏,就聚集著一群人。
原本這是一家白天不營業的酒吧。
但是酒吧老板發現了商機。
專門發了通知,周六將在酒吧裏全程播放庭審直播。
庭審開始前,一個人從人群裏站了起來。
“今天隻要李杭和萬穎贏了,全場消費由我王公子買單!”
在一片歡呼聲中,庭審開始了。
“噓!開始了,都別鬼叫了!”
隻見一個男人出現在鏡頭裏。
是這場庭審的書記員。
庭審現場一片寂靜。
“請旁聽人員保持安靜。現在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一、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維護法庭秩序,不得喧嘩、吵鬧;”
“二、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許可;”
“三、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得旁聽;不準吸煙;未經許可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移動電話等一律關閉;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不得發言、提問;不得鼓掌、喧嘩、哄鬧和實施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為……”
酒吧裏有個短頭發女生說了一句,“這段就不能快進嗎?”
有人笑著說,“姐啊,這可是直播。”
屏幕上,書記員終於念到最後一條。
“四、對違反法庭紀律的,將按照《人民法院庭審規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請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
隨著書記員的聲音。
酒吧裏有個留著長發的男生,看到路宇達的律師,發出了一聲驚呼。
“臥槽!”
旁邊的人好奇地問,“路宇達請的這個律師是誰啊?來頭很大嗎?我不怎麽關注律師,就認識李杭。”
那個長發男生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不認識。”
“那你臥槽什麽,我以為是什麽大人物呢。”
“我是想說——臥槽,他頭皮上有隻蚊子。”
眾人的目光瞬間聚集在了那個男人鋥光瓦亮的頭頂上。
果然停著一隻蚊子。
眾人:“……”
……
此時庭審直播畫麵中,李杭等人已經入座了。
書記員又宣布道,“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及合議庭人員入庭。”
“請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旁聽人員起立,審判長及合議庭人員入庭,就座。”
“報告審判長,原告萬穎,原告代理人李杭;被告路宇達,被告代理人丁順齊均已到庭。”
“庭前準備工作就緒,可以開庭。”
審判長點了點頭,朗聲開口。
“滬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一號庭依法公開審理,萬穎訴路宇達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案。”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宣布道。
“現在,正式開庭。”
“本庭由審判長徐芬,審判員朱博厚、張婷組成本庭合議庭,由徐濱擔任書記員。”
“原告和被告對本庭的組成人員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雙方齊聲道,“沒有異議,不申請回避。”
審判長徐芬點了點頭。
“現在本庭適用民事訴法普通程序公開審理案件。”
“下麵進入法庭調查環節。先由原告代理律師李杭,宣讀訴訟請求。”
全場的目光瞬間齊刷刷地轉向原告席上的李杭。
