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欺負自己家人,她也是最熱衷的,可能是因為心理扭曲吧,把曾經的主子踩在腳下,讓她獲得極大的滿足感。


    這讓常林對她的恨,超過了大隊長。


    絲毫沒有猶豫,殺豬刀再次染血。


    不過這次,常林痛的不是胸口,而是她的脖子。


    可能這樣,更能發泄仇恨吧!


    殺了大隊長的媳婦之後,常林又來到了西屋,這裏還有四個孩子呢。


    來到西屋之後,常林看著躺在炕上的四個孩子。


    一個個睡得都十分香甜,絲毫沒有轉醒的跡象。


    看著他們,常林不禁想起了自己的孩子。


    這讓常林的心裏,湧現出一絲不認的情緒。


    但是很快,她就把這種情緒壓下去了。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這幾個孩子,年紀比自家孩子大一些,整天帶著一群小孩,以欺負自家孩子為樂。


    孩子身上每天出現的傷痕,大多都是他們造成的。


    自己有什麽理由原諒他們呢?


    想到這裏,常林的臉上再一次出現了狠辣的表情。


    一刀一個,很快就把這幾個孩子也解決了。


    可能有人會說常林就算是報仇,也有點過了,不應該連這麽小的孩子都不放過。


    我隻想說,當一個人被壓抑到崩潰之後,根本就沒有理智可言。


    而且常林的做法,也不能用殘忍來形容,隻能說是把自家承受的東西,還回去而已。


    聖母心的請繞行,避免被雷劈的時候,連累到好人。


    做完這一切,常林從大隊長家裏,找到了一杆補槍。


    看這杆步槍的樣子,明顯是沒有好好保養過,已經殘破的不成樣子了


    常林不管這些,隻要能用就行。


    子彈倒是不多,隻有二十幾發,都被常林裝進了衣兜裏。


    翻出來兩件厚實的衣服,匆匆穿在身上,常林就離開了隊長家。


    終於在後半夜的時候,常林來到了一片山腳下。


    沒有絲毫猶豫,他知道自己的事情,隻要被抓住,吃槍子是肯定的。


    所以,常林直奔山裏而去,想要依靠大山逃過一劫。


    他相信隻要躲幾年,外麵的人就會忘記這件事,到時候自己在改頭換麵,重新下山生活。


    想法是不錯,就是不知道他能不能在山裏生活幾年了。


    逃進山裏之後,常林不敢再附近停留,一路向著深處進發。


    實在累得不行的時候,就找山洞休息,睡醒了繼續走。


    也是他的命大,這種天然的山洞,大多數都會被野獸占據,當成自己的據點。


    而常林就這麽瞎闖,竟然一次危險都沒遇見。


    ……


    拒馬屯。


    “殺人了!”


    一個聲音響徹整個屯子。


    原來是有人來找大隊長,結果來到他家一看,一家六口人全都倒在血泊之中。


    屋子裏滿是鮮血,炕上,地上,牆上,窗戶上……


    很快,這件事就被報到了公社,公社派出所來人查看完之後,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隨即就上報到了四九城。


    一家六口被殺,這是滅門大案啊。


    分局上下不得不重視起來,秦天龍親自坐鎮,安排精兵強將調查此案。


    很快,整個案子就被調查清楚,過程一點也不複雜。


    隻剩下把人抓捕歸案就完結了。


    “一點線索也沒有嗎?”


    秦天龍看著手下遞過來的材料,開口問道。


    四九城可是很長時間沒有出現過滅門的案子了,所以秦天龍十分重視。


    尤其是他剛調過來不長時間,這個案子要是不破,肯定會質疑能力的。


    “秦局,初步判斷,這個常林應該逃到山裏了。”


    “我們的人根據現場留下的痕跡一路排查,有老鄉反應,出事的那個夜裏,看到有人進山了。”


    “因為即使是獵人打獵,也不會半夜出發,所以我判斷這個進山的人,應該就是常林。”


    “能確定嗎?大半夜的,那個老鄉是怎麽看到有人進山的?”


    秦天龍很謹慎,因為這個說法並不能站住腳。


    “也是趕巧,這個老鄉就住在山腳下不遠,那天夜裏他拉肚子,出來上廁所的時候,看見有人影進山,本來他並沒有當回事,直到聽說這個滅門案之後,才主動跟我們匯報的。”


    “原來是這樣。”


    秦天龍點點頭:“這樣,你先帶幾個人進山查看一下,如果能確定罪犯躲進山裏了,馬上回來匯報。”


    “好的秦局,我這就出發。”


    很快,兩輛三蹦子駛出了分局。


    ……


    趙遠收獲了一個野豬群之後,帶著三大金剛離開了山穀。


    “喵嗚……”


    這個時候,猞猁母子倆又來了。


    “嗷嗚……”


    天狼見到猞猁,立馬警惕了起來,渾身的毛發豎起,身體下壓,做好了攻擊的準備。


    它跟這隻猞猁可算是老熟人了,雙方不止一次的戰鬥過。


    猞猁擊殺過不少它天狼的手下,天狼也殺死過猞猁的幼崽兒。


    雙方可以說是世仇了,隻不過對於犬科動物來說,猞猁太靈敏了,速度又快。


    每次都是偷襲它們落單的成員,擊殺完之後就快速離開。


    狼群根本就留不下猞猁。


    可以說,猞猁在森林中,就是最完美的殺手。


    生存能力甚至超過了老虎和豹子。


    “天狼,別動。”


    趙遠嗬斥了天狼一句,然後看向猞猁。


    他知道,這隻猞猁應該不會傷害自己呢。


    “嗚嗚……”


    猞猁一步步靠近趙遠,走路的姿勢有點不對勁。


    “怎麽了大貓咪,手傷了嗎?”


    趙遠主動迎上去,蹲下來伸手撫摸著猞猁的毛發。


    猞猁趴在地上,抬起一隻後腿,伸出舌頭舔舐起來。


    “嗬嗬,原來是腳掌紮刺了。”


    趙遠嗬嗬一笑,抓起猞猁的後腿。


    “乖乖的別動,我給你把刺拔出來。”


    猞猁好像聽懂的了趙遠的話,老實的趴在地上一動不動。


    別看隻是一根刺的小問題,但要是不拔出來的話,慢慢就會腐爛在肉裏,導致傷口發炎化膿,嚴重了甚至能夠危及猞猁的生命。


    隻是一根木刺,在趙遠手裏就簡單了,輕鬆的就給拔了出來。


    然後從空間裏取出藥品,給傷口消了消毒。


    傷口不大,連包紮都不用,用不了一兩天的功夫,就能自己長好。


    “汪汪汪……”


    這個時候,天狼看著不遠處的一個人影,發出了警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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