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鞭的冰冷剛剛挨到我的手心……


    我要詛咒你……


    那種冰冷在我手裏停了幾秒,就拿開,接著凱厄斯放開我的手。我不敢置信地睜眼,看到他臉上閃過惱怒。


    「繼續。」他雙手死死地握緊教鞭,咬著牙蹦出這句話。教鞭在他手裏發出一聲咯吱的慘嚎,被掰成壯烈的兩段。


    我連忙點頭,不敢挑戰他陰晴不定的性子。


    凱厄斯跟我就共用一本書,書籍直接翻開放在桌子上,他翻我看,基本……全部都看不懂。


    他翻到一頁,也不知道為什麽突然停止動作,沉默了下,我有點後怕地看著他那張兇巴巴的臉,怕他又要出什麽麽蛾子。


    然後他低聲念出了一句義大利語,絲滑的聲音很優美,帶著某種豐富清朗的韻律。


    有人說,這種語言是世界上最美麗的語言。


    而凱厄斯的聲音無疑很合適這種美麗的語言,我在他的教鞭教育下,警惕的情緒還留存在我的反射性神經裏,很快地跟著他念出來。


    這句話很短,我確定自己雖然無法圓潤自如,但音調沒有拚錯。


    可是我磕巴念完後,卻見到凱厄斯跟被針紮到一樣,很快地抬頭看我。他表情很奇怪,奇怪得像是某種迷惑不解擒獲了他的眼睛,他滿臉茫然。


    我難道又念錯了哪個字母?隻好馬上閉嘴,企圖讓這位嚴厲過頭的老師忘記我的錯誤。


    「再念一次,克萊爾。」凱厄斯是如此請求,沒有任何冷漠強硬,他輕聲而緩慢,像是在等待蝴蝶落入某朵花的懷抱裏。


    我呼吸一窒,不知道他為什麽改變態度。但卻無法違抗他,隻能很沒有自信地低聲念:「迪……阿莫?」


    「你可以更準確。」他抿緊嘴唇,鮮艷的紅色薄薄地彎起。然後他溫柔到不可思議地,將這種世界上最美麗的語言,通過他的口腔再次說出來。


    他的聲音漂浮在淺薄的陽光裏,成為了一種清冷的氣息。


    我慢慢地跟著他念,可惜我註定永遠都無法念出他那種味道,不能將這種語言的美麗之處真正說出來。


    他繼續糾正:「ti amo。」


    我認真地讀準音調:「ti amo。」


    凱厄斯的嘴抿得更緊,他終於忍不住笑起來,我愣愣地看著他,不知道自己又做錯了什麽。


    他的笑容褪去了所有黑暗生物的陰冷,眼睛裏的陰鷙被陽光掩蓋住,嘴角彎得很可愛。


    「繼續念。」凱厄斯勉強將自己的笑容抿回去,很嚴肅地命令。


    我傻乎乎地說:「ti amo。」


    「恩。」他很高傲地點點頭,「音調不對,繼續練習。」


    我怎麽覺得自己念來念去還是一個樣子,迫於惡勢力的威逼,我幹巴巴地練習。


    凱厄斯看起來一點都沒有之前念錯一個字母,就要斷臂的嚴厲,也許他終於知道我這個學生很笨拙,所以一句話要多教幾次。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念什麽。


    ti amo……


    我愛你。


    作者有話要說:明天記著,別刷


    ☆、第50章 過渡


    我想外麵現在一定是天氣晴朗,藍天下的沃爾泰拉,沐浴在秋季金黃色的陽光裏。紅色的屋頂與綠色的小窗下麵,是小山城裏麵蜿蜒的鵝卵石小巷,一些獨屬於地中海地區的小花會從石頭縫隙裏冒出來,青中帶藍地迎風搖曳。


    當然這些是隻有悠閑度日的本地居民,才有機會看到的美景。


    我想吸血鬼情願呆在暗無天日的地底裏麵,數著大理石裂縫過日子,也不會有那個閑心出去散步。


    凱厄斯將我丟給亞歷克時,一定處於抓狂的狀態。我確定自己沒有敷衍他,也很認真在學習,問題是這位耐心少得可憐,同時擁有暴躁強迫症的大齡十九歲「青年」,拍爛了書架上十來本語言基礎教科書後,以一副爛泥扶不上牆智商低於正常值的目光,將我從頭淩遲到尾。


    我很想跟他理論正常人的記憶力,是不可能在一秒內將整頁書背起來,並且百年不忘的。


    而且教過的東西也不是念對了,就意味著能像牛皮癬死粘在你大腦裏,永不忘記。


    更不可能老師教三天義大利語,學生就能掌握這門語言的全部基礎,還能自行貫通立刻張口就來段熱情的義大利歌劇。


    他覺得我笨的無藥可救,朽木不可雕也。


    我還覺得這老師教學簡單粗暴,不值一提。


    「如果你害怕,可以把眼睛蒙起來。」亞歷克的聲音並沒有經歷過變聲期,他的聲音甚至跟他姐姐的嗓音有異曲同工之妙,每當壓低聲音,沒有用力氣說話時,音質像得驚人。


    我早該想到簡是他的親人,他們的五官及臉部輪廓幾乎沒有分別,差別是一個留著長發,一個比他姐姐高。


    亞歷克比他姐姐看起來好相處得多,至少他笑起來很熱情。我小心翼翼地跟在他後麵,勉強讓自己提高精神,「還好,也許你們可以考慮通電,那可比油燈節省。」


    我們正走在地道裏,這裏到處都是稜角突出,沒有經過任何修飾的石頭牆壁。當初修這些牆的時候水泥一定還沒有發明普及,石頭上麵的任何尖銳都放任不管,我要是在黑暗裏踏錯一步路,撞上牆壁,估計出了地道,整張臉都帶著血淋淋的紀念品。


    「這裏沒人需要光明,我覺得當初發明電的傢夥就是個瞎子,所以他才需要在夜晚得到光明。」亞歷克沒有穿沃爾圖裏的黑色鬥篷外套,他穿著很普通的牛仔褲跟卡通骷髏頭長袖t恤,這讓他像極了一個初中生。淺棕色的短髮覆蓋住他光潔白皙的額頭,冰冷的紅色眼睛偶爾很不安分地亂轉,他會回頭看我走丟了沒,卻不會輕易放慢自己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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