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這話讓人心裏暖暖的
離婚律師兼職當媒婆,全網麻了 作者:厘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尹佳銘這番辯解的話,在李杭看來簡直就是胡扯了。
不過,不管審判長信他幾分。
就算審判長真的信了他這番離譜的解釋,李杭也無所謂。
因為他還有別的證據可以拿出來。
放不完,根本放不完。
“既然被告否認這份聊天記錄的實際含義。那麽我方還有一份聊天記錄。”李杭說。
尹佳銘心裏狠狠咯噔了一下。
怎麽還有啊?再來真不知道該怎麽編了……
李杭接著說,“這份聊天記錄裏,呂韻馨對尹佳銘說‘今天先不過去了。’,尹佳銘回複‘為什麽呀,我都準備好了’,呂韻馨回複‘我老公回來了,不過去是為你好,他知道你就死定了,小傻瓜。’”
李杭轉而直視著尹佳銘說道,“這份聊天記錄的時間,是2023年11月28日,這天呂韻馨沒有去ktv找被告。我想請問被告,這段對話也是你們的情趣私房話嗎?杜撰一個不存在的‘老公’?這已經不算情趣了吧,屬於恐怖片了。”
審判長雖然不想問,但還是照例問,“被告,你還有什麽要說的不?”
審判長內心十分希望尹佳銘沒有要說的了。
但是尹佳銘還是跳出來說了一句,“我有!”
審判長隻好說,“請說明你的異議。”
“審判長、審判員。我必須要說,我覺得原告和她妻子呂韻馨,有故意串通的嫌疑。都那麽久的聊天記錄了,呂韻馨竟然還全部都保留著?審判長請你仔細品一下,這不是很奇怪嗎?既然她是有老公的,那按照正常人的邏輯,我們的關係是不能被她老公知道的。要是保留聊天記錄,那就有被發現的風險。把聊天記錄刪了才是最穩妥最保險的做法。”
“所以我真的不理解,我們倆私密的聊天記錄,她竟然一條也沒刪?從第一天到現在,全部都保留著。而且原告竟然完整地收集了這些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呈現到法庭上來。很明顯他倆是就為了“吃霸王餐”故意串通好的!故意設計陷阱讓我跳,害我如今陷入兩難的境地!”
尹佳銘說了一堆,最後抑揚頓挫地說了一句,“審判長,請你明察!”
審判長無力道,“被告,這麽說你承認了原告提供的這份證據的真實性?”
尹佳銘掙紮道,“對,但是我真不知道她有老公了。”
【這張嘴可以用來鋤地了,比鐵鍬還硬】
【這句話對審判長的殺傷力,不亞於“法官,我承認這些罪證,但我無罪”】
【但我竟然覺得被告說的也有點道理啊?正常人真的會把和小三的聊天記錄保存這麽久嗎?不刪是打算留著過年嗎?要是她早就刪了,是不是就沒有這回事了。】
【也不一定吧,其實還是有辦法可以恢複的。說不定她就是刪了,但是沒刪幹淨呢。但是也不排除人家就是喜歡留著這些罪證,說不定】
【我靠我一直以為刪除對話框就可以了。那要是這麽說的話,我還真得趕緊去查一查怎麽刪才能徹底刪幹淨了,讓神仙來了也恢複不了。】
【前麵的那位,幹壞事了是吧?你的id“兄弟香草泥”我給你記下了。一會兒就開始全網尋找你的老婆,別謝我,我這人就是比較熱心腸】
【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多啊,這話讓人心裏暖暖的】
……
尹佳銘的辯解已經不是語言蒼白了,是顛倒黑白了。
審判長心裏已經有了判斷,不需要再繼續詢問尹佳銘了。
“第一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你有什麽要補充的嗎?”審判長問道。
尹佳銘的律師剛剛一直在指導尹佳銘去回答法官的問題。
李杭手裏掌握的證據超過了他的想象。
這時候再繼續否認就沒什麽用了,必須另辟蹊徑了。
於是他沉思片刻, 站起身說,“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有一點要補充的。”
“原告何宏強作為呂韻馨的丈夫,在呂韻馨與我方當事人密切交往期間,他卻全然不覺。他作為丈夫,和呂韻馨同吃、同住、同生活,在這種同居生活下,他竟然都沒有發現自己的妻子出軌了第三者。我站在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實在讓人感到費解。”
“而且後來呂韻馨搬離家裏,和我方當事人同居長達半年,這期間,他竟然也沒有發現自己妻子的不對勁嗎?”