李杭泰然自若地起身。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方的訴訟請求如下:”
“第一,請求法院判令原、被告離婚。”
“第二,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0,000元。”
“第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告要求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80%。”
此時,直播間的網友們對李杭提出的訴訟請求表示不理解。
【分多少?80%?路宇達這一年賺了不少錢吧,二八分那可分走不少呀,確實有點獅子大開口了。】
【雖然說路宇達出軌有錯在先,不過按我的經驗,法院最後能給判個四六分就不錯了。二八分根本不可能,就算是李杭也不可能】
【路宇達識相的話就應該直接答應這個訴訟請求,然後庭審就可以結束了。繼續進行下去對他沒有好處】
【明星還差這20萬的精神損害費嗎?】
【這20萬主要起到一個不讓對方好過的作用】
【對了,旁聽席怎麽沒看到那個紀珍麗啊?哪個是她?我還想看看她什麽表情】
【沒來,不用看了】
【你看她敢來嗎?現在法院門口都是萬穎的粉絲,剩下幾個是路宇達的粉絲,紀珍麗敢出現絕對要被撕成碎片】
……
李杭說完訴訟請求之後,又接著往下說道。
“我方的事實與理由如下:”
“原告萬穎與被告路宇達是在劇組拍戲時認識。當時,萬穎已經是圈內知名的女演員,在劇中飾演女一號。而路宇達隻是一位籍籍無名小配角。”
“在路宇達孜孜不倦的追求下,萬穎答應了路宇達的追求,並在去年的5月份登記結婚。萬穎雖然是被追求的一方,但是畢竟和路宇達的年齡相差了十一歲,所以她在感情裏是很沒有安全感的。”
“因此,萬穎為了彌補這種年齡上的不配得感,給了路宇達資源、人脈和金錢,讓他從一個無名的龍套,變成了大成本劇的男一號。”
“然而,兩人結婚才不過一年,路宇達就婚內出軌了萬穎身邊最親近的人,也就是萬穎的助理,紀珍麗。”
“路宇達在與萬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長期出軌婚外異性,對婚姻不忠誠,是過錯方,因此我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另外,從路宇達與萬穎結婚後開始,就開始惡意隱瞞並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因此,我方請求法院,對路宇達少分或者不分財產。請求法院支持我方訴訟請求。”
法庭上一片寂靜。
坐在李杭旁邊的萬穎,抬頭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路宇達。
他一臉的輕鬆。
桌子下的兩條腿還在有節奏地抖動。
整個人都是一副非常放鬆的樣子。
即使在李杭指出他轉移婚內財產時,他也沒有任何的情緒波動。
此時的直播間氣氛熱鬧異常。
跟法庭的嚴肅沉悶簡直是兩個極端。
【路宇達真雞賊,原來早把財產轉移了,我說怎麽在李杭提出分割80%財產的時候,他一點反應都沒有,原來早就做好準備了】
【他還在抖腿呢,能看出來確實很放鬆了,是一點都不緊張】
【別人來開庭,他來開縫紉機】
【誰把他腿給我捆住,媽的最煩抖腿的人】
【剛結婚沒多久就忙著轉移財產了,看來早就計劃著要離婚了吧】
【我當時就說了,嫁給路宇達不如嫁給我,至少我不懂怎麽轉移婚內財產】
【等你有錢了你就懂了】
……
審判長開口道,“下麵由被告發表答辯意見。”
路宇達的代理律師丁順齊站了起來。
那是個長得一臉凶相的光頭男人。
要不是他此刻穿著西裝,打著領帶,出現在法庭上。
別人估計要以為他是路宇達請來的打手。
而反觀旁邊的路宇達。
還是那副懶散的樣子,抖著腿,頭也沒抬。
似乎對這場庭審的結果成竹在胸了。
丁順齊被領帶勒得臉紅脖子粗,講話也是呼哧帶喘,“審判長,各位審判員,以及各位旁聽人員。”
“對於原告代理人的訴狀,我方提出答辯如下:”
