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寶剛媽媽很長時間沒見到兒子了,兒子要上法庭了,終於能見上一麵,不知道兒子現在怎麽樣了,無論如何也要去庭審現場旁聽。
陳寶剛媽媽一個星期前就和主治醫師說了,要離開醫院參加庭審,主治醫師說什麽也不同意,還說自己做不了主,最後找到科主任,科主任比較同情陳寶剛媽媽,好說歹說簽了離院責任書,李穎也簽了字,承擔連帶責任,這才成行。
“阿姨,你怎麽下床了?”早上六點,李穎就趕到醫院。
“醒得早,睡不著了。”陳寶剛媽媽回答。
“昨天晚上阿姨起來好幾遍,天快亮了才迷糊一會兒。”護工在旁邊準備洗臉水。
“阿姨,你感覺怎麽樣?你能去嗎?要不我一個人去吧?”李穎說。
“沒事,我能去。”
“王姐,你去打飯吧,我幫阿姨洗臉。”送飯車推到走廊,送飯阿姨招呼病人家屬打飯。
“好,我去打飯。”護工從床頭櫃裏拿出飯盒打飯。
“李穎,你帶化妝品了嗎?”洗完臉,陳寶剛媽媽說。
“阿姨,你要化妝?”
“對,我想化化妝,我臉色太難看了,讓寶剛看見了不好。”
“行,我包裏有口紅和粉底,我幫您化化妝。”李穎的職業特點養成了隨身攜帶化妝品的習慣。
“妝別化太濃了,太濃了不好。”
“我知道。”
李穎仔細給陳寶剛媽媽化妝,先用粉底遮蓋住黑眼圈,又用卡姿蘭眉筆輕輕畫了畫眉毛,臉色看上去還是有些灰暗,臉頰上抹一點腮紅,最後用歐萊雅口紅抹了抹嘴唇,感覺好了不少。
“沒吃飯就抹口紅?”
“不要緊,吃完飯再抹點,阿姨,你看看怎麽樣?”李穎從包裏拿出一麵小鏡子。
“妝不濃吧?”
“不濃,我化的很淡。”
“幾十年沒化妝了,年輕時候化過,還是現在的化妝品好啊!”
“妝化得不錯,看上去年輕不少。”旁邊床的老太太說。
“唉,不怕你們笑話,我兒子因為傳銷被抓起來了,今天法院宣判,我好幾個月沒見到兒子了,我怕再不見,以後就見不著了。”
“傳銷不是什麽重罪,關個一年半載就出來了,怎麽就見不著了?”
“我的病重啊,我自己知道,不能讓我兒子知道我得病,要不他就更難過了。”
“凡事多往開裏想,你就想把病治好了,等兒子出來。”另一個病床的老太太說。
“謝謝兩位大姐,我上輩子不知道做了什麽壞事,這輩子老天爺懲罰我,這也是沒有法子的事。”
“別想那麽多了,一會兒高高興興地見兒子,別讓兒子擔心。”
“是啊,小穎,我能不能和寶剛說幾句話?”
“好像不能。”
“就說幾句話都不行嗎?”
“法庭上不行,等判完了以後,我們可以去監獄探視。”
“哦,什麽時候可以探視?”
