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你這口氣,就跟我們那時候說,先把手上零碎活處理一下,集中精力針對大案要案一樣,厲害呀!」
焦暘道:「你覺得倉庫那個案子,還會有後續?」
這個意思,就是那個案子會是係列兇殺案的含蓄說法。
陸沅離看他一眼,默默的點了點頭。
焦暘也認真起來道:「何以見得?」
陸沅離道:「有序的殺人,通常就是因為名利,感情,矛盾,仇恨這幾種。這幾種通常是激情殺人較多,殺人方法相對簡單。即使有預謀、有準備,更多也隻是為了脫罪考慮。發生在倉庫當中的那個案子,具有儀式感和表現性質,方法複雜,感覺有多人參與,蓄謀已久。這一種,要麽所圖者大,要麽就是連環變態殺手。無論是哪一種,我覺得都不會是孤案。」
焦暘道:「那我們先來分析一下,特雷斯的案子。根據現場證據顯示,房間門窗均無撬動、損壞痕跡。岡薩雷斯太太說他們一家,平時出門都會立即鎖門,而且她跟律師保羅回家時,也是用鑰匙打開的房門。
受害者無明顯掙紮、打鬥痕跡。甚至,筆記本上的汙漬顯示,受害人在兇手進屋後,仍然還在複習。所以說,兇手是死者認識的人,在死者信任的情況下正常進入進入房間,是比較合理的推測。」
陸沅離道:「然後現場有多處翻找痕跡,兇手可能在屋內尋找某樣東西,雖然岡薩雷斯太太有大量財物損失,但是並不能排除,兇手隻是在掩飾他的真實目的。」
焦暘道:「因為某些原因,兇手決定襲擊並殺死死者。這裏有兩個推測,第一,兇手偷盜或搶劫被發現,臨時起意,殺人滅口。第二,兇手就是懷有目的去被害人家中尋找某樣東西,被發現後,殺人滅口。」
陸沅離道:「還有第三個可能。即兇手的目標,本來就是死者,翻找東西,帶走財物,隻是為了掩飾。」
焦暘點頭道:「假如說,受害人真的認識兇手,他的致命處在後腦。那就是死者在複習時,毫無防備之下,被兇手從背後用圓凳擊打頭部。」
「這裏有點不對。」
陸沅離道:「案發現場隻有一把圓凳,按照被害人的位置考慮,他應該就坐在凳子上,那兇手怎麽用圓凳突然襲擊?難道一把推開死者,再拿起凳子打人嗎?這未免也太麻煩了吧?」
第75章 雨傘(4)
焦暘頓了一下道:「現場還有一把折凳, 隻是那個高度,不足以坐在書桌前。看樣子,像是放在廚房裏的。也許是兇手拿著折凳過來, 先突然襲擊, 打中了死者。
特雷斯沒有準備, 起身想逃走或者是拿起坐的凳子抵抗。兇手繼續用折凳擊打他的頭麵部, 等受害者體力不支或顱腦嚴重受損倒地後, 兇手又拿起圓凳用力打擊特雷斯頭部, 才造成書桌腳上位置較低的出血迸濺點。
待特雷斯暈厥之後,兇手因為沒有經驗,認為受害者已經死亡,或者存心延遲特雷斯的死亡時間, 便開始處理現場。根據岡薩雷斯太太的證言, 她隻請了半天假,早上出門之前,特雷斯還沒起床, 她是把煤氣閥門關上了的。
我們現在沒法再向布蘭科求證其他細節了,比如特雷斯是否叫過外賣,煤氣灶上是不是檢測到了特雷斯的指紋等等。
所以, 這裏就有兩個可能,第一, 受害人早上或者中午吃飯之時,使用了煤氣灶,忘記關閉閥門。第二,兇手故意打開了閥門。如果是第二種,兇手可能是想引燃煤氣灶或者直接引起爆/炸,整個摧毀案發現場的所有證據。」