“那麽這是為什麽呢?很明顯,就是因為何宏強從來不關心呂韻馨,而且缺乏對她的約束和管教。而原告竟然在一開始陳述起訴狀的時候,說自己盡到了一個做丈夫的責任和義務?顯然,原告說話含有很大的誇張成分,對他的發言,要打一個大大的折扣。”
“雖然原告被綠也是值得同情的,但我方當事人才是無辜的受害者。如果原告覺得自己被背叛,想要追責,應該去找呂韻馨的麻煩,而不是來為難我的當事人。”
“況且,如果不是他對妻子絲毫不關心,他的妻子在婚姻裏感受不到愛,又怎麽會去ktv找樂子?”
“如果不是他這麽遲鈍,疏忽了對呂韻馨的關注。如果他能及早發現自己的妻子有不對勁的地方——那麽呂韻馨和我方當事人的關係,就不至於發展到如今這個地步。可能還在萌芽的階段就被扼殺在搖籃裏了。”
“所以,對這段不正當關係的產生和形成,原告也應該承擔一半的責任!而不是把過錯全都推到我方當事人的頭上,這是有失公平的!”
“原告要求讓被告承擔其妻子的個人行為導致的財產損失,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尹佳銘被自己律師的這番話振奮了!
心想這錢花得值!
他衝動站起來,指著何宏強說,“對,沒錯,你也有錯!你以為她是看中我帥氣的長相,年輕的肉體嗎?不是,是因為我善解人意,能哄她開心!我替你照顧你老婆的身心健康,你想讓我一分錢不掙?我也是受害者!”
【我真的笑了,這個男被告的邏輯,我隻能一句牛掰,無懈可擊】
【其實他是在變相誇自己有帥氣的長相和年輕的肉體,嗬嗬,被我發現了】
【有沒有一種可能,人家不需要你幫他照顧老婆】
【我剛剛就覺得這個被告的發言有點神經,原來是有高人指導。這個律師的發言邏輯一樣的神金。受害者有罪論是吧?】
……
不過,不管審判長信他幾分。
就算審判長真的信了他這番離譜的解釋,李杭也無所謂。
因為他還有別的證據可以拿出來。
放不完,根本放不完。
“既然被告否認這份聊天記錄的實際含義。那麽我方還有一份聊天記錄。”李杭說。
尹佳銘心裏狠狠咯噔了一下。
怎麽還有啊?再來真不知道該怎麽編了……
李杭接著說,“這份聊天記錄裏,呂韻馨對尹佳銘說‘今天先不過去了。’,尹佳銘回複‘為什麽呀,我都準備好了’,呂韻馨回複‘我老公回來了,不過去是為你好,他知道你就死定了,小傻瓜。’”
李杭轉而直視著尹佳銘說道,“這份聊天記錄的時間,是2023年11月28日,這天呂韻馨沒有去ktv找被告。我想請問被告,這段對話也是你們的情趣私房話嗎?杜撰一個不存在的‘老公’?這已經不算情趣了吧,屬於恐怖片了。”
審判長雖然不想問,但還是照例問,“被告,你還有什麽要說的不?”
審判長內心十分希望尹佳銘沒有要說的了。
但是尹佳銘還是跳出來說了一句,“我有!”
審判長隻好說,“請說明你的異議。”
“審判長、審判員。我必須要說,我覺得原告和她妻子呂韻馨,有故意串通的嫌疑。都那麽久的聊天記錄了,呂韻馨竟然還全部都保留著?審判長請你仔細品一下,這不是很奇怪嗎?既然她是有老公的,那按照正常人的邏輯,我們的關係是不能被她老公知道的。要是保留聊天記錄,那就有被發現的風險。把聊天記錄刪了才是最穩妥最保險的做法。”
“所以我真的不理解,我們倆私密的聊天記錄,她竟然一條也沒刪?從第一天到現在,全部都保留著。而且原告竟然完整地收集了這些聊天記錄作為證據,呈現到法庭上來。很明顯他倆是就為了“吃霸王餐”故意串通好的!故意設計陷阱讓我跳,害我如今陷入兩難的境地!”