“判完就可以探視,應該很快了。”
“那就好,那就好。”陳寶剛媽媽輕聲說道。
早上8點鍾,李穎和護工帶著陳寶剛媽媽打車來到平湖區人民法院,陳寶剛媽媽穿得很多,厚厚的羽絨服遮住引流袋。法院8點半開門,為了坐前排座位,她們特意早點來排隊,護工把自己的馬紮帶來了,陳寶剛媽媽坐在法院門口排隊。
因為米瀾化妝品傳銷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不少,家屬來了很多,彼此不認識,也沒有講話。
上午9點,米瀾化妝品傳銷案正式開庭,審判庭裏座無虛席,媒體記者也前來旁聽,國徽下方坐著5名審判員,中間位置是審判長,旁邊是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
審判席左側是公訴人席,右側是代理人和辯護人席,審判席下方坐著兩個書記員。審判長身穿法袍,胸前佩戴人民法院徽章,書記員身穿人民法院製服。法庭四周,身穿警服的法警在維持秩序。
旁聽席黑壓壓坐了不少人,李穎、護工和陳寶剛媽媽坐在第二排,第一排沒搶上。法庭裏人雖多,卻很安靜,沒有交頭接耳,也沒有大聲喧嘩,這裏畢竟是法庭,是審判犯人的地方,不是婚禮現場。
“報告審判長,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等有關人員已經到庭,證人已經在庭外等候出庭,被告人已經在羈押室候審,開庭前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報告完畢。”書記員當庭向審判長報告庭前準備情況。
“我宣布,平湖區人民法院對平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米瀾化妝品傳銷案現在開庭審理,帶被告人。”隨著一聲槌響,審判長大聲宣布道。
側門打開,陳寶剛、張岩等人被法警押送著魚貫走進審判庭,陳寶剛走得很慢,一邊走一邊向旁聽席觀望,很快就發現媽媽,還有媽媽身邊的李穎,他下意識地點了點頭,隻有短短的10幾秒鍾,被告人被帶到被告席,麵向審判席,背對旁聽席,站成一排。被告席前後有木製圍欄,圍欄上還有鎖具,防止被告人因情緒激動發生過激行為。
看到兒子走進來,陳寶剛媽媽十分激動,差一點沒叫出聲來,兒子明顯消瘦了不少,精神也萎靡不振,一股巨大的擔心、不舍和心疼的感情阻塞住胸口,陳寶剛媽媽劇烈地咳嗽起來。
“肅靜,現在開始法庭調查,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審判長在一一核對被告人身份姓名,告知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和辯護人相關訴訟權利後,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經查,杜麗虹、張岩、陳寶剛等人在慶東、寧化、南安等地注冊成立米瀾化妝品銷售公司,組建公司運營團隊,打著化妝品直銷的名義,以收取入門費,並以高額收益為誘餌,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開展傳銷活動,每組會員按左右兩區呈金字塔形排列。”檢察官當庭宣讀起訴書。
“同時,對米瀾化妝品大肆進行不符合實際的宣傳推廣,冒充國外進口化妝品,其實際生產地位於廣東湛江。經司法鑒定,米瀾化妝品傳銷組織旗下會員1396人,會員層級高達7層,經對米瀾化妝品銷售公司款項收支等情況進行司法會計鑒定,截止2010年8月31日,各類資金流入總額為8790萬元,對外支出總額為2520萬元,資金結餘6270萬元,公司創始人兼法人杜麗虹在逃,上述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
“其中,被告人杜麗虹使用個人賬戶收取下線會員款項,非法獲利人民幣4532萬元;被告人陳寶剛下線會員總數97個,非法獲利層級超過5層,非法獲利515萬元,陳寶剛在該傳銷體係中起策劃管理作用;被告人張岩下線會員53個,層級超過4層,非法獲利人民幣392萬元;其餘人員不同程度參與並從中獲利。”公訴人繼續宣讀起訴書。
聽到自己的涉案金額,陳寶剛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515萬元?錢在哪裏?陳寶剛媽媽聽到兒子的涉案金額也覺得難以置信,兒子有多少錢從來不瞞著她,一定是檢察人員弄錯了。
515萬,這得判多少年?李穎也不相信,從陳寶剛買的捷達車上看就沒掙到多少錢,在傳銷體係中起策劃管理作用,這個罪名也不小,李穎不禁為陳寶剛捏了一把汗。
“被告人陳寶剛,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問。
“有、有異議。”陳寶剛回答。
“有什麽異議?”
“我沒、沒掙那、那麽多錢啊?不僅沒、沒掙錢,我還賠、賠了不少錢。”陳寶剛這時完全忘了律師教他怎麽說了。
“你賠了多少錢?”
“我不、不清楚,請律師替、替我回答吧。”陳寶剛一緊張結巴得更厲害了。
“被告人張岩,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又問張岩。
“有異議。”
“有什麽異議?”
