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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大佬穿成炮灰(快穿) 作者:朵蘑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瘋狂嘶喊出聲後,她大口大口喘著粗氣。
吳靈惜嚇到了。
「瓊瓊……」
「別喊我!」沈瓊一揮手,製止她的話,神情逐漸變得冷漠,「我受夠了!你永遠也不會覺得自己錯了!你從來不會聽我們的聲音!你覺得、你想、你認為!你從來不接受不同的意見,不聽我們說話!害了一個又一個!姐姐不認你,是對的!我也不會認你了!」
說完,衝進房間,開始收拾行李箱。
她要搬出去,離開這裏,離開吳靈惜身邊,自己一個人生活。再孤孤單單,也比生活在吳靈惜的窒息下好!
「瓊瓊!媽錯了!媽錯了!」吳靈惜進去攔她,因為阻攔不住,像個小孩兒一樣,幼稚地撒潑、奪取,甚至坐在地上抱住她的腿大哭。
沈瓊也哭了:「你知道錯了?你以後不給我介紹男人了?我一輩子不結婚,你也不會再念叨我一句了?」
吳靈惜哭著搖頭:「媽不說了!不說了!」
再說下去,小女兒也要失去了。
沈瓊悽愴地笑了一聲,卻道:「那你能管住自己的臉,不讓臉上露出失望嗎?你能管住自己的眼睛,不讓眼睛裏流露出嘆息嗎?你能管得住自己的心,打心底認為不結婚也沒什麽嗎?」
否則,她隻是嘴上不說,又有什麽用?家庭氛圍還是一樣,沒有絲毫變化啊!
吳靈惜這下隻是嗚嗚地哭了。
她拚命搖著頭,想說她可以,她怎麽都行,瓊瓊不要離開媽。
但是她說不出來。女兒會這麽問,顯然看透了她,也不會再相信她。
沈瓊低著頭,眼淚掉得洶湧。
她何嚐想拋下媽媽。
她也曾想做個孝順的女兒,一輩子孝順媽媽,她們過得幸福又快樂。
但……
就當她懦弱吧。她做不到孝順吳靈惜,以吳靈惜要的方式。
「我每個月會給你打錢。」
扯不動行李箱,沈瓊索性放棄了,隻帶著證件和手機,大步走向門外。
「瓊瓊!!」吳靈惜撕心裂肺地哭喊。
然而沈瓊頭也不回。
*
韶音從灰灰那裏聽說了。因為吳靈惜哭得暈厥過去,情況不大好。
韶音替她打了個120電話,就沒管了。
她手裏有錢。韶音每個月會給她打錢,從今往後沈瓊也會給她打錢,一個年紀不大又有錢的老太太,是不用人管的。
至於她的精神需求、感情需求?
抱歉,給不了。
韶音繼續往小地方鋪業務。她並不往大城市裏鋪,因為大城市相對文明、規範,比如沈瓊,她靠自己的力量就解決了困難。
陸明霄又等了她兩年,仍然不見她回心轉意,也就認了。
他這幾年跟著韶音,看到許多不好的事情,他理解她的決定,不再執著於領證。隻不過,對於孩子,還是有些執念。
「我們可以養隻貓咪。」韶音對他說,「它除了不能繼承我們的家業,哪裏不好?」
於是陸明霄養了隻貓。
沒過多久,又養了隻狗。
然後一發不可收拾。養了布偶想養英短,養了大橘想養加菲,養了哈士奇想養薩摩耶,養了柴犬想養泰迪……
他再也不稀罕孩子了,沉浸在當鏟屎官的快樂當中。
沈瓊離開了公司,跳槽去另外的企業,並很快遷往了其他城市。
她拋下了包袱,再也沒有牽掛,一心一意拚事業,她的努力沒有白費,成功成為行業內的標杆人物,一如青春時的願景,她事業有成。
但她一直沒談戀愛,也沒有結婚。每年會往韶音的基金會捐款,私下裏悄悄關注她的消息。
她沒有聯繫過韶音。她很想獲得姐姐的原諒,想對她道歉,但她同時又知道,太晚了,已經太晚了。經歷過短暫扯皮離婚的她,都對婚姻深深恐懼,何況是當初孤立無援的姐姐?她得不到姐姐的原諒了。
她同時又隱隱怨恨吳靈惜,因為吳靈惜當年總說「為你姐姐操碎了心」「她天天剜我的心」「我造了什麽孽哦生了這麽個不省心的東西」。
如果不是她總這樣說,沈瓊也不會對姐姐的偏見那麽大。她那時天真得近乎於蠢,她怎麽想得到,母親的抱怨竟是可笑的,不假思索的,就信了母親。
她後來也沒去看過吳靈惜,隻是每個月給她打錢,逢年過去會打個電話罷了。
吳靈惜後來還是回到了j縣。兩個女兒都不要她了,小女兒也不在b市了,她還留在這裏幹什麽?回到j縣,住進了曾經的家裏。
她找不到小女兒,但大女兒的工廠在這裏,於是會去工廠轉悠。她這時的精神狀態已經不大好了,但還記得自己是怎麽被女兒拋棄的,於是見到男人打女人,就會衝上去跟對方撕打:「誰讓你打老婆!打老婆的人都該天打雷劈!」
一般人不跟她計較,但也有人混不吝,沖她出手。
吳靈惜被撞到馬路牙子上,腦袋磕破了,被人送去醫院。她醒來時,就見到大女兒坐在床邊,眉眼平淡地看著她。
她以為自己出現幻覺了,但韶音對她說道:「你閑得沒事,去我那當門衛吧。」
工廠時不時會有男人、婆婆媽媽之輩來鬧事,吳靈惜要是閑得沒事做,韶音給她找活幹。
「好,好,媽去!」吳靈惜連忙點頭。
吳靈惜嚇到了。
「瓊瓊……」
「別喊我!」沈瓊一揮手,製止她的話,神情逐漸變得冷漠,「我受夠了!你永遠也不會覺得自己錯了!你從來不會聽我們的聲音!你覺得、你想、你認為!你從來不接受不同的意見,不聽我們說話!害了一個又一個!姐姐不認你,是對的!我也不會認你了!」
說完,衝進房間,開始收拾行李箱。
她要搬出去,離開這裏,離開吳靈惜身邊,自己一個人生活。再孤孤單單,也比生活在吳靈惜的窒息下好!
