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背起小漫,一步一鄙視的回頭,我就算是死也不認為,她一個有著不堪曆史的女人,能嫁給億萬富豪,開他媽的蒼天大地的玩笑!


    我回到電動車上,給張先撥過去電話,他那邊很快接通了。


    “孫子,你去查查有沒有染病,如果沒有,趕緊去找周晨,要是看不上周晨,就回南陽找個女人結婚生子去,就你那家境,要什麽女人找不來?別在王樂樂身上浪費時間了,懂?”


    “我現在對誰都沒興趣,告訴你,我隻對樂樂有興趣,老子就一根筋栽在這裏了,你在哪?為什麽跟我叨這個?”


    “你又在哪?你撒了多少錢了?”


    “我在載客,沒撒多少,你別擔心,我好得很,吃喝漂睹什麽都會,比誰都快樂,用不著你管,掛了!”


    “我在樂樂這。”


    張先沒有掛我的電話,沉默了一秒,說道:“你在那幹什麽,幫我撮合?”


    “我讓她給你低穀期一點溫暖,她反手就讓我介紹個億萬富豪給她,你覺得這麽拜金的女人還有救嗎?”


    “我不管,老子這輩子就栽這麽一次,我還就不信了,臥槽踏馬!”


    我聽到了那邊砸東西的聲音,好像是香水砸到中控台上了,他中控台上放著一個盒裝香水,是他的最愛,這會估計砸的到處濺的都是。


    “砸的好!砸的好!趕緊把那塊表也拿出來砸了!”


    我話音一愣,哢嚓一聲,好像是香水砸到牆壁上的聲音,應該是扔出去了,接著就聽到一陣輪胎摩擦地麵的劇烈聲音,應該是急刹車。


    “給你一千塊,一秒鍾之內,趕緊下車,從我眼前消失,這是錢,滾!“


    我立刻便聽到了開門下車的聲音,有人在倉皇逃離。


    “兒子,你說,我情場為什麽這麽不順,你過來,陪老子喝幾杯!”


    “你在哪?”


    “我也不知道,鬼知道這地方他媽的叫什麽名字,你等下,我查查。”


    “不用,你把定位發過來,我馬上過去。”


    “這地方荒無人煙,兩邊都是大樹,不知道在哪條省道上,我去超市門口接你,你等著。”


    我還沒來得及說什麽,張先那邊已經把電話掛了。


    我看了看小漫,而後連忙給那個姑娘打去電話,接通後我向她說明了一下不用車子了,目前在英才路,讓她打車來,路費我報銷,她同意了。


    十五分鍾後,一台出租車在我麵前停下,那個姑娘下了車,我幫她付了車費,說了聲謝謝後便將電動車還給她,而這時一台寶馬三係也行駛了過來,在這位姑娘麵前停下。


    姑娘一愣,正要離開,張先已經打開車門下了車,看了她一眼,向我問道:“直娘賊,你們認識?”


    “算認識,怎麽了,看上人家了?”


    “我看上個雞毛,我還以為你又勾搭一個,你不能這麽幹,懂不懂?”


    我白了他一眼,連忙安慰了這位姑娘兩句,說他孫子說話直,別介意,姑娘沒說什麽,騎著車子離開了。


    張先點燃一支煙抽上,轉頭看了一眼超市,過了半晌對我說道:“走吧,陪我喝點。”


    “我不能喝多,我明天得去考摩托車駕照。”


    “考個鴨子,那玩意還用得著駕照?你見我騎那玩意什麽時候用過駕照?”


    “我倒覺得你得考個說話證,沒證不能說話,你看剛才怎麽說人家姑娘的?你說話能不能注意點?”


    最終我還是去和張先喝酒了,我們一邊吵一邊上了車,上車我猛一吸鼻子,納悶道:“為什麽香水你砸了,還是這麽惡心?!”


    張先從手套箱裏又拿出了一瓶同款的香水放到了中控上。


    我直接無語,不說話了。


    一路上,我和小漫就這樣坐在後排,張先獨自在前排開車,似乎也知道小漫不能被孤立。


    終於抵達一處飯店,已經傍晚了,我們進去點了四個菜,一箱冰凍啤酒,張先直接咬開酒瓶對瓶吹,我則去拿了一瓶果酒陪他喝。


    “兒子,你說,為什麽我死活追不上樂樂?我好歹也是家產幾千萬的富二代,雖然比不過上億的,但也……”


    “你能不能先換個稱呼?”


    “直娘賊,你說為什麽?”


    “這不很簡單嗎,人家樂樂都給了你答案了,人家喜歡上億的,你隻是幾千萬而已,你這不是明知故問嗎?”


    張先不說話,一口氣吹了一瓶啤酒。


    肖小漫輕聲對他說道:“張先,別喝那麽多,一會你怎麽開車?”


    “你難道沒發現對麵就是酒店嗎?我隨便走兩步就到了,實在不行往車裏一鑽,倒頭就睡。”


    “不安全,容易出事。”


    “怕個鳥。”


    眨眼幾瓶酒下肚,張先直接脫了上邊衣服,光著膀子大吃大喝起來,旁邊一群人看到他這樣,稍微掃過來幾道目光,也都沒多說什麽。


    這地方再不濟也是個上檔次的飯店,大廳裏直接脫成這樣,我都有點不想認這孫子了。


    最終我也沒說什麽,就當沒看見,繼續喝著果酒。


    “對了,今天我一直沒問你,你這頭上怎麽掛彩了 ?”過了一會,張先看向我。


    我這才想起來剛才在超市的時候,王樂樂連問候我一下都沒有,這個女人,我是真的服了。


    “沒事,一點小事。”


    “哦。”張先似乎也不想揭我傷疤,轉頭看向小漫問道:“小漫,幾天過去了,你的腿怎麽樣了?”


    “恢複的不錯,我其實已經能下地走路了,但是家梁非要背著我。”


    “背你是對的,是我我也背,你看你都糟蹋成啥樣了,他要再不對你好點,良心上過得去嗎?”


    “張先,你先關心下你自己,少喝點。”


    “你趕緊關心家梁去吧,他在抽煙。”


    小漫看了過來。


    我一邊抽一邊說道:“孫子,要不你明天再打扮一下,我再幫你一次,這次我必定用三寸不爛之舌把王樂樂給說服了,再不濟也讓她把微訊給你加上,你看怎麽樣?”


    “去鴨子吧,那身西服都不知道弄哪去了,打扮個鳥。”


    “沒關係,我再給你弄一身。”


    “你確定能說服?”


    “最起碼微訊能給你加上,這啤酒涼得很,你爸有胃病,少喝點。”


    張先終於不喝了,看著我說道:“想吃什麽,我給你點倆。”


    “這四個就夠了。”


    “這都是我愛吃的,服務員,拿菜單過來!”


    ……


    這個夜晚,我們將張先送到了對麵的酒店,之後打了一台出租回去,張先讓我開寶馬回去,好去給他拿西服,我才懶得開,車上那香水味能膩死我。


    我直接和小漫打車駛向沈晴雪的住處,我打算等會先讓小漫在外麵等我,我自己進去找沈晴雪拿西服,至於考駕照的事,隻能後天再說了。


    什麽事都是計劃沒有變化大,我也沒什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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