陸沅離道:「但是律師和岡薩雷斯太太一起回去, 開門的瞬間,報警器就響了。不知道是報警器阻止了爆炸,還是室內濃度不夠,現場並沒有發生意外。」
焦暘若有所思道:「現場還發現了一把雨傘,昨天沒有下雨,雨傘卻是濕的。岡薩雷斯太太說這把傘不是他們家的。那麽,有沒有可能,雨傘就是兇手帶來的呢?」
陸沅離道:「根據現有證據,該案件有很多可能,我做出了相對可能性較高的側寫。第一,受害人一家門戶謹慎,門窗無破壞痕跡。兇手較為熟悉案發現場環境,推測家住在案發現場附近。懷疑兇手為受害者認識的熟人,不排除其親友作案可能。
第二,受害人母親回來時,房門正常關閉,表明兇手行兇後舉止冷靜,將現場處理得較好。推測兇手為年輕男性,身體瘦弱,性格冷靜,平時比較穩重。
第三,兇手殺死受害人的手段較為殘忍,死者頭部有多處重物擊打傷。兇手反覆擊打死者,意味著屋內兇器可能有兩種,門口的摺椅,受害人房間內的圓凳。這代表兇手似乎分兩次擊打受害者,顯示兇手可能患有輕度強迫症,或是心理障礙。也可能說明,兇手似乎非常仇視受害人,基本可排除激情犯罪的可能。
第四,兇手嫉妒心強,較為記仇。童年也許遭遇不幸,有可能曾經被虐待過,來自離異或暴力家庭可能性大。
第五,兇手智商較高,相當於高中文化程度。兇手未接受高等教育,可能與家庭暴力、相對貧窮等家庭因素有關。
第六,受害人在其母回家後還未死亡,說明兇手未確保殺死受害人,代表兇手無作案經驗,排除為職業殺手或連環作案。
第七,根據門窗緊閉、窗簾拉死等情況,兇手可能打開煤氣閥門,想等室內煤氣積累到一定濃度後,引起室內爆炸。即兇手可能想利用爆炸,銷毀不能帶走或當場毀滅全部證據。
焦暘道:「你覺得倉庫那個案子,還會有後續?」
這個意思,就是那個案子會是係列兇殺案的含蓄說法。
陸沅離看他一眼,默默的點了點頭。
焦暘也認真起來道:「何以見得?」
陸沅離道:「有序的殺人,通常就是因為名利,感情,矛盾,仇恨這幾種。這幾種通常是激情殺人較多,殺人方法相對簡單。即使有預謀、有準備,更多也隻是為了脫罪考慮。發生在倉庫當中的那個案子,具有儀式感和表現性質,方法複雜,感覺有多人參與,蓄謀已久。這一種,要麽所圖者大,要麽就是連環變態殺手。無論是哪一種,我覺得都不會是孤案。」
焦暘道:「那我們先來分析一下,特雷斯的案子。根據現場證據顯示,房間門窗均無撬動、損壞痕跡。岡薩雷斯太太說他們一家,平時出門都會立即鎖門,而且她跟律師保羅回家時,也是用鑰匙打開的房門。
受害者無明顯掙紮、打鬥痕跡。甚至,筆記本上的汙漬顯示,受害人在兇手進屋後,仍然還在複習。所以說,兇手是死者認識的人,在死者信任的情況下正常進入進入房間,是比較合理的推測。」
陸沅離道:「然後現場有多處翻找痕跡,兇手可能在屋內尋找某樣東西,雖然岡薩雷斯太太有大量財物損失,但是並不能排除,兇手隻是在掩飾他的真實目的。」
焦暘道:「因為某些原因,兇手決定襲擊並殺死死者。這裏有兩個推測,第一,兇手偷盜或搶劫被發現,臨時起意,殺人滅口。第二,兇手就是懷有目的去被害人家中尋找某樣東西,被發現後,殺人滅口。」
陸沅離道:「還有第三個可能。即兇手的目標,本來就是死者,翻找東西,帶走財物,隻是為了掩飾。」
