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這位律師,你改名叫張偉吧
離婚律師兼職當媒婆,全網麻了 作者:厘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打完了感情牌,黃睿才停頓片刻繼續往下說道。
“此外,原告代理人在陳述案由時提到,”
“《新日報》、《大眼娛樂》、《網亦娛樂》等數家媒體都轉載了這篇文章。”
“那麽,請大家想想,”
“黃群為什麽不起訴這些媒體呢?不起訴圍脖平台方?”
“反而隻針對孔彤彤女士提出不實的指控?”
“答案很顯然,這可以折射出一個事實,”
“那就是,他享受弱小者在他的暴力下瑟瑟發抖。”
“即使雙方已經離婚,但黃群仍然想要毀掉孔彤彤的生活和事業。”
而在黃睿才發言的時候。
網友們也在直播間激烈地討論。
【這律師在說什麽屁話,正常人會去起訴圍脖和轉載的媒體,不起訴造謠的人?】
【孔彤彤的資源都是黃群給的吧,那叫回收,不叫毀掉】
【彤彤的表情,天呐,她快碎了】
【她真的看起來沒有以前在t台上那麽自信了。天殺的黃群!】
【彤彤要是敗訴,肯定是審判員收了黑錢!】
等到黃睿才發言完畢後。
毛芳春說,“根據原告方的陳述和被告方的答辯,本合議庭總結雙方有如下三個爭議焦點:”
“1、被告發布的文章,針對原告的行為描述是否屬實。”
“2、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3、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合理。”
“下麵進行法庭質證環節。”
“首先由原告方舉證。”
李杭在審判長的眼神示意下站了起來。
執行法警拿走了李杭提交的證據。
在大屏幕上逐一播放。
隨著李杭的聲音,第一份證據在屏幕上呈現。
“我方提交證據如下:”
“證據一。”
“孔彤彤在某購物平台一家專業提供p圖服務的店鋪,與店主的聊天記錄截圖。聊天內容顯示,她請店主為她的身體p上受傷的痕跡。”
“此證據表明孔彤彤指控黃群家暴所使用的照片證據都是不屬實的。”
隻見那是幾張拚夕夕平台的聊天框截圖。
一位昵稱叫“童童”的客戶與店主的對話。
【童童:能不能把照片p成被打的樣子嗎。】
【客服:可以的,親親。是cos圖嗎?】
【童童:圖片.jpg】
【童童:就這幾張,臉上要淤青,脖子上要手指的掐痕和繩索的勒痕,後背就鞭痕吧。】
【童童:如果你把這件事說出去,我會找人教訓你。】
【客服:親親放心,我們不會隨意散播客人的照片的。】
【客服:親親,圖片p好了,滿意請五星好評哦~】
而聊天記錄裏的圖片。
就是孔彤彤發在圍脖的那幾張。
所謂“被家暴”的證據!
這份關鍵證據一發出。
彈幕數量一度把庭審直播係統幹廢。
【我宣布,遊戲結束。】
【p圖還上拚夕夕,孔彤彤是蠢還是蠢還是蠢呢?】
【“童童”威脅客服的樣子真的好像太妹】
【客服一口一個親親,轉頭就把親親賣了,笑死】
【這算什麽證據啊,因為叫“童童”就能證明這個人是彤彤?】
……
“被告方對原告方提供的證據有無異議?”毛芳春問。
“我有異議!”張婉玲站了起來。
見張婉玲主動站起來,黃睿才欣慰地看著她。
準備看她如何精彩地反擊。
“原告律師,你無法證明聊天記錄裏的童童就是被告。”張婉玲厲聲說。
李杭絲毫沒被她的色厲內荏嚇到。
李杭沉著地說,“這份聊天記錄的對話時間,早於孔彤彤的文章發布時間。”
“這名用戶能拿出原圖,而且店主處理後的圖片,與孔彤彤發布的圖片完全一致。這已經足以說明問題。”
張婉玲見前一個質疑站不住腳,立馬換了個方向。
“這份證據是原告偽造的!”
“他反向p圖,把孔彤彤受傷的照片p成未受傷的照片,偽造了這份聊天記錄!”
李杭見她按自己預判的那樣提出質疑。
勝券在握地微微一笑。
“張律師。根據店主的說法,她在幫人處理圖片時,會用特殊的技術手段,給照片打上隱形的‘水印’。”
“而孔彤彤發到圍脖的圖片,就有這個水印!”
