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歲數大了,忍耐力下降。」
「不是耐力下降就好。」
「我抽你了啊!趕緊洗澡去!」
連拖帶拽給陳飛轟進衛生間,趙平生戳門口運了半分鍾氣,轉頭進了臥室。躺在床上瞪著黑黢黢的天花板,他聽著浴室裏嘩啦啦的水聲和陳飛那沒一個字兒在調上的歌聲,略感心酸的將臉埋進枕頭裏——
哎,有耐力管特麽蛋用,又用不到正地方上。
作者有話要說:這倆這日子過的,一天天的,急死我了,仿佛又回到了獵證1按頭讓楠哥和祈老師談戀愛的心態……
感謝訂閱,歡迎嘮嗑~
感謝在2021-05-0401:26:35~2021-05-0417:41:33期間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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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第三十七章
dna結果證實,在窗台上提取到的血跡確實屬於閔鳶。案子破了,該高興,可在案件移交至檢察院之前,又添了煩心事——按什麽罪名移交,過失致死還是故意傷害致死。
寇金麒的供詞如下:事發那天,他看閔鳶醉得路都走不了了,出於好心扶她去叔叔的辦公室休息,是她自己高跟鞋穿太高站不穩摔倒撞到頭,他害怕牽連到自己身上才把屍體搬到樓道裏,製造酒後失足摔落死亡的假象。
按照他的供詞,那就是過失致死,他隻需要為灌閔鳶酒的行為負責。而過失致死判起來可是很微妙的,情節較輕的撐死了判三年,最後還有可能就是個緩刑。
要是故意傷害致死,十年起步最高死刑。局法製辦人員和檢察院的檢察官都認為,通過寇金麒的供述,過失致死最有可能成立,要真按故意傷害致死移交,上法庭很有可能敗訴。因為在那個房間裏發生的事情,除了寇金麒和停屍櫃裏的閔鳶之外,再沒其他人能證明真相為何。
為這事兒陳飛又熊了趙平生一頓,說一聽寇金麒的口徑就是律師調/教過的,而他的律師正是趙平生的老同學陸迪。趙平生悶頭挨罵,雖然換個律師肯定也是這一套,但誰讓他認識陸迪呢?陳飛罵不著陸迪隻好罵他撒氣。
罵完趙平生,陳飛又把韓定江拎到辦公室:「老韓,你真沒辦法證明是寇金麒逼迫閔鳶造成反抗才死亡的?」
韓定江謹慎的搖了搖頭,沉思片刻又說:「在法醫實務中,有一種損傷叫防禦性意外傷,是指在避免侵害時造成的意外傷害,比如你追著平生打,他跑著跑著從樓梯上滾下去了,摔斷了腿,這你就得承擔責任……在這個案子裏,我比較傾向於閔鳶的死是類似情況造成的——寇金麒有一點說的很關鍵,那就是,閔鳶的高跟鞋鞋跟有十二公分,同時她處於嚴重醉酒狀態,一旦發生推搡,重心不穩極易摔到,故而撞到頭導致死亡。」
「我要想揍老趙,他肯定跑不過我。」陳飛無視了趙平生「我幹嘛了你要揍我」的無辜臉,叼上煙,稍稍眯起眼,「所以說,還是故意傷害致死的可能性最大,你出庭作證的時候就這麽說不完了。」
「嫌疑人要是咬死了閔鳶是自己摔的,我的專業建議對於法官來說也僅供參考,畢竟我沒在現場。」
韓定江無奈攤手。不管刑偵人員如何推測,法官判案時必須根據現有的證據來進行決斷,而此案的證據,說它是意外,行,說它是故意,也行。要是閔鳶還活著,那絕不可能聽寇金麒的一麵之詞,問題在於,她死了,她沒辦法向法官陳述當日發生的一切。
再有一個,閔鳶的真實身份不能公開,至少對媒體不能公開。現在外麵傳的是烏七八糟,馮琦打傷夜場經理的事,被寫成警務人員為陪酒小姐出頭。一石激起千層浪,媒體各種口誅筆伐警務係統的不正之風。負責新聞事務的盛桂蘭去局長辦公室匯報情況時,說到激憤之處,重案大隊出身的她那神鬼不懼的暴脾氣一上來,楞拿菸灰缸給齊耀祖辦公室窗戶砸出一窟窿。
不用問,這背後一定是有人在使壞。寇英侄子被抓,他自然不能讓警方過舒坦了——你們敢動我的人,我就讓你們名譽掃地。
齊耀祖這幾天臉都是青的,可想而知他得承受多大的輿論壓力。所以出於各方麵因素綜合考慮,以過失致死對寇金麒等四人提起公訴是最穩妥的選擇。陸迪那邊給的說法是,要按這個判,都不用麻煩法官,四個人可以直接認罪,真心悔過,痛改前非。
陳飛聽了,撂了句「我可去他大爺的吧!就那幾個不拿女人當人的傻逼能真心悔過?老子把頭擰下來!」。事到如今,他覺著自己都沒臉去見馮琦。見了說什麽啊?說,人抓了,可特麽重判不了,你媳婦死了白死。這話打死他也說不出口。
羅明哲的意思是,不還沒到羈押時限麽?查,接著查,不到最後一秒絕不輕言放棄。