“首先,對於原告方提出的第一點訴訟請求,我方同意離婚。原、被告的感情確實是在路宇達的不懈努力下才發展到婚姻關係的。”
“但是,路宇達對於萬穎,從來都是真情實感的愛意,不摻雜任何物質目的。”
“隻是很顯然,一方付出的是真心實意的愛,而另一方卻隻付出金錢,這樣的婚姻注定不會長久。”
“萬穎給的,並不是路宇達想要的,也許萬穎從始至終對路宇達都沒有過愛,隻是在用物質踐踏他的愛意。”
“既然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感情,被告強行維係也沒有必要了,我方同意離婚。”
丁順齊說到這裏。
直播間先樂了。
【他在說什麽屁話】
【誰能用物質踐踏一下我的愛意,多少都行,我跪求】
【特麽的,我都聽哭了,怎麽我遇到的人都是光踐踏不給錢的】
【這律師,說得好像願意付出金錢和資源就不是愛似的。我前任給我點個外賣都要我付錢,這點錢都不願意花我身上,說愛我我也不信呐】
【萬穎給的路宇達都不想要?那他一部戲接一部戲地拍,一個節目接一個節目地錄,也沒見他說不要啊】
【嘴上說著不要,身體卻很誠實】
【放屁!純純放屁!】
……
這個消息傳到網友,引起了一陣軒然大波。
倒不是網友們覺得萬穎不應該跟路宇達離婚。
隻是沒有想到,萬穎的動作這麽迅速。
不過當得知萬穎請的離婚律師是李杭之後。
網友們的態度就變了。
【李杭這回速度慢了啊,點名批評一下,下次搞快點,我性子急】
【我看李律這幾天沒直播我就猜到是他了】
【李律你可一定要讓路宇達輸得褲衩子都不剩!給我把路宇達的褲衩子脫在法庭上!】
【那是能播的嗎?】
……
路宇達原本以為,萬穎搬去經紀人家裏住。
隻是在跟自己單方麵冷戰。
但他也不想費心思去哄萬穎回來。
反正對他來說,萬穎不在家更好。
從前他跟萬穎吵架了,萬穎就喜歡跑到紀珍麗家裏去。
過幾天氣消了,自然就回來了。
現在不過是換了個地方而已。
對路宇達來說根本沒什麽區別。
所以當他收到法院傳票的時候。
一時間感到十分意外。
等他緩過神來。
第一件事就是趕緊打電話給紀珍麗。
讓紀珍麗幫他找個靠譜的律師。
紀珍麗的反應卻很平淡。
“路哥,你慌什麽?她起訴你不過就是為了分你的錢,你又沒什麽可分給她的,有什麽好擔心的?”
聽見紀珍麗這麽說,路宇達也稍微放心了一些。
也是,現在自己名下的資產就那麽點。
就算全給了萬穎又怎麽樣?
就是可惜了,以後不能再從萬穎那裏獲得資源了。
不過這一年下來。
他也已經借著萬穎的關係,在娛樂圈積累起一些人脈了。
就算離了萬穎。
他也照樣有信心能在娛樂圈裏混得風生水起。
但是當下最要緊的是,不能坐實自己出軌這件事。
要是失去了口碑和名聲。
那是多少人脈都救不回來了。
路宇達思索了一番。
對紀珍麗說,“你不是經常跟著她出活動,她難道真就沒有做出過一點出格的事情?隻要能把出軌這頂帽子扣回她頭上……”
紀珍麗不情不願地說,“沒有。有的話我早就告訴你了。怎麽可能瞞著你?”
想到這裏,紀珍麗也有點泄氣。
她平時跟著萬穎工作。
即使在忙別的事。
也總是留一隻眼睛在她身上。
就是想抓她的小辮子,揪她的錯處。
哪怕隻是一點點的錯處。
隻要被她抓到了,都可以拿來無限放大。
以防哪天自己和路宇達的事被她發現了。
就可以用來當作談判的籌碼。
可惜萬穎跟路宇達結婚之後就不拍戲了。
參加的節目錄製,也都對別人保持著禮貌的社交距離。
這麽久以來,還真沒抓到過她什麽把柄。
路宇達沉默了一會兒說。
“沒事,我有辦法。”
紀珍麗聽他一副胸有成竹的語氣,也來了興致。
立馬問,“你想做什麽?”
路宇達哼笑了一聲,“這你就不用管了,到時候就等著看吧。”
……
萬穎和路宇達的離婚訴訟開庭當天。
這天是周六,上班的不用上班,上學的不用上學。
給這場庭審帶來了更大的熱度和關注度。
甚至各地都有人專門包下了酒吧、或者放映廳。
一群人聚在一起觀看這次庭審直播。
此時滬市某個小酒吧裏,就聚集著一群人。
原本這是一家白天不營業的酒吧。
但是酒吧老板發現了商機。
專門發了通知,周六將在酒吧裏全程播放庭審直播。
庭審開始前,一個人從人群裏站了起來。
“今天隻要李杭和萬穎贏了,全場消費由我王公子買單!”