焦暘點頭道:「假如說,受害人真的認識兇手,他的致命處在後腦。那就是死者在複習時,毫無防備之下,被兇手從背後用圓凳擊打頭部。」
「這裏有點不對。」
陸沅離道:「案發現場隻有一把圓凳,按照被害人的位置考慮,他應該就坐在凳子上,那兇手怎麽用圓凳突然襲擊?難道一把推開死者,再拿起凳子打人嗎?這未免也太麻煩了吧?」
第75章 雨傘(4)
焦暘頓了一下道:「現場還有一把折凳, 隻是那個高度,不足以坐在書桌前。看樣子,像是放在廚房裏的。也許是兇手拿著折凳過來, 先突然襲擊, 打中了死者。
特雷斯沒有準備, 起身想逃走或者是拿起坐的凳子抵抗。兇手繼續用折凳擊打他的頭麵部, 等受害者體力不支或顱腦嚴重受損倒地後, 兇手又拿起圓凳用力打擊特雷斯頭部, 才造成書桌腳上位置較低的出血迸濺點。
待特雷斯暈厥之後,兇手因為沒有經驗,認為受害者已經死亡,或者存心延遲特雷斯的死亡時間, 便開始處理現場。根據岡薩雷斯太太的證言, 她隻請了半天假,早上出門之前,特雷斯還沒起床, 她是把煤氣閥門關上了的。
我們現在沒法再向布蘭科求證其他細節了,比如特雷斯是否叫過外賣,煤氣灶上是不是檢測到了特雷斯的指紋等等。
所以, 這裏就有兩個可能,第一, 受害人早上或者中午吃飯之時,使用了煤氣灶,忘記關閉閥門。第二,兇手故意打開了閥門。如果是第二種,兇手可能是想引燃煤氣灶或者直接引起爆/炸,整個摧毀案發現場的所有證據。」
陸沅離道:「但是律師和岡薩雷斯太太一起回去, 開門的瞬間,報警器就響了。不知道是報警器阻止了爆炸,還是室內濃度不夠,現場並沒有發生意外。」
焦暘若有所思道:「現場還發現了一把雨傘,昨天沒有下雨,雨傘卻是濕的。岡薩雷斯太太說這把傘不是他們家的。那麽,有沒有可能,雨傘就是兇手帶來的呢?」
陸沅離道:「根據現有證據,該案件有很多可能,我做出了相對可能性較高的側寫。第一,受害人一家門戶謹慎,門窗無破壞痕跡。兇手較為熟悉案發現場環境,推測家住在案發現場附近。懷疑兇手為受害者認識的熟人,不排除其親友作案可能。
第二,受害人母親回來時,房門正常關閉,表明兇手行兇後舉止冷靜,將現場處理得較好。推測兇手為年輕男性,身體瘦弱,性格冷靜,平時比較穩重。
第三,兇手殺死受害人的手段較為殘忍,死者頭部有多處重物擊打傷。兇手反覆擊打死者,意味著屋內兇器可能有兩種,門口的摺椅,受害人房間內的圓凳。這代表兇手似乎分兩次擊打受害者,顯示兇手可能患有輕度強迫症,或是心理障礙。也可能說明,兇手似乎非常仇視受害人,基本可排除激情犯罪的可能。
第四,兇手嫉妒心強,較為記仇。童年也許遭遇不幸,有可能曾經被虐待過,來自離異或暴力家庭可能性大。
第五,兇手智商較高,相當於高中文化程度。兇手未接受高等教育,可能與家庭暴力、相對貧窮等家庭因素有關。
第六,受害人在其母回家後還未死亡,說明兇手未確保殺死受害人,代表兇手無作案經驗,排除為職業殺手或連環作案。
第七,根據門窗緊閉、窗簾拉死等情況,兇手可能打開煤氣閥門,想等室內煤氣積累到一定濃度後,引起室內爆炸。即兇手可能想利用爆炸,銷毀不能帶走或當場毀滅全部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