現場是沒得可查了,地毯上幹淨的連根頭髮絲都找不著。窗簾上遺留的血指印,若非在窗簾背麵且夾於皺褶之中,恐怕也早被清理幹淨。但清理現場這事兒總得有人幹,是吧?陳飛從銀都華裳的保潔員入手調查,給挨個叫局裏來進行詢問,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終於從一位年過半百的老保潔那打聽出了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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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dna結果證實,在窗台上提取到的血跡確實屬於閔鳶。案子破了,該高興,可在案件移交至檢察院之前,又添了煩心事——按什麽罪名移交,過失致死還是故意傷害致死。
寇金麒的供詞如下:事發那天,他看閔鳶醉得路都走不了了,出於好心扶她去叔叔的辦公室休息,是她自己高跟鞋穿太高站不穩摔倒撞到頭,他害怕牽連到自己身上才把屍體搬到樓道裏,製造酒後失足摔落死亡的假象。
按照他的供詞,那就是過失致死,他隻需要為灌閔鳶酒的行為負責。而過失致死判起來可是很微妙的,情節較輕的撐死了判三年,最後還有可能就是個緩刑。
要是故意傷害致死,十年起步最高死刑。局法製辦人員和檢察院的檢察官都認為,通過寇金麒的供述,過失致死最有可能成立,要真按故意傷害致死移交,上法庭很有可能敗訴。因為在那個房間裏發生的事情,除了寇金麒和停屍櫃裏的閔鳶之外,再沒其他人能證明真相為何。
為這事兒陳飛又熊了趙平生一頓,說一聽寇金麒的口徑就是律師調/教過的,而他的律師正是趙平生的老同學陸迪。趙平生悶頭挨罵,雖然換個律師肯定也是這一套,但誰讓他認識陸迪呢?陳飛罵不著陸迪隻好罵他撒氣。
罵完趙平生,陳飛又把韓定江拎到辦公室:「老韓,你真沒辦法證明是寇金麒逼迫閔鳶造成反抗才死亡的?」
韓定江謹慎的搖了搖頭,沉思片刻又說:「在法醫實務中,有一種損傷叫防禦性意外傷,是指在避免侵害時造成的意外傷害,比如你追著平生打,他跑著跑著從樓梯上滾下去了,摔斷了腿,這你就得承擔責任……在這個案子裏,我比較傾向於閔鳶的死是類似情況造成的——寇金麒有一點說的很關鍵,那就是,閔鳶的高跟鞋鞋跟有十二公分,同時她處於嚴重醉酒狀態,一旦發生推搡,重心不穩極易摔到,故而撞到頭導致死亡。」
「我要想揍老趙,他肯定跑不過我。」陳飛無視了趙平生「我幹嘛了你要揍我」的無辜臉,叼上煙,稍稍眯起眼,「所以說,還是故意傷害致死的可能性最大,你出庭作證的時候就這麽說不完了。」
「嫌疑人要是咬死了閔鳶是自己摔的,我的專業建議對於法官來說也僅供參考,畢竟我沒在現場。」
韓定江無奈攤手。不管刑偵人員如何推測,法官判案時必須根據現有的證據來進行決斷,而此案的證據,說它是意外,行,說它是故意,也行。要是閔鳶還活著,那絕不可能聽寇金麒的一麵之詞,問題在於,她死了,她沒辦法向法官陳述當日發生的一切。
再有一個,閔鳶的真實身份不能公開,至少對媒體不能公開。現在外麵傳的是烏七八糟,馮琦打傷夜場經理的事,被寫成警務人員為陪酒小姐出頭。一石激起千層浪,媒體各種口誅筆伐警務係統的不正之風。負責新聞事務的盛桂蘭去局長辦公室匯報情況時,說到激憤之處,重案大隊出身的她那神鬼不懼的暴脾氣一上來,楞拿菸灰缸給齊耀祖辦公室窗戶砸出一窟窿。
不用問,這背後一定是有人在使壞。寇英侄子被抓,他自然不能讓警方過舒坦了——你們敢動我的人,我就讓你們名譽掃地。
齊耀祖這幾天臉都是青的,可想而知他得承受多大的輿論壓力。所以出於各方麵因素綜合考慮,以過失致死對寇金麒等四人提起公訴是最穩妥的選擇。陸迪那邊給的說法是,要按這個判,都不用麻煩法官,四個人可以直接認罪,真心悔過,痛改前非。
陳飛聽了,撂了句「我可去他大爺的吧!就那幾個不拿女人當人的傻逼能真心悔過?老子把頭擰下來!」。事到如今,他覺著自己都沒臉去見馮琦。見了說什麽啊?說,人抓了,可特麽重判不了,你媳婦死了白死。這話打死他也說不出口。
羅明哲的意思是,不還沒到羈押時限麽?查,接著查,不到最後一秒絕不輕言放棄。
現場是沒得可查了,地毯上幹淨的連根頭髮絲都找不著。窗簾上遺留的血指印,若非在窗簾背麵且夾於皺褶之中,恐怕也早被清理幹淨。但清理現場這事兒總得有人幹,是吧?陳飛從銀都華裳的保潔員入手調查,給挨個叫局裏來進行詢問,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終於從一位年過半百的老保潔那打聽出了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