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了感情牌,黃睿才停頓片刻繼續往下說道。


    “此外,原告代理人在陳述案由時提到,”


    “《新日報》、《大眼娛樂》、《網亦娛樂》等數家媒體都轉載了這篇文章。”


    “那麽,請大家想想,”


    “黃群為什麽不起訴這些媒體呢?不起訴圍脖平台方?”


    “反而隻針對孔彤彤女士提出不實的指控?”


    “答案很顯然,這可以折射出一個事實,”


    “那就是,他享受弱小者在他的暴力下瑟瑟發抖。”


    “即使雙方已經離婚,但黃群仍然想要毀掉孔彤彤的生活和事業。”


    而在黃睿才發言的時候。


    網友們也在直播間激烈地討論。


    【這律師在說什麽屁話,正常人會去起訴圍脖和轉載的媒體,不起訴造謠的人?】


    【孔彤彤的資源都是黃群給的吧,那叫回收,不叫毀掉】


    【彤彤的表情,天呐,她快碎了】


    【她真的看起來沒有以前在t台上那麽自信了。天殺的黃群!】


    【彤彤要是敗訴,肯定是審判員收了黑錢!】


    等到黃睿才發言完畢後。


    毛芳春說,“根據原告方的陳述和被告方的答辯,本合議庭總結雙方有如下三個爭議焦點:”


    “1、被告發布的文章,針對原告的行為描述是否屬實。”


    “2、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3、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合理。”


    “下麵進行法庭質證環節。”


    “首先由原告方舉證。”


    李杭在審判長的眼神示意下站了起來。


    執行法警拿走了李杭提交的證據。


    在大屏幕上逐一播放。


    隨著李杭的聲音,第一份證據在屏幕上呈現。


    “我方提交證據如下:”


    “證據一。”


    “孔彤彤在某購物平台一家專業提供p圖服務的店鋪,與店主的聊天記錄截圖。聊天內容顯示,她請店主為她的身體p上受傷的痕跡。”


    “此證據表明孔彤彤指控黃群家暴所使用的照片證據都是不屬實的。”


    隻見那是幾張拚夕夕平台的聊天框截圖。


    一位昵稱叫“童童”的客戶與店主的對話。


    【童童:能不能把照片p成被打的樣子嗎。】


    【客服:可以的,親親。是cos圖嗎?】


    【童童:圖片.jpg】


    【童童:就這幾張,臉上要淤青,脖子上要手指的掐痕和繩索的勒痕,後背就鞭痕吧。】


    【童童:如果你把這件事說出去,我會找人教訓你。】


    【客服:親親放心,我們不會隨意散播客人的照片的。】


    【客服:親親,圖片p好了,滿意請五星好評哦~】


    而聊天記錄裏的圖片。


    就是孔彤彤發在圍脖的那幾張。


    所謂“被家暴”的證據!


    這份關鍵證據一發出。


    彈幕數量一度把庭審直播係統幹廢。


    【我宣布,遊戲結束。】


    【p圖還上拚夕夕,孔彤彤是蠢還是蠢還是蠢呢?】


    【“童童”威脅客服的樣子真的好像太妹】


    【客服一口一個親親,轉頭就把親親賣了,笑死】


    【這算什麽證據啊,因為叫“童童”就能證明這個人是彤彤?】


    ……


    “被告方對原告方提供的證據有無異議?”毛芳春問。


    “我有異議!”張婉玲站了起來。


    見張婉玲主動站起來,黃睿才欣慰地看著她。


    準備看她如何精彩地反擊。


    “原告律師,你無法證明聊天記錄裏的童童就是被告。”張婉玲厲聲說。


    李杭絲毫沒被她的色厲內荏嚇到。


    李杭沉著地說,“這份聊天記錄的對話時間,早於孔彤彤的文章發布時間。”


    “這名用戶能拿出原圖,而且店主處理後的圖片,與孔彤彤發布的圖片完全一致。這已經足以說明問題。”


    張婉玲見前一個質疑站不住腳,立馬換了個方向。


    “這份證據是原告偽造的!”


    “他反向p圖,把孔彤彤受傷的照片p成未受傷的照片,偽造了這份聊天記錄!”


    李杭見她按自己預判的那樣提出質疑。


    勝券在握地微微一笑。


    “張律師。根據店主的說法,她在幫人處理圖片時,會用特殊的技術手段,給照片打上隱形的‘水印’。”


    “而孔彤彤發到圍脖的圖片,就有這個水印!”


    隨後,法庭的大屏幕上播放出經過還原的圖片。


    果然,在照片右下角,有那家店鋪的logo!


    【店主熟練得讓人心疼】


    【這個張婉玲是李杭派到對方的臥底吧?怎麽每次提問都能正中李杭下懷】


    【張婉玲改名叫張偉算了,哈哈哈哈哈】


    【看黃睿才無語的表情,他心裏肯定在想我是造了什麽孽?】


    【這就是你們吹的京市律師界左右護法?我看是哼哈二將吧】


    “被告孔彤彤,對此你有什麽想說的?”


    審判長毛芳春轉而向孔彤彤問道。


    孔彤彤顯然慌了。


    “我,我不知道,這個網購記錄裏的人不是我。我不知道什麽水印。”


    【鐵鍬都沒孔彤彤的嘴硬】


    【不知道,不是我,我沒有。大家學會了嗎?】


    審判長沒再理會被告方。


    顯然,她心裏的天平已經逐漸向原告傾斜。


    這時,被告律師黃睿才站了起來。


    他已經在內心把孔彤彤罵了個狗血淋頭。


    孔彤彤從沒告訴他們,這照片是p的!


    如今,鐵證麵前。


    他深知,狡辯隻會讓審判長留下不好的印象。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轉移重點。


    “審判長,照片是誇大處理過的,但這是孔彤彤為了讓網友能關注她所披露的事實,不得已才這麽做的!”


    “否則,光憑幾千字的文章,即使寫得再情真意切,也會遭受質疑!”


    李杭反問,“孔彤彤既然聲稱遭受過無數次暴力,為什麽沒有留下‘真正’的證據,而要靠p圖呢?”


    “那是因為,黃群在實施暴力的過程中會沒收孔彤彤的一切拍照設備、通訊設備。”


    “不讓她留下證據,也不讓她對外求救!”黃睿才大聲說。


    黃睿才說出這番話時,黃群在座位上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黃群真不是人!這已經犯法了吧】


    【黃群還笑得出來,真惡心】


    【對麵的傻x律師給我群叔都整笑了】


    【孔彤彤謊話連篇,我就不信她一張真照片都沒有?說明根本沒被家暴】


    【而且孔彤彤不是一直在走秀,身上要是有痕跡,都不用她自己拍,早就被狗仔媒體拍到了】


    【怎麽辦,我覺得他們兩邊說的都有道理】


    【行行行,他們都是無辜的,要不法官判我有罪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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