“我請辯護律師回答。”
“請被告人陳寶剛的辯護律師發表辯護意見。”審判長逐個詢問被告人後,開始律師答辯環節。
“審判長、審判員,我是大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德輝,接受陳寶剛的委托參加今天的庭審,下麵,我結合當庭查明的事實和我國現行法律發表以下辯護意見,供合議庭庭議時參考。”王德輝主任開始為陳寶剛辯護。
“首先,我的當事人陳寶剛主觀惡意不深,他非但不是主謀,甚至還是受害者,米瀾化妝品銷售公司的創始人和法人是杜麗虹,杜麗虹是這起傳銷案的主犯,現在在逃。整個傳銷組織的運營策劃管理都是由杜麗虹負責,而不是陳寶剛,我認為,杜麗虹及時到案是審理本案的重要先決條件。陳寶剛於今年年初當上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共有二人,在他之上還有總經理,所以,無論從職務上看,還是從層級上看,陳寶剛都算不上主犯。”
“第二點,起訴書中指證陳寶剛有下線會員97人,其中76人是陳寶剛替杜麗虹代管,這一點,有公司會議記錄證實,所以,陳寶剛實際下線會員21人,與起訴書中下線會員人數不符。此外,陳寶剛涉案金額515萬元存疑,米瀾化妝品銷售公司財務賬簿缺失,財務賬簿記載混亂,公司內部往來、內部分紅記錄不全,經我所律師調查,杜麗虹的私人助理兼出納員李豔以陳寶剛名義累計轉賬480萬,轉賬金額與陳寶剛無關,李豔案發後失蹤,515萬涉案金額需要重新確認。”
李豔就是虹姐的司機,因為在米瀾化妝品公司沒有任何職務,沒有被警方當場控製,案發後失蹤。
“至於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我的當事人陳寶剛更是沒有參與,屬於不知情,案件卷宗中也沒有體現陳寶剛參與上述活動。綜上所述,陳寶剛在本起傳銷案中不屬於主犯,案件參與程度不高,舉證材料與法庭構成要件契合性不強,陳寶剛在量刑上應該大大降低,大華律師事務所可以當庭提供相關證據。”
“請陳寶剛的辯護律師當庭提供證據。”審判長說。
隨後,控辯雙方展開激烈法庭辯論,以王德輝為首的辯護律師們抓住案件漏洞,出示書證、物證以及其他視聽材料,與控方展開多輪質證,陳寶剛媽媽聽得心驚肉跳,心情大起大落。
“王主任您好,這是陳寶剛媽媽。”中午休息時,李穎和陳寶剛媽媽找到王德輝主任。
“王主任,謝謝您為陳寶剛辯護,請您一定要救救我兒子!”陳寶剛媽媽說著要跪下。
“別這樣,別這樣,你身體還行嗎?”王德輝主任扶住陳寶剛媽媽。
“還行,我能撐得住。”
“你不用太擔心,傳銷不是重罪,我代理的很多案子比這個案件複雜多了。”
“王主任,我兒子能不能不判刑?他還沒有結婚,判刑就不好找對象了。”
“請你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機關。”
“我兒子是被人騙了,他從來不幹壞事,都是那個杜麗虹害了他。”
“這一點,我上午已經在法庭上說明了,放心吧,我既然接了這個案子,就一定會全力以赴。”王主任說。
“謝謝王主任,中午我們請您吃個便飯吧。”李穎說。
“不用了,我中午還要和助手研究案情,助手給我買盒飯了。”
“怎麽好意思讓您吃盒飯?我們請您去飯店吃飯吧!”
“不用了,你們下午回去吧,今天應該不能宣判。”
“不能宣判?”