在一片歡呼聲中,庭審開始了。
“噓!開始了,都別鬼叫了!”
隻見一個男人出現在鏡頭裏。
是這場庭審的書記員。
庭審現場一片寂靜。
“請旁聽人員保持安靜。現在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一、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維護法庭秩序,不得喧嘩、吵鬧;”
“二、發言、陳述和辯論須經審判長許可;”
“三、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得旁聽;不準吸煙;未經許可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移動電話等一律關閉;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不得發言、提問;不得鼓掌、喧嘩、哄鬧和實施其他妨害審判活動的行為……”
酒吧裏有個短頭發女生說了一句,“這段就不能快進嗎?”
有人笑著說,“姐啊,這可是直播。”
屏幕上,書記員終於念到最後一條。
“四、對違反法庭紀律的,將按照《人民法院庭審規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請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
隨著書記員的聲音。
酒吧裏有個留著長發的男生,看到路宇達的律師,發出了一聲驚呼。
“臥槽!”
旁邊的人好奇地問,“路宇達請的這個律師是誰啊?來頭很大嗎?我不怎麽關注律師,就認識李杭。”
那個長發男生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不認識。”
“那你臥槽什麽,我以為是什麽大人物呢。”
“我是想說——臥槽,他頭皮上有隻蚊子。”
眾人的目光瞬間聚集在了那個男人鋥光瓦亮的頭頂上。
果然停著一隻蚊子。
眾人:“……”
……
此時庭審直播畫麵中,李杭等人已經入座了。
書記員又宣布道,“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及合議庭人員入庭。”
“請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旁聽人員起立,審判長及合議庭人員入庭,就座。”
“報告審判長,原告萬穎,原告代理人李杭;被告路宇達,被告代理人丁順齊均已到庭。”
“庭前準備工作就緒,可以開庭。”
審判長點了點頭,朗聲開口。
“滬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一號庭依法公開審理,萬穎訴路宇達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案。”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宣布道。
“現在,正式開庭。”
“本庭由審判長徐芬,審判員朱博厚、張婷組成本庭合議庭,由徐濱擔任書記員。”
“原告和被告對本庭的組成人員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雙方齊聲道,“沒有異議,不申請回避。”
審判長徐芬點了點頭。
“現在本庭適用民事訴法普通程序公開審理案件。”
“下麵進入法庭調查環節。先由原告代理律師李杭,宣讀訴訟請求。”
全場的目光瞬間齊刷刷地轉向原告席上的李杭。
李杭泰然自若地起身。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方的訴訟請求如下:”
“第一,請求法院判令原、被告離婚。”
“第二,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0,000元。”
“第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告要求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80%。”
此時,直播間的網友們對李杭提出的訴訟請求表示不理解。
【分多少?80%?路宇達這一年賺了不少錢吧,二八分那可分走不少呀,確實有點獅子大開口了。】
