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司馬家的傳承
我在萬朝帶貨震驚始皇 作者:一念青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然後,雙方爭執不下,傳到神宗陛下耳中,神宗陛下傳王安石與司馬光單就此案進行分辯。”
“首先要說明一下,在此案之前,神宗陛下曾經下詔:凡是謀殺被害人致其受傷,司法官經審問,將要糾舉時,罪犯自首,依照謀殺罪減刑二等論處。”
“所以王安石支持許遵,認為阿雲罪不至死,可判處有期徒刑,但司馬光認為,阿雲就應該被判決死刑。”
“兩人爭執不休,就是在國家法度與皇帝詔書之間,到底應該遵守哪一個?”
“若這個案子以皇帝的詔書為準,就證明皇帝的旨意對法律具有最終解釋權,可以對法律進行修改和變更。”
“司馬光認為法律是國家最高意誌的體現,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幹預司法,包括皇帝。”
“然後這個案子,就演化成了保守派與變法派之間相互攻訐的黨爭,再之後,朝廷大赦天下,阿雲也在其列。”
“所有人都以為這個案子結束了,可沒想到,司馬光在上台之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這一起陳年老案翻了出來,重新進行審理。”
“審理結果就是將案中原來已被釋放回家的阿雲判以死刑,斬首示眾。”
“這也能看出來,司馬光因為這個案子,心裏一直都有一股氣不順,所以才會在上台之後,想辦法為自己爭一口氣,哪怕過了十幾年,他也要將阿雲繩之以法。”
“阿雲是被叔叔賣的又如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然她親叔叔作了主,那阿雲就是老光棍的妻子,哪怕還沒成婚,擅自傷害對方,就算人沒死,也可以算作謀殺親夫。”
“皇帝詔令不好使,朝廷大赦天下也不好使。”
“他司馬光一定要為自己,親自討回這個公道。”
司馬光:……..
司馬光:喬姑娘此言何意?謀害親夫,理應處死,哪怕事隔多年,老夫也定要為這天下討個公道。
王安石:司馬公如此執拗,那女子為親人所賣,並非自願訂婚,那懶漢雖有重傷,但並未身死,何況那女子雖然行差踏錯,但官差上門,並未否認,直接認罪,她又何至於死?
王安石:況且官家早前已經下旨,凡是謀殺被害人致其受傷,司法官經審問,將要糾舉時,罪犯自首,依照謀殺罪減刑二等論處。此女雖是有罪,但判定重罪有期三十年,已然是重懲!
司馬光:王相公好一張利口,律法乃正國之法,豈能隨便一紙詔令便能修改?
大宋趙頊:……..
萬朝中的所有人:………
司馬光猶不解氣,當即冷聲道:“喬姑娘當眾翻出此事,可是覺得老夫也做錯了嗎?老夫此舉,問心無愧,那女子謀害親夫,當誅!”
“額,既然司馬公問我,是否是覺得你做錯了,那我告訴你,是,我就是覺得你做錯了。”
“首先,阿雲年僅十三,尚未及笄,投靠叔叔反被其轉手賣掉,這一樁人口買賣案,受害者便是阿雲,司馬公如此大公無私,為何不曾替她作主?”
司馬光:什麽人口買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女子父母既已雙亡,叔叔便是其長輩,將其許配人家,如何算得上是人口買賣?
“非女子自願,強迫為之,如何算不上人口買賣?”
“其實根本原因在於,在當時的時代,身為女子,沒有人權而已,在我們國家,每一個公民都享有平等的人權,但你們的法律,卻沒有給予人權保護和尊重。”
“再者,阿雲雖然是傷了人,有謀殺之嫌,但念其當時情況特殊,為了自救,她所傷害的是花錢買她的人販子,後來她也認了罪,判個有期徒刑,坐個幾十年的牢,也算是重罰了。”
“法理不外乎人情,你做什麽就非得要弄死她?”
“表麵上是一樁案子,實際上卻是你想要證明自己,當年與王安石的爭辯,你沒有錯,錯的是小皇帝和王安石。”
“隻有推翻曾經王安石所推崇的一切,無論是變法,還是案子,唯有如此,似乎才能證明,你才是最後贏家!”
司馬光:……….