“有可能。”
正如王德輝主任所說,下午五點,合議庭宣布休庭,案件延期審理。
三周後,米瀾化妝品傳銷案重新開庭,杜麗虹被缺席審判組織領導傳銷罪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000萬,報國際刑警組織協助逮捕;張岩因組織領導傳銷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陳寶剛因組織領導傳銷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4萬;其餘人員分別被判處半年到2年刑期不等。
陳寶剛媽媽一個星期前就和主治醫師說了,要離開醫院參加庭審,主治醫師說什麽也不同意,還說自己做不了主,最後找到科主任,科主任比較同情陳寶剛媽媽,好說歹說簽了離院責任書,李穎也簽了字,承擔連帶責任,這才成行。
“阿姨,你怎麽下床了?”早上六點,李穎就趕到醫院。
“醒得早,睡不著了。”陳寶剛媽媽回答。
“昨天晚上阿姨起來好幾遍,天快亮了才迷糊一會兒。”護工在旁邊準備洗臉水。
“阿姨,你感覺怎麽樣?你能去嗎?要不我一個人去吧?”李穎說。
“沒事,我能去。”
“王姐,你去打飯吧,我幫阿姨洗臉。”送飯車推到走廊,送飯阿姨招呼病人家屬打飯。
“好,我去打飯。”護工從床頭櫃裏拿出飯盒打飯。
“李穎,你帶化妝品了嗎?”洗完臉,陳寶剛媽媽說。
“阿姨,你要化妝?”
“對,我想化化妝,我臉色太難看了,讓寶剛看見了不好。”
“行,我包裏有口紅和粉底,我幫您化化妝。”李穎的職業特點養成了隨身攜帶化妝品的習慣。
“妝別化太濃了,太濃了不好。”
“我知道。”
李穎仔細給陳寶剛媽媽化妝,先用粉底遮蓋住黑眼圈,又用卡姿蘭眉筆輕輕畫了畫眉毛,臉色看上去還是有些灰暗,臉頰上抹一點腮紅,最後用歐萊雅口紅抹了抹嘴唇,感覺好了不少。
“沒吃飯就抹口紅?”
“不要緊,吃完飯再抹點,阿姨,你看看怎麽樣?”李穎從包裏拿出一麵小鏡子。
“妝不濃吧?”
“不濃,我化的很淡。”
“幾十年沒化妝了,年輕時候化過,還是現在的化妝品好啊!”
“妝化得不錯,看上去年輕不少。”旁邊床的老太太說。
“唉,不怕你們笑話,我兒子因為傳銷被抓起來了,今天法院宣判,我好幾個月沒見到兒子了,我怕再不見,以後就見不著了。”
“傳銷不是什麽重罪,關個一年半載就出來了,怎麽就見不著了?”
“我的病重啊,我自己知道,不能讓我兒子知道我得病,要不他就更難過了。”
“凡事多往開裏想,你就想把病治好了,等兒子出來。”另一個病床的老太太說。
“謝謝兩位大姐,我上輩子不知道做了什麽壞事,這輩子老天爺懲罰我,這也是沒有法子的事。”
“別想那麽多了,一會兒高高興興地見兒子,別讓兒子擔心。”
“是啊,小穎,我能不能和寶剛說幾句話?”
“好像不能。”
“就說幾句話都不行嗎?”
“法庭上不行,等判完了以後,我們可以去監獄探視。”
“哦,什麽時候可以探視?”
