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幫不了你什麽,這些子彈你收著吧。”


    “至於能不能在山裏活下去,就看你的命了。”


    趙遠掏出兩盒子彈,遞給了常林,當然了,這些子彈都是從係統裏麵兌換的。


    他自己的子彈,和常林的槍口徑不匹配。


    剛剛在說話的時候,他就注意到了,那是一杆38大蓋,6.5口徑的子彈,自己可沒有,隻能在係統裏兌換。


    送他兩盒子彈,也算是自己可憐他了。


    至於以後,趙遠沒想過,他也認為常林不可能在山裏活下去。


    “兄弟,謝謝你啦!”


    對於趙遠的善意,常林非常感激,甚至他的眼角都有些濕潤了。


    “我打了一隻狼,送給你吧,狼皮你可以剝下來取暖,至於肉,應該夠你吃幾天的。”


    趙遠說完,站起來走到一個隱蔽的地方,取出一隻狼的屍體,扛了回來。


    “噗通。”


    趙遠把死狼丟在常林的腳下。


    “哥們,後會無期了。”


    常林看著趙遠離開的背影,眼角濕潤了。


    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的身上,感受到了善意。


    平複了一下自己的思緒,常林帶著趙遠留下的狼屍離開了。


    回到自己的臨時住所,他先把狼皮剝下來,刮幹淨之後,然後用草木灰鞣製了一遍。


    又尋了一處小溪,將狼皮清洗幹淨,削了幾根木棍,把狼皮固定起來陰幹。


    這個流程是簡化了的,沒有辦法,山裏條件簡陋,,肯定不能像在家裏一樣。


    經過這樣處理之後,狼皮至少不會發硬,異味也能減輕大半。


    狼皮具有良好的保暖性,這讓他的生存能力,大大的提升了。


    處理完狼皮之後,常林又把狼肉分割,剃掉骨頭之後,他升起了火堆。


    常林這是要準備把狼肉製成熏肉,這樣才能長久存放。


    盡管這時候山裏的溫度不高,但是食物還是難以長時間儲存。


    本身常林就沒什麽山裏生活的經驗,所以對於食物,是一點都不能浪費的。


    當然了,有了趙遠贈送的兩盒子彈,相信對他的幫助應該是挺大的。


    至少短時間內,不用擔心子彈不夠用的問題了,槍法應該也能提升一些。


    做完這一切,常林把狼骨頭架在了火堆上。


    其實他更想熬骨頭湯的,但是沒有鐵鍋,隻能退而求其次,放在火上烤了。


    骨頭上還有一些殘留的肉渣,以及裏麵的骨髓,常林可不想浪費。


    ……


    我說,你還跟著我啊!


    跟常林分開的趙遠,本來想帶著兩狗一狼離開的,可是不知怎麽的,猞猁好像賴上他了。


    “喵嗚……”


    母猞猁衝著趙遠叫了一聲,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你走我就走,你停下我也停下。


    “爪子上還有傷呢,這麽跟著我走可不行,你們娘倆先進空間休息吧。”


    趙遠說完,把手放在猞猁的身上,很輕易的就把它收進了空間裏。


    看得出來,猞猁對趙遠是一點戒備心都沒有,要不然也不能這麽容易就收進去。


    同樣的操作,把小猞猁也收進去,趙遠這才放心的上路了。


    “嗷嗚……”


    天狼見到兩隻猞猁消失不見,頓時明白它們去了哪裏,立刻不滿的嚎叫了一聲。


    “怎麽了天狼?”


    趙遠不解的開口問道。


    雖然知道天狼不會回答,而且它也不一定能聽懂自己的話,但是趙遠還是習慣的問了出來。


    “嗚嗚嗚……”


    天狼做出一副委屈的表情,在趙遠的腳下,嗚嗚直叫。


    趙遠不明白它要表達什麽,隻好不搭理它,繼續前行。


    天狼見趙遠不理自己,隻好搖著尾巴跟了上來。


    大家都以為狼尾巴是硬的,不會搖尾巴。


    其實這都是偏見,狼並不是不會搖尾巴,而是它們不屑於。


    犬科動物搖尾巴,是一種親近的表現,而對於高傲的狼來說,它們不需要對誰表示親近。


    隻有認了主的狼,才會對主人搖尾巴。


    當然了,想要讓狼認主,那可是非常不容易的。


    別看小說裏麵,主角收服狼,甚至是老虎獵豹,都很容易,這都是作者在yy而已。


    現實中,想要馴養這一類的猛獸,是需要從小沒睜開眼睛的時候,就開始馴養。


    這樣它才會熟悉你的味道,等睜開眼睛之後,它會本能的認為你就是它的母親,對你產生依賴性。


    不過即使是這樣,也不能保證以後它百分百不會噬主,隻能說幾率比較低。


    另一種方法就是靠武力鎮壓, 把狼打服,讓它怕你。


    群居動物都是有階級層次的,而且等級森嚴。


    你如果能把狼打服,讓它把你當成王,也可以完成認主過程。


    隻不過這個方法非常很難成功功,首先你能不能敗狼。


    其次是狼會不會臣服,有的狼是寧死不屈的。


    最後,即使你降服了狼,以後會不會反叛?


    尤其是最後一個,才是最危險的。


    哪怕是認主的狼,如果有一天,它認為自己的實力比你這個主人強了,隨時都有可能挑戰你。


    這個挑戰,可不是光明正大的拉開架勢和你對打。


    而是隨時隨地,都可能攻擊你。


    這就和我們養狗是一個道理,為什麽有的狗非常聽話,有的狗不僅不聽話,還會咬主人?


    聽話的狗就是認你為主的狗。


    咬主人的狗,它就是把自己的地位,放在了比你高的位置。


    言歸正傳,天狼見趙遠不再搭理自己,也就收起了小性子。


    其實這就是嫉妒心在作怪,本來它和猞猁就是世仇。


    它認了趙遠為主之後,感受到了空間的好處,當然就不想讓猞猁也享受到。


    這就好像廣智說的那樣,本來家裏就一隻土狗,突然有一天又來了一隻。


    除了原來那隻不開心,剩下全家人都很開心。


    此時天狼的心態,就好像是原來的那隻土狗。


    而猞猁,就是後來的那隻。


    就在趙遠繼續尋找獵物的時候,一大隊公安也進山了,而且還是向著趙遠所在的方位而來。


    看他們的樣子,行進速度很快。


    很明顯,這其中有擅長追蹤的高手。


    畢竟常林隻是個普通人,沒有什麽反偵察經驗。


    他進山之後,留下了太多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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