“但你不知道的是,雖然我們後世認為,王安石變法,確實有些地方並不適合當時環境,但對於他想要變法改革,富國強軍,體恤民生的心意還是很認可的。”
“但對於你司馬光,嘖嘖嘖……”
司馬光:………
司馬光眸子一凜,她這是什麽意思?
難不成後世對於他司馬光的評價,尚且不如一個王安石不成?
司馬光:喬姑娘此言何意?老夫自認,於國於民,問心無愧,無論後世如何評價,老夫都能接受!
喬安麵露無語之色,這才說道:
“司馬家的傳承,果然是一如既往的厚顏無恥!”
“廢除掉所有變法新政,哪怕是利國民生的,你也毫不眨眼,無絲毫羞愧之色,逼死一個罪不致死的弱女子,你同樣不覺得有愧。”
“如果這兩件還不足讓你有愧,那你賣國求榮,割地求和,難道還不覺得有愧嗎?”
司馬光:……..
大宋趙頊:……..
趙頊瞪大了眸子,目露震驚之色,賣國求榮,割地求和,這是何等龐大的罪名,他司馬光,怎麽敢?
直播間中仍在繼續:
“元豐四年,當時西夏內亂,宋朝製訂滅夏的戰略目標,發動五路大軍數十萬軍隊聯合攻夏,雖然此戰並沒有達到戰略目標,卻仍然占據銀、石、夏、宥諸州和橫山北側一些軍事要點。”
“而到了宋朝哲宗登基,司馬光被迎回朝堂,西夏遣使要求宋朝歸還歸還元豐年間宋朝攻占的蘭州、米脂等五砦之地。”
“司馬光當時作為宋朝宰相,於是上奏道:‘此邊鄙安危之機,不可不察。靈夏之役,本由我起……..當此之時,不得已而與之,其為國家之恥,無乃甚於今日乎?……使兵連不解,為國家之憂。”
“這段話的大致意思就是,元豐年的戰爭,是由我們發起的,所占的這些營寨原本就是在西夏的境內。”
“現西夏歸附稱臣,如果不還的話,西西夏必定會再啟戰端,這等無用之地,若是因此而導致兩國交戰,實在是得不償失……..我們理應以仁義感化,不應武力奪取…….”
“首先要說明一下,在此案之前,神宗陛下曾經下詔:凡是謀殺被害人致其受傷,司法官經審問,將要糾舉時,罪犯自首,依照謀殺罪減刑二等論處。”
“所以王安石支持許遵,認為阿雲罪不至死,可判處有期徒刑,但司馬光認為,阿雲就應該被判決死刑。”
“兩人爭執不休,就是在國家法度與皇帝詔書之間,到底應該遵守哪一個?”
“若這個案子以皇帝的詔書為準,就證明皇帝的旨意對法律具有最終解釋權,可以對法律進行修改和變更。”
“司馬光認為法律是國家最高意誌的體現,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幹預司法,包括皇帝。”
“然後這個案子,就演化成了保守派與變法派之間相互攻訐的黨爭,再之後,朝廷大赦天下,阿雲也在其列。”
“所有人都以為這個案子結束了,可沒想到,司馬光在上台之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這一起陳年老案翻了出來,重新進行審理。”
“審理結果就是將案中原來已被釋放回家的阿雲判以死刑,斬首示眾。”
“這也能看出來,司馬光因為這個案子,心裏一直都有一股氣不順,所以才會在上台之後,想辦法為自己爭一口氣,哪怕過了十幾年,他也要將阿雲繩之以法。”
“阿雲是被叔叔賣的又如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然她親叔叔作了主,那阿雲就是老光棍的妻子,哪怕還沒成婚,擅自傷害對方,就算人沒死,也可以算作謀殺親夫。”
“皇帝詔令不好使,朝廷大赦天下也不好使。”
“他司馬光一定要為自己,親自討回這個公道。”
司馬光:……..
司馬光:喬姑娘此言何意?謀害親夫,理應處死,哪怕事隔多年,老夫也定要為這天下討個公道。
王安石:司馬公如此執拗,那女子為親人所賣,並非自願訂婚,那懶漢雖有重傷,但並未身死,何況那女子雖然行差踏錯,但官差上門,並未否認,直接認罪,她又何至於死?