隨後,法庭的大屏幕上播放出經過還原的圖片。
果然,在照片右下角,有那家店鋪的logo!
【店主熟練得讓人心疼】
【這個張婉玲是李杭派到對方的臥底吧?怎麽每次提問都能正中李杭下懷】
【張婉玲改名叫張偉算了,哈哈哈哈哈】
【看黃睿才無語的表情,他心裏肯定在想我是造了什麽孽?】
【這就是你們吹的京市律師界左右護法?我看是哼哈二將吧】
“被告孔彤彤,對此你有什麽想說的?”
審判長毛芳春轉而向孔彤彤問道。
孔彤彤顯然慌了。
“我,我不知道,這個網購記錄裏的人不是我。我不知道什麽水印。”
【鐵鍬都沒孔彤彤的嘴硬】
【不知道,不是我,我沒有。大家學會了嗎?】
審判長沒再理會被告方。
顯然,她心裏的天平已經逐漸向原告傾斜。
這時,被告律師黃睿才站了起來。
他已經在內心把孔彤彤罵了個狗血淋頭。
孔彤彤從沒告訴他們,這照片是p的!
如今,鐵證麵前。
他深知,狡辯隻會讓審判長留下不好的印象。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轉移重點。
“審判長,照片是誇大處理過的,但這是孔彤彤為了讓網友能關注她所披露的事實,不得已才這麽做的!”
“否則,光憑幾千字的文章,即使寫得再情真意切,也會遭受質疑!”
李杭反問,“孔彤彤既然聲稱遭受過無數次暴力,為什麽沒有留下‘真正’的證據,而要靠p圖呢?”
“那是因為,黃群在實施暴力的過程中會沒收孔彤彤的一切拍照設備、通訊設備。”
“不讓她留下證據,也不讓她對外求救!”黃睿才大聲說。
黃睿才說出這番話時,黃群在座位上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黃群真不是人!這已經犯法了吧】
【黃群還笑得出來,真惡心】
【對麵的傻x律師給我群叔都整笑了】
【孔彤彤謊話連篇,我就不信她一張真照片都沒有?說明根本沒被家暴】
【而且孔彤彤不是一直在走秀,身上要是有痕跡,都不用她自己拍,早就被狗仔媒體拍到了】
【怎麽辦,我覺得他們兩邊說的都有道理】
【行行行,他們都是無辜的,要不法官判我有罪行了吧】
“此外,原告代理人在陳述案由時提到,”
“《新日報》、《大眼娛樂》、《網亦娛樂》等數家媒體都轉載了這篇文章。”
“那麽,請大家想想,”
“黃群為什麽不起訴這些媒體呢?不起訴圍脖平台方?”
“反而隻針對孔彤彤女士提出不實的指控?”
“答案很顯然,這可以折射出一個事實,”
“那就是,他享受弱小者在他的暴力下瑟瑟發抖。”
“即使雙方已經離婚,但黃群仍然想要毀掉孔彤彤的生活和事業。”
而在黃睿才發言的時候。
網友們也在直播間激烈地討論。
【這律師在說什麽屁話,正常人會去起訴圍脖和轉載的媒體,不起訴造謠的人?】
【孔彤彤的資源都是黃群給的吧,那叫回收,不叫毀掉】
【彤彤的表情,天呐,她快碎了】
【她真的看起來沒有以前在t台上那麽自信了。天殺的黃群!】
【彤彤要是敗訴,肯定是審判員收了黑錢!】
等到黃睿才發言完畢後。
毛芳春說,“根據原告方的陳述和被告方的答辯,本合議庭總結雙方有如下三個爭議焦點:”
“1、被告發布的文章,針對原告的行為描述是否屬實。”
“2、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
“3、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合理。”
“下麵進行法庭質證環節。”
“首先由原告方舉證。”
李杭在審判長的眼神示意下站了起來。
執行法警拿走了李杭提交的證據。
在大屏幕上逐一播放。
隨著李杭的聲音,第一份證據在屏幕上呈現。
“我方提交證據如下:”
“證據一。”
“孔彤彤在某購物平台一家專業提供p圖服務的店鋪,與店主的聊天記錄截圖。聊天內容顯示,她請店主為她的身體p上受傷的痕跡。”
“此證據表明孔彤彤指控黃群家暴所使用的照片證據都是不屬實的。”
隻見那是幾張拚夕夕平台的聊天框截圖。
一位昵稱叫“童童”的客戶與店主的對話。
【童童:能不能把照片p成被打的樣子嗎。】
【客服:可以的,親親。是cos圖嗎?】
【童童:圖片.jpg】
【童童:就這幾張,臉上要淤青,脖子上要手指的掐痕和繩索的勒痕,後背就鞭痕吧。】
【童童:如果你把這件事說出去,我會找人教訓你。】
【客服:親親放心,我們不會隨意散播客人的照片的。】
【客服:親親,圖片p好了,滿意請五星好評哦~】
而聊天記錄裏的圖片。
就是孔彤彤發在圍脖的那幾張。
所謂“被家暴”的證據!