“判完就可以探視,應該很快了。”
“那就好,那就好。”陳寶剛媽媽輕聲說道。
早上8點鍾,李穎和護工帶著陳寶剛媽媽打車來到平湖區人民法院,陳寶剛媽媽穿得很多,厚厚的羽絨服遮住引流袋。法院8點半開門,為了坐前排座位,她們特意早點來排隊,護工把自己的馬紮帶來了,陳寶剛媽媽坐在法院門口排隊。
因為米瀾化妝品傳銷案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不少,家屬來了很多,彼此不認識,也沒有講話。
上午9點,米瀾化妝品傳銷案正式開庭,審判庭裏座無虛席,媒體記者也前來旁聽,國徽下方坐著5名審判員,中間位置是審判長,旁邊是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
審判席左側是公訴人席,右側是代理人和辯護人席,審判席下方坐著兩個書記員。審判長身穿法袍,胸前佩戴人民法院徽章,書記員身穿人民法院製服。法庭四周,身穿警服的法警在維持秩序。
旁聽席黑壓壓坐了不少人,李穎、護工和陳寶剛媽媽坐在第二排,第一排沒搶上。法庭裏人雖多,卻很安靜,沒有交頭接耳,也沒有大聲喧嘩,這裏畢竟是法庭,是審判犯人的地方,不是婚禮現場。
“報告審判長,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等有關人員已經到庭,證人已經在庭外等候出庭,被告人已經在羈押室候審,開庭前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報告完畢。”書記員當庭向審判長報告庭前準備情況。
“我宣布,平湖區人民法院對平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米瀾化妝品傳銷案現在開庭審理,帶被告人。”隨著一聲槌響,審判長大聲宣布道。
側門打開,陳寶剛、張岩等人被法警押送著魚貫走進審判庭,陳寶剛走得很慢,一邊走一邊向旁聽席觀望,很快就發現媽媽,還有媽媽身邊的李穎,他下意識地點了點頭,隻有短短的10幾秒鍾,被告人被帶到被告席,麵向審判席,背對旁聽席,站成一排。被告席前後有木製圍欄,圍欄上還有鎖具,防止被告人因情緒激動發生過激行為。
看到兒子走進來,陳寶剛媽媽十分激動,差一點沒叫出聲來,兒子明顯消瘦了不少,精神也萎靡不振,一股巨大的擔心、不舍和心疼的感情阻塞住胸口,陳寶剛媽媽劇烈地咳嗽起來。
“肅靜,現在開始法庭調查,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審判長在一一核對被告人身份姓名,告知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和辯護人相關訴訟權利後,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經查,杜麗虹、張岩、陳寶剛等人在慶東、寧化、南安等地注冊成立米瀾化妝品銷售公司,組建公司運營團隊,打著化妝品直銷的名義,以收取入門費,並以高額收益為誘餌,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開展傳銷活動,每組會員按左右兩區呈金字塔形排列。”檢察官當庭宣讀起訴書。
“同時,對米瀾化妝品大肆進行不符合實際的宣傳推廣,冒充國外進口化妝品,其實際生產地位於廣東湛江。經司法鑒定,米瀾化妝品傳銷組織旗下會員1396人,會員層級高達7層,經對米瀾化妝品銷售公司款項收支等情況進行司法會計鑒定,截止2010年8月31日,各類資金流入總額為8790萬元,對外支出總額為2520萬元,資金結餘6270萬元,公司創始人兼法人杜麗虹在逃,上述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
“其中,被告人杜麗虹使用個人賬戶收取下線會員款項,非法獲利人民幣4532萬元;被告人陳寶剛下線會員總數97個,非法獲利層級超過5層,非法獲利515萬元,陳寶剛在該傳銷體係中起策劃管理作用;被告人張岩下線會員53個,層級超過4層,非法獲利人民幣392萬元;其餘人員不同程度參與並從中獲利。”公訴人繼續宣讀起訴書。
聽到自己的涉案金額,陳寶剛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515萬元?錢在哪裏?陳寶剛媽媽聽到兒子的涉案金額也覺得難以置信,兒子有多少錢從來不瞞著她,一定是檢察人員弄錯了。
515萬,這得判多少年?李穎也不相信,從陳寶剛買的捷達車上看就沒掙到多少錢,在傳銷體係中起策劃管理作用,這個罪名也不小,李穎不禁為陳寶剛捏了一把汗。
“被告人陳寶剛,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問。
“有、有異議。”陳寶剛回答。
“有什麽異議?”
“我沒、沒掙那、那麽多錢啊?不僅沒、沒掙錢,我還賠、賠了不少錢。”陳寶剛這時完全忘了律師教他怎麽說了。
“你賠了多少錢?”
“我不、不清楚,請律師替、替我回答吧。”陳寶剛一緊張結巴得更厲害了。
“被告人張岩,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又問張岩。
“有異議。”
“有什麽異議?”