王安石:況且官家早前已經下旨,凡是謀殺被害人致其受傷,司法官經審問,將要糾舉時,罪犯自首,依照謀殺罪減刑二等論處。此女雖是有罪,但判定重罪有期三十年,已然是重懲!
司馬光:王相公好一張利口,律法乃正國之法,豈能隨便一紙詔令便能修改?
大宋趙頊:……..
萬朝中的所有人:………
司馬光猶不解氣,當即冷聲道:“喬姑娘當眾翻出此事,可是覺得老夫也做錯了嗎?老夫此舉,問心無愧,那女子謀害親夫,當誅!”
“額,既然司馬公問我,是否是覺得你做錯了,那我告訴你,是,我就是覺得你做錯了。”
“首先,阿雲年僅十三,尚未及笄,投靠叔叔反被其轉手賣掉,這一樁人口買賣案,受害者便是阿雲,司馬公如此大公無私,為何不曾替她作主?”
司馬光:什麽人口買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女子父母既已雙亡,叔叔便是其長輩,將其許配人家,如何算得上是人口買賣?
“非女子自願,強迫為之,如何算不上人口買賣?”
“其實根本原因在於,在當時的時代,身為女子,沒有人權而已,在我們國家,每一個公民都享有平等的人權,但你們的法律,卻沒有給予人權保護和尊重。”
“再者,阿雲雖然是傷了人,有謀殺之嫌,但念其當時情況特殊,為了自救,她所傷害的是花錢買她的人販子,後來她也認了罪,判個有期徒刑,坐個幾十年的牢,也算是重罰了。”
“法理不外乎人情,你做什麽就非得要弄死她?”
“表麵上是一樁案子,實際上卻是你想要證明自己,當年與王安石的爭辯,你沒有錯,錯的是小皇帝和王安石。”
“隻有推翻曾經王安石所推崇的一切,無論是變法,還是案子,唯有如此,似乎才能證明,你才是最後贏家!”
司馬光:……….
“但你不知道的是,雖然我們後世認為,王安石變法,確實有些地方並不適合當時環境,但對於他想要變法改革,富國強軍,體恤民生的心意還是很認可的。”
“但對於你司馬光,嘖嘖嘖……”
司馬光:………
司馬光眸子一凜,她這是什麽意思?
難不成後世對於他司馬光的評價,尚且不如一個王安石不成?
司馬光:喬姑娘此言何意?老夫自認,於國於民,問心無愧,無論後世如何評價,老夫都能接受!
喬安麵露無語之色,這才說道:
“司馬家的傳承,果然是一如既往的厚顏無恥!”
“廢除掉所有變法新政,哪怕是利國民生的,你也毫不眨眼,無絲毫羞愧之色,逼死一個罪不致死的弱女子,你同樣不覺得有愧。”
“如果這兩件還不足讓你有愧,那你賣國求榮,割地求和,難道還不覺得有愧嗎?”
司馬光:……..
大宋趙頊:……..
趙頊瞪大了眸子,目露震驚之色,賣國求榮,割地求和,這是何等龐大的罪名,他司馬光,怎麽敢?
直播間中仍在繼續:
“元豐四年,當時西夏內亂,宋朝製訂滅夏的戰略目標,發動五路大軍數十萬軍隊聯合攻夏,雖然此戰並沒有達到戰略目標,卻仍然占據銀、石、夏、宥諸州和橫山北側一些軍事要點。”
“而到了宋朝哲宗登基,司馬光被迎回朝堂,西夏遣使要求宋朝歸還歸還元豐年間宋朝攻占的蘭州、米脂等五砦之地。”
“司馬光當時作為宋朝宰相,於是上奏道:‘此邊鄙安危之機,不可不察。靈夏之役,本由我起……..當此之時,不得已而與之,其為國家之恥,無乃甚於今日乎?……使兵連不解,為國家之憂。”
“這段話的大致意思就是,元豐年的戰爭,是由我們發起的,所占的這些營寨原本就是在西夏的境內。”
“現西夏歸附稱臣,如果不還的話,西西夏必定會再啟戰端,這等無用之地,若是因此而導致兩國交戰,實在是得不償失……..我們理應以仁義感化,不應武力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