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離別的最後一夜。


    鬧別扭後的一夜。


    兩人都希望這一夜沒有終結。


    太陽不要升起,夜幕不要遠離。


    ——


    七點。


    清晨的陽光從窗簾縫隙中擠進來,折射成幾道斑斕的光柱。空氣中浮動著細小的塵埃顆粒。


    老屋裏瀰漫著濃烈的情.欲味道,周進撐起胳膊,親了親女孩蒙著汗水的額頭,撚起一縷濕漉的髮絲,憐愛地摩挲著。


    「你去哪兒。」隨之他的退出,心也像被抽空,睜開眼睛。


    「我去做飯,一會送你上課。」他摘下套子,丟進旁邊垃圾桶。裏麵除了紙團,還有幾隻,都打了結。


    「做什麽飯啊,你手都那個樣子了。」她抱住他的腰,臉上的紅潮還未褪去,嬌聲道:「別做了,我去學校買早餐,你再多陪我一會。」


    想到馬上要到來的分別,他亦不忍,重新上床,攬緊她的腰。


    她太瘦了,他甚至能摸到她的骨頭。


    「以後要好好吃飯。」這幾天也沒把她養胖,他低聲囑咐。


    「好。」


    「好好畫畫,別成天想著打工,學業是最重要的。」


    「好。」方璃窩在他懷裏,看著他的側顏,乖乖地應道。


    「一個人就別跑來這,住你的宿舍,晚上別出去,別熬夜。」


    聽他像老媽子般絮絮叨叨囑託,她又想笑又想哭。最後把頭埋進他胸口,深深吸了口氣。


    他身上的氣息。


    她要記住。


    在以後沒有他的日子裏,可以時時刻刻拿來懷戀溫存。


    周進實在想不出別的,問:「你沒有要跟我說的?」


    方璃閉上眼睛,其實有很多話想說,可現在好難受,喉嚨發酸,怕一說,自己就先哭出聲來。


    她最最討厭離別了。


    見她不語,他也沒再多言,擁緊憂傷的女孩,靜靜享受著和她一起的溫暖時刻。


    屋內半明半暗,窗外麻雀啾啾。走廊盡頭傳來洗漱的水聲,夾雜著大媽們吆喝做飯炒菜的聲響。隱隱有飯香味飄進,整個裏院都熱絡起來。


    方璃忽然想到什麽,問:「哥,你有沒有微博什麽的。」


    「沒有,怎麽?」


    「那你有什麽,博客、微信、qq?」見他最後一個才點頭,她笑了笑,說:「你要是每到一個地方,拍幾張照片發上去,讓我能看到,知道你在哪裏,就好了。」


    周進想想,覺得可以一試,「很久以前註冊的,把你號給我,我試試。」


    「好。」


    方璃揉著腦袋,半天,才回憶起自己的qq號。


    他認真尋了張紙,記下,塞進課本裏。


    放下筆,時間也快到了。


    方璃不得不從昨晚的迷醉中甦醒,剛要穿衣,周進翻了個身,抵住她。


    「我要遲到了……」


    「我知道,再親一下。」俯身,最後親吻她的嘴唇。


    被他啃了一整晚的緣故,女孩嘴唇有點腫,但水潤潤的,光澤粉嫩。他一再留戀,喜歡極她的柔軟,纖弱。


    「我會想你。」俯在她耳垂,啞聲道。


    ——


    那天,方璃沒去車站送他。


    一想到他拎著箱子上火車,車廂漸行漸遠的畫麵。她就覺得無法忍受,滿腦子都是趙薇淒涼婉轉《離別的車站》。她生性多愁善感,一點點小事就愛哭鼻子,那樣悲傷的畫麵,她是最最無法接受的。


    哥離開後,所有的一切被摁了加速器,平穩而規律的度過。方璃住回學校調劑給她的新宿舍,上床下桌,高頂,弧型窗,四人間。雖是從民國時期一直翻新到現在的老房子,但條件尚可。餘下三個室友都跟她不同學院,起先還議論兩句,爾後大家各過各的,倒也相安無事。


    每個周末,方璃都會回裏院一趟,幫哥打掃衛生,晾曬下床褥,陪孤單的小俊吃頓飯。


    比起宿舍,這裏倒更像是她的家。


    畫室的工作還在繼續,這是她唯一的兼職,隻是平常學會節省,日子慢慢好過許多。


    一個周六傍晚,她剛從裏院回到宿舍,畫室的老師打來電話,千恩萬謝之後,希望她明天來早一點,許教授來做範畫,讓她幫著做下準備。


    方璃心情有些激動,叫上陸思思,起了個大早,趕往天意畫室。


    靜物是用心擺的,分了六組,每一組都調好射燈,讓教授隨意選擇;往常擁擠的畫架和凳子都被撤到最邊上,地板也被仔細清掃過,隻剩下經年累月積下的鉛灰,就連牆上貼的優秀作業都重新甄選一番,換成最高水平的長期作業。


    投影儀開好,攝像機準備著。


    「……」


    方璃和陸思思對望一眼,讚嘆這個總統級待遇。她們簡單調整了下靜物,閑聊一會,還不到七點半,大大小小的學生就進來占座,還跟著不少家長。


    七點五十五,一輛白色寶馬停在樓下。


    天氣漸暖,可能是周末原因,許宋秋穿得很休閑,灰色針織衫,米色長褲,看上去年輕十多歲。衣袖挽起,露出一截手臂。他的膚色很白,近乎呈一種略病態的蒼白,手背青筋凸起,骨骼分明,五指修長,握鉛筆時有一種難掩的風骨魅力。


    大師就是大師。


    一上手,就跟尋常人是不同的。


    紙和鉛筆都有了生命,震撼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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