尹佳銘說了一堆,最後抑揚頓挫地說了一句,“審判長,請你明察!”
審判長無力道,“被告,這麽說你承認了原告提供的這份證據的真實性?”
尹佳銘掙紮道,“對,但是我真不知道她有老公了。”
【這張嘴可以用來鋤地了,比鐵鍬還硬】
【這句話對審判長的殺傷力,不亞於“法官,我承認這些罪證,但我無罪”】
【但我竟然覺得被告說的也有點道理啊?正常人真的會把和小三的聊天記錄保存這麽久嗎?不刪是打算留著過年嗎?要是她早就刪了,是不是就沒有這回事了。】
【也不一定吧,其實還是有辦法可以恢複的。說不定她就是刪了,但是沒刪幹淨呢。但是也不排除人家就是喜歡留著這些罪證,說不定】
【我靠我一直以為刪除對話框就可以了。那要是這麽說的話,我還真得趕緊去查一查怎麽刪才能徹底刪幹淨了,讓神仙來了也恢複不了。】
【前麵的那位,幹壞事了是吧?你的id“兄弟香草泥”我給你記下了。一會兒就開始全網尋找你的老婆,別謝我,我這人就是比較熱心腸】
【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多啊,這話讓人心裏暖暖的】
……
尹佳銘的辯解已經不是語言蒼白了,是顛倒黑白了。
審判長心裏已經有了判斷,不需要再繼續詢問尹佳銘了。
“第一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你有什麽要補充的嗎?”審判長問道。
尹佳銘的律師剛剛一直在指導尹佳銘去回答法官的問題。
李杭手裏掌握的證據超過了他的想象。
這時候再繼續否認就沒什麽用了,必須另辟蹊徑了。
於是他沉思片刻, 站起身說,“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有一點要補充的。”
“原告何宏強作為呂韻馨的丈夫,在呂韻馨與我方當事人密切交往期間,他卻全然不覺。他作為丈夫,和呂韻馨同吃、同住、同生活,在這種同居生活下,他竟然都沒有發現自己的妻子出軌了第三者。我站在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實在讓人感到費解。”
“而且後來呂韻馨搬離家裏,和我方當事人同居長達半年,這期間,他竟然也沒有發現自己妻子的不對勁嗎?”
“那麽這是為什麽呢?很明顯,就是因為何宏強從來不關心呂韻馨,而且缺乏對她的約束和管教。而原告竟然在一開始陳述起訴狀的時候,說自己盡到了一個做丈夫的責任和義務?顯然,原告說話含有很大的誇張成分,對他的發言,要打一個大大的折扣。”
“雖然原告被綠也是值得同情的,但我方當事人才是無辜的受害者。如果原告覺得自己被背叛,想要追責,應該去找呂韻馨的麻煩,而不是來為難我的當事人。”
“況且,如果不是他對妻子絲毫不關心,他的妻子在婚姻裏感受不到愛,又怎麽會去ktv找樂子?”
“如果不是他這麽遲鈍,疏忽了對呂韻馨的關注。如果他能及早發現自己的妻子有不對勁的地方——那麽呂韻馨和我方當事人的關係,就不至於發展到如今這個地步。可能還在萌芽的階段就被扼殺在搖籃裏了。”
“所以,對這段不正當關係的產生和形成,原告也應該承擔一半的責任!而不是把過錯全都推到我方當事人的頭上,這是有失公平的!”
“原告要求讓被告承擔其妻子的個人行為導致的財產損失,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尹佳銘被自己律師的這番話振奮了!
心想這錢花得值!
他衝動站起來,指著何宏強說,“對,沒錯,你也有錯!你以為她是看中我帥氣的長相,年輕的肉體嗎?不是,是因為我善解人意,能哄她開心!我替你照顧你老婆的身心健康,你想讓我一分錢不掙?我也是受害者!”
【我真的笑了,這個男被告的邏輯,我隻能一句牛掰,無懈可擊】
【其實他是在變相誇自己有帥氣的長相和年輕的肉體,嗬嗬,被我發現了】
【有沒有一種可能,人家不需要你幫他照顧老婆】
【我剛剛就覺得這個被告的發言有點神經,原來是有高人指導。這個律師的發言邏輯一樣的神金。受害者有罪論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