【雖然說路宇達出軌有錯在先,不過按我的經驗,法院最後能給判個四六分就不錯了。二八分根本不可能,就算是李杭也不可能】
【路宇達識相的話就應該直接答應這個訴訟請求,然後庭審就可以結束了。繼續進行下去對他沒有好處】
【明星還差這20萬的精神損害費嗎?】
【這20萬主要起到一個不讓對方好過的作用】
【對了,旁聽席怎麽沒看到那個紀珍麗啊?哪個是她?我還想看看她什麽表情】
【沒來,不用看了】
【你看她敢來嗎?現在法院門口都是萬穎的粉絲,剩下幾個是路宇達的粉絲,紀珍麗敢出現絕對要被撕成碎片】
……
李杭說完訴訟請求之後,又接著往下說道。
“我方的事實與理由如下:”
“原告萬穎與被告路宇達是在劇組拍戲時認識。當時,萬穎已經是圈內知名的女演員,在劇中飾演女一號。而路宇達隻是一位籍籍無名小配角。”
“在路宇達孜孜不倦的追求下,萬穎答應了路宇達的追求,並在去年的5月份登記結婚。萬穎雖然是被追求的一方,但是畢竟和路宇達的年齡相差了十一歲,所以她在感情裏是很沒有安全感的。”
“因此,萬穎為了彌補這種年齡上的不配得感,給了路宇達資源、人脈和金錢,讓他從一個無名的龍套,變成了大成本劇的男一號。”
“然而,兩人結婚才不過一年,路宇達就婚內出軌了萬穎身邊最親近的人,也就是萬穎的助理,紀珍麗。”
“路宇達在與萬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長期出軌婚外異性,對婚姻不忠誠,是過錯方,因此我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另外,從路宇達與萬穎結婚後開始,就開始惡意隱瞞並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因此,我方請求法院,對路宇達少分或者不分財產。請求法院支持我方訴訟請求。”
法庭上一片寂靜。
坐在李杭旁邊的萬穎,抬頭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路宇達。
他一臉的輕鬆。
桌子下的兩條腿還在有節奏地抖動。
整個人都是一副非常放鬆的樣子。
即使在李杭指出他轉移婚內財產時,他也沒有任何的情緒波動。
此時的直播間氣氛熱鬧異常。
跟法庭的嚴肅沉悶簡直是兩個極端。
【路宇達真雞賊,原來早把財產轉移了,我說怎麽在李杭提出分割80%財產的時候,他一點反應都沒有,原來早就做好準備了】
【他還在抖腿呢,能看出來確實很放鬆了,是一點都不緊張】
【別人來開庭,他來開縫紉機】
【誰把他腿給我捆住,媽的最煩抖腿的人】
【剛結婚沒多久就忙著轉移財產了,看來早就計劃著要離婚了吧】
【我當時就說了,嫁給路宇達不如嫁給我,至少我不懂怎麽轉移婚內財產】
【等你有錢了你就懂了】
……
審判長開口道,“下麵由被告發表答辯意見。”
路宇達的代理律師丁順齊站了起來。
那是個長得一臉凶相的光頭男人。
要不是他此刻穿著西裝,打著領帶,出現在法庭上。
別人估計要以為他是路宇達請來的打手。
而反觀旁邊的路宇達。
還是那副懶散的樣子,抖著腿,頭也沒抬。
似乎對這場庭審的結果成竹在胸了。
丁順齊被領帶勒得臉紅脖子粗,講話也是呼哧帶喘,“審判長,各位審判員,以及各位旁聽人員。”
“對於原告代理人的訴狀,我方提出答辯如下:”
“首先,對於原告方提出的第一點訴訟請求,我方同意離婚。原、被告的感情確實是在路宇達的不懈努力下才發展到婚姻關係的。”
“但是,路宇達對於萬穎,從來都是真情實感的愛意,不摻雜任何物質目的。”
“隻是很顯然,一方付出的是真心實意的愛,而另一方卻隻付出金錢,這樣的婚姻注定不會長久。”
“萬穎給的,並不是路宇達想要的,也許萬穎從始至終對路宇達都沒有過愛,隻是在用物質踐踏他的愛意。”
“既然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感情,被告強行維係也沒有必要了,我方同意離婚。”
丁順齊說到這裏。
直播間先樂了。
【他在說什麽屁話】
【誰能用物質踐踏一下我的愛意,多少都行,我跪求】
【特麽的,我都聽哭了,怎麽我遇到的人都是光踐踏不給錢的】
【這律師,說得好像願意付出金錢和資源就不是愛似的。我前任給我點個外賣都要我付錢,這點錢都不願意花我身上,說愛我我也不信呐】
【萬穎給的路宇達都不想要?那他一部戲接一部戲地拍,一個節目接一個節目地錄,也沒見他說不要啊】
【嘴上說著不要,身體卻很誠實】
【放屁!純純放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