這份關鍵證據一發出。
彈幕數量一度把庭審直播係統幹廢。
【我宣布,遊戲結束。】
【p圖還上拚夕夕,孔彤彤是蠢還是蠢還是蠢呢?】
【“童童”威脅客服的樣子真的好像太妹】
【客服一口一個親親,轉頭就把親親賣了,笑死】
【這算什麽證據啊,因為叫“童童”就能證明這個人是彤彤?】
……
“被告方對原告方提供的證據有無異議?”毛芳春問。
“我有異議!”張婉玲站了起來。
見張婉玲主動站起來,黃睿才欣慰地看著她。
準備看她如何精彩地反擊。
“原告律師,你無法證明聊天記錄裏的童童就是被告。”張婉玲厲聲說。
李杭絲毫沒被她的色厲內荏嚇到。
李杭沉著地說,“這份聊天記錄的對話時間,早於孔彤彤的文章發布時間。”
“這名用戶能拿出原圖,而且店主處理後的圖片,與孔彤彤發布的圖片完全一致。這已經足以說明問題。”
張婉玲見前一個質疑站不住腳,立馬換了個方向。
“這份證據是原告偽造的!”
“他反向p圖,把孔彤彤受傷的照片p成未受傷的照片,偽造了這份聊天記錄!”
李杭見她按自己預判的那樣提出質疑。
勝券在握地微微一笑。
“張律師。根據店主的說法,她在幫人處理圖片時,會用特殊的技術手段,給照片打上隱形的‘水印’。”
“而孔彤彤發到圍脖的圖片,就有這個水印!”
隨後,法庭的大屏幕上播放出經過還原的圖片。
果然,在照片右下角,有那家店鋪的logo!
【店主熟練得讓人心疼】
【這個張婉玲是李杭派到對方的臥底吧?怎麽每次提問都能正中李杭下懷】
【張婉玲改名叫張偉算了,哈哈哈哈哈】
【看黃睿才無語的表情,他心裏肯定在想我是造了什麽孽?】
【這就是你們吹的京市律師界左右護法?我看是哼哈二將吧】
“被告孔彤彤,對此你有什麽想說的?”
審判長毛芳春轉而向孔彤彤問道。
孔彤彤顯然慌了。
“我,我不知道,這個網購記錄裏的人不是我。我不知道什麽水印。”
【鐵鍬都沒孔彤彤的嘴硬】
【不知道,不是我,我沒有。大家學會了嗎?】
審判長沒再理會被告方。
顯然,她心裏的天平已經逐漸向原告傾斜。
這時,被告律師黃睿才站了起來。
他已經在內心把孔彤彤罵了個狗血淋頭。
孔彤彤從沒告訴他們,這照片是p的!
如今,鐵證麵前。
他深知,狡辯隻會讓審判長留下不好的印象。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轉移重點。
“審判長,照片是誇大處理過的,但這是孔彤彤為了讓網友能關注她所披露的事實,不得已才這麽做的!”
“否則,光憑幾千字的文章,即使寫得再情真意切,也會遭受質疑!”
李杭反問,“孔彤彤既然聲稱遭受過無數次暴力,為什麽沒有留下‘真正’的證據,而要靠p圖呢?”
“那是因為,黃群在實施暴力的過程中會沒收孔彤彤的一切拍照設備、通訊設備。”
“不讓她留下證據,也不讓她對外求救!”黃睿才大聲說。
黃睿才說出這番話時,黃群在座位上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黃群真不是人!這已經犯法了吧】
【黃群還笑得出來,真惡心】
【對麵的傻x律師給我群叔都整笑了】
【孔彤彤謊話連篇,我就不信她一張真照片都沒有?說明根本沒被家暴】
【而且孔彤彤不是一直在走秀,身上要是有痕跡,都不用她自己拍,早就被狗仔媒體拍到了】
【怎麽辦,我覺得他們兩邊說的都有道理】
【行行行,他們都是無辜的,要不法官判我有罪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