「瓊瓊!媽錯了!媽錯了!」吳靈惜進去攔她,因為阻攔不住,像個小孩兒一樣,幼稚地撒潑、奪取,甚至坐在地上抱住她的腿大哭。
沈瓊也哭了:「你知道錯了?你以後不給我介紹男人了?我一輩子不結婚,你也不會再念叨我一句了?」
吳靈惜哭著搖頭:「媽不說了!不說了!」
再說下去,小女兒也要失去了。
沈瓊悽愴地笑了一聲,卻道:「那你能管住自己的臉,不讓臉上露出失望嗎?你能管住自己的眼睛,不讓眼睛裏流露出嘆息嗎?你能管得住自己的心,打心底認為不結婚也沒什麽嗎?」
否則,她隻是嘴上不說,又有什麽用?家庭氛圍還是一樣,沒有絲毫變化啊!
吳靈惜這下隻是嗚嗚地哭了。
她拚命搖著頭,想說她可以,她怎麽都行,瓊瓊不要離開媽。
但是她說不出來。女兒會這麽問,顯然看透了她,也不會再相信她。
沈瓊低著頭,眼淚掉得洶湧。
她何嚐想拋下媽媽。
她也曾想做個孝順的女兒,一輩子孝順媽媽,她們過得幸福又快樂。
但……
就當她懦弱吧。她做不到孝順吳靈惜,以吳靈惜要的方式。
「我每個月會給你打錢。」
扯不動行李箱,沈瓊索性放棄了,隻帶著證件和手機,大步走向門外。
「瓊瓊!!」吳靈惜撕心裂肺地哭喊。
然而沈瓊頭也不回。
*
韶音從灰灰那裏聽說了。因為吳靈惜哭得暈厥過去,情況不大好。
韶音替她打了個120電話,就沒管了。
她手裏有錢。韶音每個月會給她打錢,從今往後沈瓊也會給她打錢,一個年紀不大又有錢的老太太,是不用人管的。
至於她的精神需求、感情需求?
抱歉,給不了。
韶音繼續往小地方鋪業務。她並不往大城市裏鋪,因為大城市相對文明、規範,比如沈瓊,她靠自己的力量就解決了困難。
陸明霄又等了她兩年,仍然不見她回心轉意,也就認了。
他這幾年跟著韶音,看到許多不好的事情,他理解她的決定,不再執著於領證。隻不過,對於孩子,還是有些執念。
「我們可以養隻貓咪。」韶音對他說,「它除了不能繼承我們的家業,哪裏不好?」
於是陸明霄養了隻貓。
沒過多久,又養了隻狗。
然後一發不可收拾。養了布偶想養英短,養了大橘想養加菲,養了哈士奇想養薩摩耶,養了柴犬想養泰迪……
他再也不稀罕孩子了,沉浸在當鏟屎官的快樂當中。
沈瓊離開了公司,跳槽去另外的企業,並很快遷往了其他城市。
她拋下了包袱,再也沒有牽掛,一心一意拚事業,她的努力沒有白費,成功成為行業內的標杆人物,一如青春時的願景,她事業有成。
但她一直沒談戀愛,也沒有結婚。每年會往韶音的基金會捐款,私下裏悄悄關注她的消息。
她沒有聯繫過韶音。她很想獲得姐姐的原諒,想對她道歉,但她同時又知道,太晚了,已經太晚了。經歷過短暫扯皮離婚的她,都對婚姻深深恐懼,何況是當初孤立無援的姐姐?她得不到姐姐的原諒了。
她同時又隱隱怨恨吳靈惜,因為吳靈惜當年總說「為你姐姐操碎了心」「她天天剜我的心」「我造了什麽孽哦生了這麽個不省心的東西」。
如果不是她總這樣說,沈瓊也不會對姐姐的偏見那麽大。她那時天真得近乎於蠢,她怎麽想得到,母親的抱怨竟是可笑的,不假思索的,就信了母親。
她後來也沒去看過吳靈惜,隻是每個月給她打錢,逢年過去會打個電話罷了。
吳靈惜後來還是回到了j縣。兩個女兒都不要她了,小女兒也不在b市了,她還留在這裏幹什麽?回到j縣,住進了曾經的家裏。
她找不到小女兒,但大女兒的工廠在這裏,於是會去工廠轉悠。她這時的精神狀態已經不大好了,但還記得自己是怎麽被女兒拋棄的,於是見到男人打女人,就會衝上去跟對方撕打:「誰讓你打老婆!打老婆的人都該天打雷劈!」
一般人不跟她計較,但也有人混不吝,沖她出手。
吳靈惜被撞到馬路牙子上,腦袋磕破了,被人送去醫院。她醒來時,就見到大女兒坐在床邊,眉眼平淡地看著她。
她以為自己出現幻覺了,但韶音對她說道:「你閑得沒事,去我那當門衛吧。」
工廠時不時會有男人、婆婆媽媽之輩來鬧事,吳靈惜要是閑得沒事做,韶音給她找活幹。
「好,好,媽去!」吳靈惜連忙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