“我請辯護律師回答。”
“請被告人陳寶剛的辯護律師發表辯護意見。”審判長逐個詢問被告人後,開始律師答辯環節。
“審判長、審判員,我是大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德輝,接受陳寶剛的委托參加今天的庭審,下麵,我結合當庭查明的事實和我國現行法律發表以下辯護意見,供合議庭庭議時參考。”王德輝主任開始為陳寶剛辯護。
“首先,我的當事人陳寶剛主觀惡意不深,他非但不是主謀,甚至還是受害者,米瀾化妝品銷售公司的創始人和法人是杜麗虹,杜麗虹是這起傳銷案的主犯,現在在逃。整個傳銷組織的運營策劃管理都是由杜麗虹負責,而不是陳寶剛,我認為,杜麗虹及時到案是審理本案的重要先決條件。陳寶剛於今年年初當上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共有二人,在他之上還有總經理,所以,無論從職務上看,還是從層級上看,陳寶剛都算不上主犯。”
“第二點,起訴書中指證陳寶剛有下線會員97人,其中76人是陳寶剛替杜麗虹代管,這一點,有公司會議記錄證實,所以,陳寶剛實際下線會員21人,與起訴書中下線會員人數不符。此外,陳寶剛涉案金額515萬元存疑,米瀾化妝品銷售公司財務賬簿缺失,財務賬簿記載混亂,公司內部往來、內部分紅記錄不全,經我所律師調查,杜麗虹的私人助理兼出納員李豔以陳寶剛名義累計轉賬480萬,轉賬金額與陳寶剛無關,李豔案發後失蹤,515萬涉案金額需要重新確認。”
李豔就是虹姐的司機,因為在米瀾化妝品公司沒有任何職務,沒有被警方當場控製,案發後失蹤。
“至於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我的當事人陳寶剛更是沒有參與,屬於不知情,案件卷宗中也沒有體現陳寶剛參與上述活動。綜上所述,陳寶剛在本起傳銷案中不屬於主犯,案件參與程度不高,舉證材料與法庭構成要件契合性不強,陳寶剛在量刑上應該大大降低,大華律師事務所可以當庭提供相關證據。”
“請陳寶剛的辯護律師當庭提供證據。”審判長說。
隨後,控辯雙方展開激烈法庭辯論,以王德輝為首的辯護律師們抓住案件漏洞,出示書證、物證以及其他視聽材料,與控方展開多輪質證,陳寶剛媽媽聽得心驚肉跳,心情大起大落。
“王主任您好,這是陳寶剛媽媽。”中午休息時,李穎和陳寶剛媽媽找到王德輝主任。
“王主任,謝謝您為陳寶剛辯護,請您一定要救救我兒子!”陳寶剛媽媽說著要跪下。
“別這樣,別這樣,你身體還行嗎?”王德輝主任扶住陳寶剛媽媽。
“還行,我能撐得住。”
“你不用太擔心,傳銷不是重罪,我代理的很多案子比這個案件複雜多了。”
“王主任,我兒子能不能不判刑?他還沒有結婚,判刑就不好找對象了。”
“請你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機關。”
“我兒子是被人騙了,他從來不幹壞事,都是那個杜麗虹害了他。”
“這一點,我上午已經在法庭上說明了,放心吧,我既然接了這個案子,就一定會全力以赴。”王主任說。
“謝謝王主任,中午我們請您吃個便飯吧。”李穎說。
“不用了,我中午還要和助手研究案情,助手給我買盒飯了。”
“怎麽好意思讓您吃盒飯?我們請您去飯店吃飯吧!”
“不用了,你們下午回去吧,今天應該不能宣判。”
“不能宣判?”
“有可能。”
正如王德輝主任所說,下午五點,合議庭宣布休庭,案件延期審理。
三周後,米瀾化妝品傳銷案重新開庭,杜麗虹被缺席審判組織領導傳銷罪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000萬,報國際刑警組織協助逮捕;張岩因組織領導傳銷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陳寶剛因組織領導傳銷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4萬;其餘人員分別被判處半年到2年刑期不等。